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选择视角下英语专业硕士生英美文学课教学研究

2022-01-01 07:38胡爱华李玉先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硕士生文学作品伦理

胡爱华,李玉先

(南京工业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江苏南京211816)

尽管高等学校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并未给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制定统一的教学大纲,但国内许多高校还是根据各自的办学特点提出了培养目标。比如南京师范大学2016级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之一是硕士学位获得者具有较系统的外国语言文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为此,南师大外国语学院为英语专业硕士生开设了国别文学史等数十门英美文学课程。由此可见,英美文学课是英语专业硕士生培养中的主要课程。文学的基本功能就是伦理教诲,“离开了文学,教诲是无从谈起的”[1]72,而伦理教诲对于培养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人文素养和综合素质具有深远的价值和意义。

文学理论“指导和影响着文学实践活动”[2],而文学伦理学批评作为一种批评话语,主要用于从伦理的立场解读、分析和阐释文学作品、研究作家以及与文学有关的问题。[3]14文学伦理学的核心理论是伦理选择,伦理选择与文学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一方面,“伦理选择的学就是学习文学,教就是怎样学习文学。无论教还是学,文学都是工具”[1]72;另一方面,深入探讨伦理选择的过程与结果能够帮助我们把握英美文学作品的伦理意蕴和价值。鉴于此,将伦理选择理论引入英语专业硕士生的英美文学课教学极为必要。

一、伦理选择理论概述

2004年6月,聂珍钊在“中国的英美文学研究:回顾与展望”学术研讨会上提出了文学伦理学批评的构建设想。同年,聂珍钊在《外国文学研究》刊文对“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的理论基础、批评的对象和内容、思想与文学渊源进行了讨论”,[4]标志着中国的文学伦理学批评从此诞生。

伦理选择是文学伦理学的主要术语之一。聂珍钊对伦理选择产生的理论基础、具体的分析内容以及主要实现手段进行了详细阐释。首先,伦理选择的理论基础和前提是达尔文的自然选择理论。自然选择解释的是人的形式问题,而伦理选择解释的是人的本质问题。人类在自然选择之后必须再经历伦理选择的过程,才能成为有道德的人,并由此完成文明进程。其次,由于文学作品描写的是“每一个人的伦理选择,对文学的批评就自然是对文学作品的伦理选择进行分析”[5]73。在对伦理选择进行分析的过程中,需要考虑伦理语境、伦理环境和伦理身份这三个重要因素。具体地说,研究者需要“将作品中描写的人和事以及对人的行为、思想和伦理选择的过程”[5]7放在具体的伦理语境和伦理环境去进行解读,“分析作品中导致社会事件和影响人物命运的伦理因素,用伦理的观点对事件、人物、文学问题等给以解释,并从历史的角度作出道德评价”[3]14。伦理身份对于伦理选择同样至关重要,原因在于身份是选择的前提,身份决定选择,选择也决定身份。最后,伦理选择可以通过教诲和学习实现。文学的任务是描写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之间“伦理秩序的变化及其变化所引发的道德问题和导致的结果,为人类的文明进步提供经验和教诲”[3]17,因此教诲是文学的基本功能和本质属性,而伦理选择的学与教就是指学习文学以及怎样学习文学。聂珍钊的伦理选择理论为本文探讨英语专业硕士生英美文学课教学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

二、伦理选择视角下英语专业硕士生英美文学课教学策略

(一)回到文本伦理语境和伦理环境,帮助硕士生挖掘作品伦理内涵

英美文学课教师在阐释文学作品时通过回到文本的伦理语境和伦理环境,还原当时社会的伦理现实,梳理当时的社会伦理规范,就能帮助硕士生很好地理解和挖掘文学作品的伦理内涵。乔伊斯的短篇小说《寄宿公寓》分别从穆尼太太、多兰先生(穆尼太太的房客)以及波丽(穆尼太太的女儿)这三个人物视角展开叙事,叙事内容围绕两个年轻人的婚姻大事。通过回到文本伦理语境和伦理环境对多兰的伦理选择进行阐释,就会发觉尽管多兰最终选择和波丽走入婚姻殿堂,但他们的婚姻非但不基于爱情,还要受制于当时社会的伦理规范。

