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与边疆民族地区的跨越发展
——基于云南省德宏州的调查

2017-01-24 08:00廖元昌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 2017年6期
关键词:德宏州全州民营企业

廖元昌

(中共德宏州委党校 科研办,云南 芒市 678400)

“十二五”以来,德宏州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成为促进经济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稳定经济增长、繁荣城乡市场、增加财政收入、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改善人民生活、扶贫攻坚的一支强大力量,是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和活力的重要载体。民营经济的迅速增长,加速了政府职能转变,更好地让市场发挥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一、民营经济是德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推动力

(一)民营经济是优化国民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柱

1.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速高于全州生产总值增速。“十二五”期间,德宏州非公经济完成增加值476.59亿元,占全州累计实现生产总值的41.6%。2015年,全州非公经济增速8.0%,比全州增速快0.2个百分点。其中,第一、第二、第三产业非公经济增加值增速分别为-0.3%、11.1%、8.0%,分别比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高-6.5、6.5、-2.3个百分点。非公经济工业增加值增长16.8%,比全州工业增加值增速高14.3个百分点。

2.民营经济对全州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显著。2015年,非公经济拉动全州总体经济增长3.9个百分点,对全州总体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0.3%。其中,一、二、三产业非公经济分别拉动全州总体经济增长-0.02、1.9、2.0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0.3%、25.1%、25.5%,促使全州三次产业结构由“十一五”末的26.5:33.9:39.6调整为2015 年的 25.1:24.6:50.3。

3.民营经济对全州财政税收的贡献突出。2015年,民营企业上缴税金37.70亿元,占全州地方财政总收入的74.97%,比上年增长21.35%,其中,国税收入16.63亿元、地税收入21.06亿元。2016年1至6月,民营企业上缴税金14.15亿元,同比增长11.76%,其中,国税7.35亿元,占全部国税收入9.15万元(不含海关税)的80.33%;地税6.8亿元,占全部地税收入7.77亿元的87.52%。

(二)民营经济是拓展投资渠道,扩大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源泉

1.知名民营企业纷纷投资德宏。“十二五”期间,德宏州着力改善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投向产业建设,一些著名的民营企业纷纷投资德宏州,有力地推动了全州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例如,黄龙集团、浙江大华、深圳华侨城、景成集团、钻石人间等民营企业在德宏州投资,建成一批重大项目。景成集团投资建设瑞丽市景成地海温泉度假中心(二期)、保山康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梁河县金塔温泉旅游小镇、华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德宏民族文化体育康乐谷、瑞丽市傣王宫遗址公园等。

2.民营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呈快速增长态势。“十二五”期间,民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高于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据统计,民营经济投资五年累计完成508.23亿元,占全州“十二五”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含农户)的51%,年均增长22.1%,高于同期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增速5.6个百分点。

(三)民营经济是扩大社会就业,稳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主渠道

1.民营经济是市场主体的骨干力量。截至2016年6月30日,全州登记在册的市场主体76350户,同比增长13.7%,注册资金5850896万元,其中,内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资企业分别为1087户、8587户、65200户、1386户、90户。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总户数达到75173户,占全部市场主体总量的98.47%,注册资本金4834539万元,占全部国内市场主体注册资金的82.63%,私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数量增长迅速。

2.民营经济是就业的主渠道。统计资料显示,我国城镇居民的70%以上、农民工的85%以上都在非公经济领域就业。民营经济领域涌现大量创业者,创造更多的投资性收入,形成大量新增就业岗位,吸纳大量城乡待业人员,创造了更多的工资性收入。非公经济进入就业带动强、民生改善好的优势农产品深加工、特色产品开发、旅游、物流、建筑、餐饮等领域的劳动密集型领域,吸纳就业能力强,带动社会就业,促进民生改善。截至2016年6月30日,德宏全州私营企业投资者人数16160人、雇工人数63631人,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120098人,民间投资成为吸纳就业的主要渠道。

3.农民合作社成为重要的市场主体。截至2016年6月30日,全州依法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有1386个,同比增长26%,成员5.3万户,其中,普通农户5.26万户,专业大户及家庭农场成员71户,企业成员数20户,其他团体成员数254户;带动非成员农户4.92万户;被农业部门认定的国家级示范社6个,省级示范社24个,州级示范社75个。2015年,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总值35326万元,统一组织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总值13842万元,36个合作社拥有注册商标,41个合作社创办加工实体,5个合作社的产品通过地理标志认定注册登记管理,13个合作社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或绿色食品认证,或有机产品认证等农产品质量认证。

