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袍

2009-04-17 09:33李丹萍
散文百家 2009年3期
关键词:裁缝旗袍身材

李丹萍

一直对旗袍心向往之,却不敢轻易尝试,我知道我波澜壮阔的步幅,会让婉约谨慎的旗袍变成一个笑话。那时候,因为皮肤黑的缘故,我是怵夏的。别的女人都是大米粒,在夏天的阳光里发出珍珠般的光泽,唯我不是。我是一粒小麦。黑不溜秋的小麦。粗糙的小麦。我从来没想过小麦也可以穿旗袍。

有一年,大约是我二十五岁那年吧,学校给老师做校服,大家都去裁缝铺量身材。跛着一条腿的裁缝量完我的身材后说,小姐,你的身材,还有你的气质,其实最适合穿旗袍,你为什么不做件旗袍试试?我微微一笑,不置可否。回家后,我把自己切换到裁缝的角度,细细打量镜子里的女人:亚麻色的毛寸,最前边的一绺短发喷着锃亮的摩斯,像一根根愤怒的钢针扎向天空;上身穿着白色的纯棉背心儿,下身是牛仔甩裤,一脸的冷傲,一身的满不在乎。这哪里是女人呢?这不是女人,分明是“酷男”。这个“酷男”离旗袍是那样的遥远,或者说,完全是风跟马的关系。但是,陌生的裁缝却对她说,“你的气质其实最适合穿旗袍”!——十几年后的今天,我依然认为裁缝对一个留着毛寸的女人说那样的话是让人震撼的奇迹。这个奇迹可真让人忧伤。

悄悄地对自己说,试试吧。

既然想试,那么当务之急,就是留长头发。我可不想留着毛寸穿旗袍。我可以颠覆很多东西,但是,我不想颠覆旗袍。就让旗袍端庄地立在原地,由我慢慢向它靠拢好了。向旗袍顶礼膜拜,永远不丢人。但是要想留长毛寸,这可不容易。由毛寸变成“杨澜式短发”,再到披肩中长发,继而是真正的齐腰长发,对于爱美的女人来说,绝对是一路的艰难险阻。其间,当头发长到半长不长时,拥塞在耳后,覆盖在额前,扎,扎不上,不扎呢,却像戴了个头盔。我一向喜欢清爽干练,这种戴着头盔的感觉让我好像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有一个阶段,我在头发上别满了五毛钱二十个的黑卡子,从前到后,漫山遍野——看起来,像乡妞,十足的乡妞。同事们看了扑扑笑,建议我把头发烫成小卷,过渡一段时间后,再拉直。倒是不坏的建议……但是,我的皮肤本来就黑,嘴唇本来就厚,若再烫出满头的小卷儿——还真拿我当非洲人策划啊!

拒绝了同事的合理化建议,一路乡妞着度过最难堪的几个月后,渐入佳境。我的计划是头发齐腰长时再买旗袍。要么不穿,要穿就穿出最完美的效果。但事情,往往并不按计划中的来。

当头发长成“麻雀尾巴”时,有一天我跟同事转街,一件旗袍忽然撞进我的眼里。那是一件白色高领短款旗袍,领口和胸口各绣有几朵红花儿。我急趋至前,用指尖拂着它,就像深度相思后的重逢。我看不到自己的表情,不过感觉得出。有一个词说得好:贪婪。我的表情正是贪婪。女人为什么在喜爱的衣服面前,总是原形毕露?女人到底要修炼多少年,才有足够的定力抵御美丽的诱惑?在那一瞬间,我有一点点的羞愧。随即,释然。我想这多好!多么合情合理!多么自然!

第一次把旗袍穿在身上,感觉是奇异的。镜子里的女人好像不是自己了,让人不好意思。那个裁缝说得真对,我确实适合穿旗袍。旗袍比紧身小背心,宽大的休闲服,刻板的制服都更适合我。我能把短款旗袍穿出现代的感觉,却不致流于前卫,能把古典的旗袍穿出安静的味道,却不致流于呆板。这不是我的功劳,是上帝的意思。上帝是公平的,他在偷走你某一分时,总会赠给你另一分。比如,他偷走了我在现实生活中的精明,却给了我一份对于文字的敏感。比如,他偷走了我脸上一份漂亮,就给了我一份身材上的匀称。从内到外,上帝偷走了我那么多的东西,原来,他就是为了让我穿旗袍。

穿上旗袍后,我才知道,穿旗袍有很多规矩。比如,坐着时,不能弯腰塌背;站着时,不能没精打采;吃东西时,不能唏里呼噜;说话时,不能高声大嗓;看人时,不能死眉瞪眼;走路时,不能大步流星。还有,穿上旗袍后,就不能拿上毛线活,和别人聚在一起边打毛衣边东家长西家短;穿上旗袍,就不能为了蝇头小利跟人脸红脖子粗……

