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我国网络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功能及建构路径探索

2022-02-26 09:28
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2期
关键词:话语权网络空间话语

陈 颖

(贵州医科大学,贵州 贵阳 550025)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战略角度出发,明确作出了“坚决打赢网络意识形态斗争”“使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变成事业发展的最大增量”的重要指示。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充分认清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把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成为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之一。

一、新时代我国网络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概念

当今时代,互联网的兴起和迅猛发展,给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巨大的推动作用。就社会意识形态话语权来说,其与网络空间发生结合,也展现出新的特点和面貌。一方面,社会权力的来源发生变化,信息技术也纳入其中,这也导致网络技术人员和公众人物等精英阶层成为新的话语主体。另一方面,互联网和移动终端普及,成为新的话语传播载体,话语传播模式也随之从“一对多”向“多对多”转变。恩格斯曾指出:“我们只能在我们时代的条件下去认识,而且这些条件达到什么程度,我们就认识到什么程度。”[1]所以说,网络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是主流意识形态在当今时代条件下的新形态。网络话语权的出现,并没有颠覆主流意识形态的内在规定性,而是基于网络这一新的社交实践空间,使得主流意识形态跟随其他意识形态一同由现实的、线下的传统社会向虚拟的、线上的网络空间转移,是网络空间中现实个体与虚拟个体意见表述的共情,实现了现实社会与虚拟空间之间的话语延伸。

在网络空间中,主流意识形态应当通过力量整合、价值导向等方式确保其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从而维护国家的意识形态安全。然而,伴随着经济全球化,文化也随之全球化和多样化,网络空间作为新的权利空间扩展了意识形态话语的权力边界,不再局限于传统的领土界限。这给各类意识形态的交流与传播带来了便捷,但也会削弱国家信息资源的掌控力,同时网络信息传播的匿名性和无门槛性,导致各类异质意识形态和社会思潮的入侵和渗透,对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等方面都产生了较为深刻的影响。由网络所引发的社会问题给国家和社会敲响了警钟,也对各国的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发出了严峻挑战。

总体来看,新时代我国网络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就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在网络空间中居于主导地位的话语体系,是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引领网络空间各种社会思潮的具体体现。具体而言,是在党和国家自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瞩目成就、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网络空间中,党和国家通过创新、动员、制度、法律等各种方式,加强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生产和传播,一方面使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通过网络普及到人民群众中,使人民能够自觉认同并接受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等意识形态[2]。另一方面对各种社会思潮作出客观的分析和评价,使民众客观认识这些思潮并引导社会思潮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最终强化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对网络空间和现实社会的舆论引领作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提供强大的思想力量。

二、新时代我国网络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功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3]新时代,主流意识形态网络话语权的建设也被摆到重要位置上。党之所以作出这样的重大决定,与话语权对互联网时代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所呈现出的合法性维护、社会整合、价值导向等功能密切相关。

(一)合法化功能

主流意识形态发挥其合法化功能,从某种意义来说,就是具体的思想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同。具体来讲,一方面体现为对不同意识形态的借鉴和吸收,另一方面要对自身意识形态进行合理诠释和合法论证。

关于对不同意识形态的批判与吸收,主要是在阐述新世界观过程中大量采用扬弃这一重要方式来进行。所谓扬弃,是一种解构性批判,它对旧事物消极、不合理的成分加以抛弃和批判,对积极、合理的成分又加以继承和吸收。批判的目的不仅限于否定旧世界,更要基于此发现更好的新世界。同样,正是对人类优秀思想文化成果的不断汲取,才造就了马克思主义永远的青春。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权,也正是在批判和吸收他人成果的基础之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天然具有辩证批判功能,能科学对待不同性质的异己意识形态,对于可以与之相融合的部分,要借鉴和吸收以增强自身的能量。对于与自身相背离的部分,要进行坚决的批判和斗争,绝不允许这些错误思潮在网络空间滋生,切断它们的传播渠道。唯有如此,才能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才能用主流意识形态引领多样化的社会思潮。因此,借鉴、吸收和批判,是维护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权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增强网络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合法化功能的具体体现。

