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民生为本思维推进新时代社会共建共治共享

2018-09-10 17:08王遐见
廉政文化研究 2018年6期
关键词:共建共治共享新时代

摘 要:民众的生存、生活、生计、生命是社会的基本民生问题。在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下,民众提出更高的民生要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更加突出。我们应当坚持自由、平等、民主、法治的社会价值观,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用民生为本思维推进政府、社会和民众的公共治理,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辩证统一;应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观引导下,掌握好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科学方法论;应坚持公有制基础和按劳分配的原则,完善按要素贡献分配的激励保障体系,构建共同富裕取向的主体利益协调共享机制。

关键词:新时代;民生为本;共建共治共享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170(2018)06-0034-07

改善和保障民生是共产党人的基本初心与重要使命。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大批惠民举措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增强;社会治理体系日益完善,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十九大报告中提到:随着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问题尚未解决,发展质量和效益还不高,创新能力不够强,实体经济水平有待提高,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居住、养老等方面面临不少难题”[1]9,满足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美好生活的向往,在更高层次和水平上进一步改善與保障民生,已成为社会治理和社会建设工作更加艰巨的历史任务。运用民生为本思维,“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1]48,已成为新时代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坚持民生为本与共建共治共享的辩证统一

民生为本思维就是在依靠民众发展生产基础上积极改善与有效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思维方式。其基本要求是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它是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社会治理和社会建设的重要思维方式,是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理性逻辑和实践方略。在新时代社会矛盾发生新变化、民生要求进一步提高的情况下,必须依据习近平的民生为本理念和思维方法,深入研究分析和解决改善与保障民生的新对策,有效推进社会共建共治共享发展。

民生问题是一个基本经济问题和社会治理核心问题。习近平指出:“一个好的社会,既要充满活力,又要和谐有序。社会建设要以共建共享为基本原则,在体制机制、制度政策上系统谋划,从保障和改善民生做起,坚持群众想什么、我们就干什么,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多一些雪中送炭,使各项工作都做到愿望和效果相统一。”[2]社会的主体是人民群众,民众最关心的是生存、生活、生计、生命,解决民生问题的核心是民众生活改善和福利提高。[3]在新时代社会转型和经济结构优化调整背景下,民生诉求发生了许多新变化,在原来有饭吃、有学上、有房住等基本需求基础上,提出收入稳步提升、优质医疗服务、教育公平、住房改善、优美环境和洁净空气等更多层次的需求,在客观上要求在依靠人民共同发展生产、创造财富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生活待遇,统筹协调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环境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依靠民主法治和配套政策,公正公平地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生态,共同致富的经济基础,文明向上的先进文化,治安稳定的社会场所,和谐共生的自然环境。为适应这些新变化新要求,需要我们根据当代中国实际,遵循民生矛盾运动的规律,正确分析和理解新时代民生问题发生的根源、特点和变化态势,掌握解决民生问题、推进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科学方法论和政策取向。民生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问题,不仅涉及生产力、生产关系方面,而且涉及社会的上层建筑。民生问题的解决,不仅需要经济基础建设、民主政治建设、思想文化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及生态文明建设,而且需要在共产党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经济体制、文化体制、政治体制、社会管理体制及环保体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和治理,需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同时,做好需求侧结构性改革,探索符合国情民情的社会主义民生建设道路。

共建是改善民生的基础条件和必要前提。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公有制奠定了人民共同利益的基础,作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人民应当自觉投身于现代化建设中,成为生产力的主体和社会财富创造的源泉。在我国生产力还不发达、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比较突出,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不高,国家财力物力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只有通过积极参与社会化大生产,并通过自身特长的发挥,共同推进社会财富的积累以及社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才能为企业和政府改善与保障民生提供满足消费需求的物质条件和财税资源。

共治是保障民生的政治保证。针对各种涉及民生的就业创业难问题、脏乱差环境、假冒伪劣的药品及医疗事故、学业负担过重、课外教育培训乱收费、坑蒙拐骗行为、干部滥用职权的贪污腐败、豆腐渣工程、走私贩毒、养老敬老矛盾等问题,只有依靠广泛的协商民主和参与管理,社会自治,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与德治体系,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构建全覆盖、多层次的监督体系,推进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和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才能真正有效地治理社会秩序问题。在新时代,共治除了集民众力量共同治理外,在本质上更要求公共治理,即党和政府主导、各种社会组织搭桥、民众广泛参与,推进多元主体多样性协商治理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纵横交错一体化的网络治理。在新时代,必须“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1]48民本共治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上的价值取向,在坚持主导性与多样性统一原则下,体现处理民生问题的公共性、公益性、基础性和公众参与性特质。

