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政策演化视角下动漫产业发展路径创新
——自1996-2017年相关政策文本观察*

2017-09-30 02:29匡亚林
关键词:动漫文化产业工具

匡亚林

(南京大学 政府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文化产业政策演化视角下动漫产业发展路径创新
——自1996-2017年相关政策文本观察*

匡亚林

(南京大学 政府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新世纪以来文化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动漫产业等新兴文化产业发展迅速,据1996年以来的政策梳理和分析,国内动漫产业规模巨大但发展扶持政策尚不完善,动漫产业风险高且收益低,存在原创性低和对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等问题,根据政策分析工具框架分析发现政策工具使用中自愿性发展工具不健全,混合型工具运用不够,强制型政策工具占主导等不利于我国文化产业的长足发展。提出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合理化建议,加强企业、行业间的联系,着重培养复合型人才,加强对文化知识产权的保护,以期对我国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的推动有所裨益。

文化产业政策;动漫产业;政策文本

一、问题的提出

21世纪,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和较量不仅表现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硬实力上,也表现在文化方面的软实力上。动漫产业是文化产业中最具代表、最赋有生机的部分,是推动经济增长,构建文化强国的重要基础,是构建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的前提。2017年2月文化部正式发布了《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和任务。在动漫产业方面,《规划》提出,加快发展动漫、游戏等新型文化业态。以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为目标,在动漫产业方面,未来将推动重点文化产业展会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发展;支持原创动漫创作生产和宣传推广,培育民族动漫创意和品牌,持续推动手机(移动终端)动漫等标准制定和推广。此外,还将开展原创动漫边疆推广工作;实施“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推动国家动漫产业综合示范园建设和动漫游戏产业“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提升公共文化机构以及动漫游戏等领域的技术装备系统水平。

动漫产业在文化产业中将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并将成为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支柱性力量,从政策扶持路径角度加以研究有其必要性,并且国内对于动漫产业政策发展的研究相对较为稀缺,本文尝试对我国政府公共政策过程中的政策扩展理论进行梳理相关政策文献,集中于政策扩散*政策扩散具有扩散强度、方向、速度、广度,本文主要根本政策文本的观测研究自上而下(Top-down)政策扩散方向(Policy Diffusion Direction, PDD),即从政策扩散发展路径、发展趋势方向角度对该问题的扩散进行描述研究。中的自上而下的扩散方向进行政策文本观察研究,利用三分法连续序列豪利特(Howlett)和拉米什(Ramesh)政策分析工具框架,分为自愿性工具、混合型工具还有强制型工具做交叉分析。受限于文章体量以及文本可获得性、电子政务的可及性,选取1996年到2017年的政策文本作为观测对象,对动漫产业政策文本进行观察研究以分析国家动漫产业政策扶持路径,同时结合本土化的成功案例进行分析,积极借鉴国外先进动漫产业的发展经验,为国内动漫产业政策发展谋求新的道路。

二、过程回顾:我国动漫产业发展概况

(一)国内动漫产业发展的阶段回顾

通过回顾总结,我国动漫产业历经大致可分5个阶段:初创期、繁荣期、低迷期、恢复期和高速崛起发展期。初创期,我国最早的动画作品是1926年由万氏三兄弟制作的《大闹画室》,这一动画作品是我国动画界的标杆,自此开始漫长的发展之路。[1]繁荣期,我国动画发展融入民族特色、手法精湛、构思巧妙,在内容和艺术性上明显领先于同时期的其他国家,代表作品:《猪八戒吃西瓜》《大闹天宫》《小蝌蚪找妈妈》。在文革时期中国的动漫逐步走向低迷,这一特殊时期的动漫创造受到了当时政治思维的限制。改革开放以后逐渐恢复,国内的动漫公司依托国际合作寻求发展,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数字生产手段为国外动画进行贴片加工等工作。2004年国家广电总局印发《关于发展我国影视文化产业的若干意见》。各种优惠政策的陆续出台标志着原创动漫国家政策层面的大力支持,随之带来的辐射效应令各种动漫产业基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我国动漫产业开始进入恢复期。中国政府自2006年开始至2017年十几年来大力扶持动漫产业发展,进入高速崛起发展期的动漫产业创作活跃、原创崛起,产业发展呈现链条式特征,相关衍生产品、动漫文化扩散至各个年龄层人群。动漫产业中研发、销售、市场、制作能力展现出文化产业大国文化自信,得到国际市场认同。2016年中国动漫产业产值已突破120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0%,预计到2017年产值有望突破1400亿元。如“中国风”《秦时明月》作为我国第一部3D动漫吸引业界的广泛关注,荣膺国内外60多项动漫奖项,并衍生出多国语言版本,在全球近40个国家和地区同步上映。

