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抵如此

2014-12-17 16:55王晓莉
天涯 2014年5期
关键词:新城土豆生活

王晓莉

大抵如此

王晓莉

笨拙的土豆

六十瓦的白炽灯悬在餐桌上方两尺左右——那是我们通过试用不同瓦数的灯泡后,所选定的亮度——它明亮但并不晃眼地照耀着饭厅,仿佛队长一样检阅着下方餐桌上的各样盘、碗、筷、碟。又像忠诚的卫士,保护就餐的我们。

桌子正中央是一大盘土豆。土豆上面散落着一片片熏肉。熏肉是乡下朋友特意在去年冬天就开始做,春节前夕送来给我们的。它有着柴火持久的草木香。

土豆与熏肉,在我们看来,是绝配。这道菜我们总是百吃不厌。

我凑到饭桌边。仿佛还没有吃就已经感到满足。这样的在窗外刮着呼啸寒风的冬夜,这样亮度的灯光,这样洁净的可以把菜和书同时放在一起的饭桌,这样一个什么都可以聊的食伴,甚至还有极为少见的这样一小碟从山西带回的五十年窖藏陈醋。

尤其是,这样自己极中意的、怎么吃都好吃、怎么吃都吃不厌的食物,这样圆滚滚、笨嘟嘟,甚至可说丑兮兮,但又热乎乎的土豆。

——这一瞬间,生活仿佛再也没有什么可求的了。

举箸之前,忍不住要跟那一个个土豆打个招呼:

你好啊,土豆!

土豆,是我家的主打菜。没有哪个季节我们不吃它的。

厨房放日常菜的那块区域,常年看得见的,除了姜蒜辣椒等常用做菜的佐料外,就是土豆了。我们总是还没有吃完,又从菜市场买一堆回来,继续堆到上面。有时发现土豆都要长芽了,购买才停止几天。

偶然有次我用从乡下淘来的那只古旧笨重的木篮子来盛土豆,发现它们在一起就像个扛锄头的农夫和种菜的农妇那样和谐:都是褐色的、笨重的、踏实的——简直可以去民政局登记了。

从此它们就常年待在一块了。

有时走遍菜场,也不知道吃什么时,我们就会说,吃土豆!

有时很高兴,要犒赏自己,也会说,吃土豆!

有时吃着包子,也会想,有没有土豆馅的包子呢?要有的话我第一个去买。

很难想象,有三十年,我是个绝对不吃土豆的人。

有三类东西我不喜吃。一是海鲜,许是生长内陆的原因,我爱吃木耳、菌菇之类的山珍,“海味”于我却只是个不能产生诱惑的词语罢了;二是蛇、黄鳝、乌龟、脚鱼这类,这些天生滑溜溜的东西,我连摸也不敢摸,哪里敢去吃它们呢?

最后就是土豆、红薯这类外形圆头圆脑、看上去憨厚笨拙的食物。那时我有个不知从何而来的误区:以为吃了这样外形的食物,自己也会变得这样肥圆不堪。我总觉得土豆、红薯,都是那些膀阔腰圆的人才吃的。或者反过来说,是吃了土豆、红薯,他们变成了膀阔腰圆的人。

于是我总是偏爱甜食与水果。要是饭桌上只有土豆之类,没有其他什么可口的菜,我干脆就不吃饭,只是吃些话梅、橄榄之类的零食也可熬过一餐。

我妈那时总是无奈地问我,你跟土豆有仇啊?

周围有很多爱吃土豆的人。但是我丝毫没有感觉。嗜吃的甜食,以甜遮蔽其他所有的味道,很轻易地就麻痹了我单纯的味蕾。而水果,总是以大量的、饱满的汁液吸引我,其实却是最经不起存放。总是要不了几天,它就干了、瘪了,甚至烂了,就像读多了爱情小说的人既容易发生也容易遗忘的爱情。

想起来,这些曾偏爱的食物,都是同样的:它们散发出的甜美、浓香,像一层又一层面膜,覆盖在我的感觉之上;它们以一种味道遮蔽了其他真实之味。

——我并不了解,越是甜美的东西,越是容易腐烂,最后变得越不可接受。

那时的我,就是这样一个无论是口味还是心灵都有些褊狭的人。一个明明很笨拙却又极度害怕笨拙的人。

也许所有人的青春,都有过这样与甜食、水果为伴的时期吧。

2003年秋天,我在火车上偶然遇到一位男子。他当时在翻的一本《凡·高画册》吸引了我,我们渐渐攀谈了起来。我说我喜欢的是凡·高那一系列自画像,那个包扎着伤耳但并不自怜的人,那个叼着烟斗但眼神已近疯狂的人,还有他那令人感觉突兀的红色胡须与他身上那亲切的工装蓝衣,这一切加在一起,是多么丰富啊。

对面的他说,那么,凡·高有张早期的画作有没有引起过你的注意呢?