(四)民营经济是统筹城乡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力量

1.民营经济助推新型城镇化。非公经济为城镇建设提供资金,提升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和服务业特别是房地产业的发展,为城镇化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居住、商业娱乐等活动空间,改变了城镇的空间形态,促进了城镇内在功能和结构的完善。

2.民营经济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2012、2013、2014、2015年,德宏州以民营经济投资为主导的房地产投资总额分别达到43.51、56.65、58.99、45.78亿元,分别占当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27.55、26.57、22.95、18.23%。房地产业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城乡一体化。

3.民营经济在扶贫攻坚中有效弥补政府作用的短板。在解决全州10个建档立卡贫困乡镇、9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9.7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问题,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与全省全国人民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进程中,民营经济通过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有效弥补政府作用的短板。德宏正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陇川县章凤工业园区建设桑蚕茧精深加工项目,以“公司+基地+农户”运作模式带动群众增收致富。规划用三年时间(2016-2018年)建成基本桑园6万亩。项目区涉及9个乡镇52个村委会396个村小组25296户12551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7032户21196人。培育和发展蚕桑种养产业,为陇川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4.民营经济为决战全面脱贫决胜全面小康积蓄强大力量。2016年,由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和云南省政府主办的“中国光彩事业德宏行”活动,以“聚力一带一路建设,助推脱贫攻坚,建设美丽德宏”为主题,组织动员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德宏精准扶贫,累计签约项目183项,协议投资3220亿元,实际到位内资180.67亿元,捐款捐物4845万元。签约项目涉及城乡基础设施、现代农业、装备制造、现代服务、旅游文化、生物医药、大健康、新能源、电子信息等产业。郑州地美特、上海均瑶、湖南大康、修正药业、中亚航空、黄龙集团等知名民营企业相继选择德宏,为促进产业集聚积蓄了强大力量,将极大地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五)民营经济是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扩大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

1.弥补教育资源的不足。2015年,德宏州共有民办学校109所,其中,民办幼儿园107所,占全州民办学校的98.17%,占全州幼儿园总数的51%,为全州的学前教育撑起了半边天,全州学前三年毛入园率71.82%,比2010年增加35.68个百分点,较大程度地缓解了“入园难”的问题;民办职业中学1所(瑞丽国际珠宝翡翠学校);民办综合高中1所(德宏黄冈启明综合高中);在校学生25125人,教职工2095人,专任教师1152人。2016年,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以民办形式开办芒市国际中学,2016年9月正式招生办学。

2.弥补医疗资源的不足。全州有民营医疗机构84家,芒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芒市惠民医院、陇川仁和医院、盈江县新华医院等民营医院已发展成为集外科、内科、妇产科等12个科目的非营利性的综合医院,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看病难”的问题。

3.民营金融成为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目前,德宏州以民间资本为主体,发起设立了34家小额贷款公司、4家典当企业、5家融资性担保公司、1家非融资性担保公司、4家货币兑换企业、2家股权投资基金公司、2家融资登记服务公司、2家资本管理公司、4家融资咨询中介服务公司,民营金融成为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之一。

(六)民营经济是践行亲诚惠容理念,加快融入和服务国家战略的排头兵

1.民营经济是进出口贸易的主导力量。按海关业务统计,2015年,德宏州共完成进出口总值499442万美元,其中,出口254413万美元,进口245029万美元。在全省16个州 (市)中排列第二。德宏州进出口总额前50名企业中,民营企业48户,占96%;完成进出口总值409165万美元,占全州进出口总值的81.92%。由此可见,全州进出口总额80%以上是由民营企业完成的。

2.民营经济是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排头兵。随着国家对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支持以及民营企业自身实力的发展壮大,越来越多的民营资本积极主动走出国门,开展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等经济技术合作,境外投资成为民间资本的新渠道。“十二五”期间,全州实施对外承包工程13个,完成金额3248.35万美元;实施境外投资项目8个,实际完成投资9783.5万美元,均为民营企业项目。2015年,全州获批“走出去”战略发展专项资金项目5个,项目金额53.15万元;获批对缅民生项目4个,项目金额119.52万元,也都为民营企业项目。