(二)国内动漫产业发展现状分析

一是生产稳定,产业总值持续增长。中国动漫产业发展从“十五”规划到2010年,产业总产值的年均增长率已经超过30%,2010年的总产值更是突破了470亿元,且2010年至2017年,动漫产业的总产值仍处于增长的态势,2016年总产值达到了1300亿元以上,预计到2020年可突破4400。

图1 动漫产业总产值 (资料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前瞻产业研究院等数据绘制而成,其中2017年为预计数。)

图2 动漫产业总产值估算值 (资料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前瞻产业研究院等数据绘制而成。)

直至2014年,我国从事动漫产业的专业人员已超过20万,总体从业者人数已经突破50万。[2]目前,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地区是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主要区域,形成了以央视动画、奥飞动漫、腾讯动漫、炫动传播等大型企业为代表的“第一阵营”。

二是从“低龄化”向“全龄化”探索。我国动画内容依旧以“低龄化”为主,根据爱奇艺2014年的动漫相关调查,国产动漫有近半数观众为7-13岁的儿童,未来我国将探索“全龄化”路的发展路线。

三是衍生品市场初具规模。到2014年,我国动漫衍生品的产值已经突破380亿,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动漫衍生品主要包括动漫玩具、出版物和服饰,而我国的动漫衍生品市场中,近半数商品是动漫玩具,16%是动漫服饰,动漫出版物仅占4%。

四是移动终端成热点,互联网融合加速。“动漫+”融合了跨产业的发展方式,借助互联网促使创意产业实现融合,动漫生态链条持续优化。逐步形成了以网络动漫游戏为代表的崭新发展模式,发展前景广阔。互联网技术、4G网络技术为相关动漫衍生品、网络游戏等提供技术支持。

三、政府产业政策文本观察与交互分析

根据文化产业发展中,国务院、新闻出版总署与文化部出台的政策文件中,选取最具代表性、相关性以及权威性的政策文件,进行梳理,对其进行编码,以文本-发文主体-序号-时间为分析单位,绝大多数以法律法规、意见、通知和批复等为主要分析单位,搜集相关数据库,在国务院、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等官方网站上政策法规栏目进行检索,并且通过相关的中国知网数据库等进行关键词的搜索,选取最为密切关联的政策文本作为观察、分析单位,最终计算各个维度的响应次数,作为政策文本观察重点。

表1 (1996-2017年)我国中央政府层面文化产业通知、决定、批复政策组合

(资料来源:根据国务院、文化部、财政部、新闻出版总署官方网站选取重要政策文件整理、筛选,绘制。)

表2 我国动漫政策发文主体以及文化产业政策发文主体情况梳理

资料来源:根据上述政府官方网站分类整理而得。

(一)X轴:政策工具的选择场域

如图3,本文运用三分法连续序列,豪利特(Howlett)和拉米什(Ramesh)政策分析工具框架,分为自愿性工具、混合型工具还有强制型工具。[3]系统研究我国文化产业政策中政府对于动漫产业政策工具的状况和选择工具。其中,自愿性工具的核心特征是很少或几乎没有政府干预,以自愿为基础,具体包括家庭与社区、自愿性组织和市场等工具;强制性工具是借助政府的权威和强制力,对目标群体的行动进行控制和指导,包括管制、公共企业和直接提供等工具;混合性工具结合了自愿性工具和强制性工具的特征,允许政府对非政府行为主体的决策进行不同程度的干预,但最终仍由私人作决策,包括信息与规劝、补贴、产权拍卖、税收和使用者付费等工具。[4](P134)三分法相较于传统型等分类方法更能够直接体现出我国动漫产业在市场、社会、国家中的效用发挥,以及各个领域对政策的反应,能够很好地体现高度复杂、变化的工业化社会特征,从而更有效地为公共政策供给提供智力支持。动漫产业的公共政策通过三分法序列分类,自愿性、强制型、混合型工具,即文化产业动漫政策的X轴。

