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视阈下教育公平问题研究

2012-03-02 08:27孟立永唐凯兴
世纪桥·理论版 2012年1期
关键词:教育公平和谐社会

孟立永 唐凯兴

摘要:

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重要标志。当前,我国在教育公平方面存在缺失,主要表现在区域差别、城乡差差别、阶层差别、性别和民族差距。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教育公平,必须要消除教育不公平现象,以寻求教育公平的实现,达到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

关键词:和谐社会;教育公平;政策路径

收稿日期:2011-12-18

基金项目:百色学院校级项目(2009KB09)。プ髡呒蚪椋好狭⒂(1978-),男,河北藁城人,百色学院政法系讲师,研究方向:伦理学;唐凯兴(1957-),女,广西玉林人,百色学院政法系教授,研究方向:高校思想政治教育。

十七大报告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这是因为“教育是人类发展的正常条件和每个公民的真正利益,教育是每个公民都应拥有的一项平等权利”[1]。“教育是实现人类平等的伟大工具,它的作用比任何其他人类的发明都伟大得多。”[2]为此,在2010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指出,必须促进教育公平,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着力促进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公平,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所谓教育公平,是指人们对教育资源配置和教育机会供给的认识和价值判断。教育公平包括教育权利平等和教育机会均等两个方面,其核心是教育机会均等。[3]对于构建和谐社会而言,实现教育公平不仅是起点和基石,更是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决定性意义。

一、构建和谐社会呼唤教育公平

1.教育公平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谐社会是以人为本、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社会,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客观上要求教育公平,使每个公民都能平等地接受教育。教育是“人类发展的正常条件”和每个公民“人之所以为人”的“真正利益”。[1]教育本质来说就是通过对人的培养而服务于社会。“真正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主张的是挖掘人类无限潜能的方法,而不是人为地去制造一个人。”[4]人与社会又是相互作用的,公平的社会制度可以满足更多人的教育需求,从而更广泛地促进人的素质提升。公民作为社会主体,其素质的发展和提高又是提高社会发展的重要前提。“实施真正的教育,将会有效地改变一个人、一个民族以及一个国家;同时也将会有效地改善我们目前的道德水平、社会风气以及人文素质。”[5]只有坚持教育公平,赋予每个受教育者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才能使社会成员的潜能、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最大限度的释放,才能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2.教育公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人类自身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难题的深层原因都在于教育,或者是教育的不发达,或者是教育内容本身存在着问题,或者是二者兼而有之。”[5]教育作为社会发展的一种“调节器”,既能促进社会平等,也能加剧社会的不平等。教育一旦变成工具,就会产生异化。教育公平为人们提供了公平竞争和向上流动的机会,它能够有效缩小社会贫富差距,改变自身境遇,从而能够和谐人际关系、稳定社会秩序,优化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普及教育比黄金更能使人致富。学校教育对下一代的甄选应完全按照个人的才能,而不考虑出身、性别或种族等因素。”[6]这就要求破除身份、地位、民族、性别、年龄、区域等界限,不分对象、不加以限制地赋予每个受教育者以同等的受教育机会和权利,这不仅是宪法、法律所体现出的一种价值理念,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的一种基本指导思想。

二、我国教育公平缺失的体现

2009年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对全国30个省、市、区2952名公众进行了一项调查。调查中,56.5%的人表达了他们对当下教育现状的担忧——“越来越不公平”。择校费、大学高学费和高考加分政策,是公众心目中最严重的教育不公平现象,分别有75.8%、69.7%和58.7%的人选择。面对延续至今、异化的教育事实,我们必须进行深刻反思与剖析。

1.区域差别的悬殊。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是研究教育公平问题的社会背景。中国是世界上区域差异特征最显著的国家之一,东部、中部、西部经济发展极不平衡,而且还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在这一背景下,各地的教育差距悬殊,且最发达的地区与最不发达地区的差距仍在扩大。此外,不同省之间差距悬殊,即使在同一省不同县之间差距也是巨大的。特别是农村的基础教育常常被忽视,再加上有些乡级财政困难,更无力独自支撑基础教育。这样就造成了在受教育机会、教师资源、教学设施、教育质量等各个方面,在不同区域之间存在很大差距。

