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范畴及其社会建构意义

2015-03-17 14:19
关键词:概念生活活动

王 雅 林

(1.哈尔滨工程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哈尔滨150001;2.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哈尔滨150001)

一、生活:一个亟待确立科学范畴地位的基石性概念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发展,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日益聚焦在一个明确的发展目标上,这就是“创造人民美好生活”。同时,改善人类的生存状态,提升自身的生活质量和幸福程度,也是当代全球性普遍的价值追求和发展定位。①早在20世纪90年代,美国著名学者罗纳德·英格尔哈特就对43个国家和地区的价值观进行了调查,得出的结论是人们普遍认为,21世纪人类的生存战略应是“最大限度地保证生存和幸福”。这项研究具有代表性,其研究成果《现代化与后现代化——43个国家的文化、经济和政治变迁》的中文版已于2013年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发行。如果说“中国梦”和世界各国人民的梦是相通的话,那么共同点就体现在实现人们过美好生活的愿望上。因此,无论中国还是全球社会,在发展层面越来越离不开对人的整体生活状态的考量与解决,甚至可以说,如果处理不好人的生活问题以及科学地认识生活及其在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功能和地位问题,就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发展。

但迄今为止,一个令人纠结的现象是:在人们的社会生活和政治文献、学术文献中,虽然越来越频繁地出现“生活”一词,但“生活”一词却仍属对现象层面的社会现象加以描述的前科学概念,并没有真正取得科学范畴的合法地位。包括在中国的各种学术文献和政治文献中使用的“生活”一词,其内涵往往并不明晰,或主要是在“日常生活”含义上加以使用的。这就在发展实践对理论的需要同生活概念的不成熟性之间形成强烈反差,“生活是什么”的问题并没有真正从学理上解决,留下了巨大的理论空白。

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由西方发达国家主导的世界历史场景发生了深刻变化。西方国家率先进入“消费社会”发展阶段,“消费社会使人们的日常生活领域而不是生产领域日益成为社会的主要存在领域。人们的在场方式和历史的场景发生了根本变化。日常生活的零散化、碎片化和差异化使整个的历史变成了多样、多元、差异的历史场景。人们更加关注自身的微观存在方式,关注历史事件的微观和多样的实现方式和在场方式,把宏观的历史决定论对于长尺度的规律把握转化为细致的微观结构的深度分析”[1]。在这种社会背景下,社会学研究发生了向日常生活的转向,如加芬克尔的常人方法学突显了人类行动者对社会秩序日常建构功能的研究;福柯构建了后结构主义日常生活理论;布希亚围绕日常生活建立了消费社会理论;埃利亚斯构建了由关系链条所支配的日常生活世界理论;布迪厄强调了日常生活实践的前反思前对象的现象学观点;列斐伏尔和德塞托则展开了对日常生活的政治研究,等等[2]75-80。

上述理论观点各有不同,但都是基于西方消费社会历史场景的变化而从不同视角对日常生活所做的理论表述,其中包括批判的学术立场。但共同的特点是都强调了日常生活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的基础性、前提性地位和突显了微观与在场方式的研究视角,并试图通过引入对主体实践形式的分析来消解现象和本质、主体和客体、行动和结构二元论的分析框架。与此相联系的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在西方的社会理论研究中兴起了“反身性”(retlexivity)多维度的研究范式。“‘反身性’对于使社会学理论从‘宏 大叙事’(Br and narrative)回 归 疏 远已久的日常生活领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它有助于人们对日常生活的解释,有助于凸显社会学‘走向生活的特质’。”[3]“反身性”的、特别是其中所包含的“诠释学循环”范式的重要理论价值在于把日常活动纳入了对社会的解释框架之中,但这里所涉及的“生活”也仍属于日常生活概念层面。

需要指出的是,现行的日常生活概念所涵盖的领域并不是人们真实生活的全部在场领域,不能反映人们生活的完整性和多层次性。在这方面,以卢卡奇为代表的东欧新马克思主义学派的日常生活批判理论提出了一些重要观点。在《审美特性》一书中,卢卡奇揭示了日常生活的本体论地位,指出“不论什么人都是从日常生活开始活动的”,但他同时也指出,以直接性、功能性为特征的“日常生活”具有局限性,日常生活有待于通过融入科学、艺术、宗教、伦理等成分而过渡到更高形态,从而创造完整的个人的个性。这就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观点,只有当人们的生活超越“日常生活”而达到更高形态,才能真正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对日常生活做出比较系统论述的是匈牙利著名学者赫勒于1980年出版的专著《日常生活》。该书继承了卢卡奇《审美特性》中社会批判的思想,一方面从研究个体与社会的关系入手揭示了日常生活的内涵和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功能,指出“如果个体要再生产出社会,他们就必须再生产出作为个体的自身。我们可以把日常生活界定为那些同时使社会再生产成为可能的个体再生产要素的集合”[4]3。另一方面她又提出了日常生活和非日常生活这一对范畴,指出日常生活只是“自在的”对象化领域,可以称之为人类活动的基本领域和“第一领域”,而非日常生活则是“自为的”对象化领域,代表着运用自由意志的领域。“这些成分的共同特点是,它们都为生活提供意义”,“表达了人性在给定时代 所 达 到 的 自 由 的 程 度”[4]113-116。这 就 明确指出了日常生活概念是具有局限性的概念,并不能覆盖生活的全部意涵和特性,但作者尚未建立起整体的生活概念理论架构。

