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赫德获得清政府重用的原因——以阿斯本舰队事件的解决为例

2010-08-15 00:46
黑龙江史志 2010年19期
关键词:恭亲王中国海关赫德

周 媛

(安徽大学历史系 安徽 合肥 230001)

赫德(Robert Hart),是中国近代历史上举足轻重的一个人物,他生于英国却在中国任职长达45年,在此期间他为中国海关及清政府财政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他建立了一个现代意义上的中国海关,使之成为清政府当时少有的清廉高效机构并为清政府带来了丰厚的财政收入。他不仅管理着整个海关,而且作为总理衙门的最高顾问创办了中国邮政,参与筹建了中国海军,与清政府一起计划创办了同文馆,直接参与了1884年中法、1886年中葡的外交谈判,最终成为清政府最得力和信任的外籍官员,他的在华活动与晚清政治是密不可分的。赫德能够执掌中国海关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总理衙门对赫德的信任同样也有一个过程,至少在李泰国时期他们对外国人还存有偏见也不相信李泰国能够真正为中国服务。因此赫德的成功无疑是令英国当局欣喜的,正如卜鲁斯给鲁塞尔阁下的信中说的那样:“我认为赫德先生,一位受雇于中国的英国人,居然能够接近象亲王和文祥这样显赫的人物,并给他们留下很好的印象,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他所受到的待遇,对于所有外国人的地位将有很大的道德上的影响,也将使他对地方当局产生很大的影响。身在远处的人很难认识这样一个职位上的新奇的改变的全部意义。在北京,这个职位给了一个三年前还被他们看成是‘蛮夷’的人。就在六个月前,当威妥玛先生第一次提及此事时,亲王还很不愿意接见李泰国先生,甚至都不愿意让他来北京。”[1]由此可以看出,赫德在来京以后所做的事情改变了清政府对外国雇员的印象,甚至转而变为信赖这位雇员。其原因就在于赫德向总理衙门递交的两件禀帖和七个清单,均是一事一议,共讲了九个关于财政税收的问题:长江沿岸外国商品征税一事,外国商船载运土货往来论,子口税,外国鸦片走私问题,商税轻重之议,海关费用问题。这令恭亲王对赫德有了和别的外国人不同的印象,卜鲁斯致鲁塞尔函中写道:“亲王自己变得非常友好和谦恭。赫德的诚实和坦率给亲王留下很好的印象,他力劝赫德留在北京帮助中国政府处理这些问题……亲王总是称他为‘我们的赫德’。对于合理但又很难执行的建议,亲王的回答往往是:‘要是我们有一百个赫德就好了。’”[2]

赫德于1863年6月来到北京,首先参与的是阿斯本舰队的购买问题,《清史稿》兵志7之海军中记载:“咸丰六年怡良疏言,允英国司税李泰国之请,置买火轮船,以剿粤匪。”根据此段记载,我们可以知道,当时由于太平军势力的发展,和沿海海盗的猖獗,清政府意识到单凭自己的军队和武器力量,是无法将他们镇压下去的,因此便想通过购买外国炮舰的方式,达到打击太平军和海盗的目标。其后因咸丰死,慈禧发动政变,直到1862年3月14日,赫德才接到总理衙门的训令,指示他写信给正在度假的李泰国,把购买船炮的事情委托给李泰国去办理。莱特说:“1861——1862年冬季正在上海的赫德,对于购买外国船只和枪械问题,曾经和江苏巡抚薛公(薛焕)有过若干次会议,后来在文祥的热烈支持下,总理衙门采纳了他的建议,同意委托李泰国购办一队轮船并加以装备,以供帝国政府的应用。”[3]于是围绕着购买船炮的协议问题,清政府和李泰国之间开始长达近一年的讨论,而最终以李泰国辞职,阿斯本将船只带回印度和欧洲处理并将船员遣送回国为结束。

这其中赫德所起的作用以及他同李泰国在与总理衙门谈判期间所采取的不同方式,从而导致总理衙门对他们两人的不同态度是以下所要阐述的主要问题:

1、李泰国的要求:“第一,款项应交付一家外国银行;第二,除通过他之外,不得雇佣任何外国人。”[4]由这两点要求可以看出李泰国完全将自己作为整个事件的主导者,不仅在买船时即使是买到船之后,清政府要雇用什么样的人也需要经过他的同意,且清朝的海关税收在征收后首先用以满足李泰国的需要。可以想象对于这样的要求总理衙门是不会同意的,而且这也会引起恭亲王等人的强烈不满,因此赫德后来在他的日记中写道:“我感到非常不自在的是我们已成为提要求的一方,却又没把提要求的充分理由向中国人提出……而我本人所需要的是李泰国不要只考虑自己,他应该体谅其他人的难处;他的短处是不接受商量。”[5]从赫德的表述看他并不赞成李泰国这种没有充分理由的做法,他们要求的提出应该建立在合理的基础上,同时他也看到了李泰国的缺点,希望他能体谅别人的难处,反过来即是说赫德自己体谅或是考虑到了当时中国的难处,从这点上看他是站在中国的立场上在考虑问题,那么相对的如果由赫德来提要求就未必会如此直接和不合道理。对于李泰国的这两点要求恭亲王也有自己的看法,他所需要的是3件事情:“第一,得到舰队是中国财产和供中国使用的保证;第二,阿斯本接受命令和为中国效劳;第三,舰队的开支不会把全部海关税收用光。”[6]这三点要求完全与李泰国提出的两点背道而驰,这也就应证了赫德的看法,中国政府不会同意他的无理要求而且是要考虑自身的利益和权利的。

