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政治共识的蕴涵、基础与培育

2011-08-15 00:48淦家辉李雪强
关键词:共识公民利益

淦家辉,李雪强

(1.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江西南昌330022;2.南昌航空大学,江西南昌330063)

试论政治共识的蕴涵、基础与培育

淦家辉1,李雪强2

(1.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江西南昌330022;2.南昌航空大学,江西南昌330063)

政治共识具有多重蕴涵,具有凝聚人心、增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民族团结和促进祖国统一等作用。政治共识的基础在于相互依存的利益构架、合法的政治统治、多元的社会结构以及共同的价值关涉。政治共识是可以培育的,一定国家可通过发展协商民主,培育公民社会和培养公民精神,建立社会共识形成的良性机制以及弘扬核心价值体系来促成政治共识的形成。

政治共识;蕴涵;基础;培育

随着市场经济在中国的深入发展和中国融入世界程度的不断加深,中国社会多元化的趋势愈加明显。作为对经济基础集中反映的政治上层建筑,尤其是政治意识形态,出现了一元化的政治指导思想与人们多元化的诉求之间的多重张力。中国迫切需要用政治共识来凝聚人心,消解矛盾,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进民族团结和促进祖国统一。近年来,中国执政当局提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是对政治共识生长的一种主动回应。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政治共识的蕴涵进行阐释,以期正本清源。

一、政治共识的蕴涵

政治共识不仅是一个被频繁使用但界定不甚明确的概念,而且也是一个相关学理研究较缺乏的概念。政治共识,顾名思义就是在政治方面的共识。《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Blackwell political Encyclopedia”将政治共识解释为:“在一定的时代,生活在一定的地理环境中的人们共有的一系列信念、价值观念和规范准则。在政治意义上,它指的是与政治体系有关的信念。”[1]

国内的学者在理解和阐释政治共识时,存在很大分歧。有学者认为:“政治共识是指一定时代生活在一定的地理环境中的人们共同拥有的政治价值观念和共同认可的政治规范准则。”[2]也有学者认为:“政治共识就是社会成员对政治体系所共有的信念、价值观念和规范准则。毫无疑问,政治共识既包括基本政治理念的共识,也包括基本政治原则和政治程序的共识。”[3]

在吸收和借鉴以上学者观点基础上,笔者认为,政治共识的蕴涵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人们对政治体系认识的一种描述,指处在一定时代背景的政治制度环境下,特定的人们对本国或他国的政治体系所共同拥有或共同认可的信念、价值观及共同遵守的政治规范准则。在这里,政治共识是共识在政治领域的具体体现;二是一种政治过程的决策方式,指在某一特定集团和共同体中每个成员都自由地决策并实施其随后的活动的前提下,根据该集团或共同体成员之间的普遍意志来决策。在这里,政治共识是共识决策在政治过程中的具体体现;三是指共同利益在政治领域的一种反映方式。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因此政治共识是对不同利益群体的不同利益诉求和愿望的共同反映,政治共识的形成过程就是共同利益的形成过程。在这里,政治共识是共同利益在政治领域的共同反映和体现。

二、政治共识的基础

政治共识的形成有其特定的基础。对于政治共识的形成基础,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看法。早在19世纪上半叶,托克维尔就指出:“人们绝非只是由于承认同一个领袖和服从同一种类法律就组成了社会。只有当人们从同一个观点去考虑绝大多数问题时,只有他们对绝大多数问题具有同样看法时,只有同一件事件给他们留下同样印象和产生同样思想时,社会才能存在。”[4]二战后,西方国家近30年的经济增长并没有使利益纷争和观点分歧消失,政治冲突时有发生。针对这种情况,罗尔斯提出必须重视政治共识的建设,“如果秩序良好的公平正义之民主社会的理性多元论特征是既定的,该社会如何建立并保持统一和稳定。即是说,一个由自由而平等的公民——他们仍然由于各种合乎理性的宗教学说、哲学学说和道德学说而保持着深刻的分歧——所组成的公正而稳定的社会如何可能长治久安的问题。”[5]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由于矛盾冲突常常是核心的问题之一,政治共识也就因此成为和平而有秩序地处理政治事务的一个头等重要的先决条件。

