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看加快推进医院药学转型

2012-01-23 15:47
中国药业 2012年12期
关键词:药事药师药学

(沈阳医学院沈洲医院,辽宁 沈阳 110002)

2011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在总结实行了8年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基础上,修订完善的一部法规性文件。《规定》丰富了医院药事管理的内涵,对加强临床用药监管,促进药物合理应用,保障患者用药权益,提升药学专业技术服务水平具有重大意义,对医院药学的转型与发展有重要作用。本文将《规定》与《暂行规定》进行比较,分析《规定》中的新规定对我国医院药学发展的影响,并对医院药学的发展进行展望。

1 《规定》与《暂行规定》

1.1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名称变化,职责细化

《规定》明确提出,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简称“药委会”),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组,这就明确了药学人员要参与药物治疗。对患者实施治疗的应该是一个临床治疗团队,其中包括医生、护士、药师和营养师,甚至心理治疗师,为患者提供全面、立体的服务。“药委会”负责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供应目录;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分析、评价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提供咨询和指导;审核本机构购入药品、申报医院制剂等。

与《暂行规定》相比,《规定》将《暂行规定》中“药事管理委员会”更名为“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从而使“药委会”的职责更加细化,在药事管理基础上增加了药物治疗的内涵。“药委会”除具有制定本医疗机构处方集、评估药物使用情况的职责之外,还需要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强调与临床结合,将药学服务应用到临床;由于近几年药害事件增多,各医疗机构应该加强对药物使用情况的监测和评估,并加以改进;由“药委会”牵头制定各医疗机构自己的处方集手册,也对二、三级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形成规范化操作的一个重要指导性原则。

对于“药委会”的组成人员,需强调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应用拥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才来组建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而其他医疗机构仅需具有相应技术资格的人员。此外,各医疗机构应明确“药委会”不是一个常设机构,而是一个议事机构,其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1.2 药学部门的定位和职责

药学部门职责向药学保健中心转变。虽然《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药学部门在医疗机构负责人领导下,按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药事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本机构的临床用药和各项药学技术服务。”但《暂行规定》没有明确指出药学部门在医疗机构中的职能定位,不利于药学部门业务的拓展和药师专业素质的提高[1]。

《规定》第十一条明确指出,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功能、任务、规模,设置相应的药学部门。《规定》还要求,三级医院应设置药学部,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二级科室,二级医院应设置药剂科;其他医疗机构应设置药房。尽管各级医疗机构的药学部门名称不同,但职责一致。药学部门具体负责药品的管理、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和药事管理工作,开展以患者为中心,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组织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提供药学专业技术服务。明确药学部门的职责不应单单是一个采购供应部门,还应参与临床药学服务。

1.3 医院药学得以重视,临床药师的职责更加突出和明确

医院药学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我国医院药学处于医疗辅助地位,淡化了医院药学业务的专业知识性和技术性,偏离了医院药学的服务方向[2]。且医院缺乏对药师技术工作的重视,致使药师的技术水平和技术力量越来越弱,各个医院药剂科人员的学历水平普遍偏低。导致即使出现用药的专业问题,药师也无法发现,更无法提出合理的改进意见。此外,由于专业背景的差异,有些临床医师对“药源性疾病”的了解不如专业药师,这就要求药剂师积极参与临床治疗,在获得最佳治疗效果的同时,将药源性疾病的风险降到最低。

据此,《规定》要求二、三级医疗机构建立临床药师制度,临床药师将负起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设计、对患者进行安全用药指导、对处方和用药医嘱进行适宜性审核、收集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信息等责任。为进一步加强临床药师制建设,《规定》还要求三级医院临床药师不少于5名,二级医院临床药师不少于3名;临床药师应当具有高等学校临床药学专业或者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应经过规范化培训。并明确提出,医疗机构应建立由医师、临床药师和护士组成的临床治疗团队,开展临床合理用药工作;强化了临床药师职能,将其从临床药品配发转向整个临床过程,与护士、医师工作进行配合和协调,团队管理意识增强;有意识地培养了临床药师在合理用药过程中的参与度,对于提高医院药事服务水平具有积极意义。

