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邵晓生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陕西·西安)
机动车辆保险(简称车险)是我国财产保险的最大险种,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汽车生产量和保有量迅速提升,相应的车险业务也得到了迅猛发展,保费规模已占到财产保险业总保费规模的80%左右。近年来,随着汽车进入家庭,购买车险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开支的一部分。
随着业务的高速发展,车险也遇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投保容易理赔难、高保低赔、暴利等负面报道不断地见诸于电视和报纸。机动车辆保险在国外经历了上百年的发展历史,而在国内仅有几十年的发展,因此存在这样和那样的不足之处也是情有可原的,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集中表现为理赔难的车险问题不是一两个原因造成的,而是各种矛盾交织后形成的一个综合表象,只有在剖析各种原因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下面谈谈个人的几点看法:
目前,我国车险对车损险保险金额的确定基本上有三种方式:1、按照新车购置价确定;2、按照实际价值确定;3、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新车购置价。其中,后两种方式在理赔时需要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相应比例的损失。一般情况下,车主、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都愿意选择按照新车购置价的方式来确定车损险的保险金额。从保险行业的角度出发,之所以这样确定车损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