共享发展是民生为本的价值旨归。共建共治均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必要手段,共享发展红利是实现民生价值需求的最终目的。在“五大发展”理念中,共享发展具有价值论的意蕴,标明发展“为了谁”的价值取向,同时也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历史是由生产力决定的合规律性的自然历史过程,也是由人民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的合目的性的主体自觉选择过程,人民作为生产力的主体和社会的主体,决定了我们必须以人民为中心,依靠人民力量,广积社会财源,同时也造福于民众。我们应善于运用民生为本思维,坚持提高效率与改善民生的统一;应以共享发展为目的,突出公平分配功能,依靠合理的公平分配机制,让广大民众共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果,体现发展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统一;应在广泛调动人民积极性基础上为共建共享美好幸福的家园、共筑共圆民族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努力。

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科学方法论

民生事业是新时代一项开放性的系统工程。为了有效地改善民生和保障民生,真正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民生权益,应该在社会各界各单位进一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民生系统工程。十九大报告提出了解决民生问题的基本思路,“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1]44这就要求民生工作者和决策者不仅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民生观念,同时要把握科学的方法论原则,正确处理“物性”与“人性”、客观与主观的关系,消除思想误区,统一思想认识,规范主体责任制,努力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扎实“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一)坚持科学性与人文性的统一

所谓科学性,就是要以事实为依据,切实反映和改善人民的生活生计,程序要规范严格,标准要符合实际水准,即确实代表一定时期一定阶段民生所需的高度,效果要可验证,能得到定期检查核实、评估监督、调节控制。所谓人文性,就是要体现人文关怀,领导干部和管理工作者要深入调查研究,切实了解群众的疾苦和困难,并想方设法、全方位地为民服务,通过完善“菜篮子”工程、保障房建设工程、就医保健工程等措施,尽可能地达到群众满意、放心、安全的程度。切实改善民生就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处理民生问题的实践基础上实现科学性与人文性的内在统一,防止和克服将二者联系割裂开来,片面强调一方而否认另一方的不良倾向。

(二)坚持价值标准与历史标准的统一

民生建设工作必须同时体现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应具体落实在:既符合广大民众的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的需要,又符合国力增强复兴的需要,使二者关系符合邓小平的“三个有利于”标准(即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4]372;既符合人民生活改善的需要,又符合生产发展的需要,使二者的关系符合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既注重消费需求的满足,又注重社会财富的积累,使二者的关系符合社会生产有计划按比例的规律。

(三)坚持目的与手段的统一

民生的根本要义在于民众的生计,即基本的生活来源、生存的基本依靠,一般是指谋生的手段,强调“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在现代社会,民众通常最关心也是最需要解决的主要是生计即“饭碗”问题。至于社会对民众生活有限的基本保障和辅助当然也是必要的,但相比前者则是次要的。为此,一方面,民众是社会利用的手段,需要社会引导民众积极投身社会建设的大潮,并通过打造就业与再就业工程,为民众提供就业机会,提供施展本领的舞台,民众也要自觉提高自己,积极主动地创新、创业和就业,自主地找到谋生工具,为社会财富的积累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另一方面,民众又是社会的目的,民众的社会地位必须得到尊重,民众的利益应当根据对社会的贡献度相应地得到合理分配和相对满足。尤其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民众福利水平和生活改善程度应当尽可能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社会主义发展生产力,成果是属于人民的。”[4]255“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是要大幅度发展社会生产力,逐步改善、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5]251目的与手段是辩证的统一,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以往传统社会主义价值观只强调人的劳动手段性和无私奉献精神,而忽视主体目的性实现。现在理论界也有人断章取义地曲解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和“以人为本”观念,只强调民生改善的目的性和尽快富裕,而回避实现目的的手段与途径,这两种极端倾向都是形而上學思想,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上是有害的。

(四)坚持享受公民权利与承担社会责任的统一

任何一个社会的法律都赋予公民一定的基本权利。随着社会的文明进步,公民会享有更多的权利。在法律上,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要求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基本的义务。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由于公民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广大公民享有比私有制社会更多的权利,如受教育权、劳动权、平等权、选举权、监督权、检举权等民主权利,既有宪法的规定,又有新劳动法的保障。许多公民权利同时就是保障民生的权利,公民应当自觉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尤其在市场经济负效应和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条件下,公民应具有维护公平正义、诚信友爱、扶贫帮困、勤俭节约、爱护公物、开拓创新、爱岗守业、安定团结、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方面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应积极遵守公民道德准则,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尽责尽力。现实中,有许多单位和个人享受了“公民”权利,却不愿意承担社会责任,目光短浅,个人主义、本位主义、新自由主义膨胀,目无国家法纪和社会伦理道德,经常做出一些损人利已、损公肥私的行为,从根本上危害民生。为了确保民生权益的实现,我们“要坚决克服那种不从长远看问题的短视观点”[5]326;必须进一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公民道德体系建设,规范社会秩序,完善社会责任推进机制,引导享有“公民待遇”的企业和个人,共同担当起社会责任,合力促进社会机体及其环境的系统优化与整体和谐。

