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柏谊
(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江苏苏州215000)
第一方关系是指劳务中介业者根据企业用人的需求,与企业签订劳务派遣合约,因此劳务中介业者有提供劳动力给企业的义务和请求企业支付报酬的权利。第二方关系是劳务中介业者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签订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需接受劳务中介业者指派到企业提供劳务的义务。第三方关系是企业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实际劳动关系,虽然企业与被派遣劳动者没有直接合约上的关系,但相对于劳务中介业者与企业双方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承担相应的义务,以下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劳务派遣三方关系应遵循的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确定了劳务中介业者的法律地位。劳务中介业者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因此劳务中介业者必须承担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及告知企业用人劳动标准等义务。根据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合同法第二章及第五章第二节相关条文规定,劳务中介业者应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试用期规定及保密与竞业条款,在无工作期间应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等。
企业是劳动成果的最终受益者。企业与劳务中介业者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取得劳动力给付的请求权,企业拥有对劳动提供过程的管理权及承受最后劳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