不,你不会注意到它的。还没有等到他说出是哪一张,他就又遗憾又充满肯定地说。

临下车前,这个男子把这本边页已经翻得有点微微卷起的《凡·高画册》送给了我。正是在这画册里的中间某页,有他着重提到的那幅画——

《吃土豆的人》。

——某样司空见惯的事物,如何在某一天突然引起我们的注意,实在是有各种契机的。就比如那些我忽视惯了的、生活中无以计数的、我眼中无比笨拙的土豆,就这样经由一幅百年多前的画作引领,重新进入我始终睁开却始终有盲点的视线。

现在,这幅《吃土豆的人》,我闭上眼睛即可回忆起画中任意一细节,我若有任何绘画天赋定当临摹一千次。

它那么悲伤刻骨,而又坚忍不拔。

深得我心。

画面正中是一盏悬挂的昏黄油灯,使整个画都带着深褐色的凝重。灯光下,一家五口正围桌而坐,木纹餐桌上摆放的,正是还冒着腾腾热气的一大盘土豆。热气袅袅地上升到他们的头顶,有了温暖的氛围。

一个老太太正把一个特大个的土豆递给那一家之主妇模样的人,仿佛在赞赏地说:瞧这一个,多大个啊。主妇则低眉筛着茶(许是咖啡),她的粗眉有些皱起,仿佛有点不耐烦眼前这样的生活了,却又依然惯性地深思着这样的生活该怎样才可过得更如意更体面些。

主妇的对面是一家之主,他也许是个矿工,手指叫煤炭染得发黑他也懒得去洗洗。他凝望着他老婆,仿佛要跟她商量什么事情。而另一个戴头巾的女人又凝望着他。

一个穿裙子的姑娘,身形要娇小些,背对着我们。

他们的关系,有些复杂。但是这都无所谓。总之他们是一家是肯定的。

他们的手关节都出奇地大,骨突着,你知道,那样的手是可以把食物或茶壶抓得很牢的,也可以把生活抓得很牢的。

他们的鼻翼也很宽,鼻孔粗大,他们的呼吸,一定是粗重的。劳动,改造一切。包括他们的呼吸。

五个人非常均匀地分布在这幅画中,毫无疑问,人人都会说,他们是画家所关注的主题。

可是,在我眼里,桌上仅有的那一大盘土豆,外加佐餐的茶,也是凡·高眼里的主角。就像今日我们常常看见的或提供日本牛肉,或提供海参之类的稀罕品的主题餐厅一样。

这个五口之家,土豆是他们的餐桌主题。

日复一日的主题。

在我看来,这一幅画里,有笨拙的男女、笨拙的土豆。或许可以说,还有笨拙的一壶茶。

有着一个农民之家全部的笨拙不堪的生活。

凡·高给弟弟提奥的信证明了我的看法。

据说提奥一见到这画,就鼓动哥哥拿去沙龙参加展览。但是凡·高回信说:“我想清楚地说明那些人如何在灯光下吃土豆,用放进盘子中的手耕种土地……老老实实地挣得他们的食物。我要告诉人们一个与文明人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所以我一点也不期望任何人一下子就会喜欢它或称赞它。”

他并没有把画及时拿到那些由阔太太的飘飘衣袂、小姐们的香气熏染与高贵军人的满肩膀勋章组成的沙龙里去。

他描画着吃土豆的农民生活。其实是,他想通过土豆这样的食物,以及这些种土豆也吃土豆的人,见到与他所鄙夷的“文明人的生活”不同的真正正确的生活。

见到上帝。

我开始爱上吃土豆,煎、炒、囤、煮;或单独吃,或搭配其他食物吃;当饭吃,当菜吃,当零食吃;没有一样不尝试。没有一样不好吃。

土豆那满满的淀粉里,还有着只可意会而难以言传的清香。

我也开始关心跟土豆有关的一切。报章杂志、电视以及人们口里的片言只语,都逃不开我的注意力。

我最喜欢探究的是土豆的成长。所有的蔬果,都是裸露在空气与光线中,它们一生都与风和光线打情骂俏着,最后用碧绿的、红彤彤的颜色告诉人们:我熟了。来吃我吧。

只有土豆、红薯,那不多的几样,从春到秋,它们完全地埋伏在泥土之下。命中注定它的工作就是在漫长的黑暗里沉默与积蓄。它们的一生,真可以写成一本“黑暗小说”啊。

有时想,土豆做梦吗?它的梦是黑色的吗?

