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扬州的辫子风波

2014-09-18 07:15戴淑敏
档案与建设 2014年7期
关键词:辫子扬州

戴淑敏

(扬州市档案局,江苏扬州,225002)

清王朝近三百年社会生活中,有许多值得人们回味的东西,其中男人的辫发就是值得社会关注的大问题,见证了整个清王朝的兴衰和中国迈向近代化的历程。正如一些学者所论述的那样,辫发不仅是一个民族的发式风俗问题,而且是涉及到政治变革和社会变迁的大问题。清代的扬州,兼漕、河、盐三大有利条件,商旅幅辏,市井相连,大贾鳞集,一度成为东南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重要都会和对外交流的重要口岸。堪称社会“风向标”的民风民俗也紧随潮流而动,辫子问题就曾几度风起云涌。在辛亥革命胜利百年后的今天,通过《清宫扬州御档》及其他相关历史文字记载,对清代及民国初年发生在扬州的辫子风波作简略回顾,有助于今人对往事的了解。

乾隆年间扬州钞关门外“剪辫事”

清初的《剃发令》在具体执行上又有“十从十不从”的规定,其中“俗从僧道不从”规定和尚、道士可以依原来的样子。于是,一部分有气节的遗民,选择当和尚道士,以抵制清政府的《剃发令》。著名的假和尚有朱耷(八大山人)、朱若极(石涛和尚)、髡残(石溪和尚)、渐江(弘仁和尚),他们合称“清初四僧”。朱若极晚年定居扬州大东门,还娶了妻子,可见他不是皈依佛门,而是耻于剃发,不过他们都没有留住青丝。

有民族气节而又能留住青丝的,当数陶澂。陶澂(1616年—1703年)字季深,晚号括庵,宝应人。少年时即以文才闻名于江淮间,和另一位高士王筑夫并称“宝应二杰”,康熙十八年(1679年)举博学鸿词不就。以游历大山名川为事,著有《舟车集》《舟车续集》《湖边草堂集》等。《扬州历代楹联选注》收录《题陶澂肖像》联:着道家装,带老庄巾,宏景风流未坠;入高士传,怀诗酒兴,渊明遗绪犹存。这副楹联清楚记载了陶澂保住了汉族头饰。

到了清中期,清朝统治经历了百余年,在剃发留辫问题上,社会矛盾有了很大程度的缓和,但民间的反抗与抵制活动时有发生。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发生在扬州钞关“剪辫事”即为一例。

《清宫扬州御档》第7册载有“上谕扬州钞关门外剪辫事”。全文为:

大学士公传大学士尹字寄山东巡抚富(尼汉)乾隆三十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奉上谕,据彰宝奏,接准东省来咨,内有蔡廷章供称,本年二月十八日,同通元之徒怡安在扬州钞关门外两路口吴胜饭店内分路剪辫各情节。现在查获,钞关门外两路口果有吴姓饭店,名唤吴连,再四究诘,坚不实吐,已解赴山东质讯等语,蔡廷章等犯,前经降旨,谕令富尼汉派员解至,行在审讯,嗣经刘统勋等查得,京城有蔡廷章亲友踪迹,并谕刘统勋等即将该犯留京,质讯明确,再行解送。昨据富尼汉奏,已于本月二十一日将蔡廷章派员起解,此时吴连解至东省已无可质证,著传谕富尼汉,速将吴连一犯派委妥员解京,俟蔡廷章在京质讯明确后,即同该犯一并解至行在候审,并谕刘统勋等知之。

钦此,遵旨寄信前来

这份御档是说,清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二月十八日,有个叫蔡廷章的人,发动几个人,在扬州钞关门外“两路口”吴胜饭店门前,分头剪行人的辫子。此事惊动朝廷,主犯蔡廷章、饭店店主吴连等若干人被押解进京,由东阁大学士兼管礼部、兵部、刑部事务刘统勋(刘罗锅的父亲)审理。刘统勋的职务与宰相相当,剪几条辫子要这样的大官亲自审理,可见其事件的严重程度。再者,文中还提到“嗣经刘统勋等查得,京城有蔡廷章亲友踪迹……”由此可知,蔡廷章的在京亲友还会受到此事的牵连。这次剪辫子事件惊动了乾隆“皇上”,其事处理结果一定是惨不忍睹的。

辛亥前后扬城“剪辫子”见闻

及至近代,辫发问题又因时代的嬗变而成为历史的焦点。相对于既往的历史,辫发问题的背后是更为复杂而隐晦的文化、政治象征意义。随着近代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人也必须近代化,剪辫似乎势在必行。

生产和生活中,人们越来越感到辫子带来的诸多不便:争斗时易被捉;行礼时不便脱帽;健身时不便锻炼;勤洗费时间,不洗又不卫生,还会传播疾病。长长的辫子不利于机器化大生产,不利于近代军事的发展,不利于对外交往。人们感到剪发取代辫发将成为近代化进程中一种必然的趋势,“剪去辫子”的呼声日多。因此,在维新运动和辛亥革命中都提出了剪辫的主张。维新派将剪辫作为破除旧俗和社会启蒙的一部分。革命党人视剪辫为身体解放的第一步。而清王朝竭力反对剪辫,剪辫者即为革命党之流。清朝末年,受进步思潮的影响,扬州城一度出现以剪辫子为标志的革命浪潮。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腊月末,扬州有一家理发店为招揽青年人到他店里理发,就贴出海报说,为了倡导新风,可以替顾客剪辫子。几天后,给官方知道了,江都、甘泉两县衙门为了表示一种姿态,贴出布告,说要缉拿店主,严禁此种行为,违者治罪。结果是一纸空文不了了之。

