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静,陈永杰
现代食品生产是大工业化的,即以规模效应取胜,通过价格优势获得市场;终端销售市场是匿名交易的(anonymous trading),即销售者与消费者是陌生人。匿名市场交易是有条件的,即交易双方都对交易物的特征完全了解,可以进行“零信息成本”①Barzel,Y. A Theory of the State: Economic Rights,Legal Rights,and the Scope of the State,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2,pp.79—102.交易。但是,在食品市场中,这个必要条件很难满足。虽然生产者之间可以是专业交易者的熟人市场,但终端消费市场却是陌生人市场。而且,食品交易有延迟性,即货物的交割并不意味着交易义务的完成,而是在消费者“消费”后才可以确认。因此,这种匿名食品交易产生了“劣品驱逐良品”的难题。
为了解决这个“劣品驱逐良品”的难题,市场以及政府机制都可以是备选方案。生产商可以通过建立品牌,使完全匿名交易向半匿名交易/非匿名交易靠近,降低消费者获取食品特征信息的成本,增加消费者的知情程度,从而解决这个难题。不过,良好的市场经济运行需要有效的政府监管。这不是政府规模的问题,而是政府应该如何管的问题。当前,中国食品监管遇到的问题是政府以微观行政管理手段替代中观层面的监管规则的建立与维护,导致监管部门不论投入多少人力物力,政府都不可能进行全生产链监管。本文将对瘦肉精这一合法化工品被非法用到食品领域进行案例分析,详细阐述微观行政监管手段如何失灵,以及如何转变食品监管部门的微观监管手段为宏观规则的制定与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