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做好怒江州宗教工作的思考

2017-01-24 08:00怒江州社会主义学院课题组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 2017年6期
关键词:信教怒江州群众

怒江州社会主义学院课题组

(怒江州社会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教研室,云南 怒江 673100)

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视察时强调:“云南要努力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全局发展的高度,明确了云南的发展地位,赋予了云南崇高责任。同时,也对云南民族宗教工作发展具有纲领性、战略性指导意义。怒江州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各类文化交融的边疆民族地区,做好怒江州的民族宗教工作,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和边防巩固,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怒江州多元宗教并存的历史背景

从历史上看,从古至今,原始宗教、民间宗教都在怒江州这块沃土上自由地繁衍和发展,而佛教、道教和西方的基督教、天主教等相继在怒江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并融入怒江州历史文化中,逐渐形成了怒江州多元宗教和谐共存的局面。

清末民初,伴随着西方列强侵入我国,一大批披着宗教外衣的帝国主义分子窜入怒江,把基督教带入怒江地区,如“内地会”“圣公会”“循道公会”“中华基督会”“滇藏基督教会”及“天主教会”。为了便于宗教传播,西方传教士创建了一套傈僳文,印制了大量的宗教宣传资料,还通过开办教会学校、送医治病、施舍食物等手段,吸收和收买当地群众洗礼入教,宗教就是这样在怒江流域开始传播的。

1773年,维西康普土司派喇嘛到贡山传播喇嘛教,在丙中洛建立了“普化寺”,从此,当地的部分怒族、藏族信奉了喇嘛教。1888年,法国天主教任安守神甫来到贡山,修建了白汉洛天主教堂。任安守在与当地喇嘛教争夺信教群众的过程中,引起强大势力喇嘛教的不满,于是煽动当地各族群众焚烧了白汉洛教堂,这就是震惊中外的“白汉洛教案”。事件发生后,软弱的清政府镇压了各族群众的反抗,还赐任安守三品道官衔,赔偿任安守3万两白银。在清政府的支持下,天主教的势力在贡山得到了快速发展,而信奉喇嘛教的信徒发展缓慢。

二十世纪初,基督教开始传入怒江地区。1929年,“内地会”英国传教士杨思慧夫妇率先在碧江县(已撤县)开办了教会,美籍加拿大传教士杨志英夫妇也于次年在泸水县建立了教会。1930年,泸水县“麻栗坪基督教会”宣告成立,成为怒江地区基督教活动的中心。1951年,怒江地区宗教界成立基督教三自革新运动委员会,1954年改为三自爱国委员会,断绝了与西方传教士的联系,开始了怒江基督教发展的新时期,宗教活动正常开展。

二、怒江州宗教的特点

怒江州98%以上的国土面积是高山峡谷,境内江河纵横,山高谷深,耕地少,坡地多,大部分国土面积属天然林保护范围。全州辖贡山县、兰坪县、福贡县和泸水市,29个乡(镇),255个村委会,15个社区,总人口为54.3万。聚居着傈僳、独龙、怒、普米等22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49.8万人,占总人口的92%,是全国民族族别最多的民族自治州。各民族都有丰富、多元和完整的文化形态,形成了个性独特而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

(一)信教群众多、教职人员多、宗教活动场所多和宗教团体多

截至2016年,全州信仰各种宗教的群众有126341人,占总人口的23.54%。其中,基督教97524人,占全州信教人数的77.19%;佛教22482人,占全州信教人数的17.8%;天主教3535人,占全州信教总人数的2.8%;道教2800人,占全州信教总人数的2.21%。信教群众的比例数在云南各州市中名列前茅。宗教活动场所多、宗教教职人员多和宗教团体数量众多。全州现有宗教教职人员470人,正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836处,15个宗教团体。

(二)宗教种类众多,是宗教的“活化石”和“发展史”

怒江州各种宗教并存,信教群众分布面广,各种教派齐全,宗教信仰各具特色。除信仰基督教、天主教、佛教、道教外,还有数量众多的群众信仰原始宗教。例如,怒江州南部的傣族群众信仰南传上座部佛教,北部怒族、藏族群众信仰藏传佛教,中部和东部群众信仰汉传佛教,是云南省佛教三大部派汇聚并存的唯一州市。

新中国成立初期,怒江州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衡,各民族所处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很大,从原始社会到封建社会形态,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不同社会形态同时存在,被称作是一部活的社会发展史。当时,分布在怒江州的白族、彝族、汉族等基本上是地主经济制度,属于封建社会后期;分布在怒江州的傣族、普米族还处在封建社会早期,即封建领主制阶段;分布在独龙江北部的独龙族,仍处在奴隶社会;分布在独龙江南部的独龙族、怒族,则处在原始社会末期或者开始向奴隶社会过渡的发展阶段。因此,成了宗教的“活化石”和“发展史”。