(二)Y轴:政策相关参与主体场域

动漫文化产业的发展格局离不开相关主体的参与,对政策相关参与主体的关系有效分析是制定文化产业公共政策的前提。2015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战略目标的实现依托广泛的社会参与,协同发展,共享共建文化产业支柱,文化产业相关企业,动漫产业企业主体、创意文化投资者、动漫爱好者、消费者、政府共同缔结了动漫产业利益相关主体结构。其中缺少了创意文化投资者,造成动漫产业发展缺乏生机活力;动漫爱好者、消费者缺位,实现产业化的经营发展成为空想;缺少了动漫企业,就无法真正达到有效的产品供给。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我国动漫产业发展是推动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实现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有效主体,形成规范、有序的利益发展格局,格局的实现并非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为主线一以贯之,创业投资者、创意机构、动漫消费者、动漫企业、政府构成了该文化产业服务中的主要参与主体,文中基于此维度建构政策相关参与主体维度,即Y轴。

(三)Z轴:动漫产品类型场域

不仅相关参与主体和政策工具都无法完整的呈现文化产业活动类型,作为动漫产品的平面载体,图书和报刊可以反映动漫产业的最新消息和资讯,动漫书和报刊呈现出一定的类型特征,有典型意义;电影、电视作为动漫产品的主要投资区,对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拉动经济和娱乐消费发挥积极作用;服装和电影衍生品等作为辅助性、派生性产品,游戏、服装、玩具、食品、文具用品、主题公园、游乐场、日用品、装饰品也体现动漫产业的繁荣程度;动漫市场具有强劲的发展势头,且每年的产品销售额都在增长,将近四亿的未成年人以及成年人中的动漫爱好者都是不可估量的消费群体,巨大的群体催生出动漫相关产品类型不断的多元化发展,投资进入文化产业的其他领域不如对动漫市场的投入预期效益高,加上中央的政策扶植其动漫产品会走向更加多元化的发展之路。文章中以图书、报刊;电影、电视;服装、电玩衍生品作为动漫产业类型进行政策分析,即Z轴。

图3 文化产业发展政策选择工具图

(四)X、Y、Z轴政策交叉分析

根据政策工具分析,X1代表自愿性政策工具组合,X2代表混个型组合工具,X3代表强制性组合工具,根据梳理的政策文件,自愿性工具中X1-Y指的是在动漫产业自愿组织与社会组织中与动漫企业、动漫投资者、动漫消费者等有关的政策条文出现的次数;X1-Z维度指的是,在自愿性工具领域有多少的动漫文化出版物、出版活动、动漫影片、动漫衍生品等在政策中响应的次数;X2指的是在动漫产业混合工具的使用中,文化产业利益相关主体,文化产业活动的政策工具组合;X3指的是在政府强制性使用政策工具对文化产业利益相关主体和相关活动的规定响应次数;通过对于编码文件1-10的分析,对于响应次数做了频数统计,在自愿性工具领域的使用百分比为6%,混合型政策工具使用状况是28.6%,强制型工具使用的情况为65.1%,针对强制性工具的使用响应的次数和百分比是最高的,远多于混合工具还有自愿性工具的使用频次,政府作为文化产业的监管者和政策的发布者一定的行业规章、规制是必须要有的,而对于响应次数中的混合工具特别是自愿性工具的使用是明显偏少,市场化的改革和作用机制需要进一步发挥主体作用。从历史维度看,被认作是政策开端的编码1(表1)到编码10,我国动漫产业政策构成了政策工具组合的演化趋势,从无到有,从粗到细;从政策工具组合上看,突显发展强制性工具较高、混合型与自愿性较低的组合结构,需进一步引导自愿性和混合型政策组合工具的使用;从文本的具体内容构成来看,新的政策工具内容不段的出现,与文化产业发展不同阶段的政策目标相关。

