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价值观——《德意志意识形态》文本解读

2012-08-15 00:42王晓漪
重庆三峡学院学报 2012年2期
关键词:德意志意识形态生产力马克思

王晓漪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社科部,浙江杭州 311112)

“人类的生活是有意义的生活。在生活中我们用以评价我们自身生活之意义的准则,便是所谓的价值。”[1](181)社会价值观就是对这些规则或准则的系统概括,是关于对人的生存和发展的意义的看法和观点。在社会价值观中,包含人们对社会这个复杂的结构系统的认识、评价及行为趋向,隐含着人对自身或社会理想存在状态的追求,反映了人对自身存在及人的本质实现过程的能动意义。

因此,人是什么?人的本质如何?——对这个问题的理解与界定成了社会价值观的首要的根本的问题。对人的本质的认识,决定了对社会价值的把握,也决定了社会价值观的性质与内涵。马克思与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剖析了旧社会价值观对人的本质的规定性的错误认识,提出了“现实的人”才是考察社会历史的逻辑起点,是构建社会价值观的理论前提。

一、马克思主义社会价值观的逻辑前提

“现实的人”作为社会价值观的逻辑前提这一结论,是马克思与恩格斯在分析与批判了旧社会价值观的基础上诞生的。旧的社会价值观眼中的人是“抽象”“概念”的人。这个“人”是文艺复兴以来的哲学家们推翻了以“宗教”为逻辑起点的神性主义,展现出来的张扬“自我”的人。这个“人”试图克服灵魂与肉体的二重性对立,把人从“上帝”那儿还原回来。但是剥离了“上帝”属性的人,不是被回归成与机器植物一样的“自然实体”,就是被赋予了抽象的“理性实体”“精神实体”。马克思认为,这样的人是旧社会学家们用来批判“宗教观念”的,是“唯心主义哲学家把人由感觉的主体转变为思维主体,借助理性的威力摆脱传统神的羁绊。”[2](156)期待用抽象的“人”去叛逆抽象的“神”,用抽象的“人性”去推翻抽象的“神性”。因此,对当时整个德国哲学来说,所有社会哲学批判的着落点是“对宗教观念的批判”[3](8),整个社会问题的根源在于宗教的束缚。“认为宗教异化给人间造成了巨大的痛苦,因而消除社会灾难的根本办法就是扬弃宗教。”[4](6)他们没有真正认识到现存的资本主义社会问题的实质是“资本的枷锁”。他们仍然“要用人的、批判的或利已的意识来代替他们现在的意识,从而消除束缚他们的限制。”[5](65-66)因而,陷入了用资本的意识去解脱资本的枷锁的无效错误之中。

马克思与恩格斯正是看到了“这些哲学家没有一个想到要提出关于德国哲学和德国现实之间的联系问题,关于他们所做批判和他们自身的物质环境之间的联系问题。”[5](66)才看到了旧哲学用那个既没有生命特征也没有生活特征的、脱离了经济基础生产过程的“一般人”,寻找解决资本运行模式下的阶层差别、“人的异化”、道德沉沦的社会问题的虚假性。指出“这些前提在这里是根本不可能提供出来的,而只能从对每个时代的个人的现实生活过程和活动的研究中产生。”[5](74)提出了“现实的人”及其“现实的生活过程与活动”才是认识人类社会与历史发展的逻辑起点。

首先,现实的人是从事生产活动的人。人总是以“生存”及其“生存活动”作为第一个历史前提,以物质资料生产活动作为全部活动的指南。“人们单是为了能够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去完成它,现在和几千年前都是这样。”[5](79)从事生产活动的劳动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标志,劳动创造了人的本身,“人们生产着自己的生活资料,同时间接地生产着自己的物质生活本身。”[5](67)人是什么样的,是由物质资料的生产决定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样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5](68)更和他们因劳动产生的生产关系的特定阶段相一致,和其延续的发展阶段相一致。

