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伟
(太原师范学院 地理科学学院,山西 晋中 030619)
“山西省亚行贷款小城镇发展示范项目”涉及山西省平遥县古陶镇、孝义市梧桐镇、右玉县新城镇、清徐县清源镇、灵石县静升镇、平定县娘子关镇、汾阳市杏花村镇、翼城县县城8个中小城镇,建设内容涵盖供水、供热、污水处理、河道治理、道路建设和环卫设施等。课题组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各地项目进行了实地调研,并进行了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存在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
通过从相关性、效率性、效果性、可持续性、环保性五个方面对《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山西省小城镇发展示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进一步促进山西省绩效评价工作顺利进行,有效总结有关项目的经验教训。
本次绩效评价具体设计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即前期准备阶段、绩效评价框架设计阶段以及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设计阶段。
这一阶段,评价小组首先与项目管理、各实施部门进行沟通和交流,了解项目整体情况;其次,项目评价小组搜集并仔细研读了相关文件资料,包括贷款协定、项目协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进度报告、环境评估报告、项目监测报告、亚行检查备忘录和相关批复文件扫描复印件等案卷资料,充分了解了本项目的实施背景、项目目标、项目内容、实施过程等信息以及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