表3 X、Y、Z轴政策回应交叉分析

资料来源:根据上述政府官方网站分类整理而得。

四、动漫产业政策发展困境

政策工具的选择是根据政策类型的划分为依据的,在公共政策学术研究领域,学者通常习惯用类型学的观点先把政策用分类工具进行区分,工具主义(Instrumentalism)强调区分政策工具之间的属性和特点以及其作用机制的生成机理,在工具理性的指导下提炼出具有普适意义的工具以扩大其适用范围,奥斯本(Osborne)、盖普勒(Geppler)、萨瓦斯(Sawas)、胡德(Hood)、萨拉蒙(Salamon)分别对政策作了有效分类,以政策文本为依据形成政策工具,如编码1是以动漫发展专项政策为蓝本的“5155”工程项目,[5]为我国动漫产业创意、研发和制作提供政策保障机制,实现我国动漫产业精品不断,技术持续创新,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与提高文化产业国际竞争力,国家主要从鼓励原创动漫创作生产、加大财政投入、加大补贴力度、完善投融资政策和实行税收优惠五个方面推出一系列扶持倾向政策。但在快速推进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过程中,通过1996年到2017年的政策文本以及相关研究文献可得,我国动漫产业面临如下政策发展困境。

一是产业政策分散,程序繁琐。自1996年起,我国动漫产业政策的出台主要集中在产业顶层设计规划(编码10)、税收减免、动漫企业认定(编码8、9)、培育动漫企业品牌、扶持与管理(编码5)、人才培养(编码7)方面,虽然国家对动漫产业予以高度重视,但配套的管理制度尚未建立,公共政策呈现出分散化的特点,尚未形成梯阶发展与整合性的政策组合。故动漫产业进行管理会出现多部门职能重叠、监管盲区等情况。而随着传播渠道和载体形式的扩展,动漫的发展逐步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多部门的重复监管以及部门之间沟通不顺畅等问题会严重降低监管的效率。如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文化部等部门虽然联合发布动漫产业相关政策(编码1、编码8),但是彼此之间尚无统一协调、优化机制,造成政策执行过程中相互推诿。动漫产业在政策引导下实现了进步和发展,但同时也造成了产业和资源分化的局面,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再者,我国各动漫产业扶持办法申报实施的步骤和程序繁琐。例如,就税收优惠政策当事人申报程序而言,提交政策审核相关材料数十份,审批时间达数月之久。而需要通过中央和地方两级考核的企业,则需要提交更多审核材料,步骤繁琐、耗时较长。

二是产业政策重数量、轻质量。政策实施组合工具尚未形成统一的、整合性的评价机制,如X、Y、Z轴中计算政策响应次数可知强制型组合政策工具虽较高,但是公共政策的制定与出台往往是鼓励性质的扩散途径,而同时也可能造成负激励,政策的出台未能形成统合性质量监督评价指标体系。目前我国为了推进动漫产业的发展,编码4、5、6等,我国动漫产业政策常针对动漫作品的时长对动漫企业进行补贴的策略。单一追求时间而忽视作品质量的政策致使动漫企业不顾产品质量,故产生了大量缺乏主题思想、缺乏艺术性和创新性的动画产品。[6]甚至某些动漫企业为了得到扶持资金权力寻租,肆意抄袭,违规操作制作低质量的动漫投放到电视台、网络媒体免费播放,甚至倒贴资金投放媒介,以换取政府规定的按分钟数播出补贴。与此同时,对注重质量、数量较少的企业产生挤出效应,造成投入与产出严重失衡,价值恶性竞争的催化,其收益严重缩水,甚至出现资不抵债,濒临破产的情况。致使原来追求精品的动漫公司向现实妥协,转而追求作品数量忽略质量从而导致动漫产业发展路径的恶性循环。

三是产业政策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政策。自愿性组合工具回应频次和比例仅占6%,说明在政策文本中文化产业构成主体与文化产业活动行为源于自发性的组织行为和个体行为缺乏有效回应,而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政策停留在政策回应的初级阶段,更多体现为政策呼吁,外化体现为知识产权鉴别技术、惩罚机制、保护措施匮乏。“创意”作为动漫的核心内容唯有得到法律有效保护方能内化为推进动漫产业的发展动力。对动漫作品而言,保护创意即保护原创动漫版权。目前业界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普遍不高,加之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健全,对制假售假的打击力度不够,导致了市场上盗版、侵权等行为层出不穷,猖獗一时,极大损害了动漫产业的整体利益。并对动漫原创性形成一定知识产权侵害,必然会损害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长远利益。此外,与动漫相关的衍生产品的保护也迫在眉睫,该类产品是动漫产业除动漫市场外最主要的收益来源,盈利的70%需要依靠动漫衍生产品来获取。[7]

