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雯 王莉芬
[摘 要]学前教育是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以HY市学前教育为例,探讨了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状及问题,提出完善学前教育均等化的路径。
[关键词]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教育公平
[中图分类号] G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7)07-0196-03
学前教育是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学前教育是构建公共服务体系的根本要求,是实现服务型政府的重要途径。随着改革发展的深入,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攀升,学前教育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但我国各地区的学前教育发展不均衡,经济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学前教育发展得比较好;而中西部的一些地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存在问题,需要加以重视和解决。
一、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概念解读
关于学前教育的定义,目前学界尚没有统一和公认的界定。据《教育大辞典》对学前教育界定为:出生至入学前的儿童的教育;学前教育亦称幼儿教育,是指幼儿入小学前在幼儿园所受的教育。也有学者认为,学前教育“泛指出生至六岁前儿童的教育,包括学前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学前社会教育指凡由社会设施或资助,指派专人实施或辅导的各种机构或组织,其形式多种多样,在我国以托儿所、幼儿园为主。托儿所收托3岁以下婴儿,幼儿园收托3至6岁前幼儿”。[1]
学前教育作为公共服务事业,其有限的教育资源并不能满足所有消费者的需求,每多增加一个消费者,就会稀释原有消费者享用学前教育资源的占用率,如人均教学面积、人均师资力量、人均图书手册等,而当数量达到或超出饱和标准的时候,就不能再增加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