对理解生活概念提供有益借鉴的还有西方学界提出的生活世界理论。“生活世界”一词的提出被社会学家卢曼称为20世纪创造出的最富成果的词语。生活世界理论经历了从胡塞尔先验现象学到舒兹、哈贝马斯的社会学转向。生活世界表述的是,在人们遵循工具合理性的系统生存领域之外,还存在一个传统的情感生活领域。经过社会学转向的生活世界理论揭示了生活世界、人的世界和社会世界内在逻辑的一致性,并在意义结构与生存结构层面对生活及生存进行了新的解析和建构。但他们所使用的生活概念仍局限在“日常生活”视域之内。近年来中外一些学者已开始试图从哲学、文化学、社会学等不同学科视角提出一个超越“日常生活”的更广义的生活概念,但也没有形成严整的阐释。中国的社会科学研究尚处于平移西方理论和概念的境地,在生活概念的界定上往往驻足在西方的理论视域中。值得注意的研究成果是,一些学者开始对马克思著作中的生活概念做了有益的挖掘和阐述工作,指出“生活”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重要范畴。①这方面的研究可参考孙云龙博士的专著《“生活”的发现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形成——〈德意志意识形态〉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杨楹、张禹东主编的《生活哲学——探索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以及杨魁森、程彪、王福民等人发表的相关论文。

上述情况说明,尽管当代社会学以至整个社会科学的研究发生了某种向生活世界回归的趋势,但从总体上看,我们的时代对生活概念完整把握的理论需求同概念界定的滞后性和理论供给不足之间形成了一对重要矛盾,因而构成了我们需要破解的重要问题意识。应当说概念界定的滞后性和不成熟性实际是以往社会发展“不成熟性”的重要体现。我们就以“生活”的命运说明这一点。首先,从时代背景上看,现代意义上的社会科学诞生于西方传统工业化时期,但那是“物化”的价值观居统治地位的时代,人的生活受制于资本的逻辑,就连被韦伯称作新教伦理的社会主导价值观,鼓励的也是通过勤劳对财富的积累,涂尔干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中更是强调要把“社会事实当作物来考察”,因而那个时代被马克思称为“物的依赖关系”时代。这种“物化”的时代对应的是古典社会学创立时期,这样就出现了以下状况:那个时期形成的许多社会科学概念,从辞源学上看本来都包含丰富的人文内涵和反映生命活动的含义,②例如,加拿大学者马克·安尼尔斯基在《幸福经济学》一书中提到,“经济”一词源于希腊语中明智的家庭责任的含义,“幸福”在希腊语中指精神的安宁,“财富”在希腊语中指“康乐的情形”或“通往健康的道路”,“竞争”在拉丁文中指“一起寻找共同的乐趣”等等。见马克·安尼尔斯基:《幸福经济学》,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而经过概念化之后这些含义则被抛弃了,所形成的社会学概念具有了“物化”、“硬化”的性质;特别是在物化观弥漫的氛围中,像“生活”这样属于现象学范畴的表述一个个人具体的生命活动的词语,则不在人们的科学概念化视野之内。其次,从社会学以至整个社会科学自身形成的学术背景上看,社会科学知识体系在很大程度上是模塑自然科学建立起来的,奉行的是科学主义、客观主义和主体与客体、现象与本质二元论的本质主义研究范式,因而具有日常的、零散的、不确定的和偶然的现象表征的生活事物就被排除在追求“本质”的科学殿堂之外,认为生活现象不能提供“超越现象世界的更加真实的世界本质的信息”[5]导论,这反映在社会学的结构主义理论与研究范式之中,就连行为主义所涉及的“日常生活”也是作为分析场景出现的。这就使“生活”一直处于前概念的地位。而在西方进入消费社会发展阶段之后,则更多地把同物质消费相联系的日常生活活动的研究提到了前台,这表现在诸多“后现代”社会理论之中。但是当今全球社会,企望走出消费社会历史场景、另辟人类新途的生活诉求又已出现了。

我们把问题拉回到中国现实的社会场景和实践之中。中国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科学发展观所确立的核心目标是以人为本,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但“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怎样”[6]24,因而我们的社会对人们“怎样生活”的制度安排,就关涉到“建设一个怎样的社会”才能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问题。中国目前人均收入已达到中等国家水平,人们的生活诉求日益强烈、生活价值观念日益多元化与需求层次上升化。在这种情况下,治国理政的顶层设计对人们“怎样生活”的考量具有了极大的迫切性。但如果对“生活”概念不明晰或主要在惯常的“日常生活”层面指导社会,必然会在战略实施和政策指导上陷入某种视域的盲点。因而,建构一个具有全局性指导意义的整体的生活概念,就成为时代课题和重要的理论创新任务,这正是我们提出构建科学的整体的生活概念的问题意识、学术自觉和出发点。

我们特别强调,今天的中国社会科学工作者要有高度的主体意识,进行创造性、开拓性的研究,做到习近平同志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所说的,创造中国发展实践所需要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从全球的视野看,中国学术的话语权的重要体现应是对重大范畴概念的定义能力上。在本项研究中,我们对生活概念的界定置于“发展”的宏阔场景之中,是在“解释原则”和“元概念”层面所做的探究,因而我们选择的是超越具体学科的社会理论研究视角。我们认为这种在宏观层面进行的理论探讨和概念界定十分重要,否则会导致具体的研究其行不远和缺少真知灼见。而我们所做的“解释原则”和“元概念”的构建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性实践为经验基础和为之提供经验提供解释,并试图为社会科学研究提供新的研究范式。

二、从“现象本质一体”的视角揭示生活概念的内在规定性

诠解生活概念,就要揭示作为一种社会实体,它具有哪些内在的规定性可以被人们理解和把握。但“生活”表述的是无时不在却又最难以把握的复杂社会事实,它的“本质”融入在微观的、琐细的、日常的、变动不居的、充满不确定性和偶然性的现象之中。应该说,在社会科学范畴概念的宝库里,很难有其他概念像“生活”这样难以把握,这也是迄今为止“生活”尚没有步入科学殿堂的人类认识能力上的原因。

但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生活”之所以不能被概念化、范畴化,同西方学界特有的认知方式有关。如前所述,西方社会理论的思维学基础是逻辑思维,以先验的知性范畴作为普遍有效的形式,奉行的是主体与客体、现象与本质二分的充分对象化的研究范式,追求的是终极的、抽象的、具有可重复检验自明性的“理性”。按照这种研究范式,是看不到隐藏在变动不居现象中更本源、更基础的本体存在的。国内有的学者也认为生活概念不可概念化,同样是出于这种认知方式。

