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北京下层妇女职业生活探析

2014-04-10 15:05孙高杰
史志学刊 2014年1期
关键词:女工北平妇女

孙高杰

清末民初北京下层妇女职业生活探析

孙高杰

清末民初,受工业不发达、社会风气保守等因素影响,绝大部分北京下层妇女只能从事缝纫、编织、佣工等辛苦工作。因为收入微薄,她们在经济上无法实现独立,一旦失去男性家长的庇护,多数人的生活就会陷入困境。

清末民初 妇女生活 妇女解放

近年来,史学界从不同方面对清末民初妇女生活史进行了相对深入的研究,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1]。从研究内容上看,现有研究主要集中于妇女抗争、教育、职业、婚姻家庭等传统问题,对妇女日常生活情况特别是下层妇女生活的研究则相对较少。事实上,在清末民初妇女生活由传统向现代转型的过程中,不同地域、不同阶层妇女生活的变化有着迥异多样的表现,不仅有新旧更迭,还有新旧杂糅。本文在深入挖掘档案和报刊资料的基础上,以北京市为例,拟对清末民初下层妇女的职业生活进行初步探析。

清末民初,北京工业的不发达及社会风气的保守使妇女的就业机会较为匮乏。而受教育机会的缺失,使绝大部分下层妇女只能从事女佣、手工制作等体力劳动,她们每天辛苦地工作,换来的却只是勉强维生的微薄之资。

一、就业空间狭小

清末民初,北京的妇女职业一直不甚发达,妇女就业比例较低。据调查,1929年2月北平女性就业人数为4249人,仅占当时女性总人口数的0.8%[2]。这与同时期天津、无锡等城市的情况不可同日而语。仅就女工数量而言,1930年,天津已有女工4508人[3]。1932年,无锡的女工人数已达到4万人之多[4]。30年代后期,随着北京工业的发展,女性就业人数虽然有所上升,但就业率总体上仍处于较低的水平。据北平市政府1936年的调查,截至是年6月,北平女性无职业者为544445人,占女性总人数的92.3%[5](P12)。

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较为复杂,主要包括社会风气保守、工业不发达及女子教育落后等。与上海、天津等沿海开放城市相比,久为皇城的北京社会风气比较保守,对妇女的禁锢较多,很多民众仍然固守着男外女内、男女有别的传统两性观。例如,在19世纪70年代的上海,妇女就已经可以自由出入戏院听戏。而在北京,直到1907年妇女才被允许进入戏院听戏,而且为严肃风化,还明确区分了男座女座[6](P338)。直至20世纪初,很多人对于妇女出外做工仍持鄙夷态度。一些承做家庭以外针线活的妇女,被称为“做外活”,做家庭教师的妇女,则被称作“穷教书匠”。在一些人看来,她们与讨饭的乞丐没有什么差别[7]。

20世纪20年代初,受妇女解放运动影响,北京虽然也出现了女子银行、女子商店等以女性雇员为主的机构。但总体来看,北京的社会风气仍然相对保守,1920年代后期,“妇女商店、妇女工艺,腐旧人依然视为标奇之异,而妇女为仆为佣者,往往有人耻笑”[8]。在这种情况下,像女招待、舞女这些从事服务男性顾客的妇女职业在北京自然发展滞后、阻力重重。以女招待为例,19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上海租界的烟馆中就出现了“女堂倌”这种新兴女性职业[9](P392-393)。到20世纪初,在广州、上海等地,女招待已呈普遍之势。而在北京,直至1928年,女服务员才首次出现,到1930年后才渐成风气[10]。

北京工业的不发达也极大地限制了妇女就业。北京是一个以消费为主导的城市,工业较为落后。据农商部统计,1916年全国拥有千家以上注册公司、工厂的省区共有8处,其中四川省以拥有工厂3732家位列首位。而当时北京的注册公司、工厂总数仅为233家,其中工厂才12家[11](P20)。北京工业主要以纺织、印刷、化学、日用品等轻工业为主,除少数官营企业规模较大、拥有一些先进的机器设备外,绝大多数工厂仍属旧式手工业性质,以手工作坊形式存在。如1927年,北京有织袜工厂40—60家,从业人员400余人,有20名工人的工厂就可以算作大工厂了[12](P19)。在工业发展普遍滞后的情况下,北京可以容纳女工的工厂不仅数量极少,而且规模普遍较小,多数属于家庭手工作坊性质。女工厂一般由一些会手工又有一定资财的妇女在家中开办,厂内工人大多是来自附近的贫困妇女。工厂的经营项目主要是打毛线、挑花、缝纫、编草帽等。

