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夯实农业根基的三大决策——从支持家庭联产承包到新农村建设

2010-02-15 13:15曹应旺
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 2010年1期
关键词:城乡农民改革

曹应旺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北京西城 100017)

论夯实农业根基的三大决策
——从支持家庭联产承包到新农村建设

曹应旺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北京西城 100017)

邓小平领导改革开放以支持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先导,废除人民公社和统购统销制度,使农村一步一步地从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下走上国家协调的市场经济的康庄大道。江泽民领导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既是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先导的改革向城市发展的结果,又为深化农村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背景下,对“三农”问题深刻认识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

家庭联产承包;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新农村建设

改革开放前的中国计划经济建设,对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认识和处理,与苏联的计划经济模式有着不同的内容。在发展目标上,先是提出走中国工业化道路,即发展工业与发展农业同时并举的道路,继而将实现工业化的目标转变为实现农业、工业、国防、科学技术四个现代化的目标,把实现农业现代化放在实现四个现代化的第一位。在发展方式上,明确地把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作为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并提出以农、轻、重为序安排国民经济计划。在发展的动力和发展成果的享受上,重视农民的积极性和农民的利益,提出城乡必须兼顾,“农民的情况如何,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政权的巩固,关系极大。”[1](P219)

但是,那时中国也把计划经济看成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之一,也存在着体制僵化和对农民索取过多的问题。中国的计划经济对农业、农村、农民影响最大的是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和人民公社制度。实行这两项制度,农民被束缚在农村土地上,全国户口被分割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个部分,强化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行这两项制度,农民的绝大部分时间要参加集体劳动;农民的自留地和家庭副业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受到限制和批判;农民劳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受到束缚。实行这两项制度,农民在为工业化建设做贡献的同时,自己的生活和农村的面貌二十多年则没有得到多大改变。邓小平坦率地说:“在没有改革以前,大多数农民是处在非常贫困的状况,衣食住行都非常困难。”[2](P237—238)

一、邓小平领导改革开放以支持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为先导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二代领导集体领导改革开放,是从经济方面并首先从农村开始的,是针对计划经济体制一步一步进行的。

十一届三中全会主张扩大企业和生产队的自主权,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规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决定提高粮食和其他农产品的价格,降低农用工业品的价格,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这激发了农民的创造精神,安徽凤阳农民率先创造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 1981年底全国农村有 90%以上的地方建立了农业生产责任制。1982年 1月,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个“三农”问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支持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3年 1月,第二个“三农”问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当前农村政策的若干问题》,从理论上肯定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于当年 10月开始废除农村人民公社制度。1984年 1月,第三个“三农”问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关于 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提出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抓好农村商品的生产和流通。1985年 1月,第四个“三农”问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决定取消农副产品的统购派购制度,中国计划经济标志性的统购统销制度开始逐步退出历史舞台。1986年 1月,第五个“三农”问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关于 1986年农村工作的部署》,指出广大农民已经为适应市场需求而生产,提出协调城乡改革后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号召帮助贫困地区逐步改变面貌。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包括以上连续五年五个中央一号文件在内的关于“三农”问题的方针政策,贯穿着邓小平对中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深刻认识。

邓小平叮嘱:“农业是根本,不要忘掉”;[2](P23)“不管天下发生什么事,只要人民吃饱肚子,一切就好办了。”[3](P406)他从 80%的人口在农村依靠手工搞饭吃这一国情出发,把农村的稳定看成中国社会稳定的基础,把农村的经济发展看成整个中国经济发展的基础,反复强调搞好这个“百分之八十”的重要性。他指出:“中国有百分之八十的人口在农村。中国社会是不是安定,中国经济能不能发展,首先要看农村能不能发展,农民生活是不是好起来。”[2](P77—78)“城市搞得再漂亮,没有农村这一稳定的基础是不行的。”[2](P65)“农民没有积极性,国家就发展不起来。”[2](P213)“农民没有摆脱贫困,就是我国没有摆脱贫困”。[2](P237)

邓小平认为“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只搞计划经济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2](P148)由此,他特别指出农村计划经济体制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是没有出路的,“长期以来,我们百分之七十至八十的农村劳动力被束缚在土地上,农村每人平均只有一两亩土地,多数人连温饱都谈不上。”[2](P251)他肯定农村改革开放,放开农民手脚,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自由转移是希望所在,“农民积极性提高,农产品大幅度增加,大量农业劳动力转到新兴的城镇和新兴的中小企业。这恐怕是必由之路。总不能老把农民束缚在小块土地上,那样有什么希望?”[2](P213—214)

