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人民主权思想简论

2016-03-16 13:11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16年9期
关键词:公意卢梭主权

张 朝

(大连海事大学 公共管理与人文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6)



卢梭人民主权思想简论

张朝

(大连海事大学 公共管理与人文学院,辽宁 大连116026)

作为人民主权思想的集大成者,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从公意出发,系统地论述了人民主权的思想。他认为人民主权不可以被转让、不可以被代表、不可以被分割。主权应该并且只能属于人民,同时人民具有革命权。人民主权思想直接推动了法国大革命,促进了美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的斗争,也鼓舞了中国的民主主义革命以及无产阶级革命。但它同时也未能超出时代的局限性,具有乌托邦主义色彩,容易走向极端——专制主义。文章通过对人民主权理论的基础——公意的探讨,梳理卢梭人民主权思想的贡献和不足,揭示了卢梭人民主权思想的实质。

卢梭;公意;人民主权

让·雅克·卢梭是18世纪思想启蒙运动的杰出代表、自由主义的奠基人和法国大革命的理论导师。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开创了政治权力合法性讨论的历史先河,给世界留下了不朽的精神财富,是近代以来最具民主意识的政治思想。人民主权思想不仅掀起了资产阶级思想启蒙运动的浪潮,成为资产阶级政治思想的理论先导,而且至今仍散发着理性主义的光辉。我国是文明、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在新时期、新常态下合理地扬弃卢梭人民主权思想,对完善民主制度、依法治国、深化社会治理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卢梭人民主权思想产生的社会历史背景

18世纪上半叶,欧洲正值封建专制统治逐渐瓦解,资本主义蓬勃兴起的社会变革期。在封建势力猖獗的法国,新旧价值观念冲突剧烈,社会矛盾尖锐,反动的等级制度仍然存在于整个社会之中。整个社会成员被分为三个等级:天主教僧侣属于第一等级,封建贵族属于第二等级,这两个等级构成了当时社会的统治阶级,且享有封建特权。其余占总人口95%左右的农民、手工业者、手工工场主以及新兴资产阶级为第三等级,属于被统治阶级,饱受前两个等级的统治与压迫。[1]新兴资产阶级随着经济实力和阶层力量的逐渐壮大,要求打破政治上的束缚,扩大自身的政治权利,与前两个等级分享政治上的特权。社会处在大革命的前夜,顺应时代发展要求,代表不同阶级、阶层利益的思想家作为社会革命的先导,开始传播进步思想。一场改变世界历史走向的启蒙运动率先在腐朽没落的法国兴起,并迅速蔓延到整个欧洲。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正是在这种反对封建专制、弘扬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大势下应运而生。

二、卢梭人民主权思想的主要内容

卢梭的政治思想是一套代表新生资产阶级利益的理论体系,描绘了顺应历史发展的代表当时社会发展趋势的政治理想和制度架构,其中的人民主权思想是其理论体系的核心内容。

(一)人民主权思想的理论基础

卢梭设计的公意是人民主权思想的基石和理论基础。所谓公意,就是建立契约的全体人民的公共意志,是国家一切活动的前提,它体现了人们的共同利益。[2](P31)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体提出,社会要进步、公平、自由,就要订立社会契约,订立社会契约就必须放弃个人私权,形成公共意志主导的主权,而主权则是公意的体现,主权属于人民。因此,人民主权的终极目的就是永远以公共利益为核心,实现公意的权威。[3]从卢梭对公意的经典论述中可知,公意具有四种性质:(1)普遍性。公意必须来源于全体人民,同时也适用于全体人民。(2)公正性。公意永远站在对公共利益最有利的一边,维护公正与自由。(3)规范性。公意是一切意志的唯一规范,人民、政府都应遵守公共意志,并且与之相一致。(4)强制性。公意的普遍性、公正性和规范性,注定了它一定具有强制性。服从公意就能得到自由,不服从公意就迫使他服从公意,得到自由。这种“强制自由”的做法具有消极的一面,极易导致极权主义的倾向。

(二)人民主权思想的原则属性

卢梭认为,“社会公约也赋予了政治体以支配它的各个成员的绝对权力。正是这种权力,当其受到公意指导时”,就获得了主权这个名字。[2](P37)从公意出发,他提出了人民主权的思想,主权是公意的运用,人民服从主权者就是服从公意,就是服从自己的意志,人民主权是不可转让、不可分割、不可代表且至高无上的。

1.主权是不可转让的。人民主权是公意的表现,主权必须以公意为自身行使的依据,它属于全体人民,是不可转让的。社会只要有一个主人出现,就立即不再有主权者了。所以,只有主权者才可以行使主权,转让主权就是对意志和理性的违反,以及对社会契约的违背。主权只可由全体人民一起行使和掌握。如果公意成为某个人或某个集团的意志,国家也就名存实亡了。