有时还想,土豆在出土以前,它的个大个小,即使连种植它的农民也猜测不出。会有人怀着强烈的好奇心掘开泥土看一眼土豆再给它覆盖上吗?

都不得而知。只知道,它们从土地里出来的那天,就是它完全成熟的日子。

有一回,我看到介绍前苏联的一个电视片。在地广人稀,粮食永远不够的前苏联,产量极大的土豆,成了人们唯一的救命粮。因此,赫鲁晓夫先生的名言便是,土豆加牛肉,就是“共产主义”。

我曾听说,在1960年代最初那著名的三年,饭蔬最为匮乏的冬春之际,土豆挺身而出,养活了整个北方。

土豆可以露天存放几乎整整一个季节。它的构成分子,该是有多牢固啊。

还有土豆的种子,越往北种子越好。所以,人们常常走得更北,去换种,换回优良的来年收获。

每一次,听了这些,我总是外表平静,内心却热血沸腾地想,如果有机会,我应该去种植至少一季土豆,去观察、了解、亲近那些披着大地色外衣的土豆,那些外表粗糙、内心扎实的土豆,那些在市场的菜堆上与人们的菜篮中笨拙地滚动的土豆,那些养育生活的土豆。

有时在灯下吃着土豆,会想起火车上偶遇的那人。他当时那么坚定地指出我会忽略凡·高那幅《吃土豆的人》,也许并不是他的武断。而是他看出了当时的我,是个过度追求纤细内心、纤细生活的人。

这样的人,无法在泥沙俱下的生活里立住脚,无法看得更清晰,无法像个伟大的旅行家一样在生活的沙漠里走得更深更远。

这样的人,因此需要吃更多粗糙的、笨拙的食物,与更多性情粗粝、笨拙的人往来,过更多有丛林有荆棘的、笨拙的生活。

茶味

我曾问起身边最熟悉我的那个人:“哎,你说我像我爸还是像我妈?”

身边人便依着他平素认真的习性,仔细思想一下,然后郑重其事地说:“像你爸爸多一点。”

“你再好好想想……”我不死心。

“四分像你爸爸,二分似你妈。另外几分,是你自己。”

还是像父亲多一点。

“为什么?”

“……”他一时语塞。想好久,慢悠悠地说:“你看看你喝茶的样子。”

我便不作声了。瞪着他,仿佛才领悟到我酷肖父亲——这个其实再平常不过的真相。

我认了命,同时啜一大口又热又苦的茶。

也许我私心里是想要更像母亲吧。虽然像父亲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母亲有着一个标准女人应该有的种种品质:容貌端美、性情温和。虽然有点儿软弱,但是对于担任妻子和母亲这样的角色,对于性格暴烈刚强的父亲而言,“软弱”也许正可以弥补与中和,因而并不算是个不能容忍的缺点。

母亲还有一项特别处,就是在即使最恶劣的环境里也可以为家人创造出一个相对舒适的小空间——这样的空间久而久之还能转化为一种心灵的依靠:一张硬纸板被她蒙上花纸,就变成了美丽的菜垫;小阳台上种满了花草,装不下了,还可以分送邻居。邻居得之后无不欢天喜地;毛巾缝缀起来铺在沙发上,比饰物店里昂贵的沙发巾不知要好看多少倍,还总有人追着问在哪家店买的。

母亲完全是心灵手巧的那一类人。

我等待了很多年,希望自己成为母亲那样的女人。但是随着岁月的增长,我对此已经越来越不抱指望了。母亲的这些优点我竟一样也没有遗传到:几乎不会女红,缝补的针脚连自己也看不过眼。烧的肉菜自己也不愿意吃。养的花草总是难得有花——有次从母亲那里带回一盆正开着六朵花的栀子,没想到第二天,花就谢了一半,到第三天就再没见到花的踪影了。

世间若真有花神,我真是不知为什么她那样垂顾母亲而冷落我。

悲哀地看着自己的手,想想母亲,我就会感到:女人的手只用来写字,应该是有缺陷的。

没有想到的是,倒是在这样的过程中,就像身边人所言的——竟越来越像父亲了。就像喝茶这件事,我以为自己是完全地无师自通,完全地心安理得。但最后还是发现,与父亲竟一模一样。

