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 佳 李连博
摘要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是中国-东盟经贸合作关系在次区域内的进一步深化和细化。交通合作作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中先行的基础合作产业,涉及中国与多个泛北部湾主权国家以及区域内东盟自由贸易区、大湄公河次区域、泛珠三角区域等经济合作区的法律协调关系。本文针对泛北部湾经济合作中的交通合作现状进行深入剖析,并据此提出加速交通合作发展的若干法律措施。
关键词泛北部湾交通合作法律构想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2-279-03
交通合作是区域合作的基石,泛北部湾区域合作同样也不例外,随着中国与泛北合作成员国经贸往来的日益密切,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也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泛北部湾交通建设作为经贸合作的基础,应作为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的先行性基础产业。泛北各成员国为了更好的促进经贸合作,非常重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国际区域合作,近年来,在公路、铁路、航空、港口各成员国都取得一定的进展。
一、泛北部湾交通及交通合作现状
(一)公路
越南公路总长约22万公里,其中有国道15284公里,省道16403公里,县乡村公路约130000公里。整个公路网的发展比较合理,但质量普遍较差。在城市,由于机动车,尤其是摩托车的过速增长(年均增长25%),而交通基础设施还很薄弱,使得城市交通,特别是河内市和胡志明市的交通经常出现堵塞现象,且日趋严重。豍
新加坡公路交通特别发达,全国有3164公里长的公路,其中,高速公路150多公里,四通八达,十分便捷。……
法制与社会 2009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