其次,现实的人是在一定的生产方式中从事生产活动的具体的个人。现实的个人不是一般的人,孤立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5](73)现实的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5](67)所有的物质条件构成了具体的个人面对的社会生产方式。现实的人是在一定的生产方式中的具体的个人,其所拥有的社会的特质,取决于他所面对的特定的生产方式。“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5](71)一定的生产方式是“这些个人的一定的活动方式,是他们表现自己生活的一定方式、他们的一定的生活方式。”[5](67)一定的物质条件决定的生产方式是人的个性形成的基础。

第三,现实的人是合乎生产力发展的具体的个人。人的需要和物质生活条件相互作用,既促进物质生活条件的发展又促进人的变化。人性是历史地形成的,现实的个人是变化发展的。人的发展既是与社会发展相一致的,也是与现实的生产力相一致的,也只有当它们相一致时,人才是真正的“人”。因此,现实的人是与生产力相统一的,合乎生产力变化发展的人。“现实的人”也是富有生命力的在特定的生产状态下活动的具有相应需求的人,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不断发展的具体的个人。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批判了旧社会学家们观察与思考人类社会与历史时,对人的本质特征的认识错误之后,继而进一步提出人类社会是“现实的人”的“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是“每一代都有立足于前一代所达到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前一代的工业和交往,并随着需要的改变而改变它的社会制度。”[5](76)明确指出,社会的本质是实践,而不是思维,是感性的经验事实,而不是理性的思维世界,是实在的劳动过程,而不是虚幻的“一般”观念。

不论什么人所感受到的世界是何等的样子,人总是以“生存”及其“生存活动”作为“第一个历史前提”,以物质资料生产活动作为全部活动的指南。人们以这个活动作为起点,进行创造需要的再生产活动、创造人类的生命活动、创造劳动关系的社会活动,以及创造思维的意识活动。“现实的人”的这些共同活动创造了标志人类获取物质生存资料程度的“生产力”,而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因此,“现实的人”的劳动即实践是社会的基础和存在方式,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发源地。

社会的实践性本质,是马克思主义社会价值观的理论基石。它为社会价值目标确立了现实的历史时空,为社会的价值追求、价值取向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依托。而不至于在追求人的发展与社会进步的时候,陷入费尔巴哈般的“自然和历史的对立”的唯心主义泥坑。不至于“当他看到的是大批患瘰疠病的、积劳成疾的和患肺痨的穷苦人而不是健康人的时候,他便不得不求助于‘最高直观’和观念上的‘类的平等化’。”[5](78)“现实的人”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逻辑起点,也是马克思主义社会价值观的革命前提。

二、马克思主义社会价值观的内容

社会价值观是从“社会”这个视角去看待个人的生存与发展的意义及本质实现的。因此,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是社会价值观要面对的基础性问题。其实,作为社会哲学的原初性问题,“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是一切社会问题的根源”,[6](78)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应该是一切社会理论的基础与前提。

对于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一直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理论路径,即“从自我出发的理论立场表现为以个人或个体的行动者出发,而以社会出发的理论立场则多表现为从社会结构出发。”[1](101)不同的理论路径自然趋向不同的社会价值追求。在社会价值领域,两者围绕着“自由”与“平等”、“权利”与“义务”、“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各抒其怀,各执一词。但是不论强调何者优先,都不可避免地割裂了个人与社会的同一性与依存性,以及个人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与现实性。

马克思主义关于个人与社会关系的观点避免了这种二元对立的逻辑冲突。以现实的人为起点,以人的劳动历程为依托,现实地历史地认识人与社会的关系。首先,马克思主义认为个人与社会存在的前提是劳动,即实践。人是现实的人,是在一定的生产方式中从事生产活动的具体的个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5](60)而“社会关系的含义在这里是指许多人的共同活动”,[3](24)社会生活的本质是实践的。在这里,通过实践这一个人与社会的存在基础与形式,找到了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内在同一性,这种同一性是本质的。其次,这种同一性是现实的历史的。在人类的劳动即实践的历史演进历程中,经历了因分工和私有制带来的单个人与阶级、阶层之间的那种特殊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冲突与对抗,看起来好像是个人与社会的对抗与冲突的历程后,最终走向个人与社会的趋同。在这种趋同的状态中,个人真正成为自由全面发展的人,社会成为真正自由的王国。“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5](119)“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5](294)每一个人通过“他人的自我实现达到自身的自我现实。”[7](90)

