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初探

2015-10-21 17:15杨莹
决策与信息·下旬刊 2015年11期
关键词:廉政建设党风国企

[摘要]十八大以来,中央频出重拳,高压态势下,国企反腐捷报频传,多名厅局级以上国企高管“落马”,充分彰显了中央反腐倡廉的决心和勇气,同时也拷问着国企的监管机制,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如何全面推进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值得我们深思。

[关键词]国企;党风;廉政建设

一、存在问题

尽管国企的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距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

(一)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认识不到位,所谓的认识也是肤浅的,只是停留在纸面上或口头上,而没有落到实处。少数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机构不能大胆工作、不会监督、不敢监督。同时,一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不健全,无法履行职能,形同虚设。

(二)企业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招标投标、制度建设、选人用人、物资采购、对外投资的资产监管等重要环节的制度规范还不够健全,制度执行不够得力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存在着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现象,使腐败行为有机可乘,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再加上个别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意识不强,违规违纪、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等问题仍然存在。

(三)纪检监察人员配置不够。目前大部分国有企业的集团总部以下的二、三级公司的纪检监察人员基本都是兼职,很多精力没有放在纪检工作方面来,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日益发展,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和内容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传统的观念、工作方法和技巧未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已跟不上企业发展的节奏。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以更加良好的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以新的风貌、新的水平出现在反腐倡廉第一线,努力实现企业赋予纪检监察部门各阶段的工作目标。

二、加强国企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考

(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和纪委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两者是一个有机整体。党章总纲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各级党组织要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份内之事,应尽之责,将主体责任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党风廉政教育,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坚决惩治腐败。

党章第八条规定,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委领导下工作,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工作。作为党内执纪监督的专责机关,各级纪委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切实负起监督责任,加大正风肃纪和责任追究力度。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把“两个责任”落在了实处,也就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和源头。

(二)抓好领导班子这个关键少数

党风廉政建设要搞好,关键在领导。企业领导干部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又是反腐倡廉的重点对象;既是教育者又是受教育者,必须用更高的标准来要求。因此,国企的党风廉政教育,首先要從领导干部抓起,借舞好“龙头”来带动“全盘”。要求党员干部学习的,领导干部带头先学;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领导干部先带头做好,做学习上的典范、道德上的样板、业务上的骨干和遵纪守法的楷模。

(三)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

反腐倡廉是长效的政治工作,必须要有科学的制度体系作为支撑。坚持用制度管人,建立起一套便利、管用、有约束力的机制,使党员干部的管理制度化、经常化,也是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工作开展的有力保障。一方面,根据中省纪委新的廉政制度规定,全面梳理各项规章制度,对现有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使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另一方面,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制度创新,依靠职工群众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确保制度务实管用。

(四)切实加强企业廉政文化建设

企业廉政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廉政工作从文化层面的延伸。加大企业廉政文化建设力度,在潜移默化中使廉洁文化深入人心,能更加有效地推进企业的反腐倡廉工作。一是开设“廉政讲堂”,聘请有关专家学者授课,并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制度知识竞赛答题活动;二是组织警示教育基地参观,特别是集中领导班子成员和关键岗位人员,按就近、节约的原则,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进一步提高廉政教育的实效性和震慑力;三是开展指尖上的廉洁教育,充分利用现代科技信息手段,如设立微信公众平台,每周和重要节假日、节点向广大党员干部推送廉政小知识,包括“廉洁警句”、“上级通报”、“重要假日、节点提醒”等内容。

(五)培养和健全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纪检监察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对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选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特别加强各基层公司纪检委员的配备,切实改变纪检机构人员少、兼职多、工作难开展的现状;二是强化对纪检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监督者的业务和协调能力,提高队伍整体业务水平;三是完善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的自我监督机制,加强自身廉洁风险防控,做到持戒持着先要自戒。

党领导下的国有企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支柱,必须未雨绸缪,将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才能保障经营管理健康有序进行,在地方经济发展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作者简介

杨莹(1986—),女,汉族,陕西宝鸡人,管理学硕士,中级经济师,单位: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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