3.民营经济是实施境外罂粟替代种植的主要承载者。目前,德宏州持有《云南省境外罂粟替代种植企业证书》的企业共21户,全部是民营企业,经营资质正在恢复中的企业有1户。协议合同种植面积200余万亩,主要种植甘蔗、橡胶、柠檬、麻竹、咖啡、石斛、腰果、玉米等。目前德宏州获得批准的境外罂粟替代种植示范项目3个,分别是盈江县宏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在克钦邦第二特区八莫地区莫茂镇区卡牙地区实施的示范项目建设(2009年12月25日批准)、瑞丽市宏发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克钦邦八莫地区曼西镇区蛮稳几乡实施的示范项目建设(2014年12月3日批准)、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盈益商号在掸邦木姐地区木姐镇实施的示范项目建设(2014年12月3日批准)。替代种植示范项目企业在缅甸积极发展橡胶、水稻、草果、香茅草、麻竹、甘蔗、玉米、芝麻、橡蓖麻等种植业,在项目区修筑公路、大桥等市政建设工程,改善项目区周边的交通条件和生活环境。

4.民营经济是吸纳缅籍务工人员的主要渠道。截至2016年7月底,全州登记在册缅籍务工人员24772人,从事经商人员12152人。目前,缅籍务工人员主要分布在珠宝加工、搬运、建筑、硅冶炼、机制砖烧制、木材粗加工、餐饮等劳动密集型民营经济行业。大量缅籍务工人员频繁往来中缅之间,增进了中缅两国人民之间的交往,使两国人民的亲情、友情更加浓厚,促进了边境地区的和谐发展和跨境民族之间的融合。一些缅籍务工人员利用在中国掌握的技术,与缅甸的土地等自然资源结合,发展跨境种植、养殖业,获得较高的经济收入。民间投资主体确保缅籍务工人员应得的务工收入,使他们感到在德宏务工的舒心、温暖,更多地认识德宏、了解中国,通过他们的宣传、影响、示范等,使缅甸民众认同中国,奠定民意基础,助推“一带一路”、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

(七)民营经济是全面深化改革,提高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推手

1.促使政府深入推进“接、管、放”工作。截至2016年8月,州政府对州直部门原保留的57项非行政许可项目全部取消或调整;对175项省政府下放事项的承接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确保下放的事项接得住、管得好。对州直部门的18项审批事项下放到县(市)实施;取消州直部门35项行政职权。州发改委共承接省级下放行政审批项目22项,承接省级下放的12项核准权限事项,取消17项非行政许可项目,下放到县级行政审批事项5项。

2.促进政府加快精简行政审批事项。2014年以来,州政府对州直和各县市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审核,州级行政审批事项共精减140项,精减42%,县市平均精减33%。全面取消了州和各县市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提前完成本届政府精减行政审批事项1/3的目标。

3.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适应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工商管理等有关职能部门及时放宽注册资本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积极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截至2016年5月底,全州已发放“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5057份,市场主体共计76250户,比2014年商事制度改革前增加29898户,增长65%。

4.加速实施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全州认真梳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经梳理,行政职权共计7类,共计56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403项,“追责情形”共计372项。按照中央、省的要求,州政府于2015年底通过全州统一发布平台,向社会公布了州政府28个工作部门和6个事业单位的6482项行政职权、51425项责任事项,5个县市县乡二级政府的37758项行政职权、236234项责任事项,比中央的要求提前一年完成了全州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制定、公布工作。

5.政府加大向民营经济购买公共服务的力度。2014年1月—2016年8月,州直单位合计购买民营经济公共服务及产品471笔,金额83567.01万元,其中,2014年149笔、16242.07万元;2015年199笔、同比增长33.56%,价值42873.69万元、同比增长163.97%;2016年1—8月123笔、24451.25万元,交易笔数和交易金额呈现较快增长的趋势,进一步拓展了民间投资的发展空间。

6.构建五级为民服务体系和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全州3县2市51个乡镇(街道) 建立了为民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74个村(社区)建立为民服务站,4337个村民小组建立代办服务点并开展免费服务。各级政府将所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部集中进入中心,实行“一站式”办公、“集中式”审批。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搭建了电子化服务平台,截至2016年8月,全州在德宏州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系统共受理项目1802个,事项合计3412件,投资概算8538.43亿元。

二、德宏州民营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

2015年,全州固定资产投资下降2.3%,而民营经济投资下降12.81%;2016年1-9月,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3.1%,民营经济投资同比下降12.6%。这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全国民间投资大幅下跌、世界经济增长乏力、外部需求不足、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劳动力成本上升、市场价格波动等有关,但更与德宏州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直接相关。

(一)生产要素供需矛盾突出

1.用电成本居高不下。2015年底,州内电力总装机已达330.44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322.99万千瓦,但是,供电价格尤其是生产经营性用电价格居高不下。例如,枯水期,德宏州硅冶炼企业电价是0.42元/度,比保山市的永昌硅业、龙山硅业、顺康硅业等电价0.26元/度高出许多。