即使做到了这些,还有一点,是必须注意的,那就是得时刻保持好身材。谁都知道,旗袍是最显女人身材,同时也是最要求女人身材的服饰。我是个时时有发胖危险的女人,虽然身材较之长相合格一些,但是,要想做到长久的合格,我就得时时刻刻地提醒自己。在穿甩裤的时候,我很少为身材发愁。我该吃吃,该喝喝,哪怕脑满肠肥,自有阔大的休闲服包庇。实在包不住了,减肥嘛。我常常因为吃得太多而需要“胃动力”来帮忙,有时会在午夜发烧,原因只是因为在大排档或者在高档酒楼吃了太多辛辣油腻的食物而导致积食。我的日子过得一点也不优雅,它上吐下泻,它臃肿不堪,它充满了减肥药减肥茶,充满了劳民伤财还有沮丧。自从穿了旗袍后,那种没心没肺傻吃傻喝的情形,就很少发生了。我几乎每顿饭都吃得小心翼翼。刚开始时,这让我痛苦。为了穿旗袍而舍弃口腹之欲,到底值,还是不值?这可真是个问题。最后我认为,值。爱就得付出代价,就是这么回事。我开始心平气和地控制饮食。控制饮食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放慢进食速度。我以为这会很乏味,然而,真正心平气和地做了后,我感到一点都不乏味。这是一个很美妙的过程。自从进食速度慢下来之后,我就再也没说过这个不好吃那个不好吃之类的话了。豆腐有豆腐的淡,馒头有馒头的香,只有慢慢地吃,才能品味得到。“吃过天下美味,最美不过菜根香。”我虽然没吃过多少美味,但这句话倒是不敢再嘲笑了。于是就一次次地想起李叔同。出家后的李叔同,缓慢地吃着青菜豆腐,在我飞快进食的岁月里,我因为这个富贵才子的盘子里盛的只是青菜豆腐而叹息心酸,却从没注意过他虔诚满足的表情。我为自己当年的浅薄而难堪。

我的着衣风格是非黑即白。也就是夏天着白,冬天穿黑。多年来不曾改变。就是在旗袍的选择上,我也是这个风格。衣柜里众多的旗袍,都是白色系列。我一直偏激地认为自己不可能穿其他颜色的旗袍。但是有一年,姐姐送我一件杭州宝石蓝真丝睡衣,前胸后背有大得令人惊骇的艳黄色的花。因为是在旅游区买的,所以是均码。宽大的腰身,中间一条细带子。我试了一下,穿在身上,像孕妇。我很不喜欢它的颜色和样式,就丢在柜子里。再见它时,已是几年后,是生活最为困窘的一年。人在困顿中,总爱钻牛角尖。困顿不可怕,可怕的是钻牛角尖。世界在我的牛角尖里满目疮痍。在那种困窘下,我根本不可能再即兴发挥般地添置旗袍了。见了压在箱底几年的睡衣后,我一愣,第一次透过它的颜色认真地触摸它的质地,它在我手里丝丝顺滑。它优良的质地让我爱不释手。以我当时的经济,不可能只把它当成睡衣对待,就算是当成家居服来穿,亦是糟蹋了它。我想,何不用它改件旗袍来穿呢?于是,掏了四十块钱的手工费后,一件旗袍很快就出现在我的眼前。它呈现出的是京剧风格:艳异,夸张。我很喜欢。我穿着它走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引得很多人回头看。同事说,这是我所有的旗袍里最好看的一件。我也这么认为。我想我是“白”得太久了吧?白是闭拢。我得绽放。虽然目前我的主旋律还是白色,但是,我已经不再固执地拒绝其他的颜色了。

这件事还带给我其他的触动。看来,不是我现在困窘,而是以前过于余盈。在余盈里,我忽视和浪费了多少美丽的东西!有了这种领悟后,我接着发现,我实在不应该抱怨什么。我的衣服并不少,不但不少,甚至还很多。那是以前生活的沉淀,就算我不再添置衣服,也能维持个五年六年,一直维持到有一天我重新拥有添置旗袍的能力。我的旗袍大多是真丝面料,最易晾干。晾干后,熨好,只要勤快,我甚至可以做到一天三换旗袍呢。我哪里穷?我好富的。

我就这样穿着旗袍,走过花样年华,走进中年。

我知道我正在一天天地变老,身材正在一天天地变得糟糕,总有一天,我现在穿着的旗袍,将会一件都穿不到身上。对于将来的我,它们可能会显得晃晃荡荡,没有内容,也可能会内容太多,以至容纳不下。但是,我想,那真的不重要了。穿久了旗袍,不管身上有没有穿旗袍,那举止,只当是穿着旗袍的了。纵是穿着甩裤,喝着大碗茶,坐藤椅,亦是旗袍在身。再荆棘遍地的岁月,再年久失修的岁月,都夺它不去。

有人知道我最喜欢的服装是旗袍时,表示出不可理解。他们说旗袍是最束缚人的东西,上台演出时穿穿,出席酒会时穿穿,偶尔秀秀时穿穿,也就行了,干嘛要做为夏天里最平常的着装?我想说的是,不错,旗袍确实是最束缚人的服饰,它让我不能自由自在,但是,它也能让我不至于恶性膨胀。我们需要束缚。我们需要节制。我们需要旗袍。就是这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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