在这样一种同一的关系中,“个人关于个人间的相互关系的意识也会完全不同”,[3](100)没有了“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之争,也没有了“自由”与“平等”之分,“权利”与“义务”之别。“因此,它既不会是‘爱的原则’或自我牺牲,也不会是利己主义。”[3](100)正如马克思所表明的“共产主义者既不拿利已主义来反对自我牺牲,也不拿自我牺牲来反对利已主义。”[3](104)马克思主义社会价值观既反对基于“个人利益”的社会功利论,也反对基于所谓“共同利益”的“自我牺牲”与“爱的奉献”,认为社会价值内容是现实的历史的范畴,是一定的生产力与交往方式的产物。正确的社会价值观是真正反映“现实的人”“现实的社会”的具体要求,体现时代的特质与历史的命题。

这种社会价值观不再使人拘泥于因“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的对立,而陷入个人与社会关系的对立之中,从而不论在坚持“功利论”还是“自我牺牲”价值趋向上相互对立与抗衡,而使人们不知所从,各不相和。相反,这种社会价值观在体悟个人与社会的内在同一关系的基础上,使人与社会在历史的分离与趋同之中,找到了他们存在与发展的支点和恰当的位置。

三、马克思主义社会价值观的目标

社会价值是用来体现人的生活的意义的范畴。人的生活意义的本质“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8](96)而不受任何外在物的束缚,能够“控制自己的生存条件和社会全体成员的生存条件。”[8](83)而人的这些生存条件往往要受到其所创造的生产力的制约——即“已成为桎梏的旧交往形式被适应于比较发达的生产力,因而也适应于进步的个人自主活动方式的新交往形式所代替;新的交往形式又会成为桎梏,然后又为别的交往形式所代替。”[5](124)所有人生活的全部历史过程就是这样一个不断地面对桎梏、摆脱桎梏,争取自由自主活动的过程,是人不断摆脱旧的生产力的束缚,去适应新的生产力水平的过程。这个过程就是不断解放的过程。“任何解放都是使人的世界即各种关系回归于自身。”[9](46)不论是精神的解放还是物质解放,唯有不断解放中,才能获得自由自主自觉的生命的本质与意义。因此,解放是人类不断追求的价值目标,也是马克思主义社会价值观的目标。

从逻辑上来讲,当人们将“自由”作为价值目标时,不可避免地要让人追问“真正的自由是什么?”面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不可避免地将思维中止于“什么是真正的自由”这个静态的概念界定之中,从而将现实终止于思维。正如马克思批判桑乔时所说的那样:“他以为,到现在为止人们总是先给自己制定人的概念,然后在为使这一概念在自身中得以实现所需要的范围之内取得自由;人们每一次取得自由和度都是由他们每一次对人的理想的看法决定的。”[3](96)

“解放”则不同。解放是解除束缚,得到自由或发展。通常把它理解为是获得自由或发展的途径,如果离开了这个方式论的框架,动态而不是静态地面对“解放”,我们会发现,“解放”正是人的动态发展过程,是人不断地解除束缚,得到自由和发展的过程,这个过程与现实的人的存在与发展趋向相一致,是一个与时空不分离的自然演变过程。这样的过程,既是现实存在的状态,又是现实追求的价值。也就是说将“人的解放”作为社会价值目标,克服了旧社会价值目标的抽象与思辨,赋予了社会价值目标的现实基础,克服了旧社会价值目标的静止与永恒,赋予了社会价值目标的运动与发展,使价值目标随着现实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发展,从而不断地促进人的进步与发展。

从实践上讲,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个人自由”其实质是否定了封建主义生产方式下的“神学束缚”后,追求的“资本”交往的自由,是“竞争自由”,而并不是人的真正的“自由”。

