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华

2006年4月22日上午8时左右,山东省东营市某化学有限公司双氧水车间的操作员张某和许某与操作员朱某像往常一样,在完成交接班后一起例行巡检。当他们巡检完毕准备离开操作间时,突然从操作间外传来“咝咝”的声音,接着听到一声巨大的爆炸声,顿时车间内浓烟滚滚,情急之下,张某和许某只好从窗口跳下经过雨棚落到地上,然后迅速离开现场。事故发生时,有2名济南某工艺设备安装公司的职工正在双氧水车间4楼拆除墙外管道保温脚手架(注:与车间内的工作无关,是正常的墙外管道保温维护工作),他们在逃离现场过程中,1人被大火烧死,1人从2楼楼梯平台跳到地面,脸部轻度烧伤。东营市公安消防部门紧急调动消防救援力量全力扑救,到中午12时左右,大火全部扑灭,该公司氯碱生产系统全面停产整顿。这起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氧化残液分离器完全报废,并造成车间内各类泵、容器10多台(套)损毁,车间玻璃及其它辅助设备、设施遭到破坏,直接经济损失达302.63万元。
事故发生后,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总工会和东营市相关部门及有关技术专家立即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查,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取证,经过详细的综合分析,最终认定该事故是一起“违规操作引起的爆炸火灾事故”,系违规操作所引起的责任事故。
联合调查组在勘查事故现场时发现,双氧水车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