父亲是个嗜茶如命的人,也可以称得上我心中的“喝茶冠军”。从我记事起,他的茶汤就一直浓得匪夷所思,不知道的人会以为他是在喝酱油。但他根本不以为苦,反而觉得喝这样的茶才过瘾。即使现在已经七十五岁高龄,他还是要在临睡前喝一碗浓茶——完全不影响他酣畅淋漓、一觉到天亮的睡眠。

除了晚上这个时间不喝茶,其他方面我与父亲是一样的。

每天早上,一定要泡一杯很浓很酽的茶喝,就算早晨五点要出门,也会忍耐着浓厚的睡意,提前起床,留出可以喝茶的时间。别人是以天光表示一天开始,我却以喝一大杯茶为标志。如果是出差,更要精心筹划。收拾行李时,第一件事就要用信封包好足够的茶叶——旅馆或接待方提供的茶叶再好我也是喝得非常无味的。

别人看我底气十足,却不知道我的底气不过是一包最普通的“南昌”茉莉花茶叶。

而且其他时候,比如疲乏的时候,难过到要死的时候,写字“梗阻”的时候,甚至偷懒在网络上打电子游戏打到最酣畅的时候,都一定要喝上一大口茶。

连我装茶的杯子也像极了父亲。

杯子大得我要用双手才能捧住杯身。好在有茶杯柄手,否则单手是握不住的——这还是在杂货店里淘了几年,才碰到一次这么大的。当时立即买了一对回来——防备着摔坏一只,还有一只。家里人看我喝茶时总觉滑稽:小小的人,却爱用这么大的茶杯,真不知怎么回事。

这也得自父亲遗传。父亲最喜欢用巨大的杯子喝茶。有一阵子他甚至就端着搪瓷缸子喝。那是个家里从前用来熬汤的缸。后来父亲嫌茶杯小不过瘾,就清洗干净缸用来煮茶,煮开之后凉一凉,他就直接拿着这“升级版”的茶杯喝了。

有时我自己觉得这样对于茶的依赖,是过于呆板、刻意了,仿佛提前进入老年似的。但是一想到这一切都像父亲——就觉得完全没有克服它的必要了。

成长的岁月里,其实与父亲一直沟通很少。印象里,父亲就是一个早晨出去工作,月末带回工薪交给母亲的人。晚上么,我们做作业,母亲做女红,而父亲往往是去邻居家打牌,或倒头大睡。

很少有语言上的倾心交谈。对于我这样的人来说,话语其实是需要的。也许女性都需要话语的慰藉——无论是妻子,还是女儿。

因此总觉得与父亲隔了一层。

但也没有什么,习惯了就好了。就这样成长到了独立生活。

起初喜欢写字的时候,也并不怎么喝茶。有时渴了,特别是夜深瞌睡来袭的时候,想着要提神,就去父亲那浓似酱油的茶缸子里倒一点茶,微微地咂一口,太苦了,便兑好多白水下去。父亲的茶,便成了我的茶引子。

父亲的茶,说来也话长。与他有着伤感的旧式文人气不无关系。他一生历尽坎坷,也找不到谁人可以兴师问罪。于是常常就一个人坐在那里愁苦,喝茶。人越来越沉默,茶越喝越浓。

我从没有看过一个像我父亲那样爱喝茶的人。

一杯浓茶,把我父亲与他人的父亲区别了开来。

有时我想,那杯茶里,必定渗透了父亲无尽的命运感,以及父亲所属的那个时代的时代感。

唯一一次见到父亲没有泡茶,是弟弟过世。

那是我们全家最愁云惨雾的日子。那时母亲说的一句话我至今还记得,她说,天都塌了。

出殡的那天清晨,下着雨,全家几乎彻夜未眠。父亲一直就坐在弟弟的遗像前——那张相片上的弟弟年轻英俊,看了越发叫人哭泣。三月天非常寒冷,父亲紧紧裹在弟弟留下的军绿色大棉袄制服里,像把泡完了的干茶叶,一下子彻底失神、散乱了。

我们这里,白发人送黑发人是不吉利的。于是我们姐妹代替父母去火葬场。等下午回到家,看见父亲依然坐在弟弟的相片前,紧紧抱握着自己的双臂,和他坐的硬木椅子一样坚硬寒冷。我们给他泡的茶一口也没有动。