(三)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往往交织在一起

不同宗教在怒江州的分布与民族的分布相对应,有着十分明显的地域性。在怒江州的少数民族信教群众中,傈僳族、景颇族、独龙族占有相当比例的群众,不同程度地信仰基督教;天主教信众主要分布在贡山县,以怒族、藏族为主;佛教信众主要分布在贡山县、泸水市和兰坪县,主要以白族、怒族、藏族居多;道教信众主要分布在泸水市,汉族为主。宗教对怒江州各民族群众的文化、风俗、行为、心理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均有深远影响。许多宗教活动已经民俗活动化,成为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宗教感情也同样成为信教群众民族感情的一部分。如傈僳族的阔时节、怒族的仙女节、独龙族的卡雀哇节和普米族的吾昔节,就是由原始祭祀演化而来。因此,怒江州的宗教问题和民族问题纠结交织在一起。

(四)区位地缘特殊,宗教问题的国际化特征较为突出

居住在怒江州的22个少数民族中,傈僳族、独龙族、景颇族中均有相当比例的群众信仰基督教。他们居住在国(边)境一线,与境外同一民族边民“同源”“同族”和“同宗”(宗教信仰),相互间保持着历史与现实的必然联系,在走亲访友、互市、通婚、节庆等交往过程中,客观上存在宗教的相互渗透;同样,也影响着双方的经济文化交流。

三、怒江州加强宗教工作的实践

(一)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州委、州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宗教工作,把宗教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把宗教工作当作一项关系全局的工作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时解决宗教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第一,加强统筹规划,出台政策措施,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对进一步加强宗教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推进宗教工作指明了方向。第二,各级党委、政府把宗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目标考核,建立了“领导在州,责任到县,延伸到乡,落实到村,规范到组”的规范化制度化民族宗教管理长效机制。自2016年以来,全州基本建立了州、县(市)、乡(镇)、村(社区)、村民(居民)小组五级宗教管理工作网络,实现了州有“指导员”、县(市) 有“管理员”、乡(镇) 有“协调员”、村(社区) 有“联络员”、村民(居民)小组有“信息员”,共3313名。第三,加大基层党政组织建设力度,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切实解决农村党员信教问题,在全面细致排查、严格甄别认定的基础上,依规依纪处置412名信教党员。

(二)积极引导宗教与怒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一,积极认真组织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学习宪法及有关法律,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组织开展了以“爱国守法、从我做起”“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教规与国法的关系”等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学习活动,开展了法制宣传进寺庙,红歌、消防培训、科普、爱民固边进教堂系列活动。第二,切实加强对宗教界的服务引导,积极支持爱国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着力引导宗教团体提高自我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积极倡导宗教界发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参与抗震救灾和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向孤寡老人、残疾人、受灾群众、困难群众等捐款捐物共计180多万元。第三,定期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等活动,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发展生产、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充分发挥他们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宗教界代表人士和信教群众依法参政议政、建言献策。

(三)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第一,加大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力度。严格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审批、审核和登记,设立、合并、分立、终止或者变更工作;对宗教教职人员的选拔、认定、备案、离任等,认真做好登记备案,建立健全宗教教职人员信息资料数据库。依法对全州宗教活动场所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第二,依法打击邪教组织。依法打击取缔“全能神”邪教组织活动点,收缴与邪教组织活动相关的设备和宣传资料,对“全能神”邪教组织活动的骨干分子进行教育训诫;教育转化长期存在的非正常宗教“恒尼”活动。第三,坚决抵御境外宗教渗透。把打击境外宗教组织的渗透活动作为宗教事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境外的一些重点宗教组织等进行严密监控,随时掌握重点人群动态,提升防范、控制和依法处置能力,确保宗教活动正常有序,宗教关系和谐稳定。第四,依法管理涉外宗教事务。在涉外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中,本着“以我为主、相互尊重”的原则,在友好、平等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宗教界的对外友好往来。先后接待10多个境外宗教界人士160多人到怒江州考察学习交流,增进了友谊和了解,宣传了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四)创建“和谐寺观教堂”

通过开展以民主管理好、宗教教职人员素质好、正常开展宗教活动好、兴办自养事业好、环境卫生好的“五好”为内容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走出了一条促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路子。普化寺荣获“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先进集体称号,老六库教堂、白花岭教堂、老姆登教堂和永拉嘎教堂荣获“全省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先进集体称号,泸水市基督教两会中心教堂和上江镇芒腊山观音寺、福贡县咀基督教堂、贡山县茨开镇基督教锡安堂和茨开天主教耶稣圣心堂被命名为“云南省和谐寺观教堂”。

