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环境下网络动员双重机制探究

2018-09-13 11:31杨洋周泽红
出版科学 2018年4期
关键词:引导规制新媒体

杨洋 周泽红

[摘 要] 网络动员作为社会动员的一种形式新发展,兼具着双重价值立场。在遵循这一价值判断的前提下,一方面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优势,积极引领国家主流思想凝聚和增益社会现实行动的参与力量,充分发挥网络社会动员的正向引导功能;另一方面,对潜藏社会非稳定性因素的网络抗争动员实施有效规导与制动,促成党政权力与社会力量双向政治互动的良性循环。科学辩证地运用好“引导”与“规制”两种策略,在网络治理全局观视野中加强党和政府的网络社会动员能力,有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关键词] 新媒体 网络动员 动员机制 引导 规制

[中图分类号] G23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5853(2018)04-0012-07

[Abstract] Internet mobilization is a new form of social mobilization, but it has dual value stand. In follow under the premise of the value judgment, on the one hand, taking the advantage of Internet information technology, leading the mainstream ideological cohesion actively and gain the participation power of social reality action, to give full play to positive function of Internet mobilization. On the other hand,controll and suppress the Internet protest mobilization which implies social instability, it can lead to a virtuous circle of two-way political interaction between the power of the Party and the social forces. Use the two strategies of“guidance”and“regulation”scientifically and dialectically, in the horizon of the overall view of Internet governance to strengthen and enhance the capacity of the Partys Internet social mobilization, help to promote the national governance system and governance capacity of modernization..

[Key words] The new-media Internet mobilization Mobilization mechanism Guidance Regulation

改革開放以来,我国社会结构模式完成了从“单位人”到“社会人”的变迁,客观上也改变了社会动员的方式。当前,“互联网+”已经成为国家与社会发展的驱动先导,网络空间蕴含着巨大的社会资源与民间力量,“能否有效进行社会动员,是对执政能力的现实考验”[1]。网络动员在迅速传播信息、引导受众、积聚资源、获得现实关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但也不可否认抗争式网络动员中存在的风险与挑战。新形势下,如何发动和利用网络媒介资源服务于国家与社会治理,不断提高新媒体在网络社会动员的引导能力,是一个值得关注的命题。

1 价值判断:网络动员的双重立场

“动员”一词,最早源于军事术语,意为统一调动国家或政治集团所辖各方资源用以支持和服务其武装力量进行战争行为的需要。在此基础上,随着人类现代化进程发展,动员的含义不断扩大到更为广泛的社会领域。“社会动员”概念,由美国学者卡尔·多伊奇(Karl Deutch)提出,并将其实质归纳为“国家现代化进程中社会成员思想方式、行为方式、价值认同等方面转变的过程”[2]。在西方学界,其更多被理解为一种广义的“过程论”。而国内学者,则主要是基于“手段论”或“目的论”的狭义视角来构建“社会动员”的内涵——“是指一定的国家、政党或社会团体,通过多种方式影响、改变社会成员的态度、价值观和期望,形成一定的思想共识,引导、发动和组织社会成员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以实现一定的社会目标的活动”[3]。

目前,关于“网络动员”(Internet mobilization)的定义,学界意见尚未达成统一。在国外文献中,对其研究更多是根植于各种各样的社会运动、集体抗议、恐怖主义案例分析,以及对自下而上的挑战者互联网动员经验的考察与总结。例如,美国学者格雷姆·布朗宁(Graeme Browning)认为,在网络社会中,原本分散的个体,会因共同的兴趣或对某一特别事务共同关注而迅即发出“群体”的声音,并使他们的声音被政府和政治家听到[4]。也有研究针对网络动员与传统面对面动员方式的效果进行分析对比,结果证明网络动员对增长知识、关注度和参与意图都有明显效果,至少能够说明两种动员都是一样有效的[5]。而国内针对互联网发起动员行为的研究,更多是指一些网络群体性事件或网络抗争式动员,网络动员被看作是一种推动社会冲突扩散和负面舆情升级的重要机制。对此,持有该观点的学者更加倾向于使用“网络政治动员”这一概念表达:“是指发起者利用互联网渠道,在网络社会中通过传播散布鼓动的方式,实施政治动员,形成社会集体行动,以实现发起者的政治目的。”[6]但是,也有学者持相左意见:相较于传统社会动员,“网络动员主体主要为社会个体或民间组织,其动员不带有强制性,也未必有明确的政治目的”[7]。例如,“免费午餐”“寻子之家”“轻松筹”计划就属于公益性网络动员。此外,也有一些学者认为:“网络社会动员,是互联网时代下发展出的一种新的社会动员形式,是动员主体为达到一定的目的,借助手机、电脑等媒介,经由网络对特定的事件进行组织和宣传,吸引并引导网民参与其中,并在线上或线下形成集群行为的过程。”[8]