邓小平分析农业和农村自身的发展,认为必须先进行农村体制和政策上的改革,才能推动科技兴农,实现农业现代化,提出了“农业的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学”[2](P17)的重要命题。他赞扬“农民把科技人员看成是帮助自己摆脱贫困的亲兄弟,称他们是‘财神爷’”;[2](P107)指出“将来农业问题的出路,最终要由生物工程来解决,要靠尖端技术。”[2](P275)

在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二代领导集体的领导下,支持、肯定、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废除人民公社和统购统销制度,使农村一步一步地从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下走上国家协调的市场经济的康庄大道。农民从小块土地的束缚下被解放出来,放开了手脚,多种经营、能工巧匠、乡镇企业像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全国粮食产量从 1978年的 30476.5万吨增长到 1988年的 39401万吨,农民人均纯收入从 1978年的 133.6元增长到 1988年的 545元。

以农村为先导,改革从农村发展到城市,整个中国的经济面貌在一天天地发生着巨大变化。邓小平欣喜地说:“我们真正干起来是一九八○年。一九八一、一九八二、一九八三这三年,改革主要在农村进行。一九八四年重点转入城市改革。经济发展比较快的是一九八四年至一九八八年。这五年,首先是农村改革带来许多新的变化,农作物大幅度增产,农民收入大幅度增加,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广大农民购买力增加了,不仅盖了大批新房子,而且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手表‘四大件’和一些高档消费品进入普通农民家庭。农副产品的增加,农村市场的扩大,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又强有力地推动了工业的发展。这五年,共创造工业总产值六万多亿元,平均每年增长百分之二十一点七。吃、穿、住、行、用等各方面的工业品,包括彩电、冰箱、洗衣机,都大幅度增长。

二、江泽民领导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农村改革的基础性因素与推进农村改革的新要求

钢材、水泥等生产资料也大幅度增长。农业和工业,农村和城市,就是这样相互影响、相互促进。这是一个非常生动、非常有说服力的发展过程。”[2](P376)

这个过程,充分体现了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二代领导集体改革开放中对中国“三农”问题的深刻认识。这个过程是从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废除人民公社和统购统销制度,冲破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走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这个过程是邓小平从 80%人口在农村依靠手工搞饭吃的基本现实出发,得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进而创立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领导推进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农村改革的同时,确定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在推进农村改革方面,1991年 11月,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要求把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我国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并不断充实完善。1993年 11月,中央《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规定,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再延长 30年不变。1994年 3月,国家制定1994至 2000年扶贫攻坚计划,力争用 7年时间基本解决全国农村八千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1998年 10月,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长期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2000年 3月,中央决定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取消乡统筹费、屠宰税等,以减轻农民负担。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既是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先导的改革向城市发展的结果,又为深化农村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1993年 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其中,就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提出:调整农业产品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积极培育农村市场;允许土地使用权依法有偿转让;发展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业专业化、商品化、社会化;增强乡镇企业活力,改革小城镇的户籍管理制度,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加强政府对农业生产的支持和对农民利益的保护;扶持贫困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发展经济。

上述文件规定的政策,贯穿着江泽民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中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深刻认识。

江泽民高度重视“三农”问题,指出:“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村稳定是整个社会稳定的基础,农民问题始终是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根本问题。”[4](P258)他尤其重视粮食安全和对耕地的保护,强调“粮食是基础的基础”,[4](P260)“主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始终是一种战略性的特殊商品,直接关系到人民和国家的安危”,[4](P259)要求“建立重要农产品储备制度”,[4](P271)“建立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仓储运输体系”;[4](P272)指出:“要注意保护粮食生产能力,特别是要保护耕地和农民种粮的积极性”,[5](P411)“对有限的耕地,要坚持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制度”,“要从战略上考虑保护耕地的问题。”[5](P412)

江泽民提出建设现代农业,“通过实施科教兴农和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发展农产品加工转化,提高农产品质量,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6](P563)

江泽民高度重视农村贫困地区的扶贫工作,号召“统一全党的认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大扶贫开发的力度”;[6](P547)提出“由救济式扶贫转向开发式扶贫”,增强贫困地区“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6](P552)要求解决“一部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做好农村卫生工作”。[6](P601)在 1994年至 2000年扶贫攻坚计划取得重大成果后,他又指出:“巩固扶贫成果、防止返贫的任务仍很繁重”;[5](P249)“根本改变贫困地区的面貌,更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5](255)他将下一步扶贫开发的主要力量部署到西部地区,同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任务结合起来。