马克思与恩格斯分析了当时的“现实的人”、“现实的劳动”与“现实的社会”的现状后,指出物的统治,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继“宗教”“神”之后的束缚人的生存与发展的又一个枷锁。在资本主义社会,货币把现实的人的一切交往与交往关系变成了资本与个人的交往,积累劳动与现实劳动的交换。这种交换的本身与形式在货币的中介下,对个人来说,成为一种偶然性。因为是“偶然性”的,更有随机性,似乎摆脱了“土地”“贵族”“宗教”“世袭”的封建束缚之后,人们获得的似乎对谁都是“平等”的“公正”的生存与发展的机会。从表面上看起来,不论对某个个体还是某个阶层,似乎拥有着比先前社会结构中更多的自由,但是“事实上,他们当然更不自由,因为他们更加屈从物的力量。”[5](120)当货币作为社会结构的交换中介,所有人的活动与社会关系从形式到内容不得不体现为货币的关系。这是已被费尔巴哈等哲学家们发现的“类的异化”,即人的一切以货币的形式出现,人不再以“世袭”“等第”等形式来区别,而是以拥有多少货币为标准。货币原本是人类劳动创造的产物,但现在却变成凌驾于人之上的主人,成为一种“异己的、同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压迫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5](85)这种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实际力量——资本的力量,至今仍然使屈居于这样的生产方式下的人们深切感受的价值迷惑。乔纳森·沃尔夫曾感叹到:“我们创造出一个我们完全不理解的世界:我们是我们自己世界中的陌生人。”“市场就像一个我们偶然创造出来的怪物,但它现在已统治我们的生活。正如马克思所说的,我们感受到死的物质对人的完全统治。”[10](33-34)物的统治,这才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继“宗教”“神”之后的束缚人的生存与发展的另一个枷锁。

马克思对人与物关系的颠倒,人的“物化”的批判,不是立足于“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3](16)立足于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在矛盾的分析。从而发现,资本主义社会所追求的“个人自由”,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底层的社会阶层——无产阶级而言,虽然也是一种“在一定条件下不受阻碍地利用偶然性的权利”,[3](66)但是无产阶级在这个社会结构中的地位,用斯密等人的观点来看是交换的商品,是资本的外在表现形式之一,对只有靠劳动这种“资本”去交换生存资料的无产阶级来说,这种偶然性的权利只是“被货币交换”的自由。这种“自由”否定了无产阶级自觉自由地劳动的权利,把劳动变成了其外在的束缚。“他们自身的生活条件、劳动,以及当代社会的全部生存条件都已变成一种偶然的东西,单个无产者是无法加以控制的,而且也没有任何社会组织能够使他们加以控制。”[5](120)这一点,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哲学手稿》里做了充分而详实的证明。

私有制与货币,使得劳动对工人来说,是外在的劳动、他人的劳动,是他“亲手创造出来的反对自身的、异己的对象世界”。[5](41)在这个对象世界里,无产阶级者失去了劳动产品的所有权,失去了在劳动中的自主自由选择的能力,失去了通过劳动“从而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5](47)的价值,也就丧失了人的本质属性。丧失了自身的“非人的”人,又怎么谈得上自由呢。所以,马克思认为通过资产阶级革命,获得了竞争的自由,这对无产阶级来讲,只是获取了被劳动被交换的自由,不是真正的人的自由。追求资本主义的“个人自由”,实际上是追求资本的物化统治的“自由”。对无产阶级来讲,就等于屈从于自己的现状,接受被降为物品、商品的命运。这样的自由并不是一种理想的社会价值目标,只是一种现实的存在状态。

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现代社会的最有价值的那件事就是将“纯粹的物的关系”转变为真正的“个人关系”,将人的自身从“物化”的奴役中解放出来,摆脱“物”的统治资本的统治,获取人的本质力量的解放,就像当年资产阶级摆脱神的统治,获取人性的解放一样。

通过社会主义实践,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进行改造,否定现存生产方式内部那种“非人的”的社会关系。消灭私有制,消灭人的生活本身的异化。并“随着私有制的消灭,随着对生产实行共产主义的调节以及这种调节所带来的人们对于自己产品的异己关系的消灭,供求关系的威力也将消失,人们将使交换、生产及他们发生相互关系的方式重新受自己支配。”[5](87)那种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被命名为“看不见的手”的神秘而神圣的力量也随之消失,那种被资本孤立起来的人无法控制的关系也随之消失,人重新驾驭了这些物的力量,人获得了现代意义上的解放。