(五)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

选派一批宗教工作部门干部参加了全国宗教工作干部培训班和云南省第三期藏区对外宣传工作专题培训班学习,选派宗教界人士参加云南省宗教界人士学历培训班、云南省基督教讲道交流活动和全省教牧培训班,中国基督教两会“少数民族教会双语传道人培训班”,云南省天主教两会以“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为主题的宗教政策学习法治教育培训班学习。怒江州基督教两会举办了全州教牧义工人员培训班,参加学习培训的基督教教牧义工人员达450人。

四、怒江州做好宗教工作面临的问题

(一)少数民族干部认识上存在偏差

在现实生活中,少数领导干部对宗教工作还存在许多错误的思想认识。第一,宗教是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的意识形态,与封建迷信一样虚无缥缈,视宗教为不存在的东西,把信教群众当作异类,对信教群众采取歧视的态度,对宗教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简单化处理,不自觉地损害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第二,所有宗教都是劝人行善,片面认为信仰宗教是个人的私事,而不便于管理。因而对怒江州宗教的迅猛发展视而不见,对宗教事务放任自流,很少关注宗教工作。第三,虽说“宗教无小事”,但怒江州未曾发生过大的宗教问题,现在主要精力是抓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没有时间去管宗教。第四,认为宗教工作是宗教管理部门的事,其他部门不好插手也不便于抓,持观望态度。一旦出了问题,由宗教事务部门来解决,单打独斗,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难以解决根本性的宗教问题。

(二)贫困是民族宗教问题的根源

建州60多年来,怒江州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怒江州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实现了飞跃发展。但是,从横向比,怒江州发展依然比较落后,仍然是云南省扶贫攻坚的主战场和硬骨头,全州4个县均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有21个贫困乡,181个贫困村,14.93万贫困人口。傈僳族是云南省4个特困民族之一,96%以上的独龙族、90%以上的怒族、89%以上的普米族群众处于贫困状态,白族支系“拉玛人”“勒墨人”和景颇族支系“茶山人”整体处于深度贫困状态。群众因灾、因病返贫现象突出,目前还有500多个深度贫困自然村,近6万深度贫困人口,6万多农户还处于人畜混居的状态。此外,社会事业发展严重滞后,农村文化生活匮乏。一些少数民族群众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加之生活十分贫困,纷纷加入信教队伍。从2006至2016年的11年间,基督教信教人数年均增长1.6%,信徒结构呈多元化倾向,由过去比较单一的农村居民发展到城镇居民、流动人口、退休人员,甚至发展到在职干部、教师。全州共有宗教活动场所836个,福贡县每个行政村平均就有6个以上的宗教活动场所。

(三)宗教工作体制机制不健全

怒江州是个国家级贫困地区,财政十分困难,目前仍然是云南省乃至全国发展最滞后的地区之一。2016年,全州地区生产总值113.45亿元,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97.69亿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亿元,而支出高达70多亿元,财政自给率仅为13%。全州农民人均纯收入4791元,仅为云南省的二分之一,全国的三分之一。怒江州的各项经济指标在云南省16个州市中都居后位。由于财政困难,党政机关普遍运转困难,宗教管理部门机构不健全,编制偏少,职能不完善,工作经费难保障,影响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宗教工作缺乏统一协调、有效运转的机制,缺乏问责与激励的良性奖惩导向。因此,完善宗教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重点解决缺编少人的现状,才能确保宗教工作的各项重大举措件件落到实处,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向前进。

(四)抵御境外宗教渗透难度加大

怒江州国境线长449公里,占中缅边境线的22.5%,云南省边境线的11.1%。全州4个县(市)中有3个属边境县(市),2个属涉藏工作县,有10余家境外电台用傈僳、独龙、藏等民族语言对境内“空中传教”。由于缅甸政府管理薄弱,造成缅甸北部非法宗教和非政府组织活动频繁,怒江州成为渗透与反渗透的前沿。傈僳族、独龙族、景颇族属于跨境民族,与缅甸的一些民族语言相通、文化相近,在缅甸还生活着数量众多的怒江州籍侨民,随着边境开放和民间往来频繁,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怒江州进行渗透的问题日益突出。境外宗教组织利用探亲访友、经商、观光旅游、文化交流、参加节日庆典活动等进入怒江州境内从事渗透活动。少数有宗教背景的境外非政府组织,披着扶贫、慈善救济、培训等合法外衣在怒江州进行宗教渗透。

(五)宗教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虽然怒江州在宗教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方向取得一定成效,初步建立起了党员干部、教师、爱国宗教人士“三支队伍”。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在全球化、信息化和观念多元化的背景下,怒江州宗教工作人才队伍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第一,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领导对宗教工作认识不到位,甚至存在错误的认识,在工作中“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谈宗教色变。第二,人员配备不足,存在人少事多问题。机构改革后,全州宗教工作力量从36人锐减为8人,其中具有宗教执法资格的仅6人,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与新形势下做好宗教工作的要求差距较大。第三,宗教教职人员素质偏低,普遍存在学历不高、年龄老化、能力不足的现象,严重影响宗教活动的正常开展。