在破解西方社会学的迷思,可能对“生活”现象给以学理解释方面,恰恰是中国传统的学术方法可以提供重要的理论资源。与西方“硬化”的研究范式不同,以《易传》为源头的中国传统的研究方法是“柔性”的,是在“有”与“无”、“道”与“器”、“形”与“象”、“精”与“神”相统一中把握世界,在主体与客体同感共鸣中揭示事物的“本质”。所谓“本质”,即决定生活之所以是生活的那些本源性、本体性、基础性事物的“规定性”。同时,中国的学术传统具有天然的实践品格,它追求的不是“终极理性”,而是在动态的“变易”中探寻“不易”的稳定性的东西。这种研究范式同西方现代社会理论相融合,可为阐释生活范畴提供方法论和研究范式的依据。我们首先把对生活概念的诠解置于形而上的宏观社会理论层面,为此需要把握好三个关键词。

(一)理解生活概念的第一个关键词是“生命”

在纷繁复杂的现象世界中揭示生活到底是什么的问题,首先需要追问“生活”是从哪里来的,它的载体是什么。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因而人同其他动物都有着共同的生物学基础,动物靠遗传记忆编码系统形成了生命存在方式。在科学意义上,动物的这种生命存在方式是适应性“生存”,而不是“生活”。但人类在上百万年的自然演化过程中,从学会使用和制造最简单的劳动工具开始,逐渐建立起了比自然遗传编码系统更为复杂的生命再造的文化系统,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按弗洛伊德的说法是,人由“本我”逐渐变成了“自我”,也就是人超越了“动物式生存”而开始了“文化式生存”。这种文化式生存就是生活。因此,生活源于生命,人所从事的所有生活活动都是其特有生命形态以多种方式的展现。这就给我们如何把握生活概念提供了根本的本体论基础和方法论原则,必须从人的特有生命现象出发去揭示生活现象质的规定性。因此,“生命”是考察生活概念的根本出发点和必须把握的第一个关键词。

这一点也可以从辞源学上得到解释。无论是中国和外国,在词语的起源上“生命”和“生活”都是同源的。比如世界上的主要语种中英语的“life”、俄语的“Жuзнь”、德语的“leben”都包含着生命和生活的含义。在汉语中,最早表述生活含义的是“生”字,在中华文明最初创造者古代先民那里。“生”字指“草木初生”那种形态(见《说文解字》)。《广雅》的解释是“生,出也”,引申为一切生命现象,其含义由生长、生育而演化为具有了生命、生活的含义,并内含着生活自身具有“自无生有曰生”(刘山献《易义》)的本体论含义。到了春秋战国时代,在《孟子》中出现了“生活”一词,“活”最初的含义是“水的流声”,显现的是可见的形态。“生”加上“活”合成一词就动态显现生命的特质。而到今天,“生活”一词衍生出的其他含义就更多了。这也说明,我们界定生活概念必须从人的特有生命现象出发把握并展开其认识论历程。

我们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中华民族悠久绵长的文化传承中,对“生”、“生生”、生命的肯定与尊重构成我们这个民族最根本的信仰。早在甲骨文中就以花蒂的“蒂”表述生命之始,“蒂”也作为“帝”,即上帝的“帝”,“上帝”即生命,而且老子说“道在帝先”,有了人的生命活动之后才有了“上帝”,生命高于“上帝”。由于生命具有崇高无上的地位,因而“有利于生”成为评价一切事物的根本标准。正是基于对生命的高度肯定,在中华民族的人文传统中形成了极为丰富的生活智慧和对生活的体认。

(二)理解生活概念的第二个关键词是活动(或行动)①对“活动”和“行动”两个词我们做这样的区分和比较:“活动”是历史范畴,表述的是人类生活具有的普遍性存在形式,马克思在阐述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时,“活动”是一个重要概念,但在他的经典文本中,在“活动”一词前面加了一个定语“他们的”,表明“活动”是个复数的“类”概念。而“行动”指人的活动的具体体现,常常与一定的情境连在一起,是个社会学概念。“活动”和“行动”在不同的场合可以互换使用,表达的意思是一致的。

从上文所说的“生活”的辞源学上看,“生活”由动词演化而来,这正好揭示了生活现象的根本的动态的“变易”特质。人的特有生命形态要通过一个个人的具体活动加以展现,生活就是以“活动”或“行动”的形态展现的生命形式。在这个意义上,“活动”和实践是同义词,生活活动是一种实践活动,人的实践活动把自己同动物式生存区别开来。人与动物一样,都寻求使自身生命得以保存和最大化,但动物生命的最大化是生物性地适应自然环境,而体现人的生命张力的生活行动则是有目的的、有指向性的、寻求生活意义和价值的行动。人的实践活动不但要满足物质的需要,也要追求精神的、文化的和社会交往需要的满足;不但要创造自身或下一代需要的东西,而且也要创造与自己没有直接血缘关系或亲属关系的他人所需要的东西,并通过实践活动构建社会秩序与个体自由之间的互动生成关系。这样,人的生活活动必然是丰富的、感性的、能动的,并在满足多种生活需要的过程中实现人本身的再生产和生命的完善。由此我们可以说,生活是人的特有生命形态的存在、展开、实现形式和意义追寻的活动或行动体系,离开活动(行动)不存在生活,因此活动(或行动)是诠解生活本质规定性的第二个关键词。如果说生命是解释生活概念的本源性、本体性前提的话,那么活动则是生活的存在形式,在界定生活概念中具有核心地位。

(三)理解生活概念的第三个关键词是“社会性”