聂珍钊在接受访谈时指出:“一个人的言谈、举止、行为等是在不同伦理环境或历史环境中产生的,与当时的伦理语境密切相关”[5]7。意识流手法营造出的具体伦理语境表明多兰和波丽的婚姻与爱情无关。一方面,聚焦多兰和穆尼太太各自的内心活动都会发现两个年轻人在诸多方面差异明显,作为婚姻伴侣并不合适:一是年龄相差太大;二是受教育程度不同;三是性格差异明显;四是社会地位悬殊,多兰来自社会中层,而波丽来自社会底层。另一方面,梳理多兰丰富的内心活动就会发觉他并不想和波丽结婚。在两人关系公开之后,多兰先是感到焦躁不安,接着直觉告诉他不要结婚,应该保留自由身。再接着,全知叙述者指出他束手无策地坐在床边。波丽来了之后,多兰则继续无助地问自己“怎么办”。当他终于下定决定去见穆尼太太时却又更加感到无助。而他无法决定自己是喜欢波丽,还是依然蔑视她,这一内心活动进一步表明他们的婚姻肯定会与爱情无关。

聂珍钊还指出:“对事情的讨论和评价必须要和伦理环境联系起来”[5]7。不可否认,多兰优柔寡断的性格特征对其选择与波丽结婚起着一定作用。不过,他所面对的伦理环境才是其最终选择与波丽成婚的决定性因素。一方面,聚焦穆尼太太的内心活动就会发觉不管波丽是否主动,他都有引诱嫌疑。毕竟波丽刚刚踏入社会,阅历尚浅,而多兰正值盛年,社会阅历丰富,又处于事业的上升期,所以从当时的社会伦理规范来看此事过错在他,波丽属于受害方,社会舆论肯定支持她。另一方面,多兰的内心活动表明如果社会舆论对他不利,就会影响到他的工作前途和个人名誉。多兰工作体面,薪水可观。如果选择不与波丽成婚,他让年轻女孩失贞这则丑闻就会闹得全城皆知,最终也会传到他的老板那里。这样的话,他十多年来辛辛苦苦的工作努力就会前功尽弃。更糟的是,他一直在精心维系的恪尽职守的好名声就会毁于一旦。多兰经历了痛苦的精神内省,最终还是迫于强大的社会伦理舆论压力,选择与波丽结婚,尽管他也知道这是“被设计”的婚姻。但在当时的伦理环境中,多兰除了选择与波丽结婚,确实别无它法,否则他所要承担的社会伦理后果更重。

由此可见,教师通过回到文本伦理语境(《寄宿公寓》的伦理现场),梳理作家着力刻画的文本伦理环境(20世纪初爱尔兰首府都柏林当时社会的现实情况),就能帮助学生理解文学作品的伦理内涵(多兰先生明知自己与波丽之间并无爱情可言,并且穆尼太太计划向其逼婚,但囿于当时的社会伦理规范,最终还是选择向穆尼太太妥协,与波丽结婚)。

(二)厘清人物伦理身份,培养硕士生对文学作品的伦理判断力

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基础理论就是伦理选择,伦理选择的基本方法是完成教诲,而教诲的主要工具就是文学作品。同时,“对选择进行分析,必然要分析伦理选择的原因、过程及结果,这其中必然涉及到身份问题”[5]7。授课时教师有意识地引导硕士生厘清作品中各个人物的不同伦理身份,这对于培养他们对于文学作品的伦理判断力非常重要。莫里森的小说《宠儿》通过不同人物的叙述视角层层推进,逐步揭开母亲杀死自己女儿的真相。不过,这些叙述者由于各自伦理身份不同,所以“所做的思考和选择就有可能不同”[5]7。

