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刑讯逼供者辩护”

2016-11-05 10:53朱明勇
民主与法制 2016年26期
关键词:黄山市案子讯问

朱明勇

长久以来,在刑事辩护的第一线,我们接触到很多刑讯逼供的故事,迄今为止,在媒体上广为流传的影响最大的刑讯逼供行为,有相当一部分是我揭露出来的。一个是关于重庆打黑的大面积刑讯逼供行为,一个是极端残忍的河南南阳杨金德涉黑案。这两起案件的披露,使得人们震惊,他们所不曾想象过的这种古老而残酷的刑罚在中国依旧存活着,并具有相当的生命力。

可以说,知道我的人,知道我所办理的案子的人,几乎都知道我最痛恨刑讯逼供。

但是,那一天,一个特殊的人物走进了我的办公室,委托我办理一起特殊的案件。一年之后,当这个案子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改判时,那些关注过我的人都在说,这才是一个真正的职业辩手。

“陷警门”背后的警检博弈

2011年,一条题为“安徽黄山惊现‘陷警门”的帖子在各大论坛火了起来。这个帖子讲的是安徽省黄山市祁门县的两名刑警因为办理一起盗窃案件,在讯问一名犯罪嫌疑人时,发生意外事件,这名嫌疑人死亡。于是他们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刑讯逼供启动刑事追诉程序,并迅即被逮捕。但是,两名警察的家人则认为这是检察机关的构陷,他们没有实施刑讯逼供。

故事的主角一个叫方卫、一个叫王晖,他们原来都是祁门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刑警。

毫不避讳地说,如果把刑警和刑讯逼供联系起来,社会上极少有人会对此提出质疑。

翻开近几年来的冤案平反史,不难看到,在“余祥林杀妻案”“赵作海杀人案”“张高平、张辉强奸案”等一系列的冤案报道中,几乎每一起冤案的发生都与刑警的刑讯逼供有关。特别是这几年来,随着网络的迅猛发展,不时会有一些涉嫌刑讯逼供的案例曝光出来,刑警似乎成了刑讯逼供的代名词,警察职业也不可避免地面临着极大的负面评价。尽管近几年公安机关内部加强了严禁刑讯逼供的教育力度,并出台了一系列相应的措施,但是,刑讯逼供这种现象仍旧未能绝迹。

而司法实践中,检察院一般都会被认为是“护着”公安机关的,案件审理时,在众多的辩护律师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申请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的时候,检察院往往当作耳旁风,或者干脆让公安局的警察自己写一份“文明办案”的书面说明交到法庭了事。

但是,这也仅仅指的是一般的情况,一旦侦查机关出现极端事件,比如死亡、自残等,那么一直“休眠”的检察机制就会立刻醒来。因为检察院和所有的机关一样,在他们的领域同样会有一个业绩考核指标体系。警察刑讯逼供这样的案件,正属于检察机关内部的反渎职犯罪侦查局管辖的范围。事实上,这个渎职犯罪侦查局也很为难,他们并没有多少案件可办,检察机关为了找到几个可办的案件,防止在连续的业务排名中不至于再次落到队尾,往往也是费尽心机。

但是即便这样,一些反渎职案件的查办也很艰难,因为他们面对的,是同样懂法律而且侦查经验比他们还要丰富得多的警察。不仅如此,这些案子大都也是因为工作原因发生的,出了事,他们背后一定还会有一个强大的警察组织在积极协调。

故事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

检察院反渎部门预想,这个死了人的案子,不会有什么障碍,等他们将两名警察送上法庭绳之以法后,就可以结案了。

但是这一次,他们没想到真的遇到了麻烦的对手。那些平日里不怎么搭理他们的警察们,竟然还敢在真的死了人后坚称没有刑讯逼供,并且还由此引发了一起声势浩大的“陷警门”舆论风波,这实在是他们始料不及的。

于是,一场发生在公安和检察机关之间的博弈就此展开,双方都动用了自己最为强悍的力量和机器,在美丽的黄山脚下摆开战场。但是一年多的厮杀下来,公安机关败下阵,最终,两名警察一审被定罪量刑,各自获刑10年。

