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 华(浙江师范大学 图书馆,浙江 金华 321004)
在参考国家信息化指标体系的前提下,通过综合他人的相关研究成果,并结合各地区第二次农业普查资料,主要选取三大一级指标和15项分指标构建农村信息化指标体系(见表1)。目标值主要是根据“十二五”规划和各地区农村的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中有职业技术学校的乡镇最高比重为33.33%,所以将其目标值确定为50%,农村从业人员中从事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与软件人员的比重这项指标的目标值2%则是通过专家问卷调查法,并参考发达国家信息产业从业人员比例而制定的,[1]而涉及电脑和网络的三项指标虽然目前的比重还很低,但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电脑和网络将成为未来农村信息化的主要媒介,所以将其目标值设置为100%,另外11项指标的实际值都接近或超过100%,所以目标值均设置为100%(大于目标值的按100%处理)。
运用变异系数法计算各项指标的权重并对所有指标进行处理,然后运用农村信息化水平总指数公式计算各地区的一级指标指数和总指数,从表2可以发现浙江省农村信息化水平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具体特征体现如下:(1)浙江农村信息化水平全国领先。农村信息化的三项一级指标指数和总指数均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浙江农村信息化水平与邻近的江苏相比稍具优势,其地位面临着激烈的竞争和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