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统治,使剪辫得以全面开展。1912年1月3日,民国政府制发国民执照,交保安总社转发各分社,劝令商民一律剪发,听者予执照一张,以免入城门时受军警盘诘,同时严令警士干涉,勒令剪辫。为此,“士兵携带剪刀,阻拦行人,强行剪发,所剪下之发仍交还本人”。剪辫主要是作为政治革命的一部分而被推行。距清政府“剃发令”266年,距太平天国“蓄发令”60年,国民这道影响深远的“剪辫令”,虽然很严厉,但没以死相挟,可响应者却较前两次为多。而且,“剪辫令”所造成的流血事件远比“剃发令”和“蓄发令”要少得多,这反映了民主共和时代政治上的进步性。就扬州城而言,辛亥前后,敢于明目张胆摇着辫子横行街市的人确比以前少了许多。

据记载,1911年的阴历九月十九日,镇江军政府林述庆派徐宝山来光复扬州,二十日,徐宝山宣布扬州光复。光复后,徐宝山任军政长,李石泉任民政长。李石泉舍不得剪掉辫子,大家也奈何他不得。光复后的七八天,浙江民军经过扬州,军队齐步走过辕门桥大街,见大轿坐着的是扬州民政长李某人,军情大哗,一致要求他下轿剪辫。李石泉下轿再三请求回家自己剪除。此时也有人出来调停,军人让步。第二天,扬州教场九如分座茶社门口一个玻璃匣子里,放着李石泉的辫子。此后的数月里,激进的青年们拿着剪刀,在大街上见到有辫子的人就剪。

李涵秋笔下的剪辫风潮

李涵秋的《广陵潮》是20世纪20年代前一段时期通俗社会小说的代表作。它以扬州社会为背景,以云麟与伍淑仪、柳氏、红珠的恋爱婚姻为主线,详尽描述了清末民初时期扬州云、伍、田、柳四家人的盛衰荣辱、悲欢离合的故事,反映了扬州、南京、武汉、上海等地几十年间社会人生的大变化。辛亥革命、洪宪丑剧、张勋复辟以及白话文运动等,这些清末民初的大事都有所反映,使当时中下层社会的民间风情、闾巷习俗跃然纸上。正如众多名家所评论的,《广陵潮》中的人物都实有所指,特别对清末民初扬州社会上人们面对辫子的去留所表现出的复杂心境与神态,反映得具体、生动、真实、可信。现摘选如下:

(第7回):云麟大惊,仔细看去,一眼便看见他那位太亲翁田焕,跪在地上。苦苦向那个少年哀告道:“我的革祖宗,革亡人,小老儿这条狗尾巴,长在小老儿头上,除得七八岁时,顶着马桶盖,算到如今,足足有四五十年了。小老儿的性命可以不要,若是翦了小老儿这根狗尾巴,小老儿便是个死。”那个少年睁着圆眼睛,手里拿着一柄飞快新磨的双股剪子,吆喝道:“放你妈的狗屁,这辫子是满奴的标帜,满奴是被我们推翻了,眼儿就要杀到北京里去,同他算二百几十年压制我们黄帝子孙的账。你们这班蠢奴,还苦苦保全这辫子,不是有意同我们军民反对。我们一路上像你这辫子,也不知剪了多少。你今天若是不把这辫子剪掉了,我把你这厮一会儿拿到军政府里砍头示众。看你砍了头,这辫子还保全不保全?

(第85回):却巧这年扬州光复成功,稚华欣然自喜道:“我家那老头儿的气焰可以稍杀了。”一面说,一面便命剃发匠,将脑后那条豚尾剪去,一直跑回家来。其时云青正替清室抱着不平,忽然见他光头而入,便问他道:“你的辫子安在?”稚华道:“辫子么?我已剪去了。”云青道:“你为何把他剪去?”稚华道:“我们既做了共和国的国民,还要这辫子何用?有辫子的,便是反叛。”云青道:“照你所说,我头上也有辫子,岂不是个反叛吗!”稚华道:“祖父头上有辫子也好,没辫子也好,不关我事。我只晓得我剪辫子的自由权,是天赋我的,也不容别人干涉。”

清初,统治者颁布剃头令:头顶只留发一钱大,大于一钱要处死。清初的满人皆是此风俗:头顶只有金钱大小一片头发,蓄做手指粗细的小辫子,须得能穿过清铜钱的方孔才算合格。从当时来中国的外国人留下的画作中可以看到这种辫子的形式。

从乾隆后期时,头顶着发的部位虽没有变,但面积已远不止于一个金钱大,而是足有四或五个金钱大,相当于一掌心的面积,蓄发数量明显增加。

清代后期,即嘉庆以后男子的发式逐步演变为将顶发四周边缘只剃去寸许,而中间保留长发、分三绺编成辫子一条垂在脑后,名为辫子或称发辫。这种辫子从今天电视上看到有很多,但常常会把这种辫子当成清代统一的样式,其实不过是清后期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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