女子教育的滞后也阻碍了北京妇女职业的发展。北京虽然是文化名城,聚集了为数众多的著名学府,但女子教育却发展缓慢。据甘博调查,1919年,北京全市共有公立、私立学校324所,其中女校只有38所,约占学校总数的11.73%。在公立中高等学校中,女学生人数为638人,仅占学生总数的4.43%左右[13](P127-128)。1924年时,在大学生中女学生人数只占2%[8]。可见,北京的女子教育状况与其“首都之观瞻所系,教育中枢所载”的政治、文化地位是不相匹配的。

由于教育资源有限,加之北京社会的逐渐贫困化,教育是属于社会中上层的特权。对于多数挣扎在温饱线上的下层家庭来说,生存是首要问题。他们的孩子五六岁就开始出外捡煤核、拾垃圾,十几岁的女孩子已经可以算作劳动力了。据陶孟和的调查,48户工人家庭中年龄在10—14岁的女孩共有17人,其中15人有工作,15—29岁年龄段则是人人都有工作,10岁以下的女孩还有3人有工作[14](P26)。即便家里经济条件允许,受传统性别观念的影响,多数女孩也没有上学的机会。1930年,据北平市政府调查,全市不识字者(凡上过4个月识字班者即视为识字)共有549443人,其中女性有289903人,占总数的52.76%[15]。据牛鼐鄂对北平1200户贫户的调查显示,女性不识字者比例更是高达98.7%[16]。

与妇女接受教育机会较少、受教育程度较低相对应,在北平妇女职业结构中,从事教师、职员、医生等工作的妇女仅占很小的比例,绝大多数妇女从事的是女伶、女招待、女工等非出卖色相即出卖体力的工作。社会学者陶孟和于1926—1927年对北京48户工人家庭的调查,牛鼐鄂于1933年对北京1200户贫户的调查,更为直观地反映了北京下层妇女的职业情况。

据陶孟和的调查,在48户工人家庭中,有职业的女性共有74人,约占女性总人数的69.8%,其中10岁以上有职业者约占该年龄段女性总数的86.6%。从职业类别上看,从事缝织业的女性人数最多,约占77%[14](P27)。另据牛鼐鄂的调查,在1200户贫民家庭中,10岁以上有工作的女性为605人,占女性总人数的27.48%。在职业类型中,从事缝织业的女性人数最多,约占总人数的79.17%[16]。

以上两次社会调查结果共同反映出,20世纪20、30年代,北京下层妇女所从事的工作以普通手工劳动为主,家中有劳动能力的女性基本都要参与劳动。女性外出就业的机会较少,多数都是在家中承做手工活。

二、劳动妇女收入微薄

“北京妇女实行的工作,没有一样不是清苦的。”[17]在下层妇女职业中,有一种叫做“做行活”,指从成衣铺、估衣铺等接做“缭边缝补”之类的工作。这种工作不仅要求妇女手工好,还需要有固定的住址,家庭经济状况也要过得去,并需要熟人介绍。这些由成衣铺或估衣铺发出的工作,都是“极重的活极便宜的价钱”。从锁边到做成一件衣服,一般收入在10枚铜元上下,稍有问题,还要被扣钱,手头最快的女工一天也挣不到50枚铜元。如果做绸缎活,收入则更低,至多是20枚铜子[18]。

一些手艺一般或外地来京的妇女,没有做行活的资格,只能承做缝袜口、做鞋之类的散活,或是出外“缝穷”。这些妇女的收入更少。如在1929年前后,包做一双鞋,仅能得到3枚铜元[19]。“缝穷”一般没有固定价钱及客源,所以收入极不稳定,有时甚至一天都没有一枚铜元的进账。“缝穷”的妇女因为要走街串巷,所以常常还要背负着不守妇道的嫌疑,她们完全是迫不得已才“舍脸去做生活”[20]。

中国女工普遍工资低、劳动强度大,而且往往还要忍受恶劣的工作环境,北京女工的生活自然也不容乐观。据统计,1916年在全国有女工日工资统计数据的23个省区中,北京女工的日工资无论是最高工资还是最低工资都处于较低的水平,分列倒数第三、第四,与最高的江苏省相比,两项都低约75%[11]。到1930年代,北京女工工资依然很低,如打毛线织物的女工平均每天工资仅一角多[21]。