2.优质劳动力资源紧缺。德宏州引进人才难,留住人才难,州内优质劳动力大量出州出省务工或创业,优质劳动力资源日益紧张,招工难、用工难问题凸显,大量民营企业使用缅籍务工人员,用工管理难度大,生产经营效率低。

3.土地供需矛盾较突出。企业用地价格高、指标少,征地拆迁难度大,土地报件繁琐、审批时间过长。各县市均普遍存在因土地不落实,投资项目落不了地的问题,项目无法做到“落地开工”,多数项目一、二年内连土地指标都落实不了,最终导致项目流产。土地价格波动过大,影响投资积极性;土地使用税上调,企业运行成本增加;征地制约因素较多,政府兑现不了承诺,导致新项目征地普遍受限。

4.物流成本高。迄今为止,全州没有铁路、高铁和轨道交通,公路仍然是德宏州与境内外区域性大中城市、铁路等交通运输枢纽互连互通的主要途径,在途长,运价高,物流成本高。

(二)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

1.投资准入门槛高。近几年,德宏州投资项目的重点是五网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安居工程等项目,对投资的规模、资质、评审、审批等要求比较高,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资源配置和政府服务等方面难以享受与国有企业同等待遇,“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现象仍然突出,导致大量民间资本难以介入。PPP项目投资规模大、运营期限长、投资回报率低,多数民营企业没有能力进入。

2.政府部门简政放权不到位。2014年以来,州级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14项,截至2015年9月,州直部门保留行政许可181项,且存在部分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底数不清、设置不规范,部分省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过于笼统、前后不一致,无法进行实质性的操作。部分审批事项存在体外循环现象。

3.部分法规政策不配套。民营经济投资权益保障机制不健全,扶持政策缺乏统筹协调,民间投资的范围、融资渠道、投资方式等不规范,难以有效避免和减少具体操作过程中出现的损害投资者利益,挫伤投资积极性等情况的发生。部分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和投资的政策法规不配套、不协调、落实不到位。一些改革举措和政策法规在空中打转,导致好措施、好政策不能真正落地。

4.公共服务机构不健全。如州政府虽然批准成立了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但无实际人员,只是在州工信委中小企业科加挂了一块牌子,很多服务工作难以正常开展,服务功能和服务效果难以保证。

(三)融资难融资贵

1.贷款难。受银行信贷体制影响,银行“看出身下菜碟”,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贷款“厚此薄彼”。德宏州民营经济大多从事资源型、粗加工行业,处于产业链低端,产品附加值低,趋同现象明显,普遍存在创新能力弱、管理水平低、市场开拓能力差等问题,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银行普遍存在着压贷、抽贷、惜贷情况,使企业运转资金更加紧张。

2.融资贵。州内平台公司建设不完善,难以支撑基金发行及重点项目融资。各专业银行对民营经济信贷严格控制,贷款难,导致民营经济发展资金缺乏。当前,银行普遍存在压贷、抽贷、惜贷情况,致使企业运转资金更加紧张。欠缺抵押物的企业不得不寻求民间借贷或担保公司的帮助,推高了企业的资金成本。

三、德宏州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对策

(一)壮大民营经济的市场主体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鼓励民间投资进德宏;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严格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严格执行“先照后证”改革,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推进企业名称登记改革,实行网上企业名称全程电子化。

2.支持创办小微企业。实施“贷免扶补”,降低创业门槛,认真抓好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对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服务,使帮扶服务涵盖创业培育期、创业成长期、创业成熟期全过程,提高“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财政给予一定贴息并简化手续,加大“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实施力度。鼓励更多的自然人成为经营主体,支持失业、失地、下岗、无业人员及其他个人用小投资实现自我创业。

3.创新民间投资招商引资方式。改变由政府部门唱独角戏的招商引资局面,创新招商方式,境外以港台、东南亚为主攻方向,境内瞄准资金密集的泛珠三角、长三角的江苏、浙江、广东、福建等省份;组建驻点招商领导小组和招商小分队派驻不同区域,“一对一”“点对点”开展招商,主攻大型民企;围绕基础设施、生物农业、加工制造、旅游文化、现代服务、大健康等产业招商;着力促进民间投资转型升级、取得突破;开展园区招商,着力招引龙头、品牌项目,鼓励投资建设园中园、姊妹园;开展亲情招商,引导和鼓励乡贤投资兴业、支持家乡建设。

(二)加大金融服务民营经济的力度

1.加强金融担保机构建设。支持民营经济担保中心建设,加大为贷款额度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或小微企业主提供担保业务的力度,担保金按1:8或更高倍数放大对贷款的担保。