2.主权是不可分割的。卢梭认为,主权的分割与否直接决定了主权的有无,关系着法律的有无和人民主权能否实现。一种意志究竟是公意还是私意,界限是明确的,如果它不是人民共同体的意志,那么就是一部分人的意志。“在前一种情形下,这种意志一经宣示就成为一种主权行为,并且构成法律。在第二种情形下,它便只是一种个别意志或者是一种行政行为,至多也不过是一道命令而已。”[2](P33)从这个维度来看,主权是立法权。而行政权是对公意的执行,不是主权的本质。分权将抹杀人民的意志,无益于公共利益的维护和伸张。因此,卢梭反对三权分立,他与洛克、孟德斯鸠分权论的观点有很大不同。

3.主权是不可被代表的。卢梭认为,主权本质上是由公意构成,而意志是绝不可以被代表的,所以,主权也是不能被代表的。被选出来的议员不应该作为人民的代表,也不可能代表人民,他们仅是为人民办事的办事员而已。卢梭凭借主权不可以被代表的原则,否定了英国光荣革命后所确立的代议制制度,他赞成推行直接民主制,将所有立法事项全交给公民亲自去完成。但是,卢梭也认识到直接民主制的最大不足是受到国家权力的制约。

4.主权是至高无上的、绝对的、神圣不可侵犯的。主权是公意的代表,主权本质上是每个成员相互之间的一个约定,它是“公平的约定”“有益的约定”“稳固的约定”,以致人人都遵照相同的条件并且享受一样的权利。但是,主权也不可以超出公共约定的界限,这是卢梭对主权的唯一限定。

(三)人民主权的制度设计

卢梭为了实现人民主权的政治构想和实现把权力交给人民,他从三个维度为人民主权做了一体化的制度设计。

1.立法权属于人民。人民主权的核心是立法权,国家主权也主要通过立法权表现出来,立法权源于公意,是国家的心脏,一定要由人民来掌握,而人民本身即使是愿意也绝不能剥夺自己的这种不可转移的权利。卢梭认为,在人民主权的国家里,人民无疑是国家一切行为的最终目的和最后决策者,因为“立法权力是属于人民的,而且只能是属于人民的”。法律作为公意的表现要起到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的作用,主权者根据公意来制定并推行法律。人民有权直接参与制定并修改法律,所有法律未经人民批准均属无效。人民有选举政府和任命官员的权利,公共事务由人民举行集会进行表决。此外,人民作为主权者,不仅享有立法权,以及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还可以通过立法规定政府和官吏的行政、司法等一切行为,使之不至于侵犯人民主权,以保障人民主权的绝对性、神圣不可侵犯性。否则,法律将失去力量变得不合法。[4]

2.政府是人民行使主权的一种工具,是主权者的执行人。政府“是在臣民与主权者之间建立的一个中间体,以便两者得以相互适合,它负责执行法律并维持社会的以及政治的自由”。[2](P72)国家和政府在性质上和职权上有本质的区别,国家是公意的体现,是主权者。主权者把执行法律和维护人民权利的任务委托给政府,政府和官吏只不过是国家意志的执行者。官吏们是以主权者的名义行使着主权者所托付给他们的权利,只要主权者高兴,他就可以限制、改变和收回这种权利。可见,政府的官吏是受人民的委托执行国家公共权力的人民公仆。政府需要时刻准备着为实现人民的利益做出牺牲,一旦政府的意志与人民的意志发生冲突,违背公意,那么政府就将不复存在。

3.人民拥有重新订约的革命权。政府所拥有的权力来自人民,人民有权任命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并赋予其权力,也可以罢免他们。卢梭认为这并不违反社会契约。政府官员所拥有的职务只是一种象征、一种符号、甚至是一种责任与义务,而谈不上具有什么特权。人民联合起来反抗现存的社会契约完全是合理、合法的,是维护公意的体现。[5]卢梭把重新订立契约的权利赋予了人民,这会给政府的权力造成极大的制约与冲击,对防止职权的滥用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至今对我们仍有积极的借鉴意义。革命权再一次表现了人民主权的革命性。

三、卢梭人民主权思想的局限性

(一)人民主权思想具有回避不了的专制主义倾向

人民主权思想构架下的主权不可分割,会使权力过于集中。权力的高度集中会使权力的行使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这种体制很有可能将民主带向专制和独裁。个人意志很有可能和公意有不一致的时候。如果按照卢梭的观点,个人必须绝对服从公意,否则,将会被强制服从,即强制自由,这恰恰物极必反,极易走向专制。同时也给了专制主义者打着公意的旗号,利用人民捞取政治资本提供了可乘之机。人民具有革命权,有推翻违背公意政府的权利,但人民有可能被野心家所利用,盲目的起义,得到的只是动荡、暴乱和不稳定,最终获利的还是那些别有用心的政客,人民失去的是民主,而得到的仍是专制。法国大革命由开始的初步胜利到最终走向失败也深刻地印证了这一点。

