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博华 李婷婷 谢戈辉
(东北财经大学,辽宁大连116025)
货运代理业如今已发展成为初具规模的新兴服务业,从现有规模和未来前景看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逐步加深和我国加入WTO后作出的一系列承诺,国内货代企业不得不与大型跨国公司直接竞争,又加上物流企业产业链上下延伸挤占传统货代企业的市场份额,使得货代企业的生存日益艰难。目前,已有的研究成果都是关于我国货代企业的生存环境、转型和发展战略等内容,多停留在理论和战略层面,极少提及具体转型策略。传统的货运代理业务虽然具有投资少、成本低、责任轻、风险小的优势,但获利空间有限,并且已不能满足客户的要求,制约了货运代理人的生存与发展。在此情况下,传统货运代理人向更具业务优势的无船承运人转变则具有较强的现实操作性。
国际货物代理协会联合会(FIATA)对货运代理的定义为:“根据客户的指示,为客户的利益而揽取货物的人,其本人并非承运人。货代也可以根据这些条件,从事与运输合同有关的活动,如储货、报关、验收、收款。”该定义明确指出货运代理人本身并不是承运人。
我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商务部前身)在1995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第二条中将货运代理定义为:“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