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细则”

2004-06-12 09:29赵叙强
人民教育 2004年2期
关键词:被管理者检查人员细则

赵叙强

校有校纪,班有班规,“无规矩不成方圆”。规则固然必不可少,但过分细化而苛刻的“管理细则”,对师生来说就像一副枷锁,严重地束缚了大家的积极性。如此的“管理细则”,在一定程度上既是对师生人身自由和人格的不尊重,也将阻碍学校的正常发展。

比如,有的校长为了达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管理目标,主张要“有法可依,执法必严”。于是,校长费尽心思制定了一套自认为十分严密的教师管理细则,其中一条是“末位淘汰”,即根据每个年级全年的考试成绩,所教班级成绩较差的最后三名教师,不再安排教学工作,若在参与后勤工作岗位的竞争中再度落选,学校将对其接待岗处理。还有一条是加强学校日常教学工作的监督检查,同时量化奖惩标准。具体地说,行政管理人员每天不定时检查教师的教学情况和各办公室的秩序、卫生等,包括班主任的坐班情况、教师的教案、听课记录、作业批改。如果发现问题,对当事人实施相应处罚,比如,班主任无故不坐班,一次罚款5元。与此对应的一条规定是,禁止教师在各办公室“串门”或三五成群地闲聊,否则后果自负。

诸如此类的管理细则实在令人感叹。且不说制度本身是否合理,也不论它的武断与强硬,仅从执行的情况,就可以发现许多荒谬可笑的地方。首先,只要有评比,就必然有先进与落后,落后的教师,不管你工作态度如何,一概要被淘汰。其次,所谓的监督检查也不周到,因为班主任必须坐在班里显眼的地方,如果坐在学生中间,检查人员看不到,就别怪检查人员眼力差。再者,教师之间正常的业务交流也可能会被视为闲聊漫侃,大家最好也像学生一样,乖乖地坐在自己的位子上,或者道路以目。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于是,某校的一位班主任也随之制定出奉班的管理细则。其中规定:“迟到1分鐘扣1O分,每多迟到1分钟,多扣1分;旷课l节扣50分;不交作业1次扣20分:上课说话1次扣30分。所扣分数一天一核算,一周一总结,一周内所扣分数超过100者,通报家长。”呜呼,可怜的学生们!

遭遇如此“管理细则”的人,该有何种感受呢?郁闷也罢,无奈也罢,只要你想在这个环境中生存,就只有遵从的份儿。可是,表面的顺从并不表明内心的认同。被管理者在小心翼翼,生怕越雷池半步的同时,在心底里是对规则的反感、抵触、消极对待。靠这样的“管理细则”,显然很难调动被管理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严格的管理并不一定体现为管理规则本身的严密细致。以苛刻的规则来加强管理,反映了管理者观念上的落后和认识上的片面。管理规则过于繁琐苛刻,既容易使管理者产生惰性,过于依赖制度来管人,也压抑了被管理者的创造积极性。科学的管理应该充分发挥每个人的潜能与智慧,使之真心实意为了集体的整体目标去奋斗。或者说,科学的管理是尊重个人价值与尊严的管理,要体现出“以人为本”。

究其实,这样的“管理细则”,有多少是流于形式?又有多少使被管理者异化?其结果是,以强权代替了民主,以冷漠代替了温情,以威压代替了信任。

当一些“管理细则”被教师和学生视为羁绊时,一所学控也将失去发展的活力与希望。

如此“管理细则”该废止了。制定这样细则的人,也该反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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