五、政策前瞻:动漫产业政策扶持路径优化趋势

短期内,我国的动漫产业政策应致力加大保障动漫产业发展力度,完善对动漫产业的政策保护和体制创新,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在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设计中,完善动漫产业发展布局和发展结构。放眼于未来,我国动漫产业政策需进一步引导自愿性和混合型政策组合工具的使用,从国、内外等“八化”角度以优化动漫产业政策发展路径为长远目标增强文化软实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产业政策去向何处:“本土化”与“国际化”

政府应从中央层面推动“本土化”与“国际化”文化产业政策出台,我国文化产业政策应致力于推进动漫产业相关利益主体、相关动漫产业活动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占领全球产业价值链的制高点。[8]其一,鼓励政府间和民间与国(境)外开展多边和双边的交流与合作,鼓励我国动漫企业以合资、合作、服务加工等多种形式参与国际合作和国际市场竞争。大力扶持原创动漫产品出口,将优秀动漫出口企业产品列入《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设立国产动漫产品出口奖励和补贴专项资金,促进我国动漫产业国际化。其二,积极扶持本土化民族原创动漫创作生产,鼓励具有民族特色的动漫创作,将发扬祖国传统文化与推进动漫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再者推广国际化精品动画,从《史记》《大学》经典典籍提炼内容,既引经据典又与时俱进,将历史文化、中国精神融入动漫作品中。其三,加强对原创产品的扶持力度,整合存量政策,优化国家动漫精品工程、“原动力”原创动漫出版扶持计划、国产影视动画扶持项目,[9]通过网络、电视台等播放平台,根据“优质优价、优质优时、优质优奖”的原则播放优秀的国产动画作品,逐步扩大国产精品原创动漫的国际影响力,唯有如此才能实现本土化国产动漫的国际化。

(二)产业政策实施保障:“法治化”与“产权化”

一方面,要摆脱盗版、仿造的现状,就必须建立符合国情的产权保护、防御体系,实现对知识产权全方位、多层次的保护。为此,国家层面应出台《我国动漫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对动漫产业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进行明确的界定,如禁止使用已产生品牌效应的动漫人物用于自身的宣传和商品出售;禁止对商品进行细节改动、非法注册等情况。监管部门则应充分发挥其监管效果,加强日常巡视工作,重点在于巡视动漫衍生产品以及非法商标侵权行为,进一步规范经营者文化行为。动漫企业和动漫创作家则应通过专业的培训和宣传尽早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使其在被侵权时能够及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动漫产业的原创风险较高,投入与产出差距不均衡,且衍生作品较多,保护该类知识产权难度极大,具有其创作产权的特殊性。唯有强化对动漫作品原创性的保护才能保障投入产出之间的平衡,才能获得最高的盈利、彰显文化产业创新的价值;此外,与动漫相关的衍生产品的产权保护也迫在眉睫,该类产品是动漫产业除动漫市场外最主要的收益来源,盈利需要依靠动漫衍生产品来获取。因此,对于动漫产品及其衍生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势在必行。

(三)产业政策动力培育:“职级化”与“复合化”

我国动漫产业的飞速发展伴随着的是专业人才的紧缺,而人才缺口补救可从建立资格评价认定高精人才和校企对接培养复合型人才两方面入手。一方面,设立专业的职称评价政策机制。结合具体的动漫人员工作水平,确定相应的等级,设立判别标准,出台政策建立切实能够衡量动漫从业者的工作水准的标准化机制,特别是对动画导演及编剧、动画特效合成、角色设计等专业进行职称评审,以判断从业者的专业技术工作能力、水平和工作成绩等。完善职称评级标准,业内在相关项目合作或签约过程中,相应的评估、评价体系健全和完善可提供透明和全面的水平评估。另一方面,促进复合型文化产业人才培养政策。动漫产业是一个处于发展初期的新兴产业,从业人员大多缺乏动漫工作经验,特别是刚毕业的动漫专业人才,在校期间学习相关理论后普遍欠缺转化为实际操作的能力,这种现状致使综合性、全面的动漫专业人才十分稀缺。未来动漫产业政策的优化路径,应加强对复合型动漫人才的培育,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将人才培养重点转移到复合型动漫原创及管理上来,培育构建动漫精英体系。加强动漫企业与高校之间的交流,使高校在读人才能与时俱进,更准确的把控市场需求。[10]