显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观是马克思主义民生观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产物,是建立在科学的世界观与方法论基础上的体现中国发展模式的思想体系。运用这一科学思想体系对民生工作者和决策者的思想及行为加以指导,不仅能深化民生概念的理解,增强对改善民生重要性的认识,而且有助于对改善民生规律的系统把握,推进民生事业的良性循环与可持续发展。

三、构建共同富裕取向的主体利益协调共享机制

在新时代,探讨实现共同富裕、促进主体利益协调共享是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研究的重要命题。共同富裕本质上要求公平分配、利益共享。我们应当贯彻十八大以来中央强调的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发挥市场经济基础决定性作用等有关精神,以调动市场主体自主性、积极性、创造性为中心,以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和资源配置为目标,以解决如何优化经济结构、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积极性为主题,以当代社会共富观为统领,以经济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探讨如何充分增强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为重点,系统探讨推进社会主体利益协调共享机制和发展模式,“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发展活力,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1]34-35。

(一)坚持以现实中突出的实践问题和思想问题为导向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激发人民主体性,确立人民主体地位的一种有效的经济形式。然而市场调节本身存在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等缺陷,容易引发利己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倾向,在一定程度上又限制人民主体性的发挥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应看到社会分配不公问题的严重性。多年来,许多单位重效率轻公平,收入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明显拉大,重积累轻消费;员工收入增长幅度明显滞后于经济增长,在企业中的地位明显下降,劳动保障不足;市场交易中存在不正当竞争、过度竞争和盲目竞争;政府项目审批权下放不足,对市场引导不充分,存在越权错权现象。针对这些问题,应“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1]34-35。在当前,迫切需要通过深化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改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完善主体利益协调共享机制。

(二)树立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当代中国共富观

共享发展与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和基本价值取向。马克思曾经指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6]。恩格斯也提出,应当“结束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情况”,使“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发展”。[7]邓小平总结多年的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得出结论:“社会主义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4]372“社会主义财富属于人民,社会主义的致富是全民共同致富。社会主义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第二是共同致富……我们的政策是不使社会导致两极分化。”[4]172我们应善于从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成果中提炼思想源,结合改革开放以来建设小康社会的经验和初级阶段国情特点,以及现时期社会建设滞后于经济建设的矛盾,揭示当代共富观的科学内涵、特征、价值取向、基本依据、战略意义,构建比较完整的思想体系,并运用哲学思维方法加以逻辑论证。

(三)正确处理社会利益与个别利益的关系

新陈代谢是宇宙间一切事物生存发展不可抗拒的规律。社会要进步,就得破旧立新、兴利除弊。历史上任何一次社会变革运动,都会打破原有的秩序和人们的既得利益,会引发社会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由此造成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矛盾,矛盾解决必然朝着个别利益一定要适合社会利益的规律方向发展。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要服从整体利益,暂时利益要服从长远利益,或者叫做小局服从大局,小道理服从大道理。”[5]175因此,在民生事业中,应当协调梳理好国家、集体与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首先,要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要教育党员和群众以大局为重,以党和国家的整体利益为重。”[5]152通常强调的“国计民生”,正是国家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国计”是民生的前提和基础,“国计”问题相对于民生问题更为根本。解决民生问题必须依托于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国计”状况,必须首先集中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将社会财富积累这一“蛋糕”做大做强,积极提高产出效率,使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和集体利益提高的需要,相应构建社会主义利益机制体系。因为在公有制为主体和人民民主专政为核心的社会主义大家庭里,个别利益(正当合法的个人和单位利益)与社会利益是根本一致的,个别生产要素的潜在价值只有在社会化的分工、合作和交往中实现从生产到销售“惊险的一跳”,才能转化为显性的社会价值。“如果相反,违反集体利益而追求个人利益,违反整体利益而追求局部利益,违反长远利益而追求暂时利益,那么,结果势必两头都受损失。”[5]175-176其次,在具体处理个别利益过程中,又要遵循“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注意尊重和维护生产要素主体的正当权益,依据科学的综合绩效评估体系的评估结果,采取适当的比例和公平的分配方式满足要素主体的利益需要,充分肯定和實现其自我价值。

(四)掌握深化改革中的主体利益共享机制构建策略

第一,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培育和践行“经济人”主体观。不仅要让人民群众自觉认识到自己是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的主人,是国家和社会生活的主人,而且要抵制商品拜物教、资本拜物教以及利己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对人本身的奴役,增强人民群众当家作主、自主创新的主体意识和人文精神。

