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视角下的赣湘文化关系

2013-02-18 16:00卢继芳罗昕如
江西社会科学 2013年9期
关键词:方言江西湖南

■卢继芳 罗昕如

赣湘两省同处中国中部地带,远古均属百越之地,战国熊渠立楚后,又均划归楚国领地。从西晋至唐宋,两省都曾接纳大量北方移民,宋代江西及湖南相继在中部崛起,元明清时期,为谋求生计或因政府政策,大量江西人迁入湖南,进一步促进两省文化融合。毗邻的地理位置、同步的发展经历及近代频繁的移民运动造就了两省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江西与湖南地相连、人相亲,理清两省文化渊源对于在和谐共处中谋求赣鄱文化创新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本文即拟从语言文化角度梳理与探讨赣湘两省文化关系及成因。

一、赣湘语言同源现象

随着方言研究的深入,人们发现赣湘两地存在大量语言同源现象。在语音方面,赣北昌都片同老湘语都存在中古全浊声母读浊音的现象。赣语昌都片的永修、湖口、都昌、南昌、德安、修水、安义、新建、星子及抚广片的南丰,宜浏片的新余、丰城;湘语娄邵片的涟源县蓝田、六亩塘、杨家滩,安化县梅城,湘乡市区在内的大部分乡镇,双峰县梓门桥、荷叶,冷水江市、邵阳市、邵东县、新邵县、隆回县,湘语长益片的岳阳县、荣家湾,辰溆片的溆浦县岗东、两江等地,都存在着声母送气分调现象[1](P64)。

赣湘两地共有的方言特征词也日益引人关注。曹廷玉归纳赣方言特征词为88条,其中内部一致,外方言区少说的35条为一级特征词,如斗风(逆风)、磉礅(柱下石)、咽(嗓子沙哑)、拐(脚残)、砑(强行塞入口)、匐(趴)、猴(羡慕)、较(试衣服)等。其余53条赣方言内部覆盖面不是非常宽但又十分重要的特征词为二级特征词,如赣北、赣西及赣东北把小河叫“港”,把种油菜叫做“秧”,耘田叫“耘禾”,村庄叫“屋场”,赣北的南昌、永修、安义、修水、都昌,赣东北的余干,赣西的萍乡、宜丰、峡江、永丰及赣中的南城等地“狗叫”均说“嗥”[2](P139)。罗昕如曾参照曹廷玉赣方言一级、二级特征词,对赣湘方言异同作了比较研究,并指出赣方言88条特征词有44条见于湘语,占50%,如逆风说“斗风”、柱下石说“磉礅”、趴说“匐”、羡慕说“猴”、试衣服说“较”广泛运用于长沙、湘潭、益阳、衡阳、娄底、双峰、新化、邵阳、武冈、祁阳湘语中[1](P201)。方言特征词是方言区人们最常用并具有区别特征的一批词,方言特征词可以说明方言间的亲疏远近关系。20世纪五六十年代历史语言学产生了一个新的分支叫语言年代学,也称词汇统计学,其根本的指导思想是根据基本词根语素在发展中保留下来的百分比来计算语言发展的年代。如果不同语言有亲属关系,则根据保留率可以推测出它们从原始母语中分化出来的年代,同时也可计算出有同源关系的方言之间的亲疏程度。汉语各大方言都是从中古汉语分化发展而来的,徐通锵按语言年代学创始人斯瓦迪士编制的词表,利用语言年代学方法计算出汉语方言之间的接近性程度,其中长沙话与南昌话最接近,同源百分比达到88%[3](P413-425)。

赣湘方言语法上也有许多相同现象,如两地都存在两类有特色的构词法,一类是XA式状态形容词,如喷香、揪圆、辛甜、粉嫩、肮臭、扇平、浸酸、猫轻、墨乌等,这些词中前一语素X为前缀,后一语素A多为形容词,前字的语用是生动描述后字所述状态或特性的程度,整个结构为偏正式状态形容词,在语句中多作谓语、补语、定语等成分。龚娜曾对此类状态形容词在全国汉语方言的分布进行归纳,指出XA式状态形容词在长沙流域的湘语、赣语以及紧邻的客家话、徽语中数量较多,而东南沿海各方言数量则较少[4]。另一类是“V人”类自感词,如晒人、热人、烧人、油人、磨人、咬人、辣人等表示外界刺激作用于人自身,使人产生不舒服的感受。这类词在赣语、湘语中分布较广。

