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自由观及其当代价值探析

2011-08-15 00:49朱茜宋明爽
关键词:意志马克思人类

朱茜,宋明爽

马克思的自由观及其当代价值探析

朱茜,宋明爽

追求自由是人类的崇高理想和价值动因。马克思扬弃前人的观点,从实践的角度审视自由,认为自由既是对必然的认识和超越,也是对客观世界合乎规律的改造。在当代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自由观,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马克思的自由观;必然性;社会实践;人的全面发展

追求自由是人类的崇高理想和价值动因。一切反映历史要求、体现时代精神的哲学理论都不回避对人类自由问题的探索。因此,自由问题成为众多哲学家思考并积极解决的问题。

在古希腊罗马哲学发展的初期,哲学家们强调必然性,认为一切都是必然,如德谟克利特等人就表现出明显的机械决定论和宿命论的倾向。当哲学家们把重点由自然转向人本身和社会伦理问题,便开始提出了意志是否自由的问题。西欧封建社会,中世纪的神学家和经院哲学家们在解释神意决定论和人的意志自由论之间的矛盾时,也进行了多角度的研究,但矛盾终没有解决。在16-18世纪的近现代,哲学家们对自由和必然的问题也给予了很大重视。法国哲学家笛卡尔从心物平行的二元论出发,把自由与必然的关系对立起来,认为“我们在接近真理时,并非出于自然,而是出于自由”。他指出:“我们意志的自由是自明的,而且人之能借意志自由动作,乃是一种高度完美性质。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在特殊的方式下支配自己的动作,并因而应受赞美或惩责。”[1]他所强调的意志自由其实是一种主观的盲目的自由。荷兰的唯物主义哲学家斯宾诺莎反对笛卡尔把自由与必然对立起来,在哲学史上最早提出了“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这一命题。他说:“只要心灵理解一切事物都是必然的,那么他控制感情的力量便越大,而感受的痛苦便越少。”[2]德国古典哲学的创始人康德认为,自由具有消极与积极两种含义,纯粹理性为自然立法,是自然的必然,实践理性给自己道德行为立法,就是人的自由。所以,自由是实践理性体系的“整个建筑的拱心石”[3],是其他一切道德概念的依据。他把必然和自由看成是分别从属于现象和自在之物,既否认必然性的客观性和可知性,又把自由理解为主观意志的自由,决定道德规则的自由。19世纪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黑格尔对自由的考察同他们不同,他既离开必然去认识自由,也不脱离自由去认识必然,而是从他们的相互关系中去做辩证的考察。他说:“无疑地,必然作为必然还不是自由,但是自由以必然为前提,包含必然性在自身内,作为被扬弃了的东西。 ”[4]

在马克思之前,人们对自由的理解大都具有某种程度的片面性和抽象性,既不能从认识论角度正确认识自由和必然之间的关系,也不能从本体角度出发把自由建立在客观现实基础之上。他们常常是把自由归结于矛盾的一方:或者是人对必然性力量的单纯性服从,或者是认为人能够摆脱必然性的束缚实现完全的自由,或者是仅仅在抽象的理性思辨中去领悟自由的真谛,或者是把自由看成是彼岸世界的自在之物,或者是把自由视为“绝对理念”的产物。马克思扬弃了他们的观点,把实践的观点引入了自由领域。他把自由与认识和改造世界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在实践视野内审视自由,把自由看作是一个历史的动态过程,是人的本质对象化的过程,是和人类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活动密不可分的。

一、马克思的自由观

马克思的自由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自由和人的解放息息相关

自由和解放是同等程度的概念,标志着人从自然力、社会关系和旧思想、旧观念的束缚下摆脱出来,获得更大的活动和施展才能的余地,它表示人在实践活动中摆脱了外在的限制的无拘无束状态。自由是一个历史范畴,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内涵,主要上有三个层次的含义:从自然力的束缚下摆脱出来,获得解放和自由,即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改造;从社会关系的奴役中摆脱出来,获得解放和自由,即自由是不损害他人权利条件下从事合法事情的权利条件,包括政治自由和信仰自由等;从旧思想、旧观念的束缚下摆脱出来,获得解放和自由,即思想解放。自由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客观世界本身固有的规律也是支配人的实践活动的规律,人不能超出必然性所限定的范围去寻找自由,这是人的自由的限度。必然性实现的具体形式和途径是多样的,它为人提供了多种可能的选择,人有选择的余地也就有了自由。因而,必然又是人的自由的根据。人只有在必然性提供的可能性范围内进行选择才有自由。在进行这种选择时,主体的内在尺度必须与客体的外在尺度相符合,只有认识客观必然,才能获得自由。自由是积极的而不是消极的。人的自由存在于人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中,体现为人的行动自由。当人们在实践活动中将主体的选择变为现实,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时,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自由不是消极的纯主观的,不是“物我齐一”的定静虚空的主观境界,只有在实践活动中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从必然到自由是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自由在本质上也是一种社会状态。就社会整体而言,人的自由的真正实现也即人类的解放。社会主义社会是实现人类解放的必经阶段,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获得彻底解放的社会形态和理想境界。

