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希淼


对民营银行而言,过度集中型和过度分散型的股权结构,都有其不可克服的缺陷
9月29日,中国银监会对外宣布,浙江网商银行和上海华瑞银行获准筹建。至此,国务院批准的五家民营银行试点已全部开始筹建。
接下来,这五家银行筹建工作组将在各地银监局的监督指导下开展筹建工作。一般而言,筹建工作将在六个月内完成,之后工作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当地银监局提出开业申请。如果进展顺利的话,在今年底之前,我们将可能看到真正由民营企业发起的民营银行正式开业。
社会各界对民营银行充满了期待,希望民营银行发挥“鲶鱼效应”,推出新产品、引入新模式,为中国金融市场注入新的活力,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和普罗大众。与社会各界特别是民间资本高亢的热情相比,监管部门则对民营银行保持着一份冷静和谨慎。除了银监会领导的少数几次讲话提及之外,监管部门关于民营银行的正式文件,公诸于众的就只有7月和9月的筹建批复。而筹建批复文件中讲到最多的,便是各家民营银行的发起人资格以及认购的股份比例:
为此,我们整理了五个筹建批复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以期从这些仅有的红头文件中找到和发现一些“蛛丝马迹”。需要说明的是,排在第一位的发起人是筹建工作的牵头企业,对筹建工作以及以后的经营管理都将起到关键作用,因此我们将发起人区分为第一发起人和其他发起人:……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