再热的茶,也泡不开他的心。

只有我知道,不喝茶的父亲,等于是完全不想要这个人生了。

那段时间,我们姐妹发现任何抚慰、劝导对于晚年丧子、彻底浸溺在庞大无边的悲伤里的父母都是没有用的。我们快要绝望的时候,突然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就是:骂。

骂从来没有停止过哭泣的母亲:哭,哭什么哭,你们有本事跟着弟弟一起去。

其实也是说给坐在一边,已经沉默许久的父亲听的。

父母听到这样的话,非常震动。这些悲伤的日子,他们所听到的都是深切的同情与温和的抚慰,却从没有听过一句这么坚硬无情的话——尤其是从自己女儿嘴里。

我们看见话语起了效果,接着又说,你能跟着去吗?你不能去。你不能去你就要继续生活下去。

道破事实,是这样残忍却又无奈。也是绝望所逼吧。那回却把父母点醒了一点点。

后来父母渐渐想回来了。标志之一就是看见父亲又端着他的大茶缸子喝茶了。生活重又继续下去,悲伤的浓度貌似被时光之水渐渐稀释。我们心底却十分明白,那只是伤痛完全沉淀到了心底里的一种表现。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都不提弟弟,仿佛从来没有这个人。让伤口结痂吧,不去扯开它。

我突然又想起,弟弟也是喜欢喝茶的,也是喜欢浓酽的茉莉花茶,也是喜欢用巨大的杯子——我们三个人,都是用这样一种猛烈的方式喝茶。

弟弟也是有着易伤感、易受折的气质,也总是试图将自己的生活和他人的生活区分开来——和父亲、我是一样的。

——有时我想,喝茶与喝茶者气质的养成,也许这两者是有点关联的吧。

血脉,在一杯茶里,在一个人喝茶的样子里,从来没有断流过。

第六天的新城

工作了整整五天。一到第六天,我们必然惦记着要到新城去。并没有什么具体的事,也就是随处转一转,随处看一看,然后又步行回来。既然周末放假把悠闲的权利像分发面包一样赏给了我们,我们就好好享受。

假若这天被什么临时的事耽搁了,那么,下一个第六天,我们必定要在新城多盘桓上几个小时,把上次缺的课补上。

新城有什么可看的呢?空空落落,安静得像没有人住一样——许多到过新城却有些排斥那里的人们这样说。是否他们的心灵太空荡,所以总是需要满满的人、物和声音来填充、免得他们无所适从呢?我们也不明白。

但我们愿意上新城去,却是肯定的。

大约从十年前开始,几乎每个城市,都像害传染一样抢着增添这样一片叫作“新城”的地方。城市人太多了,不光人住不下,连商店、医院和学校都住不下了。也不知是人带着这些机构,还是这些机构带着人,开始一趟一趟地,往新城里迁。

天狗吞噬月亮。所谓新城,就是老城市吞噬下与它比邻而居的那一大块乡村。每个老城市,现在都长着一颗帝国般扩张的心。它们把还种着庄稼或还没种上庄稼,只生着野树野草的田地,齐整整铲平,铺上水泥、沥青或是砖石。它们也仿照老城的模式,这里建一座几乎所有物品都能买到的超市,那里搭一大排高耸的楼。有的楼顶还仿着西方小城竖着十字架。总之,一切都试图变得和老城一样。

但在我看来,新城,虽是穿了城市的外衣,灵魂却还不是城市的灵魂。

一条江河、一座桥,多半是老城与新城的分割线又是连接线。

我们住在桥边的老城不远。我们先要穿过桥头盘踞着一对黑白大猫的拉索桥。桥很长,秋天开始枯水时,走到桥中心往下看,就有一群牛在桥下渐渐露出的沙洲上啃草、踱步、撒尿以及互相蹭痒。这一大群辛苦一生的牛,穿着棕褐色的衣,现在得到短暂的休憩。

过了桥,不瞒你,我们有时要上旁边一个公厕。那里的味道,奇臭之极,熏得我们每次都是最快速解决问题。可是,每次,公厕门口都围着一群由看守公厕的人召集而来的打牌人和看牌人。在赌牌的刺激下,这些人完全丧失了嗅觉。可以想象,他们一整天、一整年都是在那样的异味里生活着。

我有时为他们感官的失灵与麻木感到惊诧。也为他们在麻木中还能享受另一种快乐,感到更深的惊诧。

不过,再往前走不多一会,我对这一群打牌人的不悦还来不及升起就会消失了。

前面有一大片延绵几公里的树林。

这片树林的设计者,一定是按照四季的轮回来安排栽种树木的。最前面,是一大片蔷薇花与迎春。桃花也有几株。再往后,是夏季常见的夹竹桃等。后面两片,是我们最喜欢的,一片秋天的桂花林,一片冬天的腊梅林。

