冼彬璋 雷根强
(厦门大学,福建 361005)
“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改革方向,增值税“扩围”试点工作也从2012年开始在上海推行,标志着我国增值税“扩围”改革已进入实质性阶段。在世界各国实施增值税的经验中,引入增值税制度时可能会引发通货膨胀是政策制定者所担心的问题之一,而我国的增值税“扩围”又涉及到增值税和营业税之间的税种替代,情况更为复杂。“扩围”行业由缴纳价内计税的营业税,转为缴纳价外计税的增值税,必然造成“扩围”行业的应税收入和成本结构发生变化,进而引起价格的调整;而且增值税“扩围”改革不仅会影响征税企业,还会通过价格体系向其他企业传导,影响相关企业的税负以及最终产品的价格。由税收原理可知,流转税最终是由消费者负担的,消费者不仅因为消费而负担了流转税,而且还会因为消费支出水平以及消费支出结构的差异而承担轻重不一的流转税负。因此,“扩围”改革无疑又会影响我国收入再分配的最终格局。
目前,关于增值税“扩围”改革后对我国产品价格以及收入分配影响的研究很少。因此,为模拟我国增值税“扩围”改革的影响,笔者通过Masayuki Tamaoka(1994)和聂海峰、刘怡(2009)的投入产出模型建立增值税“扩围”改革后的价格变动模型,根据目前最新的投入产出表数据测算我国增值税“扩围”后的产品价格变动,然后利用有效税率方式研究“扩围”改革对我国收入分配格局的影响。
1.商品的制造和销售都处于完全竞争市场中,因此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可以传递给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