2 我国医院药学发展的障碍分析

虽然《规定》的出台极大促进我国药学服务水平的提升,但仍存在影响我国医院药学发展的障碍。

首先,《暂行规定》中要求二级以上医院应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监督、指导本机构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但在执行中发现,药事管理委员会实际上只起到了决定进药的作用,只有需要审核进新药的时候才开会。并且现在医院药学工作人员大多不会看临床化验单,不会看放射科片子,甚至对药物治疗本身的研究也不够,让他们参与临床治疗很困难。因此,《规定》中将“药委会”的职责在药事管理的基础上增加了临床药物治疗的内涵,需要一个过渡期和适应期。其次,目前我国医疗机构药剂科的工作,大部分还是药物的购买、调配和分发,其临床技能普遍欠缺,难以参与临床药学服务。再次,对于临床药师职能的转变也存在两方面的障碍。一是临床一线医师处于主导地位,不愿意临床药师进入一线,导致药师在向患者提供药学服务时需要花费很大精力,并且得不到补偿和回报,从而影响了药师工作的积极性;二是人员编制障碍,目前我国医疗机构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大多低于国家规定的8%,人手少,就无力进行费时费力的临床药学服务。

3 医院药学发展展望

3.1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应发挥作用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是在医疗机构建立的、制定并实施药事管理制度,推动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提高药物治疗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组织。美国称其为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Drug and Therapeutics Committees,DTC),其职责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评估药物的使用情况,提高并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促进药物的合理使用[3]。而我国在《规定》中才首次加入药物治疗的概念,要求监测、评估该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但要将药学服务真正应用到临床,还需要一定时间的实践和探索,在此期间,“药委会”更应努力发挥其药物治疗和指导作用,注重以患者为中心的药物治疗方面的知识技能的培养,以确保为患者提供最具成本效益和最高质量的服务。

3.2 药学部门向以服务患者为中心转变

目前,我国医疗机构药学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还是以调配为主,很少参与临床。而《规定》指出,药学部门应开展以患者为中心,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组织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提供药学专业技术服务。明确了我国药学部门的转型方向,即要从保障药品供应向以患者为中心转移,从药剂工作为主体向以临床药学为主体转移,药学部门的工作应尽量摆脱事务性工作,转向提升药学技术服务性,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4]。

3.3 临床药师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将更加丰富

2010年,美国医院药剂师协会(ASHP)进行的全国药学实践调查结果显示,75%以上的医疗机构药师,在剂量调整、药物信息和药物代谢动力学及抗菌药物方面提供较多的咨询服务;大约50%左右的医疗机构药师提供营养维持方面的咨询服务;大约40%左右的医疗机构药师在患者教育和抗凝药物方面提供咨询服务;而对疼痛管理及依从性和病史方面,却很少提供咨询服务。对每一种类型的咨询结果,80%以上都会被医师采纳,并且提供各类咨询服务的医疗机构比率也在逐年上升[5]。由此可见,美国药师通过提供药物治疗和使用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已在整个临床治疗过程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

由于美国早已实施了医药分家,药师的地位和作用得以较好体现,其做法和经验值得我国学习和借鉴。并且从上述分析可知,我国也早已具备了配备临床药师的条件。在借鉴美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提高我国医疗机构的药学服务水平是当务之急。为此,《规定》中也指出了医疗机构药师职能的转变方向。药师工作要从具体操作性为主,向以药学技术服务性转变,与医师、护士组成临床治疗团队,并授权参与用药决策;不再是单纯向医师提建议,而是要逐步实施真正意义上与医师共同制订药物治疗方案,共同承担药物治疗结果;保护患者不受与用药有关的损害,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其工作内容和职责将越来越丰富。

《规定》最核心的理念就是要提升我国的药学服务水平。药学服务要求药师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来保证患者在药物治疗过程中尽量降低用药不良风险,同时获得最佳的治疗效果。医、药、护是医疗机构整体预防、治疗活动中不可分割的整体,医师以正确的诊断和治疗为患者服务,护士是以熟练的技术执行医嘱,而药师则是以做好药物信息咨询、正确的选药和合理用药、结合临床研制新药为患者服务[6]。

《规定》的颁布,为提升我国的药学服务水平提供了良好的契机,标志着我国医院药学发展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及药事管理工作新形势下,又处于一个新的起点。

[1]张德根,许慧清.学习《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的体会和建议[J].西北药学杂志,2005,20(2):87.

[2]邢桂荣.加强医院药学改革实施药师职业重新设计[J].中华医药杂志,2004,4(11):497-498.

[3]栾智鹏,陈盛新,舒丽芯.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如何有效地开展工作[J].药学继续教育,2008,26(3):236-239.

[4]吴永佩,颜 青,曾仁杰,等.医院药学部门工作要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J].中国医院,2004,8(1):14-18.

[5]Craig AP,Philip JS,Douglas JS.ASHP national survey of pharmacy practice in hospital settings:dispensing and administration-2010[J].American Journal of Health-System Pharmacy,2012,69(9):768-785.

[6]张 旭.《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出台,促药品营销改善[N].中国医药报,2011-04-01(A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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