对于“网络动员”的概念使用,笔者更加倾向于第三种观点,即从“一般意义”上对其概念内涵进行解读:本质上,网络动员是社会动员的新发展形式。应当讲,这种归纳同时包含了社会学、政治学、传播学等更为广泛、普遍的意义。只是,从其内容外延来看,网络动员相较于传统社会动员则表现出诸多差异性。其中,最为突出的一点是,网络动员的主体变得更加多元化,其主体范围不应只狭隘地局限于“社会个体或民间组织”,而是国家、(自)媒体以及公民个体都应包含在内。在传统社会动员中,是自上而下以国家政治集团为动员主体的,政党和政府掌握了国家的绝大多数动员资源,其目标必然指向于国家建设、政治发展与社会稳定等治理行为,贯彻国家执政者的意志,价值立场表现为一元主导性。而由于互联网传媒(Web2.0)的出现,使得“人人具有麦克风说话的权利”,政府绝对掌握社会动员资源的格局被打破。网络动员主体的多元化,则直接导致动员目标性质的多样化,动员的行为与结果也就产生了不同的价值立场。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互联网作为一种“工具性”存在本身不带有任何价值偏向,关键是看谁来利用它。“网络政治動员的主体既有体制内的权威当局或政治精英,也有体制外的挑战者或草根阶层网民”[9]。正因为如此,从根本上决定了网络动员的双重价值立场。

一方面,由于网络技术的传播快、覆盖广、便捷性等特征,网络动员为推动国家多元治理、发展人民民主和增强政治互动提供了可能与途径,为应对重大灾难危机和大型公益志愿等活动调动了更为强大的社会动员力,为宣传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和消除威胁政治安定的社会思潮提供了新的传媒手段。而另一方面,一些民间网络动员通常是源于现实中社会矛盾、利益诉求无法得到妥善解决而引发的,通过在网络上制造噱头、散布流言、煽动不满情绪、组织抗议等手段进行社会动员,甚至还会被国内外反华、反政府者用以进行政治颠覆为目标的破坏性动员行为,形成威胁国家政治稳定的对抗性因素。

2 网络动员的正向引导机制

尽管互联网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现代社会形态,甚至催生了某种意义上的“无政府主义”。但高度复杂性和公共性的信息技术资源,以及网络基础设施的经营维护权仍掌控在国家手中。因此,国家仍然是网络空间最大、最强有力的动员主体,尽可能调动互联网线上线下的各种积极力量服务于国家与社会建设,充分发挥网络动员的正向有利价值,是其使命职责所在。

2.1 引领主流思想凝聚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一直以来,思想动员都是社会动员的重要手段与核心内容。伴随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新媒体深刻改变了舆论格局,并演化为各类思想交锋的前沿阵地。当今世界,谁掌控了互联网,谁就拥有最大的话语权,网络舆论阵地我们不去占领,人家就会去占领。因此,做好主流思想的网络凝聚,是强化网络动员能力的核心命题。

