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 昱
(南京财经大学,江苏 210046)
在2009年我国全面实行增值税转型后,一定程度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缓解了增值税中的重复征税与竞争不公。国外多数采用了增值税的发达国家近年来其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几乎囊括了全部行业,但是我国现阶段增值税与营业税仍然并存,增值税征收范围并不全面。由于营业税存在无法抵扣的问题,造成了增值税链条的断裂。因此,想真正意义上地消除对全行业的重复征税与竞争不公问题,必须使得增值税以覆盖全行业的形式取代营业税。2012年1月1日上海开始实施增值税“扩围”试点,先对同货物联系紧密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和某些生产型服务业进行“扩围”。随着这次改革开展,增值税“扩围”改革已经成为“十二五”时期财税体制改革中的重头戏。
江苏省是中国的经济大省之一,2009年按支出法计算的GDP 为34457.3亿元,占全国支出法计算GDP 的9.99%,位于全国第二。2009年的税收收入为5844.6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的比重为9.26%,排名第三。其中,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为3654.5亿元,达全国总增值税与总营业税之和的10.4%,位列第二。①数据资料来源于《2010 中国税务年鉴》。可见江苏省也是我国的税收收入大省,其中改革所涉及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所占比重就达到了62.53%。所以我国即将展开的增值税分步骤的“扩围”势必会对江苏省的经济产生重要的影响,而这种影响主要会体现在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收收入方面。
由于国外大多数国家不存在增值税大范围的“扩围”问题,所以关于增值税改革的研究,基本都是分析税率变动和其他小幅度的政策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