二、从赣湘语言现象看赣湘文化关系

方言是民俗文化的表现形式和内容,它具有文化发展的普遍特征,同时其形成及发展受到其他诸多文化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赣湘语言共有现象折射出的是赣湘两省之间密切的文化关系。

(一)赣湘文化存在共同底层

从考古学角度来看,长江中游赣湘区域均蕴含楚文化因素,如长沙地区发掘楚墓2000余座,1965年在韶山灌区发掘东周墓76座,其中72座为楚墓,随葬器组合有鬲缽、壶豆;罐、缽、豆;鼎盒壶等,时代从战国早期至末年[5](P120)。春秋战国时期,根据两条文献:“楚地西有黔中、巫郡,东有夏州、海阳,南有洞庭,苍悟,北有汾陉之塞、郇阳。地方五千里。”[6](P368)“楚昭王十二年,吴复伐楚,取番。楚恐,去郢,北徙都鄀。唐张守节正义,片寒反,又音婆。《括地志》云‘饶州鄱阳县,春秋时为楚东境,秦为番县,属九江郡,汉为鄱阳县也’。”[7](P1716)我们可以推知今赣北及赣西北区域在当时同今湖南洞庭湖周边地带同属楚国,文化有鲜明的楚文化特征。至今赣湘百姓口语词中仍共存着许多文献所载的古楚词。如知道说“晓得”,《方言》卷一:党、晓、哲,知也。楚谓之党,或曰晓,齐宋之间谓之哲。玩叫“嬉”,《方言》卷十:“江沅之间谓戏为媱,或谓嬉。”儿子说“崽”,《方言》卷十:“崽,子也。湘沅之会,凡言是子者,谓之崽,若东齐言子。”[8]野生小栗子叫“茅栗”,《广韵》薛韵“栵,细栗,《尔雅》云栵栭,今江东呼栭栗,楚呼为茅栗也”[9](P146)。蚯蚓叫“寒”,《广韵》隐韵:蚯蚓也,吴楚呼为寒[9](P80)。竹叶叫“箬”,《说文》竹部:楚谓竹皮曰箬[10](P127)。

(二)赣湘文化格局共性特点:层次叠置

在地质学上,不同历史时期的岩浆活动和沉积作用会形成不同岩体性质的地质分层,一般情况下,地质层次在空间上是纵向分布的,早期地质活动形成的地层在下,晚期地质活动形成的地层在上。早在19世纪历史比较语言学时期,“层次”的概念就被用来类比一个语言成批地借用另一语言的词汇而形成的语言层次,一个词的本地和外来读音,与“地层”类似,本地较早的读音居底层,到达当地时间居后的读音居上层。语言是文化的一种形式,我们认为语言学上的层次理论同样适用文化的分析,赣湘文化是由不同来源的文化融合发展至今,在今天的湘赣文化中都叠置着不同历史层次。