社会性是人的最本质的规定性。人通过活动(或行动)实现自身的生产并不是个人可以自足的,无论是物质生活还是精神生活的需要,都是在与他人的关系中实现的,人只有在社会关系中才能实现自身的再生产。如果说在小农社会人们生活的自足性还比较大的话,那么现代人则生活在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的社会中,他的丰富的生活需求的绝大部分是在社会交往和交换关系中获得的。在这种关系中,个人从他人或社会组织那里获得生活资源,同时个人在关系中也参与了生活的社会建构,并在为他人提供生活资源、尊严的过程中实现自身生活意义的建构。从这个意义上说,生活是个复数概念。因此,“社会性”对理解生活概念十分重要,因为“人只有在社会当中才能够成为比动物更高级的某个东西”[7]110,才有了区别动物式生存的生活。

人与社会互动形成两种生活关系类型:一种是同个人生活发生直接互动的情境性关系。情境性关系更多是感性的并体现为人自身的生存性。另一种是间接关系,即个人所处的社会关系、社会结构和社会制度环境等等,如我国现实的阶层结构、分配制度,以及各层次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具体法规、制度。这种间接的社会环境可能为人们生活需要的满足提供良好条件,也可能与人们生活需要的满足发生冲突。从时空坐标上看,这种间接的或宏观的社会生活条件,属于人们的生活所处时代共有的历史场景,规定着人们生活的时代特点和给每个人独特的个体生活打上时代印记。一个时代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往往决定着人们生活的文明程度,而该具体的社会关系特征又决定了这种社会文明与个人生活的关系。一个个人特有的、多彩的生活方式同那个时代的“历史生活”相交融,构成一个时代人们生活方式的总体社会面貌,而人们如何把握这种历史场景来选择最适合自己生活方式的能力,则构成一个人的“历史生活能力”[7]54。人的生活活动就是在这种直接与间接环境“双重对象化”中实现自我再生产的。

按着匈牙利著名学者赫勒的说法,同生活活动的直接性与间接性“双重对象化”相对应的是,人的生活活动又体现为异质性和同质性的有机统一。人的生命是独享的,因而人们的生活活动必然呈现多样化、个体化的样态,但同时人为了共同生存又必须具有同质性行动(如遵守法律、社会习俗和禁忌等等)。例如,在日常生活中,司机和行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这样,人们的生活才是有序的和可持续的。人们生活行动的独特性、异质性与共同性、同质性的有机统一,体现为个人生活行动与社会一般结构关系的互动生成过程,即一方面体现为我们生活的社会就“建构于无数人的日常活动之上”[4]58,另一方面又在个人生活行动的社会化中通过互动和交换利他行为而参与了社会体制的建构。一个良性运行的社会应为个人生活需要的满足及互利行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从而为个体的发展提供更大的社会容量。与此同时,每个人的生活需要满足行动又在互动生成中发挥能动的改造、变革作用,成为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系统。

综上所述,透过极其复杂的、弥散的、变动不居的生活现象,我们是可以捕捉到它的内在规定性和本体性特征的,这就是必须把握三个相互关联的关键词:生命、活动(行动)和社会性。在这三者关系中,生命是生活的载体和前提,活动(行动)是人的特有生命形态的存在形式,而社会性则表述的是人们生活的关系性存在和场域。据此我们是可以对生活做概念性表述的:生活不外是由个体承载的人的特有生命形态的社会性存在、展开和实现形式及其意义追寻的行动体系,并构成一切社会事物的本源和本体。

三、不能把生活概念等同于“日常生活”概念

在揭示了生活概念内在规定性之后,我们再进一步阐释为什么在实践导向和概念把握上不能把惯常使用的“日常生活”概念同生活概念相混淆。这两个概念固然有内在联系,但我们特别要强调的是,这是科学意义上两个不同层次的概念。我们认为,从内涵和外延上搞清两者的区别具有重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目前,中外学术界尽管对日常生活概念有不同的表述,但大体都把日常生活看成是为人的生命保存提供基础性“人类条件”的那些活动,属于给定秩序的自在类本质对象化领域[4]114,同时又构成从事其他社会活动的前提。在中国,有的学者从活动特性上将日常生活定义为“在社会生活中对社会行动者或行动者群体而言具有高度熟悉性和重复性的实践活动,日常生活的时空是一个为人们所熟悉和不断重复的时空,是一切社会生活的社会历史性基础”[2]73。而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又常常把日常生活视为那些同衣、食、住、行、乐等相关的生存保障性活动领域。

我们同意把日常生活视为人的生命存在的基础和人们从事其他社会活动前提的观点,但我们又不赞同是日常生活构成了整个“现实生活的主体”和“支撑起人类社会的大厦”的观点[2]72。道理很简单,按照上文的提法,“日常生活”并不是人们生活的全部领域和构成要素,“只要对物的占有要求在需要体系中占据统治地位,特性就将依旧是人的日常生活的主体”[5]63,当代人并不全然接受这种只限定在“日常生活”层面的“活法”。比如,西方女性主义理论家们就强烈地批判了把女性局限于日常生活领域的男性中心意识,明确指出女性应是非日常生活的公民和生产者,女性在非日常生活领域的权利更有助于人性的和谐[8]。这是由日常生活在人类社会和个体生存中具有基础性地位所决定的;同时,也是我们今天所实施的各种社会政策之所以关注民生问题和更要把弱势群体的“冷暖放在心上”的原因。但日常生活实践又是有局限性的,是较低层次的实践水平,具有保守性、惰性、狭小性和束缚个性发展等特征,因此当代人的生活又需要把自在性生活提升为自为性的生活,“这些成分的共同特点是,它们代表着运用自由意志的对象化领域”,“它们都为生活提供意义”,“体现了人的自由,并表达了人性在给定时代所达到的自由的程度”[4]115。对中国的现实社会发展来说,在满足人们“自在性”日常生活需要的同时,也要把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自为性”生活需要提到日程,这样才能回应人们强烈的现实生活诉求,也才能更加体现中国所确立的社会主义基本社会制度的性质,逐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目标。因此在今天,不是日常生活概念,而是我们所构建的体现为“自在性”和“自为性”相统一的生活概念将支撑起现代社会大厦,这种统一具体地体现为日常生活和非日常生活(不包括非生活性因素)的统一。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在人们的意念中以及在辞书和科学、政治文献中,经常出现在“日常生活”意义层面上谈论生活的情况(如一些汉语词典在注释生活词义时也从饮食起居、衣食住行等等方面诠解),是有其历史原因的。因为在人类发展的很长时期内,人们的生活领域相对狭小,处于较低的文明水平和维持生计的“存活”状态,“在迄今为止人类历史的大多数时期,人的活动总是为日常生活自在的特性所支配,没有进入到个性的创造性的活动之中”[4]13。在西方进入消费社会之后,日常生活成为“资本的逻辑”起作用的主要领域,也没有达到“个性的创造性”的“自为性”发展水平,并表现出生活的全面异化特征。中国立足于自己的社会发展理念和目标,自然要高度关注衣食住行等民生问题,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诉求张力的扩展,在社会政策的制定上又不能停留在“日常生活”层面,还必须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自为性”生活诉求,扩展到非日常生活领域。所以,日常生活与非日常生活的统一构成生活概念的一对基本关系,这是我们阐释生活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时所必须强调的。