国家要长治久安,则有必要进行政治共识的建设,促进良好的政治共识的形成和发展。笔者认为,政治共识的形成依赖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利益依存是政治共识存续的经济基础。当今社会,单靠个人力量实现自身利益的历史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个人只有在与他人的交往合作中才可能实现自己的利益和价值。人们之间的利益已经高度相互关联、相互依存而不可分离。同时社会的多元化决定了利益的变化不是零和博弈的格局,而是一个双赢博弈格局。一方面利益依存促使人们有可能在相互合作的系统中达成某种共识,共同遵守,共同约束[2]。另一方面也促使人们在解决矛盾与冲突时寻求共识,追寻某种共同的东西。基于这共同的东西,人们可以达成某种程度的政治共识,以规制多元利益的结构,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第二,政治统治合法性是政治共识存续的政治基础。根据哈贝马斯的观点,政治的合法性问题,其实就是一个政治权力得以自我辩护并可以获得认同的问题[6]。马克斯·韦伯根据政治合法性的存在状态以及辩护方式所具有不同的结构特点,将政治合法性的理想类型划分为传统型、个人魅力型和法理型三种。人类政治生活的特性注定了不论谁掌握政治权力,都必须为自己的统治正当性提供理由,从而获得政治统治的基本尊严。政治统治的合法性既可来源于正常状态下的民主选举,也可来自统治者个人的超凡魅力,还可来自对传统一贯统治方式的尊重和认可。但无论如何,统治者或集团只有获得政治合法性,政府才有能力对社会进行有效统治,才能推进政治共识的形成和发展。

第三,多元化的社会结构是政治共识存续的社会基础。社会多元化是现代社会的典型特征,具有利益诉求多元化、文化价值多样化、组织结构差异化,行为表现复杂化等特征。随着社会多元化的发展,一系列社会问题也随之出现,使得某种程度的政治共识的达成成为必要。一方面,由于社会结构多元化,出现了公民身份的认同问题。个人要获得公民身份的认同,除了具有社群成员的身份之外,还必须在一个政治公共领域里得到普遍的承认,使自己成为社会的公民;另一方面,在多元社会里,人们对权威产生了怀疑,往日的主导价值也失去了感召力,个人价值选择的多样性迫切需要一种共识来调和,从而为政治共识的产生提供了可能。

第四,共同的价值关涉是政治共识存续的文化基础。政治共识的存续需要一个共同的生存语境,需要一个关照自我生存的公共领域以及一种反映在这种公共领域的共同价值追求。这些共同价值追求应该包括公平正义、平等宽容、妥协协商,以及对法律的遵从、对宪政的认可。公平正义是政治共识的基本的价值理念追求,而“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7]。在多元社会中要建构合理的政治共识需要一种审慎的交往理性,在对话中达到妥协,在宽容中实现依存。“宽容使得差异性存在,差异性使得宽容成为必要”[8]。达成某种政治共识需要以民主作为程序机制来提供保障。政治共识一旦达成就表现为一种制约和保障各方利益的权力,有效避免专制和暴政的出现。如果缺乏民主,缺乏对法律的遵从和对宪政的认可,政治共识不大可能形成,即使形成也难以存续。

三、政治共识的培育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政治共识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是一国意识形态的重要内容,其形成和变化不仅取决于一国经济基础的变化,还最终取决于一国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因此,政治共识的生长和培育,最终取决于该国的经济基础,尤其是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而一国要培育政治共识,首先要大力发展生产力,用经济水平的提高和人们生活条件的改善来凝聚人们对现实政治制度的共识。但由于人们的需求是多方面的,物质需要只是一个方面,并且当经济水平发展到一定程度后,靠发展经济而带来人们对政治共识的提升的做法会越来越难以奏效。因此,笔者认为,在培育政治共识方面,还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发展协商民主。民主虽然不是一种最好的政治制度,却是一种防止最坏情况发生的制度。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哲学认为协商民主可以促进政治共识的生长,强调以主体间的相互交往和社会一致性以及语言的乌托邦潜能为基础,致力于达成平等主体间的相互理解,产生非强迫性的政治共识。布坎南和涂洛克在《同意的计算》中写到:“民主社会根本规则是认识上的一致同意而不是多数投票。……正是有关立宪问题的基本的一致同意产生了民主社会高水平的政治共识和意见一致。”[9]发展协商民主,开辟不同利益主体诉求表达平台,通过协商和妥协来解决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领域的纠纷,有利于各种利益主体的意志得到切实尊重,利益得到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分配,使社会秩序的正当性、合法性得到持久的确立;有利于培养人们理性妥协、宽容友善的态度和公益利他、互惠合作精神,营造民主氛围,增进社会成员对社会制度的认同感,实现社会的和谐。

