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斌雄 王荣
中共中央赋权七个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党委在基层党建、作风建设等方面制定党内法规,是党内法规制定主体扩容的重要政策试点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要探索。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定主体扩容的试点工作可以从管党治党模式的法治化转型,党规与国法相衔接和协调、党规体系化的完善等方面来理解其重要制度设计意义。有必要明确制定党内法规与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之间的关系,在党规国法的综合制度体系中把握党内法规的坐标,以党内法规审批为切入点明確党内法规制定权的归属。
(《学习与实践》2018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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