赣湘文化中至少沉积上古、中古、近古三个历史层次。以表食用固体食物义的词语为例,从汉语发展史来看,“食”主要用于上古时期,如《诗经》“硕鼠硕鼠,无食我黍”,“喫”主要产生于魏晋时期,兴盛于唐宋时期,如杜甫诗中“但使残年饱喫饭,只顾无事长相见”。元曲中往往把“喫”写成“吃”[12](P570)。江西境内北部、中部地区主要分布“喫/吃饭”说法,江西西北铜鼓、修水个别乡村及赣南地区分布“食饭”说法,具体分布:星子、都昌、安义、新建、南昌、彭泽、瑞昌、鄱阳、上饶、玉山、广丰、婺源、德兴、浮梁、乐平、万年、余干、横峰、铅山、贵溪、余江、进贤、东乡、临川、金溪、崇仁、宜黄、乐安、南城、黎川、永丰、吉安、泰和、安福、永新、莲花、遂川、万安、靖安、奉新、高安、宜丰、上高、万载、丰城、樟树、新干、峡江、新余、分宜、宜春、萍乡、崇义、赣州的说“喫(吃)饭”,而南丰、广昌、定南、寻乌、会昌、大余、南康、上犹、于都、兴国、宁都、瑞金、石城等地说“食饭”[12](P580)。根据曹志耘《汉语方言地图集》词汇卷,湖南境内北部、中部地区主要分布“喫/吃饭”说法,东南部部分地区(炎陵、桂东、汝城、宜章)分布“食饭”说法[13](P84)。

(三)赣湘文化发展趋势:各具风土,互动共进

赣湘文化体系中存在许多共有现象,但在共性基础上不乏各自个性特点。如送气分调情况,湘语涉及的古调类主要是全清去与次清去,而赣语中平上去入均有涉及。又如在词汇系统中,许多由相同语素构成的词意义不完全相同,如“焮xin”,在湘语中主要指把冷了的食物重新热一下,而在赣北赣语中主要指小火焖饭。

从秦代直到明清,江西经济文化都领先于湘南,近代湖湘文化的兴起很大程度肇起于江西文化的影响,从另一角度也说明区域文化的崛起应是外来文化及邻近文化与本土文化特征互补与交融的结果。两省人们的语言文化对此能作出最好的诠释。罗昕如在《湘方言词汇研究》中讨论了167条后起的湘方言词语,这些词语在古籍中没有记载,大多是本地后起或受外来文化的影响而新产生的。如在湖湘语中“孕妇”称“驮肚婆”就同江西文化有密切关系。“驮肚婆“的说法分布于长沙、湘潭、益阳、娄底、新化等部分湘语点[14](P105)。而在赣语中,“驮”是一个多义动词,可以表示背负、遭受意义,如挨打挨骂,赣语说“驮打、驮骂”;受气,赣语说“驮气”;怀孕,赣语说“驮肚”,而湘语只有“驮肚”说法,可见“驮”在赣语中更具构词能力,湘语的“驮肚”一说很可能是来源于赣语。又如“屋场”表“村庄”在湘语中也是后起词,从曹志耘《汉语方言地图集》分布地图来看,江西境内分布比湖南广泛。江西北部、中部及南部大多数地方均说“屋场”,而湖南境内东部临湘、岳阳、汨罗、湘阴、攸县、桂阳、汝城等地有此说法,湘语中更多的说法是“村儿、院子”,湘语“屋场”说法应是受赣语影响而产生的。

三、赣湘文化关系探源

任何区域文化,“至少自新石器时代以来,几乎都不是孤立地发展的,某一文化只要和其他文化发生一定的接触,就会相互影响,内部就会出现来自其他文化的因素。……同一文化内的不同文化因素,有的是承自本文化的自身传统,有的是受到其他文化的影响而发生的”[15](P12)。赣湘文化共有现象的产生不是在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一蹴而就的,其中有些源自早期文化同源现象,有些则产生于晚期不同文化间的相互接触与渗透。

(一)部分共有现象产生于上古共同的文化源头

周成王封熊绎于丹阳 (今湖北省秭归东南)立楚之前,赣湘两省属百越之地,具体来说,湖南境内澧水、沅水、资水流域春秋时期为三苗、百濮集居地,湘江流域分布着扬越人,赣文化的发源地鄱阳湖畔则为干越人的分布区[16](P78)。百越杂处,尽管种姓不同,但同出一源,故在习俗和文化上有许多共同特征,特别是湘江的扬越与鄱阳湖畔的干越人,由于地理毗邻,习俗更为相近,至今赣湘境地仍保存有“家蛇为神蛇,不能打死”、“买水浴尸”等百越习俗。由于北方汉人南迁,百越人不断往南迁徙,通过长达数千年的迁徙、演变和融合,基本上形成了现代的壮族、侗族、水族、傣族、布依族、高山族等兄弟民族,从语言来看这些南方少数民族语言归属汉藏语系中的壮侗语族,壮侗语族的侗语和苗瑶语族的苗语都存在送气分调现象。学界有不少人认为赣语、湘语中的送气分调现象同南方少数民族文化底层有密切关系,源自百越文化。