除此之外,对于当代人的社会存在方式来说,生活概念还包括以下基本结构关系:

其一,生活的物质属性与精神属性的统一。满足人们的衣食住行等物质生活需要,是人们生活的基本条件和从事其他生活活动的物质基础。但人是追求生活意义的文化生存体,因此人的生活必然包括文化的、娱乐的、情感的、心理的以及终极价值的等等精神生活需要,而处于精神生活核心地位的是人们的信仰和价值观追求。特别是在物质生活基本需要得到满足之后,人们的消费方式将更加理性,会回归到简朴生活的价值观和生活的更高精神属性,而不是物质欲望的膨胀。“精神富有”、对真善美的崇高追求应日益成为我们所建构的社会生活的主要特征。

其二,生活需要的生产活动与满足活动的统一。我们所说的“生活需要的生产活动”是指为向人们提供生活资料所从事的劳动生产活动。这种社会生产不限于提供物质生活资料,也包括提供精神生活、社会交往等生活资料,体现为人的生活需要的全面生产和供给。同时,这种生产活动不限于个人自身的生活资料的供给,也包含利他行为的劳动生产活动和体现自身价值的创造性活动。把劳动生产实践活动纳入生活范畴,是我们建立生活概念模型的重要观点。当然,在现实生活中劳动对多数人来说尚属生活之外的谋生手段,但社会发展的方向是把“谋生”逐步转化为生活有机组成部分的“乐生”手段,而我们构建的生活概念则为这种动态的现实转化预留了概念空间。所谓“生活需要的满足活动”,是指个体的人依据一定的价值取向配置生活资源,以满足自身具体的生活需要的过程。由于每个人的价值取向、生活需要的情境千差万别,因而人自身生活需要的满足活动必须是个人化、个性化的。生活需要的生产活动与满足活动的统一,构成人自身生产与再生产过程。这种生活需要的供给和满足活动越丰富、越全面,人自身也就越发达。

其三,私人生活与公共生活的统一。人的生命具有独享性,因此每个人的私人生活构成人们的重要生活领域和空间。在现代文明社会将通过法律形式来确保公民个人的生活权利和生活方式选择自由。人们怎样生活才是好的,归根结底是个人选择和意义建构的结果,因此自由是现代人生活方式的首要特征。但人的生活又是关系性存在,具有公共性和社会活动空间,私人生活只有同公共性的生活联系起来、参与到社会公共领域,才有可能实现生活的自为性和对日常生活的超越性的社会功能,如参与社区的、公益的、民主协商的、社会管理事物等等活动。在中国的现实社会中,人们的公共生活尚不发达和完善,这有其历史的和现实体制等方面的原因。但随着改革和发展的深入,人们的公共参与生活的空间必然会逐步扩大。社会主义在本质上是公共生活丰富发达的社会。

其四,实然生活和应然生活的统一。实然生活是指在给定的社会条件下个人具体的生活境遇,表述的是生活现状“是什么样的”。由于受既定的社会和个人生活条件的制约,人的生活状态往往表现出一定的稳定性。但人又是具有自我意识的能动主体,特别是现代人具有强烈的反思性,不断追求变化、追求应然生活和梦想生活。从人的生活本性来说,“生活就是把理想变为现实的历程”。在我们的社会,正是一个个人生活的梦想追求,汇聚成社会前行的不竭动力。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人们生活梦想的强烈诉求,又往往同现实社会形成强大张力,这既会给社会发展带来强劲动力,同时也会带来巨大压力,并使人产生跟不上别人生活变化速度的焦虑感。因此,如何实现实然生活与应然生活之间的和谐共进,就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课题。人们常说“活在当下”,但这不是指得过且过的人生态度,正确的生活态度应体现为实然生活与应然生活、梦想生活的内在统一。

其五,现实生活和虚拟生活的统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大数据”时代的来临,把人的社会生活“二重化”为“现实生活”和“虚拟生活”两种存在方式,从而使人们的生活有了新的社会空间即“虚拟空间”。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大的网民部落,到2014年中国的网民数量已接近总人口的一半,对许多人来说已到了离开网络该不知怎么生活的地步。“虚拟生活”出现了许多新特点,如弱控制性、隐匿性、即时性、去中心性、平等性、丰富性、时空压缩、时空延伸等等,从而给人们的生活方式既带来革命性变革又产生许多新的社会问题。虚拟生活同现实生活一样,两者都以实践活动为基础并发生交织互动关系。我们特别要指出的是,虚拟生活的形式虚拟,内容却是非常真实的现实社会空间,它的表现形式是语言交流、信息传递和符号展示,而它所包含的内容却是意义追求、价值考量和社会认同,因而虚拟生活空间恰恰更多地表现为具有非日常生活性质的活动。