四、马克思主义社会价值观的性质

社会价值是意识形态的体现。“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5](81)“人”与“社会”的具体存在是由“现实的生产力”决定的。“现实的生产力”既是物质生产的基础,也是思想生产的基础。作为思想形态的社会价值自然要与“现实的生产力”的发展相一致。这种一致是立足于现实的存在状态,依据“生产力的发展”不断地改变革命的历史过程。这种一致是现实的,而不是抽象的;是变化发展的,而不是永恒不变的。这是马克思主义社会价值观区别于旧社会价值观的根本特征。

第一,旧社会价值观强调“价值”的抽象性、独立性,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价值观则强调“价值”与生产力发展相统一。社会价值的内容是对现实的人的生活状态的理想与追求的概括与总结,体现了现实的人所具有的现实的社会关系。只不过其表现的形式是人们在物质生产过程中,不断地生产的“思想、观念”而已。如果不顾生产这些思想的条件和它们的生产者,如果完全不考虑这些思想的基础——个人和历史环境,完全脱离现实的社会生产力,那么社会价值的内容将是越来越抽象的“一般思想”,越来越具有普遍形式的“观念”。社会价值成为“从人的概念、想象中的人、人的本质、一般人”[5](101)中引伸出来的社会关系,现实的社会关系演化成唯心主义者、思辨哲学家们“概念的产物”。马克思认为,旧社会价值观的这种思辨历程,颠倒了“生活决定意识,而不是意识决定生活”的客观关系,没有真正揭示社会价值的本质内涵。并进一步阐明凡是具有“普遍形式”的思想观念只不过是相应的社会阶级阶层的“普遍利益”的体现,是由这些阶级阶层的社会关系所决定的,也就是由相应的生产力发展状态所决定的。

第二,旧社会价值观强调“价值”的永恒性不变性,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价值观则强调“价值”的历史性发展性。生产力,作为人的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客观能力,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公开的展示”反映了人与自然界之间现实的历史关系。这种历史关系是人类社会的基础,“全部历史的基础”,其他一切社会关系都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现实的社会是“受生产力制约同时又制约生产力的交往形式,就是市民社会。”而现实的个人“他们受自己的生产力和与之相适应的交往的一定发展——直到交往的最遥远的形态——所制约。”[5](72)因此,“这个市民社会是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3](32)意识的所有各种不同理论的产物和形式,只有从生产力出发,从市民社会出发,才能够获得其正确的内容,才能真正地反映与体现其本质。

同时,生产力作为最活跃的客观物质力量,决定着社会交往、社会关系的运动与变化,相应地决定了社会意识,包括社会道德、社会价值等内容的变化与发展。这种变化与发展过程是两者相互影响互相制约的历史过程。一方面,社会价值的内容总是由与其相适应的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所决定的。另一方面,社会意识形态“如果这种理论、神学、哲学、道德等等和现存的关系发生矛盾,那么,这仅仅是因为现存的社会关系和现存的生产力发生了矛盾。”[5](82)因此,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价值必然与现实的人、现实的社会的具体要求发生矛盾,并以新的社会价值替代之。社会价值在这样的过程中,现实地历史地不断地丰富与发展。既没有永恒的社会价值,也没有一成不变的社会价值。一切以“自由意志”“人的本质”等名义,张扬的那些“永恒的规律”,“终究不过是从后期历史中得出的抽象,不过是从前期历史对后期历史发生的积极影响中得出的抽象。”[5](88)

当然,旧社会价值为新的社会价值所替代并不是“可以通过精神的批判来消灭的,不是可以通过把它们消融在‘自我意识’中或化为‘幽灵’、‘怪影’、‘怪想’等等来消灭的,而只有通过实际地推翻这一切唯心主义谬论所由产生的现实的社会关系,才能把它们消灭。”[5](92)因此,社会价值观的发展实际上是社会关系的变革,是社会阶级阶层的社会地位的变革,是社会利益的调整,是从现实的人出发的符合现实的人具体要求的革命。

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价值观的根本意义在于从客观的事实出发而不是从抽象概念出发,从“现实的人”出发而不是从抽象的人性出发,用历史的运动的视角而不是想象的静止的视角,来看待社会及人自身的存在意义与价值,给人类及社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充满无限向上力量的前景与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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