楚王在长江中古下游拓疆建立强大楚国过程中,赣湘均融入楚文化圈。从语言角度来看,“今湘语的前身是古楚语”在学界已成定论,对江西古代语言面貌,学界有不少论述,如袁家骅认为“按照合理的推测,古代这片土地上的居民的语言可能包括在吴语、楚语以内,或者至少同吴语和楚语有亲密的关系”[17](P126)。陈昌仪则认为赣语在西汉及东汉前期尚未成为有别于吴楚的独立分支是可以肯定的[18](P2)。所以赣湘语言文化中同源同构现象许多是源自于春秋战国时期的楚文化。

(二)中古、近代不同文化间的接触与渗透造就了两省文化“同中有异”

赣湘文化存在许多共存现象,而这些共存并不是完全“等同”,而是各具个性,究其原由与不同文化间的接触与渗透有关,“任何文化,只要发展到其活动能力已达到可以比较广泛地同其他文化相接触并相互发生影响的程度,每一个文化的内部,都不会只有一种属于自身文化传统的因素,而且因这种相互联系所产生的彼此影响,不会只发生一次”[15](P5)。在两省的文化发展历史上,中古唐宋及近古元明清无疑是两个最重要的阶段,而引起文化接触的主要动因便是移民运动。

1.唐宋北方移民文化深浅不一的植入

当前方言学界普遍认同南方方言地理格局在唐宋时期基本奠定。就湖南省而言,古湘语区大致相当于今湖南省全境,而今天的湘语萎缩到了长沙以南的湘资流域,湘北、湘西和湘南分布着西南官话;官话的分布同唐宋北方移民有着直接的关系。谭其骧称“五代以前,湖南人多来自北方,五代以后,湖南人多来自东方”[19](P349)。北方移民南迁的第一次浪潮发生在永嘉之乱,这次移民浪潮波及湖南东北洞庭湖一带(如华容、安乡等地),唐末“安史之乱”之后,北方移民迁入湖南的规模远远超过以前,不仅到达湘北(如今常德、澧县),还纵深到湘中及湘南(如今长沙、衡阳、道县西)[20](P321-339),当时韦庄在湖南中部看到移民南迁的情景作诗云:“楚地不知秦地乱,南人空怪北人多。”[21](P1762)“靖康之乱”后北方移民第三次大规模南迁,湖南西北的“鼎州(今常德)和澧州(今澧县)位于宋代自中原经襄阳、江陵和洞庭湖西北南下湖南和岭南的大道上,移民较多。……一些移民还从鼎澧两州溯沅水而上进入今湘西山区的沅州 (今芷江县)和辰州(今沅陵县)”[20](P389)。结合移民情况看,湖南北部、西部及南部官话的分布格局最晚在宋已形成。