2、李泰国写给恭亲王的一个上呈中提出的三点意见:“第一,由他征收税款;第二,由他征收茶、丝、及鸦片的税款;第三,他有权从每月的第一期付款中扣除他认为必须的金额。李泰国认为他受到了极坏的对待,因为当他说‘这样办’的时候,他们没有说‘好吧’。”[7]李泰国这样的态度足可以说明他并没有将总理衙门放在和自己对等的地位上进行讨论,他认为无论自己提出怎样的意见,对于中国人来说就应该无条件的服从,不管是否合理或是有违中国的利益。在这一点上赫德同样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中国政府没有马上做出回应是不足为奇的,因为他们根本就还没有搞清楚这三点意见究竟是怎么回事,他同时指出:“英国人的直截了当的方式不是用来对付中国人的方式。你得用他们自己的手段去对付他们。”[8]这就说明赫德已经意识到,在中国不能用英国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而应该学习用中国人所习惯和熟悉的方式,否则在沟通和事情达到的效果上就会大打折扣。而正如赫德所料,“恭亲王对李泰国的上呈一点也不满意,首先是因为其中用了‘大英’两个字,其次是因为从中不能看出他究竟要多少钱,而且在陈述舰队需要那么多经费和需要配备那么多中国人后,他夸大了他和恭亲王所处的困境;现在必须把这些看作是撒谎。”[9]恭亲王对李泰国有这样的认知,那么想让他再次信任他就很难了。而从这点上也可以看出赫德对于中国官场的特点和中国官员的心理都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这为他以后在海关工作并作为总理衙门顾问参加一系列外交活动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3、李泰国以各种言辞作为威胁:“第一,他不再为中国人工作;第二,很可能把舰队移交日本;第三,撤回戈登等人;第四,上海的前途将听天由命;第五,将与叛军谈判;第六,大清王朝将于这一甲子的最后一年覆灭。”[10]对于这样的要挟,清政府是完全无法容忍的,同时李泰国也将自己放在了一个让中国政府无法信任的位置上,他一边告诉文祥希望他们能够完全的信任他,一边又威胁说如果不按照他说的做他就会与叛军谈判,就将舰队卖给日本人。这样出尔反尔的言行不应该是一位谈判者所有的,这只会使谈判变糟,并且令恭亲王和文祥他们对李泰国更加无法容忍,更不会对他所提出的要求加以考虑和相信。对于他的这一举动,赫德也有如此的评价:“他素来非常骄傲,一味过分地依仗英国公使,动不动就用公使不高兴来吓唬他们。他对他们说,他丝毫也不信任他们,而同时又要求他们完全信任他——毫不置疑地信任他。他把自己称为(大英),自称可以和任何人平起平坐,好发号施令而不与人商量,要求有座府邸,出门就要坐轿子,和各地方官有过多次争吵,老是指手划脚地开条件,自以为对他们来说,他就是一切的一切,没有他,他们就无法过日子等等。”[11]这样的评价完全体现出了当时李泰国在谈判过程中的态度和对中国存在的偏见,当然如果赫德能够看出这样做会造成的结果,那么也就可以从一个侧面体现出至少如果他是谈判的主要人员那就会尽量避免这些偏见并改变把自己视为“大英”子民的高傲态度。对于李泰国的威胁,在此之前恭亲王就担心三件事情:“第一,舰队到达后不受中国节制;第二,舰队的军官不服从命令;第三,维持舰队和总税务司署会把全部对外税收花掉。恭亲王强烈而公正地谴责李泰国曾在不久前的一天威胁要把舰队的船只卖给叛军。”[12]这些担心从李泰国的威胁中就可看出是有必要的,至少他给了恭亲王这样的信息,而当谈判已经建立在双方互不信任的基础上时再怎么互通有无也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了。在这一点上,赫德同样比李泰国要认识得更加全面些。

