“微社群”中青少年“表演式抗争”的缘起*

2021-12-06 07:47朱一帆董金权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行动者抗争社群

朱一帆,董金权

(安徽工程大学 人文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0)

一、“微社群”中青少年“表演式抗争”:概念及问题的提出

当代中国,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的战略机遇与改革伴随的矛盾交叠,政治体制改革与民主发展伴随而来的社会抗争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法治作为公众维护自身权益的渠道有待进一步完善。而处于网络媒介极为丰富,互联网迅速发展的时代,公众的权益意识得到了增强,由于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在现实生活中的缺乏健全的表达渠道,传统的抗争形式无法以制度化的方式得到接纳,公民逐渐转向互联网寻求支持。随着越来越多的群体抗争事件发生或传播转移到各种“微社群”,网络领域已成为社会热点事件的主要舆论空间。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作为一种新型“社会抗争”方式的“表演式抗争”频频发生,它考验着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能力和智慧,对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表演原为艺术领域的一个专有名词。《辞海》中的表演是指演员根据剧本的情节和角色,运用语言和动作塑造人物形象,反映剧本的内容,并通过表演相对抽象地表达思想和价值取向[1]。戈夫曼最先开始在社会学和心理学的学科领域展开对表演的研究。戈夫曼在《拟剧论》中将表演描述为可以通过其前台向观众提出一些相对抽象的要求[2]。表演式抗争是各种社会抗争行动中一种独特的抗争形式,它不同于传统的抗争行动,关键就在于其煽情性、戏剧化的表演内容。行动者通过煽情甚至于近似荒谬的表演来表达自己的想法和诉求。从更高一级的维度层面上来说,他们将表演的舞台从拓展到社会大舞台层面,变成了一种更为宏观的社会表演。

表演式抗争的诸多研究中,王蒙对表演式抗争所做的解释是“公民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政府或官员的侵犯,或认为政府政策不公、决策不规范,通过戏剧化的公开表演,向政治机构表达个人愿望而进行的个体或集体的抗争活动”[3]。他认为,表演式抗争是一种政治层面戏剧曲目,是参与者为实现利益声张和价值诉求的迂回曲线。同时,王蒙还强调了表演式抗争的准政治性。刘涛认为所谓表演式抗争,旨在强调一种新型的抗争和实践形式,是一种弱势群众的行动计划和政治实践,它通过创造戏剧性、消费性和参与性的表演内容来表达抗争诉求[4]。

本文将表演式抗争的概念界定为强调一种新的抗争内容和政治实践方式,通过创作一些戏剧性的、参与性、消费性的甚至荒谬性的表演内容来表达抗争诉求,是一种底层的行动计划和政治实践方案。从这个定义出发,“微社群”中青少年表演式抗争即是指,为了达到某一特定的目标,一群有着共同追求的青少年通过“微社群”以网络集聚的形式动员、组织和团结起来,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创造出一些戏剧性的、消费性的、参与性的表演内容,来引导舆论,促进社会行动,从而表达自己的诉求。

之所以选择青少年这一群体进行研究,一方面是因为青少年群体数量众多且处于一种碎片化的分散状态,他们不但具有一般大众的“草根性”,还处于结构性压制的生存状态之中,大多数处于求学阶段,在家庭、学校、社区的监督和控制中,无职业和自主性经济来源[5]。他们丧失了诸多话语权,处于社会结构的弱势层面,通过“微社群”发动“表演式抗争”对于他们来说是一种合适而又安全的表达利益诉求的途径。另一方面通过梳理2020年以来中国大陆范围内各种典型网络表演抗争事件可以看出,青少年已经逐渐成为了发起和参与表演抗争的重要力量。如“李文亮医生训诫事件”“N号房事件”“北大包丽事件”,这些事件共同的特点就是以一事件为缘起,借助互联网平台,参与者通过戏剧化、夸张化的手段来表达愤怒和不满,其参与主体绝大多数均为青少年。

二、“微社群”中“表演式抗争”的缘起

“微社群”中“表演式”抗争的出现不是偶然的,社会结构的变迁推动着这种新形式的抗争活动的产生。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和自媒体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逐渐进入了“零散化”时代。原有的社会结构被打破,个体、群体之间的差异更为明显,社会黏性逐渐降低。与此同时,由于利益和资源在群体间分配不均,在逐求资源的过程中,各种摩擦频繁发生,这种破碎、分化的社会结构,成为这种新型抗争方式产生的温床。