关于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合理诠释和论证。纵观当今世界,那些陷入分裂或党派矛盾激烈的国家,无不是缺乏一个为多数社会成员认同的意识形态。同样,一种意识形态想要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成为主流意识形态,不仅要向受众群体论证自身的科学性和必然性,也应能经得住实践的检验,从而在实践中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从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至今,已有100 多年的历史,100 多年来,正是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我国才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胜利、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胜利,并在此基础上,进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实践证明,正是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社会主义才从空想变为现实。因此,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加强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合理诠释,不断推动主流意识形态的创新和发展。具体而言,新时代,要对我国主流意识形态进行合理的诠释和论证,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实践力争做到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诠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中国共产党不是某些集团或某些人利益的代表,而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无产阶级革命政党,其党性和人民性是统一的。二是诠释政治策略的正当性,就是要对制定和实施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大政方针等进行阐释,明确这些政策“以民为本”特性之所在。实践证明,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极大提高,这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获得广泛认同的根本所在。三是诠释现存不合理的不可规避性。诚然,新时代在我国高速发展的进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但要明确指出的是,这些问题是能够通过发展手段解决的,要让人民群众清楚问题存在的不可避免性和难题解决尚需时间,以强化人民对党领导下伟大中国梦终将实现的坚定信念。

(二)力量整合功能

主流意识形态网络话语权具有社会力量整合功能。话语主体通过在网络空间中协调民众的思想观念和利益诉求,凝聚价值共识,在主流意识形态得到广泛认同的基础上,形成理性社会秩序的功能机制。理性社会秩序的形成,基于拥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文化价值和利益。

关于价值基础。共同的道德理想和价值观念是实现社会力量整合的价值基础。这是因为,网络虽然存在虚拟性和隐蔽性,但是参与主体却是带有感性特点的人,而人在现实社会中拥有特定的国籍和民族,也就拥有各自共同的民族精神、道德理想和文化价值。这些共同理想和文化牵动着每一个人的爱国之心和民族情怀,凝聚着社会力量,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团结进步。因而,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同时,要加强中华文明的重建,在不断挖掘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智慧和力量的同时,推动其与主流意识形态融合创新,使主流意识形态更具中国特色,更具中国力量。

关于利益基础。网络空间社会力量的组织动员,可通过建立网络组织或共同的网络关注来聚合社会力量实现。所谓共同的网络关注,即网络社会的关注焦点,一般都是社会热点问题,其实质是当代社会存在的各种矛盾或出现的热点问题的集中反映,是现实社会的共同利益诉求在网络空间的映射。与积极建立各类职能网络组织吸引广大民众参与不同,共同的网络关注更多是出于“自发的组织力量”。这股组织力量平时不能察觉到,也没有组织结构可言,随着网络关注焦点的出现而自发聚合出现,是意识形态网络话语权力关系的重要组成。共同的网络关注是社会力量的重要聚合点,这是因为共同网络关注深深体现着广大民众对社会的关切。这种关切既可以是置身事外的关心,也可能是关乎自身利益的关注。基于这些问题,不同意识形态话语主体的表达方式不一,产生的社会效果也就有所差异。因此,要发挥主流意识形态网络话语权的社会力量整合功能,就要时刻关注不同群体的利益表达,并且时时监测它的动态变化,及时设置符合主流意识形态价值的话语议题,引导舆论朝向正确的方向。

(三)价值导向功能

网络虚拟社会不但将人的活动场域扩展到网络虚拟空间,而且在某些功能、属性上优于传统的现实性社会,并对现实社会中人的行为产生价值的导向[4]。从个体角度来说,主流意识形态网络话语权的功能是价值导向功能,集中体现在对个体价值观的培育塑造和行为的规范引导两个方面。

从个体价值观的培育来看,互联网的发展对其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尤其是在新时代,网络更是对个体价值观的培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数据来看,截至2019 年6 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8.54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61.2%,其中手机网民8.47亿,网络通过手机接入互联网比例高达99.1%[5]。这个比例无疑还会继续增加。然而网络充溢着各类文化思想,或是宣传正能量,或是包裹着负面信息,它们种类繁多,信息量庞大,容易对人们的价值观念造成影响。尤其是00 后、10 后的青少年一代,他们正处于价值观形成的重要阶段,加之部分群体成员可能存在辨别是非能力不强、过分追求个性、容易好奇和盲目从众等特点,更是极易被各种非主流意识形态所诱惑或利用,最终思想和行为受到影响。因此,强化意识形态网络话语权有利于帮助网络群体抵制各种非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进而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关于规范引导行为。互联网的诞生,破坏了现实社会的原有社会秩序。网络的隐蔽性和匿名性,可以使法律、道德、伦理这些实体社会的规范权威,在网络空间变成了形同虚设的教条,这也导致现实社会的种种不良现象在网络上迅速蔓延,如网络失范、网络色情、网络暴力、网络犯罪等屡见不鲜,不仅危害着网络民众的身体和思想健康,更对我国网络社会的健康发展提出挑战。意识形态网络话语权的价值导向功能正是对人们行为的规范引导,即通过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帮助人们理解、认同并接受网络社会规范,自觉调节个人行为符合网络社会规范。一般来讲,意识形态网络话语对人的行为进行规范和引导,是通过向人们传导社会规范和网络规范,并通过肯定符合规范的行为,否定背离规范的行为来实现。当然,主流意识形态话语规范引导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性质,与现实社会法律、道德、伦理这些规范权威相同,并不是要剥夺人的言论自由,压制人的个性,而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大多数网络空间社会成员的合法权利,更好地保障网络社会安定有序的发展。

