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损益法”始发黄钟律的生成问题探究

2016-04-04 17:38:51杨石磊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北京100039
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 2016年3期

杨石磊(北京师范大学 哲学学院,北京 100039)

“三分损益法”始发黄钟律的生成问题探究

杨石磊(北京师范大学 哲学学院,北京 100039)

“三分损益法”的始发黄钟律不是任意设定的,它是从“中声”当中按照“纪之以三”的原则生成出来的。由于“中声”对应有相应的固定音高,所以按照“三分损益法”生成的十二个律音在实践运用中也对应着固定音高,这样才能在调律实践中实现乐器音高标准的统一性。“中声”作为始发律的母体,在古代律学体系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它相当于先秦哲学中的“阴阳之道”。在先秦哲学中,“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而在“三分损益法”中,“中声”就是十二个律音的母体,始发黄钟律就是“中声”按照共振原理被“纪之以三”而生成的,而其他的十一个律音,同样是按照这个原则依次生成的。

三分损益法;中声;黄钟律;气论

引 言

“三分损益法”在中国古代律学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因此曾经一度成为国内律学界关注的焦点。关于“三分损益法”的起源和算律方法等问题,学界已有较多的研究成果,但是“三分损益法”的始发律是如何生成的,为什么要把“三”作为算律参数进行计算等问题,目前的研究较少。这是因为,记载“三分损益法”的《管子》和《吕氏春秋》等著作都是直接从“黄钟”开始说明算律方法的,至于这个最开始的“黄钟”(即始发黄钟律)究竟是从哪里出来的,却不得而知。

人们一般会认为,始发黄钟是可以任意设定的,因为始发黄钟的具体数值的并不影响算律的方法。……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