首先,“学校老师”的伦理身份是白人奴隶主,塞丝和孩子们在他眼里仅是劳作机器和牟利工具。为了挽回财产损失,他选择强行将他们带回“甜蜜之家”干农活。“学校老师”的伦理身份注定其无法理解塞丝弑婴,更不会对那个被杀婴儿有恻隐之心,所以他怪罪塞丝出了毛病。其次,塞丝邻居们的伦理身份是在法律上与白人一样享有“自由、平等、博爱”的美国公民。这些邻居非但不理解塞丝杀女,反而将其行为定性为“谋杀”,并选择与塞丝断绝交往。再次,保罗·D的伦理身份是塞丝的同居伴侣。两人重逢后,他觉得塞丝不再是他所认识的那个“顺从”姑娘。保罗·D在获得自由之前虽然也历经磨难,不过他并非通过抗争获得自由,所以得知弑婴真相后责备塞丝“做错了”,并选择一走了之。最后,厘清塞丝的伦理身份就能很好理解其看似疯狂的行为。一方面,作为黑人女性,她知道奴隶身份决定了自己只能任人摆布,没有自由,没有尊严。尽管正处于哺乳期,她的奶水却在大白天被人抢走,而“学校老师”边看边作记录。自己明明是受害方,“学校老师”却随后让人将她打得皮开肉绽。另一方面,作为黑人母亲,她知道如果想要摆脱做奴隶的悲惨命运,除了逃跑别无他法。不过,她只过了28天“赢得自我”的生活就被“学校老师”找到。于她,“甜蜜之家”并不甜蜜,而重回“甜蜜之家”意味着她与孩子们继续过着被租借、被抵押乃至被掠夺的奴隶生活。作为母亲,塞丝认为自己有权利带孩子们到无人能够伤害他们的地方。因此,她选择杀死女儿,并认为此举才能帮助女儿摆脱奴隶制枷锁,远离奴隶主残害。

以上分析表明由于伦理身份不同,不同的人物对于同一弑婴事件做出了不同的伦理选择。授课过程中如果教师能够对塞丝作为黑人女性和母亲这两重伦理身份进行详尽分析,就能帮助学生理解其看似极端的伦理选择。难能可贵的是,莫里森将《宠儿》的故事背景设定在美国南北战争之后。理论上讲,1873年黑人奴隶已经解放,不过现实生活中黑人地位仍然不高,因此弑婴事件能够激发我们对美国南方社会曾经一度非常盛行的奴隶制的深刻反思,并对塞丝这样的黑人女性所遭受的深重苦难寄予无限同情。由此可见,教师如能引导学生梳理作品中不同人物的伦理身份,共同探讨这些人物所做不同伦理选择的缘由,这样的教学训练能够培养学生对文学作品作出客观公正的伦理判断。

(三)为硕士生提供完善自我的道德经验,让文学作品发挥伦理教诲作用

具体的文学作品中,“伦理的核心内容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之间形成的被接受和认可的伦理秩序,以及在这种秩序的基础上形成的道德观念和维护这种秩序的各种规范”[3]17。萧伯纳的剧本《皮格马利翁》中,悉金斯在人与人之间的伦理秩序方面所采取的伦理选择能够为硕士生完善自我提供可供汲取的反面道德教训,从而让文学作品发挥其固有的伦理教诲作用。

悉金斯是大学语音学教授,能够从口音“辨出任何人的家乡,相差不到六英里”[6]207。伊莉莎是街头卖花姑娘,来自社会底层,说着一口只要出了伦敦人们就无法懂的土话。按照常理,男女主人公是不太可能出现人生交集的。不过,悉金斯对于语言学专业的执着给两人伦在敦街头的相遇创造了机会。伊莉莎在听到悉金斯说他可以培训自己说纯正英语,六个月后可做贵妇人的贴身侍女或者店员,于是决定拜师学艺,皮克林上校则为她提供了全部实验费用。六个月后伊莉莎假冒公爵夫人参加游园会大获成功,整个教学实验效果远超预期。故事结束之际两人并未结合,究其原因与悉金斯选择固守自己认定的“人与人”之间的伦理规范有关。

