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东
摘要:法官责任制是指因法官不当行权产生严重后果而承担责任的制度,其目的在于达到“权责统一”(权力与责任统一),实现司法的公平公正。实行法官责任制是世界司法通例,也是中国古代司法惯例。在当今中国司法改革的背景下,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中有关司法责任的规定,为法官责任的建立和贯彻落实指明了一条制度性进路。法官责任制与法官履职保障制度实为一体两面,二者缺一不可。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是法官责任制的核心,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科学化、合理化关系到法官责任制改革的成败。对错案的类型化标准设置应当科学、合理,对错案标准的设定也应当科学、合理。对于法官责任的类型设定、法官待遇等配套措施的建立也应当及时跟进。
关键词:法官责任制;法官履职保障制度;司法改革
中图分类号:DF82
文献标志码:ADOI:10.3969/j.issn.1001-2397.2016.03.03
法官责任制是指法官因其不当行权产生严重后果而承担责任的制度,其目的在于达到“权责统一”(权力与责任统一),实现司法的公平公正。法官责任制与法官履职保障制度实为一体两面,二者缺一不可。有学者还专门提出了建立“法官责任制度”的构想:“法官责任制度是指监督法官职务行为、规范法官职业道德和法官日常行为,规定法官责任的范围及具体责任内容及形式的制度性设计。”
在当今中国司法改革的话语谱系中,“法官责任制”乃基于问题意识而提出,也是基于问题意识而论证,更是基于问题意识而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