以上我们阐释了包括日常生活与非日常生活关系在内的“六个统一”的生活概念的整体结构及内涵外延。即日常生活与非日常生活的统一、生活物质属性与精神属性的统一、生活需要的生产活动与满足活动的统一、私人生活与公共生活的统一、实然生活与应然生活的统一以及现实生活和虚拟生活的统一。当然,这“六个统一”还是它的理论形态和概念模型,但却提供了解析生活概念的认识方向。随着人类生活实践活动的丰富和发展,它必将动态地向现实形态演化。在一定程度上我们可以把这种体现生活完整要素的概念视为广义生活概念或“大生活”概念,而把具有更大现实形态的“日常生活”视为生活的狭义概念或通俗地称为“小生活”概念。

四、日常生活、日常性及其生活的特性

前文所述,我们在同日常生活概念的比较中进一步揭示了整体的生活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那么我们所构建的生活概念将会展现怎么样的生活特性呢?我们并不试图全面地描述和揭示极为复杂的生活特性,这是难以做到的。但从设定的研究目的出发,我们只想提出,不能用有局限的日常生活特性来描述整体的生活特性,而把这两者混淆起来恰恰是当前实际存在的问题。经过观察我们发现,在理论和经验认知层面,人们之所以会陷入把日常生活特性等同于完整的生活特性的误区,常常是因为在意念上混淆了“日常生活”和“日常性”两个概念。

人们对“日常生活”概念的表述必然涉及对它特性的描述,如重复性、熟悉性、日常性、例行性、灵动性、自然而然性、偶然性、不确定性等等,不一而足。在所有这些特性中,有的确属日常生活的典型特征,如重复性、熟悉性、例行性等,但有的却是整体生活的特性。“日常性”就属于这种情况。人的生活是由具体的生命周期、一天天的“日子”组成的,所以中国人又把生活叫作“过日子”。按中国人目前平均预期寿命74.8岁计算,那他(她)一生将经历27000多个“日子”,而每一天的吃饭、睡眠、工作或学习、娱乐、健身等等生活活动又大约是按一定节律进行的,这就表现为生活的日常性。日常性是人们的整体生活所呈现的特性,即不仅自在的“日常生活”具有日常性,更高层级的非日常生活活动也同样具有日常性,如从事科学、艺术、政治、社会等等的生活活动同样需要通过融入到“日常性”之中加以展现,表现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我们完全可以说,不具有“日常性”的活动方式不是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比如,一个人偶尔参与政治活动并不构成他的生活组成的部分。因此,日常性是贯穿一切生活领域的特性,我们不能把凡是具有“日常性”的生活活动统统装到现行的“日常生活”这一狭小的篮子里去,在阅读一些学术文本时往往需要辨析作者表述的是“日常生活”还是“生活的日常性”的不同含义。但随着社会发展之光映射到生活领域并引起的变化,日常生活的内涵将动态地逐步充实扩展,人们将通过“日常性”把更多的生活活动纳入现实的“日常生活”领域,从而缩小“日常生活”同广义生活的距离,两者的不断靠拢将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和显现。

我们还需要理解到的是,对整体广义生活特性的考察,之所以不能限定在从“日常生活”中概括出的重复性、熟悉性、例行性等等特征的圈子里,还是因为,人们的生活既需要重复性、熟悉性、例行性的以保证人的生存的日常生活活动,也需要有超越日常生活的、具有创造性的活动,从而打破常规和惯习,开创新生活。对人的生活来说,如果只强调重复性、熟悉性、例行性,那么说得极端一点,“规律性、重复性、再现性和一致性是生物的法则。在动物王国中本能负责这些法则”[8]47。对人的生命来说,没有融入日常性中的创造性、超越性行动,生活将停滞,也不会有人的个性发展和社会进步。正如《易经》所言:“生生为之易”、“日新之谓盛德”、“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就是说,“变易”是生活世界的根本法则。因此,我们对生活的研究要关注通过日常性实践展现出的创造性,特别是要关注普通老百姓通过日常语言所展现出的伟大、创造和实现超越的能量,“普通人日常语言所表现出的日常性具有很大的创造性和传达出真理的声音”[5]26,因此“我们需要更多的关注同日常性相联系的事物,因为……一切事物都是从中构造出来的”[5]9。只有认识到生活的创造性、超越性等特性,才能在生活的自在性和自为性相统一的基础上全面理解生活概念和生活的本质特征。

考察生活的特性还有一点是要特别强调的,我们虽然是在社会宏观层面诠解生活范畴,但作为生命现象的生活主体是一个个具体的人,因此生活必然具有“个人性”。每个人(或群体)从事着个人特定的满足自身生活需要的活动,并形成了特定的活动场景,但这种活动和场景又镶嵌在社会整体结构(组织、制度、关系等等)的幕布上,被关系的链条所连接,所以其活动形态虽纷繁多样,但却不是碎片化、碎屑化的。社会结构关系规定了个体实践活动的可能条件,但这种“规定”不是单向的、决定论的,因为个体在满足自身生活需要的活动中也会展现出巨大的能动性,因此两者之间发生互动生成关系。在这方面新文化史学派表述了类似的观点:“在社会位置和行动之间,存在某种不确定空间(space of indetermination),其存在本身就意味着,尽管个体受到他们未曾选择的社会条件的约束,但社会过程却是个体自己做出的选择的后果。个体在其社会实践中,拥有宽广的自由地带,可以设计成贯彻自己的生活策略,创造性地运用社会规范,更广泛地说,重新创造已获公认的意义,重新塑造社会存在条件。”[9]正因为日常性生活实践活动具有社会建构功能,才发生了社会学研究向日常生活转向,社会史研究向微观史、日常生活史转向的趋势。

五、生活: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石性概念

如同前文在问题的提出时所说的,我们对生活概念的学理追究决不是简单地出于纯学术兴趣,强烈的问题意识来自实现中国创新发展的理论需要。我们所构建的生活概念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说,将展现出重大的理论意义、现实意义和研究范式创新意义。