悉金斯缺乏基本的伦理道德修养,不遵守“人与人”相处时的伦理规范。首先,他对伊莉莎脏话连篇,对其缺乏最起码的理解和尊重。在和伊莉莎第二次见面时,他骂她是“坏女人”“忘恩负义的坏姑娘”[6]204“真是粗俗得可以了——肮脏得可怕(这是原文)——”[6]249。当伊莉莎结束六个月培训正为自己的未来发愁而哭泣时,悉金斯评价她“丑得像个鬼”[6]252,是“不要脸的东西”,是“没有心肝的街头流浪儿”。[6]262他还称离家出走后的伊莉莎为“从烂污泥里捡来的那个小妞”,是“烂白菜叶子创造出来的东西”[6]275,是“傻瓜”和“白痴”[6]271-275。其次,他脾气暴躁,易于发怒,在与伊莉莎交往时从不约束管控自我的负面情绪,一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就大发雷霆。两人初次见面他便对伊莉莎吼道:“[暴怒]你这个女的真讨厌,不许你再哭闹”[6]195,评价她的声音“像个发脾气的鸽子……叫人难受”,所以“没有权利活下去”[6]195。当伊莉莎提出准备做内皮安教授的助手,悉金斯立即“愤怒地站起来”,威胁要把她的“脖子拧断”,并随即“用双手卡住她”[6]195。更糟的是,悉金斯选择固守自己认定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相处的伦理规范。当伊莉莎声讨悉金斯对其态度粗暴时,悉金斯承认在与女性相处之时自私专横,盛气凌人,并对伊莉莎声称不想改变“对人的态度和礼貌”[6]268。

剧本尾声交代伊莉莎经过慎重考虑,还是选择另嫁他人。这一结局表明尽管悉金斯满腹经纶,但由于未能加强个人伦理道德修养从而导致其在处理人与人(他与伊莉莎)之间的关系方面成为一个彻头彻底的失败者。由此可见,教师对于《皮格马利翁》中关于人与人关系处理的伦理阐释能够给硕士生提供很多反面伦理教训,教会他们要认清自我,管控好自我情绪,培养良好的个性品质,从而提升自我的人格魅力。同时,要学会尊重他人,平等对待他人,与他人和睦相处。惟有如此,才能建立起人与人之间和谐持久的人际秩序。文学的根本目的是“为人类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提供道德指引,为人类的自我完善提供道德经验”[3]17。基于此,英美文学课中所涉及的伦理秩序阐释的教学内容能够为硕士生提供让自我更加完善的正、反面伦理教训,而学生从文学作品中汲取伦理经验的过程也是文学作品发挥伦理教诲的过程。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英语专业硕士生英美文学课中引入伦理选择这样的文学伦理学理论十分必要。教师在分析多兰所做的伦理选择时,通过回到《寄宿公寓》的伦理语境和伦理环境,梳理当时的社会伦理规范,这一教学过程能够帮助学生把握文学作品的伦理内涵。在解读《宠儿》中塞丝等人各自的伦理身份时,探究这些人物做出不同伦理选择的原因,这一教学过程能够培养学生对文学作品的伦理判断力。在剖析《皮格马利翁》中悉金斯固守自己认定的人与人之间的伦理秩序时,解释悉金斯所做的伦理选择为何提供了反面伦理教训,这一教学过程能够让学生学会如何完善自我,如何与他人相处,从而让文学作品发挥其应有的伦理教诲作用。笔者坚信,英美文学课教师如果坚持采用这样的教学策略,在培养研究生具有毕业后从事与本学科相关工作的较强工作能力的同时,注重提升其人文道德修养和综合素质,长此以往就能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从而为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输送高层次、高素质的外语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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