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娘头”与舅权

2009-12-02 10:20傅慧平
文学与艺术 2009年9期
关键词:苗族

【摘要】“还娘头”在清水江流域苗族的部分村寨中作为传统婚姻程序的一部分存在,不仅具有其独特的民族风情,还充分体现了苗族社会中的“舅权”思想。本文通过田野调查,详述贵州省清水江流域部分苗族的“还娘头”婚俗。

【关键词】“还娘头”;舅权;苗族

“还娘头”又叫“舅舅喊钱”,在贵州清水江流域苗族的部分村寨中存在。在当地,女孩结婚的时候,父母得不到任何礼钱,反而是由舅舅来承担这个角色。这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当地舅权的思想。本文站在人类学的视角上,通过贵州省清水江流域苗族部分村寨的田野调查,阐述贵州省清水江流域部分苗族的“还娘头”婚俗所蕴含的“舅权”思想。

一、“还娘头”的民俗表现

在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革东苗寨的婚姻过程中,有一个专有名词,那就是“还娘头”,也可以叫“舅舅喊钱”。据说,姑娘出嫁的时候,姑娘父母得不到任何礼钱,倒是姑娘的舅舅有权跟男方家里讨论礼钱的事情,而且一般舅舅喊多少,男家就得给多少。如果有几个舅舅,就由大舅舅喊钱,由新娘的外祖父或外祖母分钱;如果没有外祖父母的,则舅舅自行商量;要是得钱比较多或舅舅比较好的人家,就会分部分礼钱给新娘的父母。在当地,人们说因为新娘母亲出嫁时,舅舅家里吃亏了,不仅劳力少了一个,还为姑娘的妈妈准备了一身银衣,所以,姑娘出嫁时就有义务来帮她妈妈来还这一份人情。如下列表述:

革东寨刘辽:我们这边有种习俗叫做舅舅“喊钱”。一般喊个一两千,舅舅自己分配,还外甥女一点,给女孩父母一点,自己留一点就可以了,意思一下。比如说今晚接新娘回家,第二天天刚亮男方家里就会派两个结了婚,比较能说会道,而且会唱歌喝酒的男人过来,一般是男方家族的人,三四十岁左右吧。给姑娘大嫂她们一些“草鞋钱”,大概一两百左右,供新娘下个姊妹节回家的时候用。当天他们最重要的任务是去讨嫁妆,到了就会说“你们也同意了,我们双方都结亲家了,就给我们东西带回去吧。”于是父母就会给他们把嫁妆装好、带回去,同时,那天舅舅过来喝酒就会和他们商量哪天在哪个家里或者半路上喊钱。喊钱的时候是不能在双方家里的,也不能在舅舅家里,可以在一个双方都认识的朋友家里,也可以在男女家里的半路上。有舅舅、男女方父母还有一两个家族的人去,舅舅会带一只公鸭去,他说“我们姑娘去你家了,该给点意思了”,讲好了,舅舅就把鸭子给男方家里人,这就表明在姑娘呆在婆家十三天后回家的时候,男方要把钱带过来。鸭子就是信物。

某种角度上说,舅舅承担了姑娘父母的角色去接新郎家里的礼钱。这些礼钱只是对姑娘母亲当年出嫁的一种补偿形式。舅舅是母亲家里最具代表性的人物,礼钱一方面可以表示女儿对母亲的纵向补偿,另一方面又可以加强新娘婆家与舅家的联系。

二、“还娘头”与舅权

大多时候,我们所了解的舅权是一种母系氏族的残余,认为舅权是当初人类母系氏族社会没落时女人斗争的一种结果。事实是否如此,现在我们已经难以得知。但是,我们可以通过现有的文化现象来分析其所包含的真正含义。

个案三革东寨邰昌英:我们这里有些人家的女儿如果生的日子太大了,就是生的那天太大了,至于什么叫大,我也不知道。他们怕以后没有娃娃,就和舅舅家里商量,把女儿嫁给他家儿子,舅舅家不同意就算了,舅舅同意的话女儿妈妈就挑个日子买只公鸭带到舅舅家去,把公鸭杀了以后,一起吃,婚事就算定了。定了以后,如果姑娘长大了,就要嫁给舅舅家儿子。当然,舅舅家儿子如果不同意得话,那就算了,也不要培什么东西。如果是这个女孩不愿意,舅舅家愿意,那也得嫁。不过我们这里的人一般也看小孩自己了。如果舅舅家没有儿子,和姑姑家的定亲也是一样,都是亲戚嘛。

个案四司法所吴主任:我们这里舅舅的权力应该说是最大的,娘亲舅大嘛。一般嫁女儿之前要问舅舅,该不该嫁这家,如果舅舅说可以,那就嫁,舅舅说不可以,那就不能嫁,如果女方还是坚持嫁到对方家里,那舅舅就有意见,说既然不听我的,那我们两家也没有什么走的了。两家从此以后就不相往来。姑娘结婚的时候舅舅要喊钱,如果有几个舅舅的,男方就先通知小舅舅,小舅就会和其他舅舅商量要多少钱合适,然后由最大的舅舅去喊。这个也是不能乱了辈分的。

“娘亲舅大”就是当地对于舅权最简练和直接的表达了。在这里,我们并不肯定地说,“还娘头”是母系氏族的残余,我们可以肯定的是,姻亲关系中舅舅是母亲一方最有发言权的人,当妇女在男方家里受到欺负或者歧视的时候,舅舅是理当走在最前面来为自己的姊妹赢取利益的人。如革东寨吴胜妮二儿子说的:我们这里只要夫妻吵架了,比方说如果我和我爱人吵架了,她有理,我没理,而且打她了,那她就会去娘家告诉她兄弟啊,她兄弟就会带整个家族的人过来我们家里吃饭喝酒,等吃饱喝足了就问我们两个是为什么啊,谁有理啊。所以我们夫妻之间一般都不会闹得很凶,呵呵,要不然,太划不来了。田野调查过程中,剑河县罗永辉老师对于柳川的婚俗描述中,舅权体现最为明显,他说,除非舅舅家的男孩不要姑妈家的女孩,否则就算是姑妈家有多大权力,舅舅家里也要叫人过来抢人。他还举了一个例子,说当地有一个县长的女儿,她舅舅主张两家结亲,县长家里不同意,姑娘舅舅就带整个家族的人过来抢人,抢了以后,直接抬一头猪过来,就算是定了。县长最后只能无奈地承认这门亲事,因为当地的司法机关对于这一类传统性很强的事件毫无办法。

总结

自古以来,姑表婚,即舅家和姑家可以优先联姻,在中国传统婚姻文化中就占有很大的席位。至于其形成与发展的原因,许多学者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分析,一方面是补偿婚姻,也就是说一个家族给另外一个家族提供了女性,那么另外一个家族同样要回赠一个女性,而且这个女性最好是出嫁姑娘的女儿;另一方面,亲上加亲,共同的生活方式以及家族关系为再次联姻奠定了条件,资源共享,肥水不流外人田是这种行为的思想基础。

【参考文献】

[1]曹端波.苗族的社会文化控制.[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

[2] A·R拉德克利夫-布朗(潘蛟等译).原始社会的结构与功能[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1999.

作者简介:傅慧平(1984--),女,贵州大学人文学院07级民族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族经济学;民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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