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国林
防震减灾工作是为了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然而长期以来,银行业对防震减灾工作存在着许多模糊认识,认为此项工作是政府部门的事,是地震部门的业务,视乎与银行业无关,归纳起来有五大误区。
应当说防震减灾工作工作是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组织下进行的,但也离不开其他部门和行业的紧密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一章第七条规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民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第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震减灾活动的义务。”从这两条规定中不难看出,防震减灾事业是全社会的事业,银行业作为特殊的行业,也离不开政府部门的领导与支持,银行也与防震减灾工作还有着密切的联系。汶川、玉树大地震灾后重建工作中银行业在当地政府的组织领导下积极支持恢复灾民生活,支持受灾企业灾后恢复生产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得到到当地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认可。银行业的广大干部和员工要加强学习新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增强对防震减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大局意识,担负起银行业的社会责任,自觉地投身到防震减灾队伍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