三、新时代我国网络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建构路径

针对新时代主流意识形态网络话语权的建构路径问题,应当从着力优势转化、注重话语衔接融合、积极筑牢网络意识形态协商引领凝聚模式等方面入手,切实提高主流意识形态网络话语权的建构实效,保证党和政府进一步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网络话语权。

(一)坚持“原则”,切实提高引领作用的发挥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我们党的灵魂和旗帜。”因此,在引领多元化的社会思潮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引领新时代多元化社会思潮时要遵循我国意识形态建设和发展的规律,在此基础上,不断开拓和创新,在实践中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新境界。二是不断创新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内容。当前的主流价值观在传播过程中,除了要让人民充分认清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之外,还要在传播过程中不断丰富其内容。这充分体现在主流价值观在传播的过程中要与不同阶层的人群紧密结合,提高其传播的实效性。三是不断创新传播载体,加大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空间和力度,并不断提高意识形态传播的有效性。在这个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微传播”等媒介的传播方式,让互联网及“微传播”等媒介能够高效、有力地发挥其价值和作用。

(二)把握“根本”,有效提升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

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要求党和政府必须继续立足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坚定实施兴国的发展战略,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坚持用发展和改革的方法解决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此外,必须有的放矢地开展现代化建设,贯彻落实强国的方针政策,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保证在经济硬实力稳步提升的基础上交出经得起人民和历史检验的答卷[6]51—60。同时,必须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围绕现存的社会主要矛盾,积极建构与时俱进的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及强大的网络话语权。一方面,实事求是地向人民群众阐释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讲清楚它的必然历史、具体表现、解决条件等。另一方面,旗帜鲜明地向人民群众表明正在实践进行的具体工作及实际成效,及将要不懈努力的发展规划及合理所在。唯有如此,才能及时有效地化解社会大众因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所滋生出的不满及怨言,使他们真正认同和接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思想信念、价值追求等,并在社会实践中自觉遵循和践行,进而凝聚成实现中国梦的强大社会力量。

(三)完善“制度”,逐步营造清朗网络话语空间

互联网的健康有序是实现主流意识形态网络话语权顺利建构的重要前提。然而,仅对广大网络民众宣讲和教育是远远不够的,特别考虑到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现实与网络发展不同步的弊端凸显、各类网络不良行为频发等。正是由于虚拟空间与人类生存和发展密不可分,网络信息世界的清朗有序与公平公正才需要每个人同心戮力,并不断加快网络制度化的建设[7]。一是要持续推进平台体制机制的建设和完善,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申诉申请流程,提高人员业务素质,让利益表达的网络渠道更加正规化和合法化,进而提高平台服务水平。二是推进和加强网络空间舆情监控有力整合,推进信息主动采集的技术开发和舆情监控体系的逐步完善,更好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齐抓共推[8]。同时,准确掌握和及时遏制各类不良网络行为,保障广大网络民众的利益安全。三是推动和落实网络空间法律持续合理供给。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平台大有成为违法犯罪行为新温床的趋势。与此同时,随着互联网向前发展,各种细节问题甚至全新问题将不断涌现,这就需要根据现实需求,继续推进完善现有的互联网法律体系,逐步实现清朗网络空间的营造。同时,充分注重舆论监督“双马齐驱”,既不能治网用力过猛钳制舆论监督发挥和大众言论自由,也不能让舆论左右法律,导致法律形同虚设和网络乱象丛生,而是需要通过立法时的合理设置使得依法治网和舆论监督保持在合理张力范围。因此,党和国家在立法后要不断追踪治理效果和充分搜集社会反馈,及时对法律法规等制度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加以修正,从而保证法律制度的长施久治。

四、结语

事实已经表明,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网络意识形态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已然成为主要力量之一。因此,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充分认清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实践中不断强化主流意识形态的引领性和传播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感和自信度。同时,不断强化制度建设,以长效机制推动网络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和发展,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生态奠定坚实的基础,提供坚强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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