(一)为研究我国如何走出一条不同于以往人类社会存在形式的、全新发展道路提供基石性概念

我们要从宏阔的历史时空视域理解中国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正当性、正义性。阐释这一点,必然离不开对在现今世界上仍占支配地位的资本主义社会形式的认识。

资本主义是在封建社会的地基上形成的人类新型社会文明,它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上把人类的社会文明大大推向前进。在其发展的早期,马克思就充分肯定了“资本的伟大文明作用”。又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早期社会主义者对资本主义社会批判提出的许多问题,在当代资本主义的现实发展中已经部分地解决了,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文明程度大大提高,以至今天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离不开对人类在资本主义历史阶段取得的社会文明成就的继承和借鉴,否则我们很难筑起新的文明大厦。

但是,我们需要特别廓清的问题是,苏东解体后,西方自由主义思想家们宣称人类历史将“终结”在资本主义。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马克思在一百多年前通过对资本主义的现实批判,却得出了资本主义不过是人类的“史前史”的结论。哪种预言更符合真理?这是必须明了的。固然,在共运史上出现的传统、僵化社会主义模式必须抛弃,这是人类探索社会主义走过的一段弯路。但从马克思关于人类的历史就是人本身发展史的角度看,资本主义的社会形式并不能解决好人的生存、生活和自身发展的问题。因为以资本统治为特征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奉行的是被称作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的兽性法则,建立的是“物化”的社会关系,把人对幸福的追求牢牢锁定在感官享受上,其结果是使人及其生活处于总体性的异化状态。正如有的外国学者所指出的那样,资本主义的发展使“个体战胜了以往发展阶段上人们生活的一切集体形式”,使人获得了普遍性的“个人生活”和独立性,但我们需要强调的是,“个人不等于有个性的个人”,资本的统治又“用与他们的个性完全相违背的枷锁将他们束缚在一起”,出现了“自由个性与资产阶级社会中人们个人生活的脱节”的情况[7]84-87。指出这一点的不只有马克思主义学者,其他各学派的西方学者也差不多都描述和思考了这种危机:“可以将这一危机的共同本质归结为人的社会生活的最大合理化和实用化,它使人没有一点儿时间和丝毫可能性进行个人选择并自由地作出决定,使人完全屈从于毫无个性的金融结构和信息网络的权力”[7]104。因此,今天我们对资本主义现实的批判,不能简单地停留在“无产阶级贫困化”、“生产过剩危机”等议题上,更不能借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复燃更为落后的封建主义的东西。当我们超越式地向前走时,其现实批判应聚焦在资本主义不能为人类生存提供合理的社会形式即生存方式上。所以,历史证明马克思是对的,资本主义尚未走出人类的“史前史”,还没有真正进入人本身的发展史。在共运史上尽管思潮繁多,但共同点都是寻求克服这种资本主义痼疾的途径,而社会主义的探索和实践仍将成为改变人类根本命运的伟大运动,其将活跃并全面复兴在21世纪。

需要指出的是,“生活”概念在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中具有核心地位,只是这一思想并没得到很好的阐述或受到歪曲。马克思科学地揭示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运动过程,但马克思在讲这些矛盾运动时是以人类社会生活的生产与再生产为前提的。他把自己的历史观、社会观表述为“直接生活的生产与再生产”、“满足人的生活需要的生产”、“生命的再生产”等等[10]。恩格斯在晚年更明确提出:“根据历史唯物论,历史过程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与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11]这就把生活放在了社会本体和人们从事一切活动的根本出发点的位置。马克思关于“人的依赖”、“物的依赖”和“自由个性”的三大社会形态学说也是从人本身的发展史角度表述的。马克思还提出,“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6]69这就是说,人自身的生产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因而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就要创造人们全面生活的社会条件。

中国长期是一个经济落后的发展中国家,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中国的经济获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也得到很大提高,但同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城乡居民的总体生活水平还有不小差距,特别是还存在2亿贫困线以下的人口,因此从现行的“日常生活”概念层面和物质生活条件方面改善民生、解决人们的基本生计问题,仍然是今后一个时期的繁重任务,发展仍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但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目标定位是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必须通过新的社会形式把人的生活全面生产出来,能生产出“生活全面性”的社会就是“全面进步”的社会。因此,从顶层设计的角度谋划中国的发展,具有“自在性对象化”的日常生活概念就不够用了,建立一个有历史纵深感的整体生活范畴概念就十分重要,可以说,它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必须把握的基石性概念。社会主义要实现对历史的超越,走出人类的“史前史”,说到底不是使人们处于“自在性”、物化的生存状态,而且要通过创造出一种新型的社会形式逐步提升人们生活的层次和全面性。可以说,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探索人们获得“美好生活”的新方法和新的社会形式。

(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学理支持

从中共十八大开始,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相继提出了“四个全面”的治国理政新方略,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新时期党和政府各项工作的总目标。“小康社会”是人们的生活比较殷实、有恒产、消费能力比较强、社会财富分配相对公平和生活安定的社会,实质是中产阶层成为社会阶层主流的社会。这样的社会构成中国向现代国家转型的必要前提和基础,同时也体现了执政党对实现人民过上“好日子”美好愿望的历史担当。

但是,我们必须特别注意的是,小康社会并不是一个经济概念,甚至也不全然是“生活水平”概念,应是体现生活质量和对人民过上幸福生活承诺的概念。据统计,2014年中国人均GDP已经超过7000美元,按年均7%的增长速度,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预期人均GDP可超过1万美元。但按照美国密歇根大学后物质主义价值观权威专家英格尔哈特提出的“稀缺性假设”以及马斯洛“需求上升规律”的假设,一个国家在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人的需求必然以物质满足为主,生活的内涵也主要限定在日常生活领域;而当经济发展水平达到物质生活需要基本满足之后,特别是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时,根据英格尔哈特的国际调查数据,物质需求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增强的影响就会大大减弱。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正处于这样一个节点上。毫无疑问,人们在这个节点上将产生更高的生活质量诉求,即生活诉求不再限于物质的和日常生活的层面,而对更高的精神生活、公共生活、生态环境、公民权益、社会公益、自我表达、个性发展产生更高的诉求。在政治生活中,普通民众的声音也将越来越重要。因此,当我们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行顶层设计时,其理念仅仅局限在“日常生活”概念上就远远不够用了,这就需要以我们所建构的“大生活”概念为学理基础,除了进行经济结构的调整,加快发展服务产业外,也需要进行政治的、社会的、文化的政策、制度和指标体系等等的设计,从而把中国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为目标体系的社会主义事业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三)为探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深层动力和实现途径提供理论动能