2.城乡差别的失控。城乡二元结构是我国社会结构的显著特征,这也造成了城乡之间教育的巨大差距。在教育资源分配上,政府教育经费主要投入城市教育部门。2005年我国全社会投入教育的经费达6800多亿,而占全国人口60%以上的农村所得的教育投入仅占23%。农村中小学的基建资金绝大部分由农民自己承担。在教育机会上,农村学生远远不如城市学生,特别是在高等教育升学率方面。据调查显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国家重点大学,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招收的新学生中,农村学生的比例呈下降趋势。而教育成本由农民支付,培养的人才却为城市和发达地区服务。从一定意义上讲,这是城市对农村进行着一种无形的、违背伦理和公平的资源掠夺、人才掠夺和利益掠夺,也进一步导致了城乡差距的扩大。

3.阶层差别的固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逐渐由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贫富差距逐渐拉大,社会阶层逐渐分化,阶层差别已经出现固化的不良趋势。由于义务教育阶段尚未实现完全免费,非义务教育阶段实行收费制,社会弱势群体的教育权利受到不同程度影响,“贫困生群体”成为校园和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据2008年的一项调查显示,来自总人口20%的高收入和次高收入家庭的大学生,占大学生总人数的70%;而来自总人口40%的最低次和低收入家庭的大学生,仅占大学生总人数的21.6%。贫困仍然是许多人上不起学的首要因素。在城市化的进程中,数千万的流动人口和子女的教育问题被忽视,致使他们得不到公平的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环境。不同阶层群体之间,得到不同的教育资源和机会,也造成子女就业岗位的差别,以致出现了子女代际继承性岗位,这也就固化和助长了业已存在的阶层差别。

4.性别和民族差距的严重性。由于受重男轻女的文化传统影响致使女童教育受到轻视,特别是在农村和边远地区女童教育问题更为突出。据相关部门统计,中国文盲的绝对数依然高达8500万人。在这些文盲中, 90%分布在农村,其中一半分布在西部地区,而且70%又是女性。此外,由于历史和自然条件的原因,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十分薄弱,民族教育的差距始终存在,随着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这一差距正在拉大。仅以2003年为例,在各类高等学校中少数民族在校生的比例分别占学生总数的6.55%,而少数民族专任教师却只占教师总数的5.01%。

三、和谐社会视阈下实现教育公平的路径

教育公平是人类社会追求的理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是社会公平的起点。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对提高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发展科学技术、培养人才具有基础性作用。这就要求根据国情和个体差异等情况,合理、恰当地确立现代教育公平的具体规则和途径,力促教育公平的实现。

1.促进经济发展,增加教育投入,特别是对农村和西部地区教育的投入力度。推进教育公平的根本出路在于大力发展当地经济,只有这样才能为教育公平的实现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要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教育经费投入是教育发展的支柱和血液,《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倾斜,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推动公共教育协调发展。明确各级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职务,保证财政教育经费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逐步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只有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群体之间进行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才能实现教育机会公平,才能加快缩小教育差距。

2.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是学校人才培养体系的核心,学校的办学思想、人才培养目标、教学模式和课程结构体系都需要通过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来实现。因此,在努力增加对农村、西部地区教育投入的同时,要严格教师资质,提升教师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采取多种措施,完善培养培训体系,做好培养培训规划,加强对农村教师的业务培训,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创造条件,提高教师地位,维护教師权益,改善教师待遇,使教师成为受人尊重的职业,鼓励和吸引教师支援农村教育、服务农村教育、安心农村教育。

3.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提供多次教育机会。教育公平的最终实现在于有充分的教育机会,虽然学校教育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教育的普及和教育的公平,但学校教育也有自身的缺陷,因为一旦个体在某一阶段中断了教育,也就意味着从此与教育的绝缘。而终身教育体系的建立为教育公平的实现提供了最终的现实保障。通过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提供多次选择机会,搭建起终身学习“立交桥”,满足个人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逐渐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这样接受教育不再是某个阶段性的特定概念,人们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学习方式和时间,不断充实自己和提高自身能力。人们将把学习看做是社会生活的一种自主调节器,以“人是目的”的教育伦理精神也将得到充分的体现。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论教育[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79.

[2]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87.

[3]翟悸灵.和谐社会视角下的教育公平问题研究[J].前沿,2010,(11).

[4]赵健伟.教育病:对当代中国教育的拷问[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3.

[5]史瑞杰.效率与公平:社会哲学的分析[M].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1999.

[6]吴德刚.中国全民教育问题研究[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8.

[责任编辑:杜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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