虽然发生在“微社群”中的“表演式抗争”是在虚拟网络空间中生产和发酵的,参与其中的行动者主要通过网络媒介相互交流和互动,形成具有目标导向和归属感的联盟,具有较强的虚拟性。但是,网络表演抗争性事件的生成也是现实的反映,任何行动策略的选择都有其现实逻辑和具体语境。

(一)基于意见领袖的舆论引导

“如果没有一个领袖,大众就是一盘散沙,他们将寸步难行”[6]。“微社群”中“表演抗争”的内容创作和行动演进离不开舆论领袖的策划实施。意见领袖在抗争行动的内容创作和大众传播过程中,起着策划、筛选和制作的作用。他们将信息加工分享给围观群众,形成了内容输出的两级沟通。在表演内容的制作和传播过程中,意见领袖活跃在各种性质的“微社群”中。信息传播过程受内容、时间、介质等因素的影响,信息输出往往存在一个“时间差”,有些参与者较先参与进来,先获得信息的这些人对信息进行解释,评估,指导或修改,然后将编辑好的内容传递给周围的其他受众。此外,大多数青年群体具有良好的知识背景,所以活跃于微社群的舆论领袖往往具有较大的个人魅力,拥有敏锐的直觉判断,强大的分析能力,犀利的语言风格,他们具有普通人所没有的特质,因此他们的观点很容易受到网民的接受和追捧。网民对舆论领袖态度的认同也促进了参与者之间的互动和信任,形成了以意见领袖为核心的团结的行动群体。在意见领袖极具感染力的号召下,参与者情绪被持续调动,进一步扩大参与“微社群”中表演式抗争的范围,实现更广泛的网络动员,吸纳更多非直接利益的群体参与其中。

(二)基于利益损益的预期

奥尔森认为,每个人都是理性人,在做决策时都会考虑成本和收益之间的比重,追求成本最小化和利益最大化。利益诉求、对健康的关注,知情权和参与权要求成为表演式抗争活动中的热门话题。青少年群体最终采取各种抗争行动的核心内容和目的,无非是表达自己的诉求,追求利益的最大化。

在诸多行动中,参与者的抗争在许多情况下呈现出一个线性的发展序列。当人们无力改变现状或改变需要付出高昂的代价时,即使利益受到侵犯,个体也有可能保持沉默,不去有所作为。而当他们预测参与这种抗争行动可以产生较大收益,同时也可以避免惩罚和成本损失,或者收益远大于成本,参与者倾向于选择参加诸如此类网络表演行动来促进问题的解决。基于此,发生在微社群中的表演式抗争,从成本的角度考虑:

青少年在微社群中参加表演式抗争几乎是零成本,参与行动没有特殊要求,操作便捷。在围观事件的同时,参与者只需要简单的动作就可以完成简短的评论和回复。各式样的媒体平台为舆论的传播提供了便利,随手的转发、评论、讨论都可能成为抗争活动的组成部分,网民在微社群中参与表演式抗争变得极为简单。在网络环境下,由于不需要亲身到场实践,且信息传播速度极快,表演式抗争行动的组织成本就得到了大大降低。在微社群中发动表演式抗争不仅具有介入简单的特点,而且具有随时暂停和退出的灵活性和快速性,只要暂停传输、删除信息或注销账户,他们就可以随时销声匿迹,减少了参与者失败后追究责任的可能性。

与低成本的抗争行动对应的是通过发起行动而获得的利益满足以及情感宣泄所带来的巨大快感。假设表演抗争行动中每个参与者都是理性的,那么基于成本与收益的得失考虑,参与抗争的成本如此之低,只需网上匿名参与却可以为自己带来意想不到的收益,那么他们往往会选择参与其中而不是冷眼旁观。

(三)基于情感社会的语境渲染

民众总是容易被反常、突出的内容所吸引。符合这些特点的事件通常可以抓住人们的注意力并引起网民情绪情感的波动,然后经过发酵传播,进入公众的视野。表演式抗争的参与者创造某种戏剧性、消费性、参与性的表演内容,并通过图片、语音、视频、现场直播等对它们进行深度加工。同时为了在信息的传播过程中使信息始终保持高温的状态,参与者往往采用标题党、夸张叙事的方法,通过情绪感染来构建一致的内在情感体验,而相同的情感体验会将不同社群的青少年行动者带入同一战线,形成统一的战略同盟,以达成强化传播力量的效果。