江泽民高度重视改革发展中城乡互动,指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农村改革实际上从一开始就是朝着这个方向走的。搞家庭承包,确立了农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地位。”[6](P211)废除统购统销制度、发展商品生产,“使农村经济摆脱了自然经济的局限和计划经济的束缚,逐步走上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轨道。”[6](P211)“改革率先从农村突破,进而推动城市和整个经济体制的全面改革,这是中国改革成功的路子。”[6](P208)城市的发展和市场的开拓不能离开农村,“我们有八亿多人口在农村,农村是个广阔的市场,拓展的潜力大得很。眼睛不能老盯在大中城市的市场上,有些产品城市市场饱和了,而农村市场还有很大需求。关键是要鼓励一批企业加紧生产那些农民群众所需要而又买得起的适销对路的产品。”[6](P105)要让农民买得起,就要想方设法增加农民收入,“增加农民收入是一个带有全局性的问题”。[6](P216)

江泽民高度重视城镇化建设、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和解决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问题,指出:“发展小城镇是一个大战略。”“加快小城镇建设,不仅有利于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解决农村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深层次矛盾,而且有利于启动民间投资、带动最终消费,为下世纪国民经济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和持续的增长动力。”[6](P438)“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5](P546)“我国二元经济社会结构问题,要在工业化、信息化的进程中逐步加以解决。”[5](P409)

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形势好时出现的放松农村工作、忽视农业发展、损害农民利益的苗头,江泽民总是针对性地打招呼、敲警钟,指出:“全党上下一定要记取忽视农业必然带来严重后果的历史教训,千万不能好了疮疤忘了痛。”[4](P261—262)他在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根据之一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还没有改变,地区差距扩大的趋势尚未扭转,贫困人口还为数不少”。[5](P542)他叮嘱:“在二十一世纪,我们对农业、农村、农民问题要更加重视。”[5](P407)

从 1989年 6月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至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的 13年,人民生活总体上实现了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综合国力大幅度提高。国内生产总值 2002年达 120332.7亿元,是 1989年16992.3亿元的 7倍多。“三农”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全国粮食产量 1998年达到 51229.5万吨。农村扶贫工作取得重大成果,1994至 2000年七年扶贫攻坚计划基本完成。农民人均纯收入由 1988年的 545元增长到 2002年的 2476元。农村富余劳动

三、胡锦涛领导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决策

力转移和城镇化建设不断推进,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逐年下降,由 1990年的 73.59%下降为2002年的 60.91%。

这 13年,是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在对“三农”问题深刻认识的基础上,将“三农”工作推进到新阶段的13年。这13年,是改革发展中城乡互动,由稳定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到国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深化农村改革的 13年。这 13年是农民收入增加、农村贫困人口日益减少,城镇化建设不断发展的 13年。

1978至 2002年,农村改革有了很大成就,农民收入取得很大增长,农业有了很大发展。但是,农村改革在户籍管理和土地征用上仍未能突破计划经济体制。农民工在城市就业时间再长户口仍是农民,在住房、医疗、子女上学等方面享受不到城市户口的待遇。地方政府搞开发征土地,仍按计划经济时代定的办法低价格从农民那里征来,然后再以高价出售;征地越多地方政府生财越多,损农越大。农民人均纯收入绝对数在增长,但相对于城市居民人均收入的增长则呈下降趋势;1985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是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 1.86倍, 2002年则是 3.1倍。由于农业是社会效益大而经济效益差的比较脆弱的产业,加上耕地减少和农民务农积极性下降等原因,粮食产量 1998年攀升到51229.5万吨后出现了连续 5年的下降,2003年降到 43069.5万吨。

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全党、全国人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还没有改变,地区差距扩大的趋势尚未扭转,贫困人口还为数不少”。

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部署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任务。从 2004年开始又连续 5年发出 5个中央一号文件,着力解决“三农”问题。2004年初中央一号文件《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要求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力争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2005年初中央一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切实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2006年初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要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加大力度扶持“三农”。这年 1月 1日起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农民彻底告别延续了两千多年的“皇粮国税”。2007年初中央一号文件《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这年 7月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8年初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按照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突出加强农业基础建设,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这年 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还提出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要求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全面提高财政保障农村公共事业水平;还要求统筹城乡社会管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乡落户条件。

这些文件规定的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和措施,贯穿着胡锦涛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背景下对中国农村、农民、农业问题的深刻认识。

十六大之后不到两个月,胡锦涛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为了实现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7](P112)为什么要如此强调?他指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最繁重、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我们说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差距也主要在农村。”[7](P113)由此,他号召全党“自觉地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工作重点放在农村。”[7](P114)