女仆是北京平民妇女从业人数最多的职业。北京的女仆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为“吃腥饭”,即在妓院中做事;二为“吃宅门”,即到住户家充当女仆[22]。女仆们的工作内容大多繁琐而粗重,而且还要忍受极长的工作时间,工资却普遍低微,一般为每月2—3元,最多不过4元[23](P179)。麦倩曾就认为,女仆们每日辛苦工作,往往还不能维持贫穷线以上的生活,所赚之钱时常还会被公婆或丈夫剥夺。她们的痛苦与妓女没有什么差别,所以当看到妓女表面光鲜的生活时,常禁不住诱惑而甘心为娼[24]。

在其他劳动妇女职业中,女招待的工资稍高,但却要时常被扣上“有伤风化”的帽子[10]。总而言之,北京劳动妇女的工作都颇为辛苦,但报酬却极低,“鲜有能供给一家最低生活费者”。根据陶孟和的调查,48户工人家庭中有41户家庭中的妻子从事工作,但她们所得工资仅占家庭收入的一小部分。从6个月平均收入比例看,丈夫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56.8%,妻子收入仅占8. 8%[14](P32-33),所以男性家长的收入仍然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这也就意味着,虽然当时劳动妇女的工作收入已经成为家庭收入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但因所占比例较小,她们对男性家长仍然有着很强的依附性。

清末民初,经历了多次剧烈社会变动的北京,经济状况可谓是江河日下。生活在社会下层的妇女,因为家庭的贫困,不得不自小就为生计而奔忙。她们每日辛苦地工作,收入却相当微薄,无法实现经济上的独立。所以她们对家庭仍然有着极强的依赖性,如果失去男性家长的庇护,多数人的生活会陷入困境。当家庭生活无以为继的时候,她们往往会被家长视为物品而卖出,或为娼妓,或为婢妾,从此失去了人身自由,处于被奴役的地位。这些情况说明,尽管清末民初时期男女平等、天赋人权等观念在逐渐强化,妇女解放运动风起云涌,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法令保护妇女的权益,但男尊女卑的传统性别观念依然牢固,妇女尤其是下层社会妇女在家庭、社会中的从属地位未发生根本改变,妇女解放事业任重而道远。

[1]代表性论著主要有:1.总体性研究:秦晓梅.近代山东妇女生活研究.山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夏晓虹.晚清女性与近代中国[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2.关于妇女婚恋家庭:余华林.女性的“重塑”——民国城市妇女婚姻问题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3.关于女子教育:王秀霞.民国时期的女子职业教育[D].山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徐晶.论民国初年女子教育的曲折发展及其影响[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4).4.关于妇女职业生活:王琴.女性职业与近代城市社会[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

[2]本市职业统计[N].世界日报,1929-02-20.

[3]慧倩.天津市工业上的妇女[J].妇女杂志(16卷5期),1930.

[4]陶寄夫.锡沪杭女工生活概况[J].妇女共鸣(1卷9期),1932.

[5]北平市政府秘书处第一科统计股.北平市统计览要[Z].1936.

[6]吴建雍等.北京城市生活史[M].北京:开明出版社,1997.

[7]皇族任当女教习[N].北京女报,1905-11-26.

[8]宋化欧.北京妇女之生活[J].妇女杂志(12卷10期),1926.

[9]李长莉.晚清上海社会的变迁:生活与伦理的近代化[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2.

[10]许慧琦.训政时期的北平女招待(1928—1937)——关于都市消费与女性职业的探讨[J].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48期),2005-06.

[11]陈真,姚洛.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M].北京:三联书店,1957.

[12]袁熹.近代北京的市民生活[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0.

[13](美)西德尼·D.甘博.陈愉秉等译.北京的社会调查(上)[M].北京:中国书店,2010.

[14]陶孟和.北平生活费之分析[M].北京:社会调查所,1933.

[15]林颂河.统计数字下的北平[J].社会科学(2卷3期),1931.

[16]牛鼐鄂.北平一千二百贫户之研究[J].社会学界(第7卷),1933.

[17]贫苦的妇女[N].顺天时报,1924-02-28.

[18]贫苦的妇女[N].顺天时报,1924-02-25.

[19]北平妇女职业(一)[N].北平日报,1929-03-25.

[20]贫苦的妇女[N].顺天时报,1924-02-27.

[21]北平女工的痛苦生活[N].世界日报,1933-01-13.

[22]北平妇女职业(三)[N].北平日报,1929-03-30.

[23]李家瑞.北平风俗类征[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5.

[24]麦倩曾.北平娼妓调查[J].社会学界(第5卷), 1931.

孙高杰 中共大连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讲师 历史学博士

(责编 张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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