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信忠
(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福建 厦门 361000)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在核算原则方面的根本区别是确认收益的实现时间和费用的可扣减性不同,税务会计是按照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合并使用,采用分段联合制作为核算原则。而财务会计主要采用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原则计算收益和费用。税法和新会计核算制度在关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方面存在着较多的差异,本文拟就两者之间造成的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各选取几个方面进行分析,以求对现行税法和新会计核算制度在所得税的核算和计量方面的差异有总体的认识。
新会计制度的重大改革体现在计提的八项准备上,要求对应收账款、存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委托贷款计提减值准备,分别记入管理费用、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支等损益类科目,调整会计利润。但是税法的规定只允许扣除前面的四项减值准备,其余准备都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以下这些形成了所得税的永久性差异。在税法中,坏账损失一般按照实际发生额扣除,如按照坏账准备扣除,也要控制在0.5%以内。而新的会计制度扩大了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把坏账准备的计提权利下放给企业,要求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计提坏账准备,同时也扩大了坏账准备的计提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