基于微社群的的表演式抗争主要包括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对公民利益的保护以及网民的种种诉求的表达。舆论的扩大和升级都需要突破情感的临界点,表演剧目通常是引发网络群体抗争的导火线。行动者通过夸张的表演技巧,丰富的情感表达和清晰的叙述逻辑,引爆围观群众内心深处长久以来积蓄的不满情绪,并引发参与者针对抗争对象的敌对情绪。通过情感动员激活不同社会阶层和群体的界限,并形成关于“我们”的身份认同。在诸多网络表演抗争活动中,大多数热点事件和参与者的切身利益并不直接相关,但却很容易使网民“抱团取暖”,形成一个情感联盟。表演抗争的内容在不断地传播中疯狂地感染和暗示着围观群众,吸引网民的注意力,引发参与者的对抗和逆反情绪,引导他们加入进来,为表演抗争的产生奠定了情感基础,一步步将抗争内容推向舆论的巅峰。

(四)基于道德正义的身份认同

中国社会长期处于转型期,个体之间在许多方面都存着不平等的现象,负面情绪难免有所累积。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缩短了社交距离,使信息流动变得更加便捷。与实际生存的真实空间相比,网络空间的表达更加自由,网民可以毫无顾虑地表达自己的不满,参与社交活动的频率和程度也得到了增强。在微社群中发生的大多数网络表演抗争都是自发的,当不涉及切实利益和价值考量时,道德上是非判断和情感的强度决定了是否参加抗争以及如何参加抗争,网民为弱者呼吁正义,他们表达着正义感,如对行动者的同情;当涉及到自身的利益时,为了避免自己也遭遇相似的困境,民众会关注事件暴露出来的社会问题是否有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可能性。哈丁认为:“利益是个体成为群体成员的考量。”[6]人们担心类似的事件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他们将行动者的经历与他们自身所经历的不平等事件联系起来,网民将自身归为相似的群体之中,达成一种身份认同,随着认同的加深,认同形成了统一,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到讨论和战斗中来。

(五)基于社交媒体的资源动员

根据资源动员理论,在现代社会之所以社会运动的频繁发生,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行动者拥有越来越多可支配的资源。各种形式的移动社交媒介构建了信息传播、情感交流与互动的场域,而网络空间的虚拟性、隐匿性以及资源获取的便捷性使得较容易引起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微社群以其圈际传播,熟人交流和强纽带链接的特点,极易将某种恐慌情绪设置为事件交流的背景,嵌入到各种表演内容的建构中。同时传媒的“技术赋权”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帮助表演式抗争行动完成情感渲染、达成行动合意。在“一呼百应”的情感渲染下,参与者通过“微社群”中强弱关系链构成的虚拟交流空间与真实的线下生存空间形成呼应。此外,在传统媒体中,网民只能被动的接受信息,而在网络空间中,网民可以自由的选择信息类型的获取,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爱好选择信息,自由、即时地参与讨论,表达自己的观点,参与者的观点和态度在情感渲染和利益权衡的影响下展开交流。同时,随着信息传播的大众化,活动的参与者和行动者都有权发布信息,人人都是麦克风,人人都是自媒体。当围观群众在事件和行动上形成群众共识之后,在社交媒体的影响下,发起一系列具有一定规模和声势的网络群体性表演抗争行动。

三、结语

“微社群”中青少年“表演式抗争”即是指,为了达到某一特定的目标,一群有着共同追求的青少年通过“微社群”以网络集聚的形式动员、组织和团结起来,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创造出一些戏剧性的、消费性的、参与性的表演内容,来引发舆论,促进社会行动,从而表达自己的诉求。而在基于利益损益的预期、情感语境的渲染以及道德正义的身份认同和意见领袖引导的共同推动下,于社交媒体上进行资源动员,构成了“表演式抗争”得以发生并持续的机制。它们不是相互分隔、独立运作的,而是相互作用,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微社群”中“表演式抗争”的发生和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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