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获奖与质量之关系

2012-09-19 02:48□林
大众标准化 2012年10期
关键词:头衔升降机评奖

□林 鸣

论获奖与质量之关系

□林 鸣

这是一个见惯不怪的现象:那些频频发生事故的单位,通常也是一些“获奖大户”——什么“十佳”、“百强”、“诚信奖”、“质量奖”,多得能挂满几面墙。近期武汉一处建筑工地的升降机在升至百米处时发生坠落,造成梯内施工人员随升降机坠落,19人死亡。据了解,该建设集团官网的简介上说:公司现具备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司连续多年荣获“湖北省建筑综合实力二十强企业”、“安全零事故单位”、“最有爱心企业”等多种荣誉称号。因而人们讽刺道:光看这些大奖,能到火星、月球上承揽工程了。神话爱好者对此调侃:这种企业若是上月球揽工程,能活活气死嫦娥。

为什么会出现一边出事故、一边发奖状的现象?知情者告诉我们,这里面藏着不可告人的交易。如果你是一家企业负责人,根本用不着主动参加活动,人家会自动登门,有时“送奖者”会踢破你的门槛。原来,“获奖”程序如此简单:只需缴上一笔可观的费用,管你“猪圈”、“鸭窝”,都可以获得光荣称号。那些惊天地泣鬼神的“头衔”,只不过是一桌酒席外加不菲的红包就能轻松搞定。当然,这种“荣誉”到底有多少“含金量”?获奖者和颁奖者心知肚明,不会较真,反正有了这块敲门镀金的“砖头”,就能蒙蔽更多不知真相的善良人。众所周知,在当今社会,“评奖经济”是一个早就存在的事实。至少在近十几年来,可以说此起彼伏,如火如荼。只要企业交纳昂贵的费用,就能获得日思夜想的那顶“高帽子”——规格之高,头衔之大,可谓与时俱进、前所未有。如果不满意现有的“头衔”,您还可以提出自己的要求。企业当然不是傻子,老板们会反复比较,以既能收获荣誉、又能收获效益为基点——这就是臭名昭著的“获奖交易链”。

然而,公众注意到,每当“获奖大户”出事之后,那些专家和发奖部门根本不会出面收回相关奖项,而是装傻充愣,躲得远远的,充当起一名“看客”。 公众只好瞧着桥倒屋塌的悲惨情景发呆。而且,安全监管部门也很少对其获奖原委追查到底。这就说明问题了:颁奖者既然与企业合伙造假,客观上等于给了企业一把“保护伞”。那么,企业肇事之后,不光要追究其责任,也要查一查“伞”的来历。现实中许多案例都说明:企业和颁奖者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个货,对于消费者和客户来说,往往就是“祸”。我们看到,“楼歪歪”也好,“桥粘粘”也好,居然当初也都头戴“桂冠”。或许,从此之后安监部门多了一项任务:除了严惩肇事单位,还要严查有关专家以及发奖单位。既然奖状都挂在墙上,咱何不来个按图索骥,查查他们到底有无评奖资质?如果有,请亮出评审程序和颁奖理由;如果缺乏说服力,可能要享受“连坐”待遇。罪名很清楚:就是涉嫌欺诈。

在善良正直的人们心目中,获奖是神圣的。但我们必须清楚:评奖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人生价值,并不是在于捧得多少奖项。真正潜心努力做出了成绩,即使没有什么奖项,也会充满成就感的。而痴迷于“买奖”行为,只能降低自己的人生格调,造成谎言流行,甚至给社会带来巨大的灾难。应当承认,由于某些人的急功近利、不择手段,我们的社会的确存在着沽名钓誉的“市场需求”。个人渴望当“明星大腕”,企业急需做“百强十佳”,这些现象无疑给了“评奖经济”以机遇。只要有“脑袋”,还愁没“帽子”?报载,广东德庆县一名教师,业务一般般,可他痴迷于获奖证书的“收藏”——前前后后花了10多万元“买奖”,至今他已买回“国际杰出专家”等200多个红本本,装了满满当当一柜子。如果个人痴迷收藏和为证明自己的能力,倒也罢了;可是企业和发奖单位为了赢利而上欺领导,下骗客户,就构成了合伙欺诈。有识之士指出:当全社会形成这种共识,或许“买奖卖奖”的勾当就会骤减:只要发现这个“奖”来路不明,就说明这个企业根本不可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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