2.拓宽融资渠道。扎实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认真抓好《德宏州政银企对接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借助德宏金融网,进一步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实现全州政银企三方互信、互利和共赢,有效拓宽政银企合作渠道。各金融机构要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切实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力度,全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3.加快建立面向民营经济的金融服务体系。积极推进股权出资和出质登记服务工作,鼓励支持民间资本依法组建中小非银行金融性机构,积极服务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以及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其他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加快建立面向民营经济的金融服务体系。

4.开展“税银助力通”合作。各金融机构要积极与税务部门开展“税银助力通”合作,深入开展“银税互动”,助力地方小微企业发展;税务部门要与金融机构加强联系对接,联合搭建“税银助力通”合作平台。

(三)优化民营经济要素成本

1.强化用地保障。依法依规保障民营经济项目用地需求及落地,实行积极的土地供应政策,对民营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研究出台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和占用一般耕地临时用地审批权办法。

2.降低物流成本。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和商品配送体系建设,推进物流产业发展。加快推进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仓储服务、快递电商、邮政快递等网络设施融合发展的网络节点。深入实施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完善物流网络,降低物流成本。

3.降低企业的用电成本。加快电力市场化改革,支持具备条件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协商交易,完善输配电价格形成机制;制定年度矿电结合市场化交易方案、新建住宅项目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细则,支持供电公司帮助小企业、园区分散企业降低用电成本,实行全电量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四)支持民营经济转型升级

1.扩大民营经济的投资领域。严格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及配套管理办法,承接好省级下放的核准权限事项,制定州级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对核准目录外的企业投资项目,由项目业主按照属地备案的原则,到各县市发改局备案。鼓励民营资本通过PPP模式参与基础设施领域的重点项目建设。

2.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发展。加强创新平台建设,鼓励民营企业走引进技术、消化技术、转化技术的创新之路。大力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加快发展跨境物流业。强化区域经济合作,积极承接东部产业转移,鼓励州内民营企业与国际国内知名企业开展多样式合作,完善对缅合作交流机制平台,大力实施官方交流,推动民营企业走出去。

3.加强商标品牌标准建设。鼓励民营企业申报国家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和德宏州知名商标,帮助民营企业做好品牌培育运营宣传,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保护自主品牌。对参与国际、主导国家标准制定且标准出台执行的企业,积极争取省级相关专项资金的奖励支持。

4.加大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力度。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科技合作关系,坚持“走出去、引进来”,积极开展科技入德宏、科技入园区活动;积极引进高端科技人才,推进建立院士(博士)专家工作站,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培养科技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争取省级财政经费支持,实施省级高端科技人才引进计划。

5.优化财税支持政策。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兑现国家和省对中小微民营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认真执行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五免五减半”税收优惠政策,依规落实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和不征税收入政策。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困难的民营企业,可以按规定给予减免。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

(五)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加强与民营企业的联系。认真落实州县(市)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严格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对民营企业走访帮扶制度,抓好“千人进千企”活动的有效落实,认真落实州级领导和处级领导干部直接挂钩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和重大民间投资项目“一对一”帮扶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推动简政放权。全面清理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力推进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工作,切实解决办事难、审批难、项目落地难“三难”问题。加快推进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全部投资项目部门审批事项纳入在线监管平台运行,积极推进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建设。

3.狠抓政策落地。协调财政、税务、人社、金融及前置许可部门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推行“一帮一”对接服务,强化党委政府抓民营经济发展的主体责任,将民营经济发展纳入全州综合考核范围,强化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和指导;建立民营经济工作约谈制度,对民营经济发展推进不力、政策执行不到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通报、问责。

(六)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进一步整治“六乱”行为。突出抓好有关部门、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坚决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等“六乱”行为。整合价格公示、政策宣传、收费监管和价格维权等工作,建立企业负担问题公开举报制度,实施企业与执收部门“双向评议”,让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护。

2.强化对中介组织的管理。引导社会各类中介组织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规范中介机构的收费行为,建立正常的中介服务收费秩序,在提供代理、咨询、评估、检测等服务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收取费用,严禁利用政府部门职权,向企业强行服务、强行收费。

3.构筑诚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征信平台、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弘扬契约精神和企业家精神,建立舆论宣传引导机制,杜绝不守合同、欠债不还、作假骗贷行为,营造“让企业投资放心,让企业经济上有效益、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的氛围。

[1]德宏州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N].德宏团结报,2015-04-03.

[2]中共云南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闯出跨越式发展路子的决定[N].云南日报,2015-04-03.

[3]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抓好政策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通知[EB/OL].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16-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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