走过这一长条路,等于是检阅了四季。我们每次都要在这里徜徉很久。

可以说,与树木相伴一个下午,观察芽叶的萌生与枯朽,以掌心抚触树干上的疤结与纹理;为某只偶然拣到的不幸死去的小鸟尸体寻找一个小小的树洞,长久猜测树木们移植来这里之前的老家何处,以及在心里和树木说一会话。这一切细琐的、不值对外人道的事情,正是我们喜欢来新城厮磨的理由之一。

是了,住在老城的我们,正是奔着这样一些事物而来的。老城里,有一大片散发着清香的梅花吗?有安静得只听见鸟叫的地方吗?有因为知道没有人来打扰或驱逐它们因而惬意地低头吃草的牛群吗?有连一个人也没有,因而显得异常完整的街道吗?——在老城,所有的街道都已经被人、车,以及店铺瓜分与切割完毕了。

在我们看来,第六天的新城,是生活对像驴马一样劳累的我们的奖赏。

但是,有一个第六天,在新城,我们遇上了一件事、一个人。它改变了我们的看法。

那时我们已走完了新城,身上还带着梅花的香,原路返回老城的家。已经下午五时了,夕阳将凝重的余晖抹在建筑物和江水之上,也抹在我们路过的桥下一个老人身上。

要不是他在一个火灶上烤着一条鱼的悠闲样子吸引了我,我们的脚步就不会慢下来。

火灶是用一些长条砖搭的,一点烟也不跑,显示他手艺很好。砖石已发黑,可见不是新搭的。他翻覆烤着鱼的两面,身边还有两条小的生鱼。还有一个未盖盖子的小锅,里面是米。大约两把米的样子。

“老人家,你在这里做饭吃?”我们问。

“吃一顿算一顿咧。”他说。并不拒绝或反感路人参观他的生活。

“鱼是江里钓的吧?”我问。

“鱼现在越来越难吃了。你闻闻,烤了这么久,一点香气也没有哇。填肚子罢了。”他说。

“我刚刚过桥去老城想给孙女买件衣服过生日。那边真去不得。好吵闹。我一过去就吵得忘记了要买什么。等我折转回来,才又想起来了。唉,不买了。”他又说。

我也同意他的说法。

“那么你为什么在这里做饭呢?”

他指了指不远处,说:“我原来住在那里。”

我抬头看过去,他指的那一片地方,现在是一大群长得一模一样的复合式楼房,一模一样的无数的窗格子。

那里原来应该是他的村子,原来应该是村人晨起下田耕作、傍黑收工喝酒,一年四季开门见山的生活。

“他们把村子拆了,要我们到好远的地方去住。我村里的人、我子女孙女都快快活活地去了。”

对的,现在乡村的年轻人,谁不愿意得到这样一个机会去做城里人呢?这是无可指责的。

当然他并没有说“他们”是谁。

“但是我不去。”

“为什么?”

“我祖辈都在这里住。我祖坟就在不远的山上。我今年七十八岁了,要是死在很远的地方,回这里来的路都认不得。”

是了,哪棵已经扎根的老树不怕搬移呢?哪个已沿袭中国乡村习俗生活了一辈子的老农不怕离开他的村庄呢?哪个七十八岁岁的人不怕做孤魂野鬼呢?

“我就在这里附近转。他们把我的灶拆了,我换个地方又搭起来。我总要吃饭吧。”他说。

也不知道“他们”是指谁。

鱼已烤熟了,一条干瘪的、无处求生的鱼,做了这个曾经的土地好手、这个绝不愿意成为一个城市人、这个靠水吃水的老人(从前他应该是靠田吃田的)的简陋的盘中餐。

灶中的火也渐渐熄去了,只有烟还在犹豫且忧郁地在新城这一块巴掌大的地方飘。

夜正在铺天盖地地黑下来。新城的北风,比老城不知要凛冽多少倍。这七十八岁岁的老人、这在新城无家可归的老人,将何以扛过这寒意彻骨的冷呢?

第六天的新城,原来不光是奖赏,竟也有不知何人遗留下的、对一个极其平凡的孤老头的惩处。

第六天的新城,我看见一个半城半村、似城似村、非城非村的灵魂在流浪。

王晓莉,作家,现居南昌。曾在本刊发表散文《站台》、《突然改变的道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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