一是扩大理论说服机制的效果。思想动员,更多时候是一个理论说服群众的过程。除了理论自身的彻底性以外,还需要依靠传播载体的媒介作用才能为更多群众所掌握,继而转化为“思想的物质力量”。对此,在动员方式上,需要针对网络新媒体传播的特征与规律制定多样化策略,促使理论说服形式的多样化、生动化与通俗化。事实上,媒介并不生产理论,它只是思想的“搬运工”。国家指导思想理论体系作为对社会实践发展的高度凝练与总结,在话语表达上往往是抽象晦涩的,且受到电视、报刊、文件等传统传媒文风体例的限制,其思想传播有效性在多元社会的今天一定程度上被弱化。尤其是“很多人特别是年轻人基本不看主流媒体,大部分信息都从网上获取”[10]。而谁赢得了网络谁就赢得了青年,谁赢得了青年谁就赢得了未来。因此,在“快餐式”阅读的网络传媒时代,围绕国家重大理论创新和社会时政热点等主题,通过“经典原著有声朗读”“一张图看懂XXX”“漫画式图频解析”等方式,借助适宜的政治形象或符号对网民进行思想引导,可以促使繁琐枯燥理论的通俗化表达,使人一目了然,潜移默化中强化心理认同感。

二是规范网络行动的道德意义和理性价值。思想动员,即是“用群体的共同理念、价值观念、发展目标、行为规范等去影响和改变群体精神,形成能够有效推动社会实践活动的群体精神动力”[11]。其中,便包含了规范的社会行为价值理念构建。目前,网络新媒体对人们的生活方式,以及社会生活产生着深刻影响。然而,由于网络空间的虚拟特性,现实社会中的行为规范和道德约束力往往出现失灵,“网络双面人”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做好网络思想动员的另一个核心要义,就是构建理性的网络行动意义,通过建立共同的网络公约以更新网民的知识系统和思想结构,提高其在网络行为中理性选择的能力和自觉力,促使其在网络行动发生之前做出合理的道德选择和价值判断,积极传递网络“正能量”。同时,倡导和动员网民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充分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严守公序良俗和德道底线,自动远离媚俗低俗倾向,自觉抵制网络暴力,积极进行健康有益的网络表达,有利于促成清朗网络空间的尽早实现。

三是唤起国家情感与民族心理共鸣。近年来,伴随中国综合实力的增长,一方面是我国在国际上不断增强的话语权、日益强大的国防力量和高科技水平的突飞猛进,民族自豪感和爱国主义热情空前高涨。另一方面,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边界领土争端、反华分裂势力等问题,国际上侵害中国利益,损伤中华民族尊严的事件也会瞬间在网络上引爆舆论。而在思想动员中,“浓厚的群体情感、活跃的精神氛围、统一的意志行动,将有效地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12]。因此,以捍卫国家利益和增进民族情感为载体,巧妙地结合利用相关国内外重大事件,确立正确的舆论价值导向,来唤起、激发或改变人们对于事物的积极认知、态度或评价,广泛号召网民踊跃发声,支援配合国家行动。例如,在2016年7月12日南海仲裁结果公布之际,《人民日报》微博发布“中国一点都不能少”话题,并配图包含国旗元素和“九段线”在内的中国版图,共获得208万次的转发量,话题阅读量高达60多亿次,是一次典型的主旋律式网络思想动员。

2.2 增益现实行动参与

伴随时代发展,传统的社会动员方式呈现速度慢、效率低、成本高、工作量大等弊端。而网络新媒体技术的普及运用则为解决以上问题提供了契机,且同时有助于增强社会行动力和扩大动员的现实规模效应,逐渐在现代社会动员过程中发挥“助推剂”与“放大器”的作用。对此,利用网络传媒动员提供更多优质社会公共服务、拓宽群众政治参与沟通渠道、扩大行动决策的宣传广度与执行力度,有助于推动互联网平台与传统动员方式的深度融合。