在这场谈判中让总理衙门看到了李泰国并不是他们所能认同和信任的税务司,因此他们希望把赫德提升为“帮办总税务司”[13]也就不奇怪了,直到后来李泰国辞职,赫德接任他的职位,这也是之前就已经有过默契的。但是阿斯本舰队事件的最后解决中国政府也付出了昂贵的代价:“中国政府为了要获得一支舰队,到10月底为止,已经花费了129.5万两,此外,为了解散人员,遣送船只回到英国,又招致了37.5万两的债务,它用去55万英镑,结果一无所得。”[14]不过这并没有影响赫德在总理衙门心目中的形象,他开始参与各种事务的讨论,并对中国海关进行一系列的调整和改革,收效甚巨,当然他为清政府创造的丰厚税收也是他获得其重用的一个重要方面。可是李泰国同样也为清政府的税收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但对于满清官员来说他“什么都好但是如果他继续在我们头上作威作福,像他一直企图的那样,那么,对他以前效劳的回忆就会从我们的头脑中消失。”[15]

因此仅仅是丰富的海关管理经验和显著的改革成效,还不足以完全解释赫德能够获得清政府重用的原因,这还需要他对于中国官场的充分了解和认识,以及对于中国事务他所保持的态度,赫德在给卜鲁斯的信中说明了他自己的处世哲学和遵循的方针。“我们应期望中国政府的是,诚心诚意地履行已经签订的条约,除了和平地实施条约规定的条款外,应注意听取外国公使的陈说。我认为对于一个世纪的四分之一,即使没有其它明显的成果,也完全有希望。我们不能要求他们立即改变。的确,这些要求只会延缓,而不会加速这个变化过程。经验最终会使中国政府确信,只有坚持它的契约,才能与外国势力和睦相处,并使他们在自由的精神里实施。除了经验,还需时间,我们必须寻找理性的处理方法,而非武断。如果给中国政府以时间,任何积极的愿望都会由经验引导它去变得有利可图。”[16]这就说明赫德看到了清政府的变化,虽然是缓慢的,但只要它仍在条约的框架内,那就应该给予她足够的时间和充分的发展空间及自由,不应该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这个政府。因为时间还不够长,还不足以让政府的官员真正认识到自己想要的变化是什么,同样的,在此时所采取的任何强硬手段,或是不适合这个变化中的政府的措施都是不可行的。在这样的认知和处事之道的指导下,赫德获得了清政府的肯定,并成为他们认为的值得信赖的外国雇员,恭亲王对赫德的评价是:“该员为人谨慎圆通,又富经验,为众所知晓”[17]而《清史稿》中对赫德的盖棺定论是:“赫德久总税务,兼司邮政,颇与闻交涉,号曰‘客卿’皆能不负所事。”是一个“食其禄者忠其事”的大清忠臣。这样的评价和在他逝世后追封的“太子太保上书衔”是对一个外国人的最高荣宠,也是对他近半个世纪工作的肯定。而阿斯本舰队事件作为他直接参与处理的第一件大事也应作为他能够获得清廷重用的一个重要方面,因为只有让清政府清楚地认识到赫德与李泰国之间的不同,才有可能在李泰国辞职后,将总税务司一职交由赫德担任,也只有让他们看到赫德的办事能力和外交手段,才会使总理衙门在遇到对外交往问题时,想到找赫德帮忙。对赫德有这样良好的印象和充分的信任,在我看来是以阿斯本舰队事件的最终解决为开端的,这同样也对他后来处理的其他事件有一定的指导和警示作用。

[1][2]英外交部档17/353,第85号,1861年7月7日卜鲁斯致鲁塞尔函.

[3](英)莱特著,姚曾廙译.《中国关税沿革史》.三联书店,1958年版,第152页.

[4]凯瑟琳·F·布鲁纳、费正清、理查德·J·司马富编,傅曾仁等译.《步入中国清廷仕途——赫德日记(1854—1863)》.中国海关出版社,2002年版,P349.

[5][6]凯瑟琳·F·布鲁纳、费正清、理查德·J·司马富编,傅曾仁等译.《步入中国清廷仕途——赫德日记(1854—1863)》.中国海关出版社,2002年版,P352.

[7]同上,P357.

[8]同上,P358.

[9]凯瑟琳·F·布鲁纳、费正清、理查德·J·司马富编,傅曾仁等译.《步入中国清廷仕途——赫德日记(1854—1863)》.中国海关出版社,2002年版,P343.

[10]同上,P348.

[11]同上,P364.

[12]同上,P343.

[13]凯瑟琳·F·布鲁纳、费正清、理查德·J·司马富编,傅曾仁等译.《步入中国清廷仕途——赫德日记(1854—1863)》.中国海关出版社,2002年版,P372.

[14](美)马士著.《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2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版,P45.

[15]凯瑟琳·F·布鲁纳、费正清、理查德·J·司马富编,傅曾仁等译.《步入中国清廷仕途——赫德日记(1854—1863)》.中国海关出版社,2002年版,P337.

[16]王宏斌著.《赫德爵士传——大清海关洋总管》.文化艺术出版社,2000 年版,P63—64.

[17](美)马士著.张汇文等译.《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2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版,P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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