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星儒 佘贤君 王蓓蓓
网络剧内容博弈与商业模式变革
■ 李星儒 佘贤君 王蓓蓓
版权购买是网络剧内容的主要来源,版权剧是网络剧点击量和流量的重要贡献者。但高企的版权成本也成为视频平台亏损的主要原因。在此背景下,自制剧成为各大视频平台摆脱版权成本陷阱的普遍选择,并推动了版权合作、用户付费、剧影联动、影游互动、网台互动等一系列网络商业模式变革。
网络剧;版权购买;内容自制;商业模式
目前我国在网络上播出的剧集(后文简称为网络剧)依内容来源可划分为两类:一类是网络版权剧(后文简称为版权剧),这类剧集以电视台为首要播出渠道,视频平台通过购买网络播出版权而上线播出;另一类是网络自制剧(后文简称为自制剧),这类剧集由视频平台自行投资、制作,并以网络平台为首要播出渠道。从整体点击量来看,版权剧是目前网络剧点击量和流量的主要贡献者。但版权剧在为视频平台带来点击量与流量的同时,又以其不断飙升的价格挤压着视频平台的利润空间。为寻求内容领域的话语掌控权、探索新的商业模式,各大视频平台纷纷将加强自制剧列入自己的发展战略。
1.流量贡献高,电视剧网络版权持续飙升
纵观近几年与电视剧网络版权相关的新闻,“飙升”和“天价”成为了与电视剧网络版权价格紧密相联的关键词。2006年,《武林外传》的网络版权总价不过10万元,平摊至单集仅12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