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珣
摘要中国法官职业化建设面临着深层次的问题,包括社会结构动力缺乏、法官文化的无根性、法官管理的官僚化、法官的独立缺乏利益的驱动力等。本文指出中国的法官职业化建设不能无视这些深层次的问题存在;深入剖析我们所面对的现实问题,才能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法官职业化道路。
关键词法官法官职业化障碍
中图分类号:D92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2-155-03
中国法官职业化是“西法东渐”的产物。西方源远流长的法治传统和多元的社会结构力量孕育了一个强大的法官职业阶层。而中国经历了漫长的大一统的中央专制集权年代,是一个现代化的迟-外发型国家,由于历史和现实国情大不相同,中国的法官职业化建设不能照搬西方的经验。本文意图在中国的法文化背景下对中国的法官职业化建设所面临的深层障碍进行剖析,以求有效的问题解决之道。
一、社会结构动力缺乏
西方法官职业阶层是随着法律秩序的产生而兴起的。由于王权的式微和权威的多元化,王权、贵族、教会、商人等多种社会结构力量为了自身利益而相互抗衡,而法律作为解决经济和政治冲突的手段和协调社会利益的功能机制,则受到各权力团体的极度推崇,与此同时,催生了一个具有自治性的法官职业阶层,成为制约权力、平衡民主的强大的中间力量。相比之下,中国的法官职业化首先就碰到了社会结构动力缺乏的难题。
(一)封建皇……
法制与社会 2009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