2003年 10月,胡锦涛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提出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将“统筹城乡发展”摆在“五个统筹”的第一位。2004年 9月,他在十六届四中全会讲了“两个趋向”的问题,即在工业化初期,农业支持工业是一个普遍的趋向;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援农村,也是一个普遍的趋向。提出“不断加大对农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发挥工业对农业的支持和反哺作用,走城乡互动、工农互促的协调发展道路。”[8](P311)2005年 2月,他在提出和谐社会建设时强调:“在我们这样一个农民占多数人口的国家里,农民是否安居乐业,对于社会和谐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广大农民日子过好了、素质提高了,广大农村形成安定祥和的局面了,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就会更加牢固。”[8](P708)2005年 10月在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他要求“加快减免农业税步伐”。[8](P1027)

为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精神,2006年 2月中央举办了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胡锦涛在研讨班上指出:“这次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对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重视‘三农’问题的战略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在新形势下加强‘三农’工作、更好地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和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举措。我们一定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担负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重任。”他号召最近 5年,“我们必须下更大的决心、拿出更多的投入、进行更扎实的努力,推动现代农业建设迈出重大步伐,在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基础。”[9](P280)2006年 10月,他在十六届六中全会上提出要促进农民增收,“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9](P682)

2007年 10月,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号召“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10](P18)十七大之后,胡锦涛进一步指出:“我国能否由发展中大国逐步成长为现代化强国,从根本上取决于我们能不能用适合我国国情的方式,加快改变农业、农村、农民的面貌,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10](P78)2008年 9月,美国新一轮金融风暴迅即向全球扩散并影响我国外贸出口。10月,胡锦涛在十七届三中全会上联系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高农民购买力的重大意义。他指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农村改革仍然是我国改革的关键环节,农业农村发展仍然是我国发展的战略基础。抓住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这个重点,就能掌握整个改革开放的主动权,就能带动我国经济社会新一轮发展。切实做好农业农村发展工作,也是我们扩大内需、有效应对国际经济风险、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保证。”[10](P694)他深刻阐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在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内在联系,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系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全局,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顺利实现,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进,是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牛鼻子和总抓手,必须作为战略任务抓紧抓好。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客观要求,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增加农民收入、提高我国农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的根本保障,是打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物质基础的必由之路,必须作为基本方向长期坚持。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是破解农业、农村、农民工作难题的根本出路,是推动城乡生产要素优化组合、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根本举措,是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城乡共同繁荣的根本途径,必须作为根本要求认真落实。这三个方面都要牢牢抓住,相互配合,协调推进。”[10](P695)

十六大以来,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迈出坚实的步伐,不断带来可喜的成果。作为农业基础的粮食,从 2004年开始产量连年增长,2008年达到 52850万吨。肉类、水产品、水果等仍呈现连年增长趋势。农民人均纯收入,由 2002年的 2475.6元增长到 2008年 4761元。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由 2002年的 60.91%继续下降到 2008年的54.3%,城镇化进程在继续不断地推进。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背景下,对“三农”问题深刻认识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这一重大决策积淀了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正确处理城乡关系的经验和智慧,体现了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解决“三农”问题重大方针政策的历史连续性。

这一重大决策从四个方面深化了对中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认识:一是从地位方面,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二是从战略高度,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的一大战略任务。三是从生产力方面,把走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发展现代农业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物质基础。四是从生产关系方面,把破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体制保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然要求,并同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等重大理论创新一起发展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抓紧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定能够夯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基。在这个根基上继续奋斗下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一定能够呈现出更加灿烂的前景。

[1]毛泽东文集:第 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2]邓小平文选:第 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3]邓小平文选:第 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4]江泽民文选:第 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5]江泽民文选:第 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6]江泽民文选:第 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7]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

[8]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

[9]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

[10]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 [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

ThreeMa in Decisions of Strengthen ing Agriculture:From Supporting Household Contract Responsibility System to New Countryside Building

CAO Y ing-wang
(The Party L iterature Research Center of the CPC Central Comm ittee,Beijing 100017)

Support of household contract responsibility system is the forerunner of the refor m and opening-up led byDeng Xiao-ping.Through abolishing the people commune and the system of the controlled purchase and distribution,the rural regions step to the road ofmarket economy coordinated by state after gradually getting ride of the tie of the planned economy system.The system of socialistmarket economic led by Jiang Ze-min results from the urban refor m advanced by the household contract responsibility system,and also itput for ward new requirements for the rural reform.It is a seriously significantpolicy of new countryside building put for ward by the CPC central committee with Hu Jing-tao as its general secretary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building a moderately prosperous society in all respects

household contract responsibility system;Deng Xiao-ping;Jiang Ze-min;Hu Jing-tao;new countryside building

F320

A

1674—0351(2010)01—0093—06

2009-12-01

曹应旺(1951— ),男,安徽怀宁人,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研究员。

[责任编辑杨沛英]

·国情与西部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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