一方面,旨在优化提升社会基层治理水平。我国当前正在实现由传统“管理”到现代“治理”思路的转变,一字之差,反映的是权力配置和执政方式的升级转变,强调社会多元主体的民主参与和互动,社会动员的形式也由此从过去的“行政式、运动式”向“日常化、精细化”发展。因此,掌握和具备更高水平的现代化社会动员能力,是做好基层治理工作的客观需要。在发动广大基层群众共同参与到国家建设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网络动员扮演着至关重要角色。一是增强基层党组织内部凝聚力建设。“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发动社会动员的前提是加强党政組织的自身建设。以网络促党建,建设一体化党务平台,提升组织管理系统化水平,实现党员全覆盖与动态化管理,可以有效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内部动员力和实践行动力,是新形势下发展与创新党建工作的重要载体。二是推动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社会发展建设。伴随城市化速度的加快,城镇社区人口密度聚集、结构庞杂,传统的动员组织脉络难以做到全面有效覆盖。尤其是一些工作生活节奏较快的“高薪、高知”中青年群体,对于生活中实际活动的关注度与参与度更加依赖互联网渠道。因此,基层党政组织通过建立多方覆盖的网络信息发布平台和沟通联系渠道,既方便向群众提供更加精细化的公共服务,又可以更大限度发动群众力量和整合物力资源来推动社会的经济、文化、民生、环境和治安建设。三是促进基层民主政治有序发展。在现代政治中,媒介成为政治互动的重要载体,与社会运动密切相连。“政治互动是现代公共政策形成中,各种利益与价值之间在一定规则下的相互影响、协商而取得一致意见的过程”[13]。建立良性发展的政治互动关系,是政党政治与政治文明的内蕴与外现,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所在。基层党政组织通过开展网络政务与舆论监督,开通“两微一端”公众号,及时、积极回应群众关心之事、质疑之事,畅通利益表达机制和完善沟通对话机制,能够有效引导和吸纳基层群众的政治与民主诉求。此外,还可以通过网络宣传渠道,动员鼓励群众参与基层选举和人大选举。依托网络社群完成普选投票工作,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促进了人民民主的真正落实。而在国家重大政治议程中,也可以组织群众通过网络虚拟在场的方式参与现实政治的讨论,以及向决策机构提供参考意见,充分利用民智民力投入到国家建设中。

另一方面,旨在增强我国社会资源整合力和行动转化力。在网络传媒出现以前,社会资源的横向流动缺乏高效、快速的反应机制,多方社会力量难以形成常态化的共建共享架构,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国家和社会组织的快速应对能力。而网络新媒体具有“核裂变式”的信息传播能力和即时通讯特征,并打破了原有的社会结构、经济结构、地缘结构和文化结构,使得网络聚焦热点能够快速在现实社会中引起巨大轰动。因此,学会利用网络信息资源增益社会动员的现实行动力量,是新形势下实现“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内在要求。一是结合重大热点事件扩大现实行动的规模效应。在应对国家重大事件行动时,网络动员改变了以往党和政府作为动员主体一家唱“独角戏”的局面,充分调动众多民间网友自发形成的参与热情,推动各类日常公益活动或大型活动志愿服务,配合国家行动汇聚形成社会最大向心力。此外,在突发重大社会危机和灾难时,网络新媒体成为信息播报第一平台,瞬间引发全民关注,进而快速引发社会救援机制启动。二是凝聚更加广泛的社会组织力量。“进入新媒介时代后,我国社会结构呈现‘后总体性社会的特征:自由流动资源和自由活动空间产生,国家不再对社会进行全面控制。这种社会结构模式决定了我国动员模式的变化,即国家主导下,社会的普遍参与,社会力量的作用日益呈上升趋势”[14]。目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已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国家社会治理的多元主体之一。然而由于非公社会组织存在的分散性,且受制于政府有限的组织精力与行政资源,社会组织的力量难以统一集中显现。而通过搭建体系化的网络群组沟通渠道和党建联动网格,实现“一对多”即时信息对接,可以有效加强党和政府对非公组织、“两新”组织的指导与联系,引导其参与到国家社会治理的具体行动中来,确保社会组织工作的正确发展方向。