第二,培育公民社会和培养公民精神。公民社会是公民与政府之间的中介和桥梁。普特南指出:“公民共同体的特征是积极的、有公共精神的公民,是平等的政治关系,是信任和合作的社会网络。”[10]公民组织的发展,既能够合法、有序地表达不同群体的意愿,使社会怨气得到排解、社会压力得到释放,使各种不同的社会群体利益需求能够在政策、法律规范框架内得到满足,也有利于更多的社会成员认同、接受新的社会规则,帮助政府扩大有效的制度供给,增强社会成员的政治认同感,形成社会与国家相互支持的良性互动关系,促进社会的稳定,实现社会的善治[11]。因此一方面,必须大力推动公民组织健康发展,拓宽不同利益群体政治参与的正当合法渠道和完善政治参与的制度安排;另一方面,加强公民政治文化教育,发展互惠、信任、合作、平等、参与等意识,培育和锻炼公民独立的政治人格,激发政治参与热情,增强公民组织自身的自治、自主能力。

第三,增强政治制度的利益整合功能。马克思认为“‘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12]政治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利益和资源的权威性分配,是各种统治阶级思想的背后支撑。“事情是这样的,每一个企图代替旧统治阶级的地位的新阶级,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就不得不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抽象地讲,就是赋予自己的思想以普遍性的形式,把它们描绘成唯一合理的、有普遍意义的思想。”[13]各种政治制度和法律是实现这种分配的手段和保障。政治制度同时赋予各种政治认识的合法性。各种政治共识也只有获得制度的支持和认可才有法律效力,才能获得民众的认同。目前我国利益格局的多元化和利益冲突的常态化已经出现,因此必须加强政治制度对不同利益的整合功能,防止利益冲突加剧而危害社会共识的生长。增强政治制度的利益整合功能不是对个人利益的简单化的否定,而是创造一种机制,既坚持整体利益高于一切,同时又照顾局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一种科学机制。

第四,构建和弘扬核心价值体系。在一国的所有价值认同中,核心价值体系起着脊梁骨的作用。有时候,政治共识好比一座大厦,而核心价值体系则是撑起这座大厦的一根根顶梁柱。正像意识形态需要灌输一样,政治认同在大多数条件下,也需要通过灌输而被大多数人所接受,而这种灌输可以通过构建和弘扬核心价值体系来达到。“观念的东西不外乎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14]。在多元价值观并存的情况下,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地位,增强社会公众对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的政治认同[15],就应当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比其他的价值观说得更大声些,更经常些,更可信些。通过用马克思主义来统领政治共识的形成,来为政治共识的形成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

[1]戴维·米勒.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155.

[2]吕元礼.论社会转型时期政治共识的达成方式——以邓小平的“南方谈话”为例[J].社会科学研究,2005(4):25.

[3]郑维东,邹育根.政治共识与法治[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3):131.

[4]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3:435.

[5]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141.

[6]哈贝马斯.现代国家的合法性问题[M]//重建历史唯物主义.郭官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129.

[7]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3.

[8]迈克尔·沃尔泽.《论宽容》前言[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1.

[9]文森特·奥斯特罗姆.复合共和制的政治理论[M].毛寿龙,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9:60.

[10]罗伯特·D·普特南.使民主运转起来[M].王列,赖海榕,译.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16.

[11]谷满意.论新时期网络参政与中国民主政治发展[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4).

[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03.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53.

[1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17.

[15]刘俊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本质归属[J].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10(5).

[责任编辑:赵秀丽]

D 602

A

1672-6219(2011)01-0022-03

2010-10-11

淦家辉,男,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讲师,政治学博士。李雪强,男,南昌航空大学教师,法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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