(二)公意模糊性可能导致多数人暴政

公意是卢梭人民主权思想的理论基础,也是人民共同意志与利益的表现。作为公意理论的提出者,卢梭没有直接指出具体谁的意志才能代表公意,以及如何来认定公意,从而为公意披上了神秘主义和唯心主义的色彩。卢梭把公意和众意对立起来,也使公意变成了一个抽象的概念,进而在实际操作上也很难把握,缺乏现实意义和可操作性。此外,卢梭的公意理论与法律也有相互矛盾的地方:一方面卢梭强调公意高于一切,而另一方面又强调政府必须依赖法律行使权力,把公意凌驾于法律之上。正是因为公意及其相关概念的抽象性、模糊性与矛盾性,在一些政治思想家看来,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很容易形成一种多数人的暴政。[6]

(三)阶级属性的藩篱使其主张的民主只能是一种空想

卢梭对古希腊城邦时期的直接民主制十分推崇,并肯定代议制制度不能从根本上实现真正的民主。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鼓励人民直接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要求社会像古希腊城邦那样小国寡民,公民都来参加政治活动,公民贫富悬殊要尽可能地缩小,等等。但现实情况却是,直接民主的实现需要满足十分严苛的客观条件,在大多数国家中很难达到。因此,卢梭主张直接民主的思想在现实中不仅难以操作,还可能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除此之外,卢梭毕竟代表的是资产阶级的利益,他所倡导的民主仍然是资产阶级的民主。对劳苦大众而言,卢梭的民主仅仅是形式上的民主、相对的民主,他构想建立的绝对民主只能是一种不切实际的空想。

四、卢梭人民主权思想的价值

(一)人民主权思想的理论价值

人民主权思想是体系完整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思想。从理论研究的维度来看,具有三个方面的意义:一是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具有顺应社会历史发展的先进性,卢梭强调的人民不仅是主权的拥有者,更是主权的使用者,人民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权利的思想,为人类的生存发展树立了具有历史意义的新航标,为人类民主思想和政治思想的高质态发展奠定了丰厚的理论基础;二是在处理政府与人民的关系上,明确了人民与政府的主仆关系,人民在公意的前提下可以重订社会契约,具有无可争辩的革命权,革命权是卢梭人民主权思想理论中最激进的部分之一,具有彻底的革命性;三是发展了文艺复兴以来的人文主义思想,凸显了人的主权、价值和自由,卢梭在其著作《社会契约论》开篇中写道“人是生而自由的”,[2](P1)自由作为人与生俱来的权利,是不允许被剥夺的,放弃自由是与人性相背的,这对后世的人权学说的发展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超越了他所处的时代,为后代留下了宝贵的思想遗产。

(二)人民主权思想的实践价值

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充满了维护人民权益、自由与平等的进步色彩,他的启蒙思想不仅直接推动了反对封建专制的法国大革命的爆发,而且对世界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后来的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提供了富有价值的借鉴意义。人民主权思想的合理内核,至今仍闪耀着理性主义的光辉,为人类政治思想的发展做出了杰出的历史贡献。由于历史和阶级的局限,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也存在着一定的缺陷,我们应对其客观权衡与裁量。

[1]黄云明.罗曼蒂克的歌者:让·雅克·卢梭[M].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2005.

[2]卢梭.何兆武.社会契约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

[3]周俊.浅析卢梭的“公意”思想[J].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

[4]钟枢.卢梭民主政治观述评[J].求索,2006,(4).

[5]程顺.孟德斯鸠与卢梭的国家权力理论比较分析[J].哈尔滨学院学报,2016,(5).

[6]BelaKapossy.The sociable patriot:IsaakIselia’sprotestaat reading of Jeaa-Jacques Rousseau JJ[J].History of European Ideas,2001,(2).

责任编辑:魏乐娇

Rousseau’s Doctrine of People’s Sovereignty

ZHANG Chao

(Dalian Maritime University,Dalian 116026,China)

As a main philosopher for people’s sovereignty,Rousseau explained his idea of people’s sovereignty systematically in “Social Contract Theory”. He believes that people’s sovereignty should not be transferred to others,nor be represented,nor be segmented. Sovereignty should and can only belong to the people. People also have the right of revolution. This idea pushed forward the French Revolution,encouraged American Independence War and China’s democratic revolution. However,this idea is limited due to time and it is easy to go the extreme direction—absolutism considering its utopianism character. Based on the discussion on general will,Rousseau’s contribution and inadequacy are analyzed to reveal the nature of Rousseau’s idea of people’s sovereignty.

Rousseau;general will;the people’s sovereignty

2016-07-19

张朝(1992-),男,哈尔滨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政治学与行政学、公共管理、社会学等研究。

1004—5856(2016)09—0037—04

D091

A

10.3969/j.issn.1004-5856.2016.09.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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