五、怒江州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的策略

(一)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是扎实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根本保证

针对少数领导干部对宗教和宗教工作认识不到位,有钱不敢给、有时间不敢去、有力不敢使、有事不敢面对,普遍存在对宗教工作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的情况。要釆取有效措施,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要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实事求是地对待民族宗教问题,妥善有效地处理民族宗教问题,切实巩固和维护好怒江州民族团结进步的大局。要利用各级党校及各种教育培训机会,加强对民族宗教基础理论的学习,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水平,掌握民族宗教工作的规律和技巧。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把农村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组干部;积极推广“村企联建”“村村联建”“村居联建”等模式,丰富党员组织活动方式,把基层阵地建成政策宣传、民主议事、技能培训和文体娱乐的主阵地,实现党的基层组织全覆盖。

(二)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促进宗教和睦、社会和谐

要把加快发展作为解决宗教问题的关键。怒江州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宗教种类多,信教群众贫困户多,贫困群众因农村经济滞后、社会事业落后、文化生活匮乏而纷纷加入信教队伍,致使宗教问题和贫困问题交织。因此,怒江州要把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解决宗教问题的“钥匙”,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和“把云南建成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全力打赢深度贫困脱贫攻坚战,与全国全省同步进入小康社会。

1.着力发展经济。优先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怒江美丽公路、六库机场、保泸高速的建设,突破“硬件”瓶颈制约;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大力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推进边境贸易向纵深发展。

2.重视民生。大力推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计划,促进创业就业;实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进一步解决历史遗留的自发搬迁、跨国婚姻等特殊群体的户籍和社会保障问题;加大基本丧失生存条件人口易地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的力度,全面消除农村危房和人畜混居现象;大力开展民族团结示范州、兴边富民示范村和文明新村等新农村建设。

3.保护环境。实施绿水青山计划,推进天然林、防护林、湿地、重要水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好怒江大峡谷国家公园和独龙江国家公园和花谷怒江,实现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特色经济形成优势、贫困问题有效解决、民族文化愈加繁荣、教育科技全面振兴、生态建设取得实效、怒江实现新跨越,各族群众生活水平和幸福感明显提升,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成为自觉行为。

(三)加大边境村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坚决抵御境外宗教的渗透

怒江州边境线长,有16个乡镇、122个行政村、1279个自然村与缅甸山水相连,近18万人居住在边境沿线。长期以来,居住在边境一线的群众,担负着守卫疆土的职责,同时还承担着反渗透的责任和义务。受自然环境、发展条件等制约,处于边境一线的大部分村寨的基础设施滞后,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差,人民生活水平普遍偏低,是怒江州扶贫开发的上岗岭。基于守土固边和反渗透的需要,这些村寨又不宜进行移民搬迁。因此,加强边境村寨的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各项惠民政策向边境村寨倾斜,才能让边民安心守好土固好边,也才能有效抵御境外宗教的渗透。

(四)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第一,要加强对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怒江州经济社会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第二,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服务群众的科学化水平,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负责、社会协同配合、公众积极参与的社会管理平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第三,要重点加强脱贫攻坚、生态建设、民族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不断完备法规体系,进一步体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把怒江州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先行区。

(五)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宗教人士积极正面的引导作用

第一,加大对宗教界人士的培养和培训力度。通过举办宗教界人士爱国主义教育培训班、宗教政策培训班等形式,培养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造诣深远、道德品质高尚、关键时候起作用的高素质宗教教职人员队伍,成为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第二,关心宗教人士的工作和生活。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倾听宗教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及时帮助宗教界人士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宗教界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同时为宗教界人士搭建好建言献策的平台,使宗教界人士能够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第三,引导宗教人士对教规教义作出正确的阐释。特别是对于宗教经典、教规教义中的积极因素予以大力倡导弘扬,深入挖掘发扬宗教中的积极因素,努力使宗教与怒江州的政治、经济、文化、思想道德等方面发展相适应,引导广大信教群众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家乡、参与怒江州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为建设和谐社会作贡献。

(六)开展无神论宣传和教育,尊重和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突飞猛进,人们对物质世界的认识越来越深入。随着人们对自然界认识能力的增强,对宗教的了解认识也会不断加深,因此,要坚决反对迷信,提倡无神论,反对唯心主义,尊重和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要深入开展无神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相信科学;告诉广大各族群众,从来没有什么救世主,要创造幸福生活全靠我们自己,进一步打破精神枷锁,才能振奋精神,为脱贫攻坚,全面小康充分发挥聪明才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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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志英.多元宗教与社会和谐——云南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发展问题调查研究[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8(03).

[5]习近平.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6-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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