这种结果,不仅方卫和王晖这两名当事人不服,整个黄山市的警察也不服。一审开庭,他们围住了审判法庭,法院只好将审判庭大门锁住。其后,上千名警察联名写信,声援两位战友,他们认为夜以继日坚守岗位破案,出了意外事件就抓人判刑,太不公平。一时间警检冲突升级,案件直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

然而,对于已经进入二审程序的案子,各机关的协调似乎并不顺利,从最高检、最高法到省检、省高院直到黄山市公安局和黄山市检察院,无数次的协调沟通没有实质进展。的确,在现行体制下,抓人谁都敢批,放人则无人担当。对于已经卷入司法机器的个案来讲,结果如何,有时不得不看运气。

已经看不到任何希望的黄山市公安局决定聘请好的律师争取二审,他们也曾对两名警察的家人讲,我们已经竭尽全力且已经无能为力了,但是二审为你们聘请到了全国最好的律师,结果就看命了。

接下来的第二季战役便是我们出场,替这两名警察或者可以说替整个黄山市警察辩护,讨回他们的公道和尊严。

在一切传统意义的协调和沟通无果后,一场法庭上的较量便拉开序幕。介入二审后,我们启动了刚刚实施的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专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在全国第一次尝试在刑事案件中申请辩方的专家证人出庭作证。经过激烈的法庭交锋,最终本案得以上报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在法定刑以下改判,两名被告人分别从10年有期徒刑改判为3年和3年6个月有期徒刑。二审结束后不久,两名被告人因羁押期满,先后走出看守所,回归自由。

提审嫌疑人

2010年9月25日,祁门县公安局刑警队,一个专门盗窃摩托车的犯罪嫌疑人被抓获。经过讯问,犯罪嫌疑人被送进了看守所。这是一起团伙盗窃摩托车案,该团伙共有三名犯罪嫌疑人:熊军、李政、潘世讨。犯罪嫌疑人李政、潘世讨先后于2010年12月14日、12月17日辨认了犯罪现场,并均已供述三人合伙盗窃五辆摩托车的犯罪事实。

按照程序,这个案子的基本证据差不多齐了,再带犯罪嫌疑人熊军前往作案现场拍几张照片,案子就可以移送审查起诉。

2010年12月21日下午,祁门县公安局刑警队方卫、王晖、王奇(刑侦大队副大队长)三人携带相关手续提解熊军出看守所辨认现场。

这天下午,他们像往常一样从看守所办完提审手续带出犯罪嫌疑人熊军,没有任何障碍,也没有得到任何提示。但是熊军上车后突然称“记不清现场”了,因之前熊军供述时对地点描述很清楚,几名警察推测熊军是想以此为由逃避法律追究,所以当即开始做其思想工作,试图让其转变思想,继续辨认现场。此时,车子已开至公安局门口,方卫见暂时无法完成辨认现场工作,就叫王奇将车开进局里,并将熊军带至三楼刑侦大队方卫的办公室(兼讯问室)。

12月的黄山脚下,寒气袭人,祁门县公安局办公楼里没有暖气,但是装有空调,有的民警还自行配备了电暖器,室内倒也不显得很冷。

方卫带熊军进到办公室,将空调打开取暖,让熊军坐在讯问椅上,用手铐、脚镣对其进行约束后继续做其思想工作。

不料,熊军情绪异常激动,身体剧烈晃动。考虑到之前发生过犯罪嫌疑人受讯时用前额撞击讯问椅挡板进行自残的情况,为防止类似情况发生,刑警大队的讯问椅上都备有一根皮线,必要时可约束犯罪嫌疑人,以防止其自残。由于熊军情绪不稳定,为防止其自残,方卫就用讯问椅上的皮线斜跨过其胸部对他进行约束性保护,皮线距离胸部有几厘米的距离,这样既可以保证熊军前后左右都有一定的活动空间,同时又能阻止他弯腰用头撞击挡板。约二三十分钟后,熊军情绪渐趋稳定,但仍称记不清现场,或者沉默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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