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现代化城市的治理理念与执法公信力

2016-08-01 17:40李建勇
上海城市管理 2016年4期
关键词:城市治理

李建勇

摘要:通过城市治理来改善城市的社会秩序,来减少和解决城市社会问题,以此营造良好的城市社会的发展环境。现代化的城市,要针对城市所发生的各种危及城市公共利益的灾害危机,积极采取及时有效的手段,防止危机的发生或减轻危机的损害程度,以确保城市居民的公共利益。与此同时,要通过一系列案件吸取教训,加强对广大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减少和避免执法过程中的钓鱼执法、粗暴执法、过度执法和暗中执法,使得执法力度到位而不是缺位甚至越位。对重大危机事件的发生和处理过程,则要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公开,以保障执法质量和信息透明度。

关键词:城市治理 执法公信力 行政信息 公开制度

城市治理的现代化,特别是大城市的治理现代化是实现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治理主要涉及治理主体的治理理念、组织形式和治理方式,其内容包括城市道路和市容治理、城市社会秩序、整顿与维护治理等方面,着眼于更好地提供城市公共服务。通过城市治理来改善城市的社会秩序,来减少和解决城市社会问题,以此营造良好的城市社会的发展环境。现代化的城市治理还要针对城市所发生的各种危及城市公共利益的灾害危机,采取及时有效的手段,防止危机的发生或减轻危机的损害程度,以确保城市居民的公共利益。

城市治理的法治化、执法队伍的规范化、执法程序的公正化、执法信息的透明化和执法为民的目的化,应该贯穿于整个城市治理的现代化过程。城市治理中的执法公信力的建立也全在于此。最近发生的系列社会性案件,再次把城市治理中的执法公信力问题推到了风口浪尖,并直接拷问公权力行使的程序公正问题以及执法公信力危机问题。毫无疑问,一个真正公序良俗的社会,就是要让群众在各种执法事件中感到信任,要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体现全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目前我国执法公信力不高、各种冲突事件频发的主要原因,既有公民个人方面的,更有执法队伍和执法程序方面的。一是相关法律法规普法程度不够,公民遵法守法意识不强。如在上海目前的道路整治活动中,由于缺少交通法规的专门普法途径,有些市民不知道助动车、自行车、摩托车甚至公交车专用道的位置和区别,从而导致有些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员在使用错误车道时,因违章罚款而产生误解冲突及矛盾激化等现象。二是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法治意识和为民服务的整体意识不强。如执法队伍成分复杂,除了户籍警、交警、刑警、武警和特警等正规警察外,在执法过程中还经常出现协警、城管甚至临时工等现象。由于执法不规范,再加上管理疏忽,从而大大降低了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三是存在执法不规范问题,对如何依法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优化司法资源,还存在很多操作指引方面的精细机制。如由于任务指标,在特定的时间内要处罚多少违规、违法和犯罪案件,导致了部分执法人员为了完成甚至超额完成任务而过度执法,甚至滥用公权,增大了执法的自由裁量权和随意性,严重损害了执法的权威和公信力。

为了提高和加强城市治理中执法公信力,从执法队伍的角度看,特提出如下建议:

首先,提高执法队伍的素质和专业化法治化水平。为了提高公安队伍的执法水平,必须提高执法入门条件。犹如法院和检察院一样,所有专业人员必须通过司法考试才能进入司法系统。我国公安系统人员(包括协警)在执法上岗之前,必须通过严格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水平考试,这可称为执法上岗证,突出执法程序的法治化的重要性,并规定临时工不得从事公安执法工作,以达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

其次,增强执法主体依法履职能力,牢固树立“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执法为民理念。加强执法监督,解决执法中突出存在的钓鱼执法、暗中执法和严重粗暴执法等违法违规问题,坚决将执法中滥用职权的违法违纪人员开除出执法队伍。严格根据法律程序规定,实现执法管理系统化和公开化,对执法罚款实行收支两条线,杜绝执法队伍为经济效益而执法、为罚款而钓鱼执法等现象。

再次,在处理公民与执法人员的冲突案件的过程中,坚决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执法透明和公开是执法公正的前提条件。为了使执法程序透明和公开,规定在执法过程中,特别是在涉案人员已经被执法方控制的期限内,全程必须要有摄像记录。如果涉案人员指控在其被控制的期限内被执法方殴打或辱骂,执法方必须出示证据表明自己清白,否则执法方必须承担相关责任。这是因为当涉案人员完全被执法方控制时,已经失去与外界自由联系的条件和能力,所以做这样的规定是因为执法方拥有所有举证资源和举证能力。只有这样,当执法方在法庭上说没有殴打或辱骂被限制人员时才有公信力。

最后,执法部门需要建立及时、全面、权威和透明的行政信息的公开制度。通过执法部门建立的相关网站来向社会公众公开执法流程,使得执法程序透明,及时回答广大民众的困惑、不解和问题。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地方交通管理规定,要加强普及和宣传,加强沟通,减少误解。对重大危机事件的发生和处理过程要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公开,以保障执法质量和信息透明度。

总之,执法队伍是我国城市治理中重要的也是主要的执法力量。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切实增强法治观念,进一步规范执法标准、完善执法细则,强化对执法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使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依、有规可循。同时要通过一系列案件吸取教训,加强对广大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减少和避免执法过程中的钓鱼执法、粗暴执法、过度执法和暗中执法,使得执法力度到位而不是缺位甚至越位。努力实现执法行为标准化,着力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每项执法活动、每个执法环节中,以确保执法公信力的不断提高。

责任编辑:张 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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