唐宋时期的江西也接纳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北方移民,而此阶段的北方移民迁出地主要为“安史之乱”波及地即中原关中一带,故来源相同的移民在迁移过程中在不同地域植入了相同的文化现象,这也是赣湘语言一些共有现象形成的重要原因。如赣湘方言中普遍存在后缀“首、场、头”用在动词或形容词之后构成“吃头、看头”类名词的用法,如:“个只事冇有做头/做首/做场”(这件事没做的价值),语义表示对某种动作、心理、性质的价值加以肯定或否定现象。在汉语共同语的发展史上,作为实义名词来看,战国以前只有“首”,没有“头”,到了战国时代“头”字才出现,唐宋以后,词尾“头”字用得更加普遍[11](P224)。许多文献材料说明词缀“头”在唐宋时期的北方共同语中逐渐普遍应用起来,而这个时期正是北方移民大量南迁时期,移民在南迁时就把语言中的后缀“头”的用法带入了湘赣文化。有意思的是,赣湘共同现象在实际语用中表现出同中有异,后缀首、场、头在赣湘方言中往往是并用的,但使用频率却不相同,“首”在湘语中普遍使用,“场”次之,“头”使用较少。赣语中则是“头”最常用,“首”次之,“场”仅见于樟树方言中。这种现象从另一个角度说明赣语受官话的影响程度大于湘语,究其原由是北人南迁路线的改变,中唐以前湖南及周边地区一直是中原下来的主要通道,但唐永乐年间开通了粤北大庾岭后,北方移民南下更多的人选择中原——江西——广东通道,交通地理的改变,使赣地在唐宋时期受北方文化影响比湖南更深。

2.明清江西移民文化的渗透

学界认为近代湖南文化东西差异的形成及湖湘文化的兴起,同近代江西对湖南的移民活动密不可分,同理,赣湘语言共有现象同此阶段的移民浪潮密不可分。江西历代都是湖南移民主要迁出地,曹树基根据郭嵩焘《湘阴县图志·氏族志》(1881)、段毓云《南县备忘录·氏族统计》(1937)、1986年平江县氏族档案及1988年岳阳县氏族档案等材料归纳湘北移民氏族的56%~64%来自江西,来自广东、湖北、苏浙诸省者均各占5%左右。就江西移民而论,其25%左右迁自五代及宋,50%左右迁自元明,其余迁自其他时代。根据《醴陵县志·氏族志》(1948)、长沙县氏族档案(1988)及刘奎《耒阳乡土志·氏族》(1907)归纳出:在赣湘边界,元代以前迁入氏族在总氏族中的百分比仅占3% ~7%;元末明初占44% ~51%,明代中后期占11% ~17%;清代前期占26% ~34%,清代后期占2% ~5%。长沙附近地区,元以前迁入者占1% ~20%,元末明初占61% ~87%,明初以后占4% ~28%。湘北与赣湘边界移民的相同点是,元末明初迁入氏族占氏族的主要部分。就移民原籍论,赣湘边界,来自江西的氏族占60% ~67%。[22](P115)这些数据充分说明元明清时期是江西人向湖南迁入的集中期。

“人口在空间的流动,实质上也就是他们所负载的文化在空间的流动,所以说,移民运动在本质上是一种文化的迁移。”[23](P102)明清江西向湖南大规模移民活动对现代湖南文化影响深远,促成了赣湘语言共有现象的产生。如古全浊与次清合流为送气清音是赣语典型特点,这一现象也见于湘语娄邵片的娄底市、双峰县的部分乡村、辰溆片溆浦个别乡镇。根据谭其骧考证元明清时期江西移民迁出地多为赣江、鄱阳湖以西,赣中吉安以北的赣西部南昌府和吉安府;而江西人迁湘的主要路线有四条:吉安——茶陵,袁州——萍乡——醴陵,赣西北的瑞州——湘东北的济阳,赣北的南昌——湘东北的平江[23](P118),根据曹志耘《汉语方言地图集》词汇卷,我们可以发现许多赣湘语言文化共存现象主要分布在两省的移民迁出、迁入区域及路线周边地带,如“明日、猪婆、肚子、夹菜、干(渴)”说法主要分布于湘东、湘中与吉安以北的赣西,江西境内普遍使用的“斫 (砍)、跌(掉)、光(亮)”等词汇主要分布于湘东地区,这也正好说明语言共有现象同移民活动有密切关系。

综上所述,任何区域文化都是由不同文化因素所构成的体系,其中有承自传统的因素,也有受到其他文化的影响而发生的因素,赣湘语言共存现象的产生是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文化间的接触与融合,同时从另一方面说明赣湘两省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在倡导多边、区域“合作与竞争”开放型社会发展模式的今天,认识到这种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将是我们文化创新思路之源,有助于两省文化未来发展模式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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