3 对抗争型网络动员的规制

基于网络动员的双重价值立场,我们知道,在涉及公共群体性事件或公私利益矛盾时,破坏性网络政治动员潜藏着某些社会非稳定性因素。由于“公共性的回归赋予了网民大众前所未有的强大信息权力”[15],对于缺少制度化动员资源的大众草根网民而言,在遭遇强势的公权力时,采取抗争式网络动员几乎成为唯一有效的首选方式。诚然,某种程度而言,作为一种倒逼机制,其在解决社会不公、权益维护、权力监督等事务中发挥着一定意义的积极作用。但是,在公共领域还不算很发达的中国,有序的互联网政治参与暂时还难以普遍达成。在网络抗争动员中,依然是非理性因素往往占据主导,行为的结果多数是产生对现存政治秩序的抵触和阻力,甚至是妄图改变现存的政治运行秩序,这种消极行动力量的社会危害性正日益凸显。

3.1 网络抗争动员的不利影响

所谓网络抗争动员,是指“公民个体或具有关联利益、共同价值情感或权益诉求的网络公民群体,通过互联网平台及相关的新媒体工具,有目的、有策略地进行意见阐发和组织动员,借助在线舆论或是线下集体行动,向政府或公权力机构施加压力或提出诉求,从而试图改变或强力干预政府及其代理机构的决策或行为的抗争性行动”[16]。这类动员将网络当成寻求公平正义、表达利益诉求的空间,通常以网络签名、网络维权、网络集会、网络反腐、网络审判等形式出现,存在诸多弊端。

一是影响政治局面稳定。由特定抗争事件引发的网络动员往往具有很强的煽动性和政治性,且伴有随机性、突发性和偶然性等特征。尤其在涉及国內外政治热点问题和敏感问题时,政治情绪长期无处宣泄的部分网民,通常由于缺乏敏锐的政治判断力而极易受到非理性情感渲染与鼓动,大范围蜂拥而至的无序政治参与行为频频引爆社会舆论。倘若处理不及时、应对不恰当,便存在由舆论危机演变为政治危机的可能性,给正常稳定有序的政治体系运作带来冲击。

二是挑战执政公信力。网络新媒体信息资源的碎片化和分散性导致社会权力在网络空间的重构,民众由此掌握了设置公共议程的传媒手段和具备了抵抗现实话语权力的能力,客观上打破了传统公共权力主体“中心化”的信息控制架构。加之网络民粹主义的滥觞与推波助澜,推行反智、反精英、反权威主义,致使大众难以达成对执政权力的客观评价与理性共识。久之,部分网民便会养成消极惯性思维,使当政者的负面印象在网络聚集效应下成倍放大,侵蚀着执政合法性资源。

三是冲击主流意识形态安全。首先,网络抗争行为的频发会引起人们对公共理念与普遍价值“合理性”的质疑,消弱国家政治信仰的精神凝聚力,形成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解构力量。其次,互联网的开放性为国际势力介入国内网络政治动员提供了空间渠道,通过制造和引发网络抗争事件营造负面舆论,煽动不明真相的网民对现行体制的不满情绪,趁机实行外部意识形态的输入与干扰,最终达到对华颠覆渗透的企图。再者,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常常利用网络进行反动思想宣传动员,威胁作为整个国家政治权力支撑的意识形态安全。

四是破坏社会正常秩序。在公共冲突事件引发网络抗争时,往往伴生着网络谣言、“悲情叙事”式炒作、表演式抗争秀等嘈杂无序的网络场面,目的在于通过制造噱头以吸引目光焦点,扩大网络抗争的社会规模效应。诸如Px项目、环境污染、通讯基站“辐射”等群体性事件先期加剧了网络公共空间的撕裂与异化,最终催化线上抗争行为向社会现实领域的延伸。

3.2 关于网络抗争动员规制措施的若干思考

为了防范网络无序政治参与的膨胀与井喷,有效规避和制动网络抗争动员带来的负面效应,对其实施动员阻断或反动员,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策略来把握。