这就涉及“需要”理论问题。人的生命具有自我增强的能动性,这种能动性的来源就是生活需要的生产和满足的实践活动。这种需要的生产(包括自我需要和他人需要的生产)和需要的满足相统一的实践活动,既创造和改变着客观环境,同时也实现着主体自身的建构。人在生活实践中不断形成“增值需要”,从满足“能够生活”的基本需要不断上升为人类独有的“创造生活”的需要,向着更高级形态和更广阔的需要领域扩展。我们构建生活概念就为揭示需要的动态增值过程提供了永远填不满的概念容量和提升空间。在具有巨大灵性的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生命力展现和“需要上升规律”面前,社会运行呈现的基本态势是社会永远落后于人们生活需要的动态发展。因此,在生活的生成性面前,社会必须不断变革。比如,新一代的农民工同老一代农民工相比,他们的生活诉求发生了很大变化。新一代的农民工要求融入城市生活市民化,具有了更多自为性需求,等等。对此,政府和社会机构应提高满足“需要”的自觉性,社会体制和制度也只有融入由人们的需要所推动的变动不居的生活之中才能高效运转。在中国的经济运行进入“新常态”发展时期之后,之所以能够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局面,很重要的方面是,活力之源恰恰来自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强烈诉求。另外,我们所提出的整体的、动态发展的生活概念从内在的生成性上有助于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全面推进,从而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提供了客观依据。所以,我们所阐发的作为基石性概念工具的生活范畴蕴藏着巨大的理论能量。

“春江水暖鸭先知”。如果说“生活”对社会发挥着巨大的建构和推动作用的话,那么在作为生活主体的普通老百姓日常性的生活中则蕴藏着巨大的社会变革能量。因此,担负指导社会发展的政治精英们必须善于向人民群众学习,并从他们日常的语言中汲取智慧。“普通人的思想将被证明是有趣的和重要的。最新的流行习语常常异常的精妙”,“应该在共同生活中以及从普通人的声音中寻找真理”[5]128。因而,社会协商、大众民主就成了现代社会发展和社会创造的必要条件。

(四)为社会科学研究范式和方法论的创新提供概念基础

有文明史以来,人类对生活和社会关系的认识过程走过了一个螺旋式的“圆圈”。古代先民们是用生命、生活现象解释社会现象的,当然这种认识处于前科学的朦胧状态。这是“看山是山,看水是水”阶段。到了近代,在西方工业化发展时期诞生了社会科学,人们对社会事物的认识具有了科学理性形态。但是西方建立的理性是工具理性,加上西方文化中柏拉图主义的影响,形成了现象与本质二分的社会研究范式,把生活排出在本质、永恒事物之外,从而造成了生活和社会的隔裂,在认识上进入了“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的阶段。而到了20世纪后半期,随着西方社会进入“后现代”时期,社会科学研究出现了向“生活世界回归”的趋势,有的学者还用“生活和世界是一回事”[12]来表述生活和社会的同一性。由此,人们的认识又回到了“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的阶段,从而在更高的认识水平上回到从生活出发诠解社会的基点上。

当代中国社会科学的理论建构和创新就要从人类认识的最高平台出发。首先,一切理论建构的着眼点应始终围绕创造人民美好生活和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这一社会主义最高价值目标。依据“人类的历史过程就是人们生产自身生活过程”的原理,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质说到底就是找到一种使人们生活得更好的社会形式,离开这一点其理论建构是没有生命力的。其次,在理论和实践的关系上坚持“生活第一”的观点。理论概念的建构要永远同现实生活保持感性、灵动的联系。不存在永恒、绝对、脱离“现象”的真理,现实生活才是概念抽象的逻辑起点和终点。因此,生活才是概念之母,而不是让概念主宰生活。否则,不反映生活诉求的理论再“美”,也是不结果实的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说到底是生活之树上开出的灿烂之花和结出的甜美果实。再次,坚持理论建构的主体意识和本土意识,努力创造中国自己的研究范式和话语体系。社会科学研究必须把握生活的生成性。真理、规律并不是先验的,也不存在脱离这种生成性的普遍模式,因此研究中国的问题必须从中国国情和人们的具体实践出发。在这个过程中,理论借鉴很重要,但即使是经典的西方社会科学理论也是对西方特定社会历史背景下人与“物”互动生成过程的理论表达,代替不了对中国国情下的独特契合关系的认识,因此“西方理论,中国验证”的研究模式不可取。理论必须与本土契合,接受生成性的检验,与生活同行,才更有解释力、生命力和创造力。

[1]任平.论历史唯物主义的当代形态[J].学术月刊,2012,(11):37.

[2]郑震.当代西方社会学的日常生活转向[J].天津社会科学,2012,(5).

[3]肖瑛.社会理论学科发展报告[G]//社会理论(2).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4][匈牙利]阿格妮斯·赫勒.日常生活[M].衣俊卿,译.哈尔滨: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10.

[5][英]唐·库比特.人生大问题[M].王志成,王蓉,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10.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

[7][俄]梅茹耶夫B M.我理解的马克思[M].林艳梅,张静,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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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西]米格尔·卡天雷拉.后社会史初探[M].李康,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13.

[10]王雅林.信息化:生存与超越[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4:2-6.

[11]恩格斯.致约·布洛赫(1890年9月21-22日)[M]//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460.

[12][英]唐·库比特.生活生活——一种正在来临的生活宗教[M].王志成,朱彩虹,译.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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