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明 潘如新
公民检举是公民将国家机关及其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向有关机关予以报告并要求依法处理的一种行为。公民检举权是一种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具有人民民主理论、权力制约理论、抵抗权理论以及廉政理论等历史与现实的理论基础,体现正义、秩序、自由、人权和民主等价值,在当今可以承载政治、经济以及道德等多方面的社会整合功能。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检举人受到打击报复的现象非常多见。当社会的正义一次又一次受到打击,“时代的良心”就会渐行渐远。因此,如何完善检举者保障制度就显得十分重要了。
公民检举为国家的政治、经济生活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在现实生活中,检举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而被检举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手里拥有各种各样的国家公共资源,甚至包括国家暴力机关,除此以外还有众多迎合者和既得利益者同盟。他们从各个方面通过各种方式对检举人进行打击报复,轻则对检举人进行威胁、打击、降薪、降职、调动、调离、下岗、开除,重则雇凶杀人,甚至还有动用国家公共权力对检举人进行双规、拘留、劳教、逮捕、判刑的情况发生,检举人的人身、财产等各种权利受到严重的侵犯。安徽阜阳市的李国福因检举颍泉区区委书记张治安违法占用耕地、修建豪华办公楼“白宫”问题被捕入狱后在安徽省第一监狱医院神秘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