第一,确立“有限治理”原则。关于治理的限度,是首先要加以明确的,事关总原则和总目标的问题。对此,有观点认为,网络抗争和政治动员如同“洪水猛兽”,必须对其实施最大程度的全方位压制。事实上,面对海量的网络信息洪流,依靠人工审查和现有技术识别手段,想要做到网络空间的“全景监控”几乎没有可能。通常情况下,民间自发网络动员的行为责任主体是模糊和难以确定的,尤其是抗争动员和政治动员的发起者大多隐匿于幕后遥控操纵,甚至有时党政部门主动出击化解矛盾却发现难以找到可以直接对话和协商的具体对象。而且,这种无组织化网络集群行动的超时空性、跨地域性和超链接性,带来的是全天候离散式的风险点,但行政管理和公共资源的有限性难以完成全面的、实时的、有效的覆盖。此外,从更深层次来看,网络抗争动员归根结底只是作为一种政治对弈的工具,而人类政治斗争的历史在一定范围内仍将长期存在,抗争行为的失范和滥用如同现实社会中的其他罪恶一样,存在的空间可以被压缩但不可能在短期内被彻底根除。在此,应当明确,对网络抗争动员的治理,最终目标在于引导其服务于国家民主机制建设,促成网络政治参与朝着规范的方向发展,尽可能降低其负面影响。因此,必须摒弃“非是即否”的单向思维,转而寻求规制治理的边界。网络公共领域的规则制定者,必须划清公民意见表达和党政权力运作之间合理的行为界限。在规定区域内,可以充分发挥网络大众的自我控制权,充分调动社会成员的力量与智慧。而行为一旦跨越规范区即可判定违规,并予以规制。总体而言,在对网络抗争动员的规制中确立“有限治理”原则,并非是“自缚手脚”,核心在于要学会正确处理好“有限治理”中所蕴含的“度”的问题,即科学把握“规”与“导”之间的合理张力。

第二,要“规之有道”。在网络动员初兴之时,面对高涨喧嚣的网络民意和情绪宣泄,一些党政人员尚未掌握科学的互联网治理思维,处置重大公共事件舆情时缺乏应对经验,习惯于延续传统行政理念手段而采取“捂、掖、藏、压”的做法,结果更加激化矛盾。尽管,针对网络空间的“黑色地带”,重拳出击十分必要。但是,必须要坚持有理、有据、有节、有力、有利,做到“规之有道”。所谓“道”,蕴含了两层含义:一是道理,二是途径。具体言之,一方面,严格依法执行,确保有法可依。“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利用网络鼓吹推翻国家政权,煽动宗教极端主义,宣扬民族分裂思想,教唆暴力恐怖活动,等等,这样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打击,决不能任其大行其道”[17]。这类动员虽然不常发生,但其技术突防能力强,一旦爆发则危害性极大。无论是从法理上还是从正义上来讲,都是党和国家重点治理和打击的对象。如果其他类型的线上动员已经造成实际危害或已经转化为影响社会秩序的政治抗争行动,则应当依循传统法治手段一样坚决予以处理。然而,对公权力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务必慎用“删帖”权力,不能依据主观臆断作为价值评判标准。既能确保公共利益不受侵害,也要尊重网民的正当合法权益,而二者兼顾就必须要做到严格依法而行。同时,注意总结负面典型案例经验,建立互联网非法行为“负面清单”,以此促进互联网法律法规建设完善,不断为“有法可依”奠定制度前提。另一方面,畅通举报门路,阻断动员路径。在互联网治理实践中,尤其基层党政组织的人、财、物力资源相对紧缺,“大海捞针”“围追堵截”式的规制战术费力不讨好,也不现实。因此,只有转换思路,从动员信息的接受者这里着手,善于发动广大网民举报网络非法聚集或政治异向信息,建立荣誉激励机制,例如举报认定有效的网友可以自动获得或续期某些互联网会员特权优惠,这种“获得感”既节约物质奖励成本又能够最大限度发动网友监督力量。同时,用好网络舆情观察员这支队伍,而不是生硬机械地发动“五毛党”水军跟帖,充分发挥“人民战争思想”的优势。事实上,这也是一种以官方为主导的网络动员,不过是对网络抗争动员的反动员。在此基础上,建立网络抗争行为的预控动员机制,通过信息的接收、识别、研判、预警、跟踪、防控、阻断等程序,搭建一条完整的动员阻断链条。对此,集中优势管控资源,重点投入到真正高风险的网络抗争或政治动员中,适时予以有效介入,阻断其向现实社会转化蔓延的路径。此外,不仅是做到线上预控,现实中也要依托各类群团组织和政治团体,扼守其各自成员在社会关系中的现实身份,掐断线上线下行动转化的关节。