(四)产业政策优化策略:“专业化”与“合作化”

我国动漫产业政策的发展,应注意避免过多使用强制型工具,增加混合型和自愿性混合工具的使用,充分调动企业、学校、行业协会、群团组织等积极性,引导动漫产业良性发展。动漫产业政策优化需通过引导Y轴相关利益群体来实现,动漫产业政策发展的专业化归根结底还是专业化人才的优化,政策演化趋势应从加快动漫人才培养标准化进程、制定动漫人才培养标准、促进动漫人才职业化方向着手。从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等不同层次全面推进动漫人才培养专业化,以高等职业院校为依托,大力推进动漫人才职业教育。此外,政府应当出台与动漫相关的政策法规,有效增进各动漫企业之间的联系,推进动漫产业健康发展。动漫产业链涉及到许多其他行业,如出版业、电视广播业、新媒体产业、服装业、餐饮业等,故而从政策方面加强和规范各类主体之间的合作迫在眉睫。探索新型地方合作模式,地方政府出台相关政策促进省市县级横向合作,共同举办合作交流动漫展、动漫博览会等宣传活动;在信息技术平台层面动漫产业和新媒体行业的合作是共赢的运营模式,以互联网、手机移动客户端为代表的新型传播媒介既可满足动漫生产硬性技术要求,亦可扩宽动漫作品播放平台,缩短其制作周期,为动漫制作、发行出版提供便利。该模式将打破原有播放渠道的垄断,实现了多渠道、多方式的宣传和播放,不仅有利于挖掘市场潜在客户,还为动漫的创作提供了全新的思路,未来政策应大力引导其实现专业化、合作化共赢模式的推广与普及。

[1] 李柳进.中国动漫作品的研发机制研究[D].重庆:重庆工商大学,2013.

[2] 张磊.国产动漫新运营模式的研究[D].成都:西南交通大学,2013.

[3] Howlett,M&M. Ramesh,Studying Public Policy: Policy Cycles and Policy Subsystems[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5,P.163.

[4] 朱春奎等.政策网络与政策工具:理论基础与中国实践[M]. 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

[5] 司徒舒文.为新世纪奠基——“中国儿童动画出版工程”概况[J].中国出版,1998,(6).

[6] 盘剑.国产动画的创意缺失与解决之道[J].东岳论丛,2014,(3).

[7] 侯秀秀.论我国动漫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D].兰州:兰州大学,2014.

[8] 顾江.中国文化产业走出去的原则与策略[J].国家治理,2015,(18).

[9] 胡释予.动漫产业品牌建构中的政府行为研究[D].杭州:浙江工业大学,2012.

[10] 王华丽.动漫人才的培养及动漫产业对人才的要求——院校对动漫人才培养之一[J].成才之路,2014,(4).

TheInnovationofDevelopmentPathofAnimationIndustryfromthePerspectiveofCulturalIndustryPolicyEvolution——ObservationsofRelevantPolicyTextsfrom1996to2017

Kuang Yalin

(School of Government Management, Nanjing University, Nanjing 210023, China)

Since the 21st century, the cultural industry has maintained a strong momentum, and the emerging cultural industries such as animation industry have developed rapidly. According to the policies from 1996, the scale of domestic animation industry is large but the support policy is not perfect, and it has high risks and low benefits, low originality and the lack of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Based on the policy analysis tool framework it is found that the use of policy tools in the development of voluntary tools is not perfect, mixed use of tools is not enough, mandatory policy tools domination is not conducive to China's cultural industry's rapid development. Suggestions are proposed to promote the rationalization of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animation industry, to strengthen the links between enterprises and industries, to stress on cultivating compound talents and the protection of cultur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with a view to benefiting the development and prosperity of China's cultural industry.

cultural industry policy; animation industry; policy text

I124

:A

:1672-335X(2017)05-0078-07

责任编辑:高 雪

2017-03-27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6XZZ016)阶段性成果

:匡亚林(1986- ),男,吉林梅河口人,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重庆三峡学院讲师,专业研究方向为公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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