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章泽
关于坚定推进大部门制改革的若干思考
李章泽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我国对实行大部门制认识也在不断深化,并提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日程。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这是在中央文件中第一次正式提出“大部门体制”的概念。2008年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再次明确了“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的改革任务。2008年开始的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国务院和地方政府都在探索实行大部门制方面做出了大胆尝试。2010年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及2011年根据规划建议编制的“十二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坚定推进大部门制改革”。这一系列的论述和要求,充分体现了中央进一步整合机构设置、优化组织结构的决心,为大部门制的深入推进指明了方向。
一般来讲,大部门制是指为推进政府事务综合管理与协调,把政府相同或相近的职能加以整合,归入一个部门为主管理,其他部门协调配合;或者把职能相同或者相近的机构归并为一个较大的部门。实行大部门制,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客观要求。
(一)实行大部门制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