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冠林
摘 要:高职院校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主要机构。高职院校的法学专业一直承担着培养应用型法学人才的重要任务。应用型法学人才不仅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还必须具有良好的实践能力。但是,当下的高职法学教育依然存在一定问题。本文主要研究高职法学在教学中改革方法。
关键词:高职院校 法学教育 教学方法
依法治国一直我国的一个重要国策。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但是,我国的高职法学教育却发展缓慢。高职院校如何改善现有的教学方式,以便适应社会的发展是现在高职法制教学的面临的问题之一。[1]
一、高职法学的的人才培养现状
在传统的法学教育中,主要是培养专业的法律从业者。而高职法学教育的目标是培养综合性的法律人才。随着高等教育的扩招,导致我国的高职法学院校的毕业生面临就业压力增大。因此,大部分高职法学教育为了提高短期的就业效果,在专业在设置上已经处于法律属性边缘化,开始走向多元化,从而导致我国的高职法学教育没有统一的目标和标准。[2]
另外,虽然我国的法学院校不断增加,但是在教学上,所采用的教学方法基本一致。大部分院校依然采用教育部法学教育规定的教材进行教学。这已经不符合社会的发展需求,并且与我国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严重脱节。所以,高职院校如何通过教育改革,提升教学质量,培养出符合新时代的法学人才是一个非常严峻以及非常紧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