第三,要“导之有术”。整体而言,化解网络抗争之策,主要在“疏”而非“堵”。然而,在现实运用中,这是個既讲专业也论方法、既有理论也看实践的“技术活”,即所谓导之有“术”。值得强调的是,“疏导”式治理思路的定位主要是针对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范畴的网络抗争动员。这类动员的诱发原因在于利益受损、谣言蛊惑或涉外事件等因素,目的旨在维护合法权益、追求事实真相和要求公平正义,在当前网络群体性事件中占大多数比例。对此,宜当开展民主式对话平息纷争,建立科学的网络回应机制。首先,及时、主动、平等开展交流沟通。一旦发现网络抗争行动要快速启动应急预案,跳出信息封锁思维的窠臼,以免延误处置时机导致舆情酝酿扩大。同时,也要学会如何同网民打交道,一改过去“居高临下”“颐指气使”式的被动对话思维,主动同网友“评论互动”,谨防“文过饰非”“轻描淡写”式空话、套话、官话的网络“翻版”,从而伤害群众感情。用真诚的态度,提升话语亲和力、感染力和幽默感,潜移默化地疏解引导网民的对立情绪和非理性行动;其次,学会用事实讲话。网络回应,不仅是注重言语修辞技巧,更需倚重客观事实正义取胜。网络谣言在抗争行动或政治动员中往往发挥着推波助澜的作用,在网络喧嚣或狂欢中,网民更加倾向于相信其主观意识里固化的偏见。对此,只有强化信息公开披露,降低事件炒作空间,占据事实正义制高点,才能巩固提升公信力权威。同时,“公布真相”也有利于教育广大网友学会理性表达意愿,强化其信息甄别能力,不信谣不传谣。最后,努力克服“网络本领恐慌”。走好“网络群众路线”,关键在于要深谙互联网传播规律,熟悉网络舆情的生发机理。只有真正掌握了网络回应机制的基本原理,具备了科学的“互联网+”政务思维,才能在应对纷乱复杂的网络动员时做到灵活运用,才不会在遭遇网络舆情事件时本能使然地压制和回避。目前,多数政务网宣平台运营还未达到高度专业化层级,尤其是基层组织岗位兼职情况较为普遍。所以,务必要抓好政务新媒体运营和编辑队伍的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培训工作。除此之外,从建立网络抗争制动的长效机制来看,“治本”之策的关键仍在于解决社会现实问题。“互联网问题”不能单一地用“互联网办法”来解决,网络问题的根源与症结大多还是源发于社会现实世界。及时帮助民众解决现实利益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冲突,才能将政治和社会风险抑制在现实中。

注 释

[1] 习近平.之江新语[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156

[2] Karl W.Deutch.Social Mobilization and Political Development.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1961,Vol.55,N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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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Marc Hooghe,Sara Vissers,Dietlind Stolle,etc.The Potential of Internet Mobilization: An Experimental Study on the Effect of Internet and Face-to-Face Mobilization Efforts. Political Communication,2010,27(4):406-431

[6] 何哲.网络政治动员对国家安全的冲击及应对策略[J].南京社会科学,2016(1):8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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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宋辰婷,刘少杰.网络动员:传统政府管理模式面临的挑战[J].社会科学研究,2014(5):22-28

[16] 倪明胜.公民网络抗争动员:从概念建构到关联性议题反思[J].天津社会科学,2017(7):82-86

[17] 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6-04-26

(收稿日期:201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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