第二,加强企业战略认知与价值观管理模式研究。企业领导者的战略认知决定价值观管理模式。应构建基于主体社会责任的企业价值观养成机制,包括树立基于公益责任的企业民本化价值观,树立基于诚信责任的企业公平化价值观,树立基于低成本责任的企业集约化价值观,树立基于环保责任的企业生态化价值观,并对企业价值观体系结构优化评估和实践验证;明确企业价值观管理战略,包括提升企业主体战略认知,打造价值系统工程,探讨不同类型大中型企业为主导的共同价值观及其竞争战略,建设企业价值管理文化,构建企业员工社会责任价值评估体系和激励机制。

第三,充分激发和保障市场主体积极性。市场是连接生产者与消费者利益的纽带。应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完善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机制;按市场经济规律强化市场机制调节功能,促进和保障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构建激发创新创业、开放搞活的市场经济动力机制;完善市场法规和交易规则,加强公平交易执法,构建公平竞争机制;以政府转型为契机,强化政府对市场主体的中介服务和信息引导功能,构建市场信息化服务体系和投入机制。

第四,优化所有制结构。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社会主体利益的依托。在深化改革中应完善国有企业为主导、多种经济形式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以利益共有共享为价值取向,探讨国有企业主导化与公共化的履职机制;以共生共荣为导向,探讨引导和监管非国有企业产业发展的基本价值取向与政策导向。

第五,完善分配体制。“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4]373我国现阶段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性质决定了必须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避免贫富差距过大的分配制度,国有制的主导地位更加注定了必须调控收入差距、维护共同利益的价值诉求;同时,由于多种所有制的市场竞争,又势必造成分配方式的多元化及苦乐不均的利益格局。由此折射出来的贫富“马态效应”及财富分配不公现象,是与经济可持续发展原则及人民根本利益相悖的,同时反映出国有制主导地位弱化问题和完善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必要性。我们“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1]44通过完善分配与再分配体制,推进效率与公平的辩证统一,在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基础上推进按社会要素贡献分配,进一步健全按要素贡献分配机制。[8]

第六,完善政府宏觀调控机制。解决当前先富与共富、更高民生要求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矛盾的关键,在于强化旨在维护和提高中低档收入群体待遇的政府宏观调控。应强化政府对企业的服务功能,构建政府对企业社会责任价值评估体系与保障机制;以缩小贫富差距为战略取向,以保障中低收入为中心,构建统分结合的财税新体制,加大政府对财产收入差距和民生改善的宏观调控力度,合理运用公共财政转移支付、税收调节等经济杠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手段,坚决取缔和打击非法所得,有效抑制过高收入,提升和保障中低档收入,有力促进社会资源的正态分布和全民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确保社会可持续发展;应以鼓励技术创新和优化资源配置为政策取向,探讨政府对发展低碳经济和优化经济结构的激励机制;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改革发展为动力,着实推进农村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现代化的“新四化”建设。

显然,民生为本思维是新时代政府制定社会治理和社会建设良策的科学思维。党政机构和干部根据十九大报告精神,运用民生为本思维,可以制定符合国情、民情及时代发展要求的保障与改善民生的良方,可以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共同富裕的实际工作中,有效协调各主体利益关系,在民本化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下,推进社会共建共治共享。

参考文献:

[1] 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M].第1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2] 习近平在浙江调研时强调:干在实处永无止境 走在前列要谋新篇[N].人民日报,2015-05-28.

[3] 王遐见.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当代中国民生观[J].哲学研究,2013(12):119-122.

[4] 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5] 邓小平文选:第2卷[M].第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222.

[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43.

[8] 王遐见.论按要素贡献分配机制的完善[J].社会主义研究,2005(1):68-71.

责任编校 王学青

Promoting Shared Construction, Administration and Enjoyment Based on the Consideration of Peoples Livelihood

WANG Xiajian (School of Marxism, Nanji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 Nanjing 210023, Jiangsu, China)

Abstract: The existence, living, livelihood and life are fundamental issues of the society. With the public raising higher requirements for their livelihood against the major contradictions of the new era, the imbalance and insufficiency in development are made more prominent. We should adhere to the social values of freedom, equality, democracy and the rule of law,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a clean and honest government culture, and promote public management by the government, society and the people with the orientation set on peoples livelihood to realize the dialectical unity of co-construction, co-governance and sharing; under the guidance of the concept of peoples socialist livelihood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we should master and build a co-governance and sharing methodology; The foundation of public ownership and the principle of distribution according to work must be adhered to and the stimulating mechanism of distribution according to the contribution of factors is to be consummated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a sharing mechanism coordinating the interests of the subjects tending to simultaneous prosperity.

Key words: new era; livelihood orientation of the public; shared construction, administration and enjoy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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