(二)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超越

马克思主义哲学肯定了黑格尔的关于自由与必然的关系的认识,即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必然即事物发展的规律,是事物内在的本质之间的联系和关系,它决定着事物发展的客观的、确定的趋势。自由指人的自觉的能动性,是通过对必然的正确认识和改造客观的实践而获得的。没有认识客观必然性之前,人只能是必然性的奴隶,人的行动和活动只是停留于必然王国之中,是盲目的,没有自由可言。当人们认识了必然,并用这种对必然的认识指导实践,去实现对客观世界的改造,这样便获得了自由,就会从必然王国中解放出来,进入自由王国。自由和必然是不可分的,不受必然制约的绝对自由是不存在的,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超越。

(三)自由是对客观世界合乎规律的改造

在黑格尔那里,自由只是依靠思辨的力量而实现的对必然性的展开。马克思把自由付诸于人的社会实践活动。“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5]在马克思看来,自由不仅是对必然的认识,更为重要的是在此基础上对客观世界的能动的改造,也即实践。自由包含认识和改造两个环节。对必然性的认识只是具有了实现自由的可能性,而对于世界的改造才是自由的彻底实现和确证。人们只有在社会实践的过程中才能让自己的潜力得到充分发挥,通过实践的力量来克服自然、社会及自身对我们发展的限制,获得自由。马克思主义哲学角度的自由是对必然性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是密不可分的,抛弃任何一方来谈自由,必定一无所获。

(四)实现自由的实践制约及现实路径

自由包括认识和实践两个环节的含义。认识的环节是把自发必然性转化为自觉必然性,实践环节则是把这种自觉必然性通过对客观世界的改造外化为一定的客观形态。因此自由是随着人类的实践活动的展开而逐步实现的过程,是人类打破必然性并超越必然性的过程。每一次对必然性的冲破,人类离自由王国的距离就会更近一点。当人类完全冲破了必然性的束缚,就有可能掌握打开自由王国的钥匙。或者说,人类实现自由的途径就是人类实际地从事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这是一种现实的活动过程,会受制于特定的主观和客观的条件。列宁曾经说过,“没有意志,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人对于真理的追求”[6]。正是通过意志,人才会把对必然性的认识与自身的价值目标有机联系起来,形成特定的实践观念。作为实践观念的要素,意志又进一步构成认识向实践转化的媒介。因此,意志是人们获得自由的主观条件。为此,要在连续地实践活动中去发挥人的自由创造的精神。也就是说,要把人的自我价值的实现与社会价值的实现统一起来。

恩格斯指出:“我们自己创造着我们的历史,但是第一,我们是在十分确定的前提和条件下创造的。其中经济的前提和条件归根到底是决定性的。但是政治等等的前提和条件,甚至那些萦回于人们头脑中的传统,也起着一定的作用,虽然不是决定性的作用。”[7]社会生产力是人类认识世界的前提,也是改造世界的前提。社会生产力给人们提供了某种现实的可能性,因此作为现实的物质力量的社会生产力就构成了人类实现自由的根本的客观条件。在现实社会中大力发展生产力,其哲学依据也在于此。

二、马克思自由观的当代价值

在当代中国社会,实践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当代诉求集中体现在建设中国化的全面发展的人的思想。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把人的全面发展由共产主义的理想目标拓展为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目标,明确提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

二是把人的全面发展的内涵由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即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具体化为物质生活和思想精神生活全面发展基础上的人民综合素质的提高和内在潜能的充分发挥。发展的目的是为了人,发展必须依靠人,发展是一个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主要内容的系统工程。

三是把人的全面发展实现途径具体化为“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也就是要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本体。

[1]笛卡尔.哲学原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0:14.

[2]斯宾诺莎.伦理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226.

[3]康德.实践理性批判[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1.

[4]黑格尔.小逻辑[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105.

[5]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G].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10.

[6]列宁全集:第 20 卷[G].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255.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G].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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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1999(2011)03-0005-03

朱茜(1981-),女,山东农业大学(山东济南250102)文法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社会;宋明爽(1960-),男,山东农业大学文法学院院长,教授,研究方向为城市化与公共政策、社会和谐发展理论。

2010-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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